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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配股薪資所得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拚留才 分紅課稅優惠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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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以31項惠台措施挖角台灣人才,令高科技產業備感紅色供應鏈強大威脅,盼再爭取員工分紅面額課稅或採分離課稅優惠,但黨政人士透露,國際會計準則(IRFSs)員工分紅費用化已回不去了,府院高層有共識,為免與國際脫軌,將祭員工分紅股票緩課稅選擇權優惠,取代面額課稅或分離課稅。
產創條例19之1課稅選擇權機制,上周五(23日)已由執政黨黨團提案,在立法院通過付委,交付經濟委員會審議,很快可完成三讀。
依這次黨團修正內容,員工獎酬股票仍依實際轉讓時緩課稅,但所得課稅計算基礎可選擇依取得股票時點或處分時點,市價二者孰低計算,給員工課稅選擇權優惠,惟前提是持有公司股票二年未出售,且在該企業或控股集團關係企業繼續任職員工,才能享有此優惠,以達真正留才目的。預計租稅減免施行至108年12月31日為止,對高科技留才具一定誘因。
高科技業者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傳達,盼員工分紅配股回到過去按面額課稅,或不併入綜合所得稅採分離課稅,以利半導體人才留在台灣。對此,府院高層近日頻交換意見,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也向賴揆分析,取消員工分紅費用化,不依市價課稅、回到面額課稅並不可行,因違反國際潮流趨勢,我國資本市場和國際接軌,全球皆採實價課稅,台灣不可能走回頭路。
黨政人士指出,去年11月產創條例修法,拿掉員工獎酬股票當年度500萬元額度內可五年緩課稅規定,綠委提案修改為「可選擇在實際轉讓時,按轉讓價格計算所得課稅」,惟如此股價飆漲時,員工要承擔被課重稅高風險,失去長期持有意願,留才誘因仍不足,反不如五年緩課規定。府院高層研商後,決定由黨團提案,二度修改產創條例19條之1。
黨政人士說,財長許虞哲日前也在立院公開表態,員工分紅股票改按面額課稅不可行。除此,財政部也認為分離課稅會造成不公平,因員工以現金分紅所得視同薪資一部分,要併入綜所稅課稅,若以股票分紅所得採分離課稅,對不同企業的員工不公平。
外傳新加坡及香港針對員工分紅採免稅優惠,財政部官員澄清說,星港是針對員工變成股東身份後獲配股利所得予免稅,並非在員工分紅取得股票當下,員工取得分紅的股票屬薪資範疇,全球都一致要課稅。
(工商時報)
全文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326000189-260202
員工分紅配股薪資所得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惡搞政策啊!
【政治事】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擾民爛政策!
政府把手伸進民眾帳戶強收「保護費」
二代健保要收「補充保費」,原本是為提升保費負擔的公平性,立意良善,但卻成變相加稅,而且執行細節太不講究,除了「擾民」外更可能讓政府收不到錢,只能說是爛政策一個!
撰文:林瑩秋
因為二代健保將於明年上路,費率調漲不易,政府打算針對經常性薪資(月薪)以外的六項所得,收取2%的「補充保費」,以增加健保財源。這六項所得包括:高額獎金、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及兼職所得。
保費東扣西扣 怎麼投資理財?
王媽媽辛苦工作一輩子,攢下400多萬元,打算靠這筆錢和一部分股票,當自己的退休養老金,不必靠子女。她把300萬存在銀行放定存,另外100多萬買高殖利率、高配息股票,本以為這樣的分配穩穩當當,萬無一失,沒想到中途殺出「程咬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讓政府可以冠冕堂皇把手伸進她的銀行帳戶裡,硬是拿走她賴以維生的部分養老金,形同收「保護費」。
依二代健保最新遊戲規則,超過2000元就要收2%的補充保費,若以今年的利息和股利所得試算,王媽媽的定存利息所得一年有4萬多元,大約要收800元補充保費。而手中她有2張聯發科,今年每股配息9元,股利有18000元,要被扣三六○元;還有6張台達電,今年每股配息3.5元,股利有21000元,要交420元;另有兩張台積電,今年每股配3元,股利有6000元,要被拿走120元。總計兩項所得,她要繳交1700元的健保補充費。而且她是兒子的扶養眷屬,每個月還要依兒子投保薪資再繳交1000多元的健保費(按:也就是一年大概多收一個多月的保費)。
像王媽媽這樣的退休族,碰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她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去銀行解定存,把300萬定存拆解成21筆、每筆14.5萬元以下的定存,或請銀行按月付息,政府才不會從她的銀行戶頭搶走她的養老金。還有,她必須改變長期投資高配息股票的策略,不參加除權息,也不能長期持有股票,這都大大增加她的理財困擾。
大老闆一口價 小員工看獎金
至於全年累積超過投保金額四倍部分的獎金,也要收二%的補充保費。以台積電為例,今年發給三.四萬個員工的現金獎金及紅利共約180億,平均每位分紅53萬,若以基層員工月薪5萬計算,超過二十萬的部分要付2%補充保費,等於要被政府扣走6600元。
但像郭台銘、王雪紅等大老闆,每年分紅、配股以億計,按二代健保規定,超過1000萬以上以1000萬計算,最多只付20萬元健保補充費。然而科技大老闆和基層員工所得天差地遠,兩者要付的健保補充費卻只有20萬和6600的差距。
此外,房仲、業務員也屬低底薪、高獎金,是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肥羊」,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因應新遊戲規則,他們的獎金也可以變形調整,看是「化整為零」,或轉進「地下經濟」,政府未必收得到預期的健保補充費。
兼差者愈兼愈差?劫貧濟富又擾民
其中最不合理的,是對入不敷出的兼差者收健保補充費,他們未必符合「低收入戶」標準,但犧牲休息辛苦賺得的血汗錢,只要所得超過2000元,也要付2%健保補充費。對照很多一輩子從未在台灣納稅的僑民「老啃族」,只在年紀大了、身體需要修補時,才想起「祖國」台灣有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制度,回國居住四個月,就可以只花七、八百元健保費「進廠大整修」,兩相比較之下,向收入不足、必須兼差的人收取健保補充費,真的是名副其實的「劫貧濟富」。
在衛生署的想法,以經常性薪資為主的行業,像傳統產業,就成為健保保費主要負擔者,而薪資結構以高額獎金為主的行業,像是部分高科技產業和房仲、業務員,因為底薪低而繳較少保費,所以為提升保險對象保費負擔的公平性而加收健保補充費。這原本立意良善,但用健保補充保費去「救濟」租稅的不正義,變相加稅,已經很不妥當,而且又因執行細節太不講究,成為「擾民」政策,更可能讓政府收不到錢,真不是太聰明的決策。
銀行存款大挪移 行政支出幾十億!
目前,利息超過2000元要收健保補充費的規定,已引發民眾拆解定存,或要求銀行按月支付利息的風潮。根據銀行公會統計,單筆利息超過二千元的有1500萬存款戶,只要其中有半數挪動存款,就要花費32億的行政支出,成本極高,比官方估算可收到的30億健保補充費還多。
這筆就源扣繳的行政支出由誰付?銀行業者不願買單,健保局也不可能付──因為付了帳上就先虧損二億──雙方僵持不下,民怨衝高,為馬政府爛政策再添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