[爆卦]商標類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商標類別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商標類別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商標類別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84的網紅櫻桃媽帶娃闖天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母我為自己權力保護爭取 #商標註冊 2019-6-13 北上夜衝專門去上課! 是什麼課讓我拋夫棄女,撐著想睡的眼皮也要去……究竟是何種魅力? 課後更認定我的認知沒錯,不虛此行,收獲比我預期還要多!😍 【課程】商標專題講座 【主辦】台灣自媒體產業發展協會 【主講】德德商標網 簡述一下昨日商標...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但記,是廣東順德陳村人黃但於1927年開創,製作出“薄如蟬翼、純白若雪”的“陳村粉”,歷經近百年歷史傳承,發展至今,經三代人的努力,已成為家傳戶曉的老字型大小品牌。黃但先生,上世紀20年代,設立鋪頭-黃但記,當地人稱為“但記”;黃但記,做粥、粉生意,核心特色產品是當時的一種米粉,人稱“黃但粉”、“...

商標類別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0:08:23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io【武漢肺炎】搶先註冊李文亮商標被批,內地企業公開致歉撤回申請 . 武漢肺炎「吹哨者」李文亮醫生因染上武漢肺炎而在2月7日不幸離世,中國內地卻有兩家企業當天搶先申請註冊「李文亮」商標,引起爭議。該兩家公司最近發表致歉聲明,並撤銷相關商標的註冊申請。 ...

  • 商標類別 在 櫻桃媽帶娃闖天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6-13 1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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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母我為自己權力保護爭取 #商標註冊
    2019-6-13 北上夜衝專門去上課! 是什麼課讓我拋夫棄女,撐著想睡的眼皮也要去……究竟是何種魅力? 課後更認定我的認知沒錯,不虛此行,收獲比我預期還要多!😍
    【課程】商標專題講座
    【主辦】台灣自媒體產業發展協會
    【主講】德德商標網
    簡述一下昨日商標課程心得與【重要觀念】分享
    《希望大家為了自身權利務必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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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一: 台灣商標是屬於 #註冊主義

    顧名思義,相同店名名稱出現爭議,台灣法律是認有註冊者為才是有使用商標名稱所有權
    舉例:
    當A有專屬冰店的店名,後面有另外一間B要用同名是去開冰店
    1) 若A當初在成立店名時【有去註冊商標】,這時A就可以行使他的商標權力請B撤銷
    2) 若A當初在成立店名時【沒有去註冊商標】,這時A就不見得有權利可以請B撤銷

    🌺觀念二:當你有【名片需求】時,請同時思考是否也需要【商標需求】

    商標是一門有趣且跟生活相關的重要課程,當您想經營自己的品牌,讓大家能透過品牌再找到你,此時你有極高比率也有註冊商標得需求,因為你一定不想這時辛苦取的品牌被別人註冊佔去!

    🌺觀念三: 若要註冊商標類別很重要

    註冊有分類別
    舉例: 同名【紅配綠】
    A使用於服飾品牌,B使用於冰店店名:原則上A、B兩者皆可去註冊【紅配綠】商標註冊使用,因兩者所歸屬類別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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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簡述【商標】幾個基本概念
    若你跟我一樣 #想要為自己的權利保護爭取,可以跟我一樣找 德德商標網 所來協助申請😎😎😎

    目前使用-德德網優點 #讓我輕鬆完成註冊商標

    1.) 線上申請最快20分鐘作業就可以完成【商標註冊】,比起傳統事務所所需3~7天省時省力
    2.) 單一商標註冊收費不用5000元,輕鬆搞定!
    3.) 線上系統可Key入使用關鍵字來查詢、選擇要註冊的類別
    4.) 若有問題線上有服務人員可以協助

    阿母我為自己權力保護爭取💪💪
    #粉絲爭取到專屬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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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標類別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4 16: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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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糖哥哥的逆襲?-什麼是商標廢止與商標侵權】

    之前焦糖哥哥收到momo台存證信函的事情應該是本年度智財很精采的案例
    因為除了商標侵權的問題
    我看新聞 陳嘉行已經到智財局提出廢止「焦糖哥哥」商標

    #智財組考生請注意我感應到今年可能會考XD

    為什麼商標可以被 #廢止?

