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員工酬勞公司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員工酬勞公司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員工酬勞公司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員工酬勞公司法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Findit平台,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創園地專欄-創業家管理思維系列(五)】公司員工激勵制度介紹 要如何留住優秀的員工,以維持公司競爭力,是創業家反覆思考的議題。一般而言,公司實行的員工激勵機制,常見工具有:(1)買回庫藏股給員工;(2)員工認股權憑證;(3)員工酬勞;(4)發行新股員工認購;(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但了解這些工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3月18日將是太陽花學運一周年,鄭麗君詢問毛院長的檢討與省思,院長竟回答政府能更加掌握網路世界中年輕人的想法,鄭麗君對於該回應感到非常驚訝與失望,院長並無真正理解人民的不滿;另外,鄭麗君問是否對台北地檢署起訴數名太陽花學運成員進行撤告,毛院長表示,該事件牽涉許多青年學子,希望以寬容的方式對待,但行政...

  • 員工酬勞公司法 在 Findit平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21: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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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創園地專欄-創業家管理思維系列(五)】公司員工激勵制度介紹

    要如何留住優秀的員工,以維持公司競爭力,是創業家反覆思考的議題。一般而言,公司實行的員工激勵機制,常見工具有:(1)買回庫藏股給員工;(2)員工認股權憑證;(3)員工酬勞;(4)發行新股員工認購;(5)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但了解這些工具還不夠,還需進一步知道這些法律的工具如何操作,包括相關權利的限制等。眾勤法律事務所陳全正與張媛筑二位律師在本期提出「公司員工激勵制度介紹」專文,分析公司法架構下的員工激勵工具與其他工具,並就員工激勵制度的設計,對新創企業提出一些需要留意的地方。🕵️

  • 員工酬勞公司法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9 17: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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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61期)
    發行日期: 2021.02.05
    法規期間: 2021.01.16~2021.01.31
    主編: 劉孟哲律師

    公司法

    一、 公司法第235條之1所稱「員工」疑義

    經濟部於2021年1月18日發布函釋,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所稱「員工」,除董事、監察人非屬員工外,其餘人員是否屬員工,應由公司自行認定。倘公司董事長兼任員工時,係身兼二種身分,可基於員工身分受員工酬勞之分派。

    報告人:盧偉銘律師/李佶穎

    本期內容連結:http://www.lexgroup.com.tw/in_news.php?n_type=3&sn=464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www.lexgroup.com.tw/en_in_news.php?n_type=3&sn=464

  • 員工酬勞公司法 在 青創學院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1 2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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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司法 #員工酬勞配股 #股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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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員工酬勞公司法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5-03-18 18:14:22

    3月18日將是太陽花學運一周年,鄭麗君詢問毛院長的檢討與省思,院長竟回答政府能更加掌握網路世界中年輕人的想法,鄭麗君對於該回應感到非常驚訝與失望,院長並無真正理解人民的不滿;另外,鄭麗君問是否對台北地檢署起訴數名太陽花學運成員進行撤告,毛院長表示,該事件牽涉許多青年學子,希望以寬容的方式對待,但行政院也有義務與責任保護行政機關,鄭麗君說,當年美麗島事件,政府也表示要用寬容的方式對待,最終仍未實行,可見國家的威權性格依舊存在。
    鄭麗君表示,太陽花學運的主要訴求就是「先立法再審查」,行政院卻提出「兩岸協議不監督條例」,希望毛院長省思,退回院版監督條例,進行修改或是尊重立法院修改,若不願退回監督條例,毛院長只是另一個江宜樺!
    鄭麗君還說,立法院要求陸委會每三個月提出貨貿進度報告,不過報告卻是列密等、非即時、內容不明確、不對公眾說明;鄭麗君指出,去年王張會後,中國表示「雙方盡快啟動共同研究工作,務實探討兩岸經濟共同發展與區域經濟合作的適當方式與可行途徑」,鄭麗君質疑王張會的共同研究,就是FTA或ECA前的共同可行性研究,不論是被設局或刻意推動「為RCEP棄TPP」,都打壞我國加入TPP第二階段談判的策略布局,鄭麗君不斷追問關於共同研究的內容到底為何,毛院長與鄧部長卻無法明確回答。
    另外,張善政副院長2/26曾提出「現在政府的原則資料一律開放,不開放為例外」,鄭麗君舉例,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拒絕公布去年1/25分組課審會的會議紀錄及記名投票單之敗訴,鄭麗君要求毛院長責成教育部放棄上訴;鄭麗君也列清單請院長公開政府資訊,他也答應公開,包括第五項「政府曾建置卻被撤下來的中國國民黨黨產清查資料重新公開上網」。
    然而,核一廠到底是除役還延役,毛院長明確表示今年不會決定,且要考慮缺電風險與節電措施,鄭麗君表示,若是立法院決議要求核一二三廠不得延役,行政院必須遵守。
    最後,國民黨與政府推出「加薪四法」,鄭麗君表示,其中賴士葆委員所提《公司法》第235條修正案第二項「章程應明定以年度盈餘之一定比率,增加員工酬勞」明顯宣示大於實質,僅要求企業必須制定分配盈餘比率,完全無關痛癢。另,經濟部提《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修正案,中小企業為薪資五萬元以下員工加薪,可抵營利事業所得稅130%,是效法日本,但鄭麗君批評政府畫虎不成反類犬,減稅的誘因與租稅的負擔率呈正相關,日本課徵企業所得稅達35%,對企業減稅才具誘因,目前政府名目稅率早已砍至17%,實質稅率甚不及13%,對企業不具誘因,除非調回25%;勞陣與稅改聯盟也質疑,若要修工廠法,宣稱強制分配盈餘給工人,但工廠法內容大多被勞基法所取代,幾乎是沉睡法案,修法無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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