    根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
    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
    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

    也就如果momo電視台已經持續三年都沒有使用焦糖哥哥這個商標
    任何人都可以去商標局提出廢止該商標註冊的請求

    但並不是完成申請手續商標就會被廢止
    智財局會要求momo電視台(台灣優視)舉證過去三年在其所申請的類別曾經使用過「焦糖哥哥」這個商標

    但由於廢止的效力是從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效
    所以即使商標真的被廢止了
    在廢止之前如果該商標有遭到侵害
    還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而且商標被廢止了
    原商標權人還是可以重新註冊一次
    只是會不會核准就不一定了
    --
    補充說明:
    有立委說「焦糖哥哥」只有註冊電信通訊之資訊服務及書籍唱片出版 認為陳嘉行並沒有在這兩個類別使用焦糖哥哥的名稱 但其實第一這個立委沒有查清楚 焦糖哥哥註冊的商標類別其實還包含「舉辦各種講座;舉辦各種親子活動節目;教育資訊;透過網路、電視、廣播提供教學;娛樂資訊,休閒娛樂資訊;兒童樂園;休閒育樂活動規劃;策劃各種聯誼活動;影片錄影片碟影片之製作發行;唱片錄音帶伴唱帶之製作發行;電台育樂節目之策劃製作;電視育樂節目之策劃製作;音樂會之籌辦、音樂會演奏、歌劇話劇之演出、演藝經紀人。」等等

    並不是立委所稱只有書籍出版跟電信資訊
    所以焦糖哥哥如果使用這個名稱進行表演
    應該是有牴觸到商標申請的類別

    其二就是 商標侵權其實並不一定要再同一個類別

    根據商標法第68條

    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侵害商標權: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
    二、於 #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 #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 #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也就是說即使不是用在完全相同的類別
    只要是「類似」而且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就有侵權的可能

    總的來說
    商標是否侵權
    並不一定要在相同的類別
    也不一定要使用一模一樣的商標才叫侵權
    判斷的重點應該是「#有沒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

    譬如你開一個鼎秦豐 賣餐具
    能主張說我是鼎秦豐 而且我沒有賣食物 所以就沒有侵權嗎?
    當然不行 因為消費者可能會誤以為這是鼎泰豐了相關企業 就有侵權的疑慮

    譬如adidasa 7-ll 都跟本來的商標沒有一模一樣 但都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啊

    同時也解釋了為什麼momo會說陳嘉行連焦糖都不能用
    也是因為如果陳嘉行使用焦糖當藝名

    也可能導致消費者或是觀眾混淆誤認

    #一遇到智財相關的案件我全身都熱起來

  • 商標類別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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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糖哥哥的逆襲?-什麼是商標廢止與商標侵權】

    之前焦糖哥哥收到momo台存證信函的事情應該是本年度智財很精采的案例
    因為除了商標侵權的問題
    我看新聞 陳嘉行已經到智財局提出廢止「焦糖哥哥」商標

    #智財組考生請注意我感應到今年可能會考XD

    為什麼商標可以被 #廢止?

    根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
    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
    二、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

    也就如果momo電視台已經持續三年都沒有使用焦糖哥哥這個商標
    任何人都可以去商標局提出廢止該商標註冊的請求

    但並不是完成申請手續商標就會被廢止
    智財局會要求momo電視台(台灣優視)舉證過去三年在其所申請的類別曾經使用過「焦糖哥哥」這個商標

    但由於廢止的效力是從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效
    所以即使商標真的被廢止了
    在廢止之前如果該商標有遭到侵害
    還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而且商標被廢止了
    原商標權人還是可以重新註冊一次
    只是會不會核准就不一定了
    -\-\
    補充說明:
    有立委說「焦糖哥哥」只有註冊電信通訊之資訊服務及書籍唱片出版 認為陳嘉行並沒有在這兩個類別使用焦糖哥哥的名稱 但其實第一這個立委沒有查清楚 焦糖哥哥註冊的商標類別其實還包含「舉辦各種講座;舉辦各種親子活動節目;教育資訊;透過網路、電視、廣播提供教學;娛樂資訊,休閒娛樂資訊;兒童樂園;休閒育樂活動規劃;策劃各種聯誼活動;影片錄影片碟影片之製作發行;唱片錄音帶伴唱帶之製作發行;電台育樂節目之策劃製作;電視育樂節目之策劃製作;音樂會之籌辦、音樂會演奏、歌劇話劇之演出、演藝經紀人。」等等

    並不是立委所稱只有書籍出版跟電信資訊
    所以焦糖哥哥如果使用這個名稱進行表演
    應該是有牴觸到商標申請的類別

    其二就是 商標侵權其實並不一定要再同一個類別

    根據商標法第68條

    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為侵害商標權: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
    二、於 #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 #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 #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也就是說即使不是用在完全相同的類別
    只要是「類似」而且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就有侵權的可能

    總的來說
    商標是否侵權
    並不一定要在相同的類別
    也不一定要使用一模一樣的商標才叫侵權
    判斷的重點應該是「#有沒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

    譬如你開一個鼎秦豐 賣餐具
    能主張說我是鼎秦豐 而且我沒有賣食物 所以就沒有侵權嗎?
    當然不行 因為消費者可能會誤以為這是鼎泰豐了相關企業 就有侵權的疑慮

    譬如adidasa 7-ll 都跟本來的商標沒有一模一樣 但都有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啊

    同時也解釋了為什麼momo會說陳嘉行連焦糖都不能用
    也是因為如果陳嘉行使用焦糖當藝名

    也可能導致消費者或是觀眾混淆誤認

    #一遇到智財相關的案件我全身都熱起來

  • 商標類別 在 Dd tai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1-26 08:00:00

    黃但記,是廣東順德陳村人黃但於1927年開創,製作出“薄如蟬翼、純白若雪”的“陳村粉”,歷經近百年歷史傳承,發展至今,經三代人的努力,已成為家傳戶曉的老字型大小品牌。黃但先生,上世紀20年代,設立鋪頭-黃但記,當地人稱為“但記”;黃但記,做粥、粉生意,核心特色產品是當時的一種米粉,人稱“黃但粉”、“但粉”,後來流傳開來,稱為“陳村粉”。 陳村粉片厚度很薄,只有0.5~0.7毫米,而普通粉都在1毫米以上,這是可以度量的,薄如蟬翼;韌性適中,比普通粉好,可以說柔韌性十足而又嫩滑,最關鍵的是這種韌性是靠工藝而不是添加劑實現的;“黃但記”陳村粉的製作過程: 選米、洗米、搓米、泡米,到磨漿、調漿、攤漿、蒸粉、攤涼、切片等十幾道工序,首先選用上好大米,放在盤裡搓揉15-20分鐘左右,然後用水泡10-20來分鐘,最後再拿到砧板上搓揉,這樣才能磨米,經傳統布匹過篩,直至大米變成幼滑的的漿粉,形成以薄、爽、滑、軟為特色的米粉,因而顯得“矜貴”。在1994年,黃但記第三代傳承人,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陳村粉”註冊登記,因“陳村粉”已經引領為一種產品類別,未能批准;後改申請“陳村”註冊等記,獲得批准;為陳村粉的保護及延伸做預備。黃但記,作為粉鋪商號,之前一直未向商標註冊上思考,2007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黃但記“註冊等記,經受理、公告後,於2010年正式批准。自此,黃但記,作為註冊商標,得以商標保護。第二批“廣東老字型大小” 企業剛剛頒匾,其中佛山有四家企業入選,分別為黃但記、李禧記、仁信和肄江牌(三水酒廠品牌)四個品牌。此前佛山已有7家企業於2012年入選首批“廣東老字型大小”,分別為佛山市民間藝術研究社、升平百貨、得心齋、樵園、峰江、倫和園、民信。廣東老字型大小,歷史較為悠久、擁有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具有鮮明的嶺南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蘊,有一定的社會認知認同度,形成良好信譽的商號、商標或品牌。其中,這些品牌創立需達50年或以上,開展商業經營累計時間超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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