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17的網紅皮膚醫學博士 黃美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 品質管理系統及相關標準、規範的導入、更新與維護。 2. 制定年度品質目標、計畫並確實執行。 3. 矯正預防等持續改善措施之溝通、施行與追蹤。 4. 執行內、外部稽核、產品認證、變更及文件管理等工作。 5. 主管交辦事項。 6. 具藥師執照者尤佳。 7. 具獨立受稽經驗尤佳。...

  • 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 在 皮膚醫學博士 黃美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3 16: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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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品質管理系統及相關標準、規範的導入、更新與維護。
    2. 制定年度品質目標、計畫並確實執行。
    3. 矯正預防等持續改善措施之溝通、施行與追蹤。
    4. 執行內、外部稽核、產品認證、變更及文件管理等工作。
    5. 主管交辦事項。
    6. 具藥師執照者尤佳。
    7. 具獨立受稽經驗尤佳。

  • 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1-18 17: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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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長,建議搭配陳奕迅的《十年》比較看得下去XD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在眾人矚目下動工重建;十年之後,我們仍走在這個準備重建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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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近來最高行政法院近來對於97年簽約、98年開工興建的「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相關判決又一則的作成,自由時報在上個月某日也以頭版頭條的方式就此事件加以報導,再次勾起大家的回憶與注意。

    在97年的時候,原後龍鎮衛生所因原廳舍已有 20 多年歷史,辦公空間狹小老舊,且診療保健儀器擴充困難,鎮民就診或預防注射皆極為不便,於是縣府興辦「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在當時風光剪綵。

    但是,這樣一個所費不貲,風光開幕的嶄新建築,究竟為何在不到5年的期間,即面臨拆除重建的命運?  

    【#衛生所新建完工驗收合格後,#所生問題竟然至保固期滿仍無法修復?】

    本件工程為「97年苗栗縣後龍鎮衛生所重建工程」採購案,營造廠商以36,442,900元得標,於97年12月簽訂契約,98年7月間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並於98年2月13日開工,99年3月16日竣工,同年7月6日驗收合格,自驗收合格之翌日起依約保固5年,至104年7月6日保固期滿。另就設計監造部分,則於97年4月16日與建築師簽訂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契約價金依該契約第3條約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然依法院調查審理後發現,新建的衛生所於驗收合格後每逢下雨房屋皆有多處滲水,#然至保固期屆滿(即104年7 月6日)#竟仍無法修復!並於104年8月間,因不耐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及屋頂破洞,且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

    【#本件之原因,#已經由多個專業單位鑑定及多個法院加以審理】

    本件曾於104年9月間委任公證第三方單位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損壞鑑定。於105年4月間又委任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現況保存鑑定。另有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於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中為鑑定。

    且目前對於建築師以及營造廠商間的行政爭訟,均已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

    【#施工所生的相關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竟需逾原來工程造價的一半以上】

    一、原瑕疵可修補部分:鑑定金額10,309,300元
    本件依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之鑑定結果,得以補正與施工圖說相同之施工瑕疵(包括:壹層結構平面圖8處SC2柱側邊未加封16mm鋼板、壹層結構平面圖SC2柱柱底基礎螺栓尺寸未採φ38、貳層結構CSb2梁與鋼梁下翼板接頭未採Backing-bar銲接,致接頭無法形成剛性接合、貳層結構平面圖Sb2梁,接頭型式現場施作為簡支接合未依設計圖面剛性接合、結構體鋼構件採用A36型鋼未採用SN400B型鋼、結構體鋼構件銹蝕、鋼承鈑配置方向錯誤等),可採整體結構系統補強方式修復。經比較兩補強修復方案成果:兩方案均符合法規安全要求。方案一雖修復費用較方案二高出883,900元,惟方案一靜不定度數較高,安全性較大;側向變位量較小,使用者舒適性較高;接頭型式與原設計較接近。綜合考量,建議採方案一方式進行補強修復,修復費用為10,309,300元。

    二、無法修補僅能重建部分:無法修復之重建費用合計須9,200,558元
    包含:外牆外覆塑鋁板、外牆外覆磁磚、入口大門雨遮裝修板。

    三、另依鑑定單位的鑑定報告,造型屋頂上、下層纖維外牆板及下層塑鋁板部分,雖經鑑定機關估算拆除及重建之費用經估算為1,115,641元,惟因造型屋頂部分經鑑定機關研判其瑕疵係設計不當造成而可歸責於設計監造單位,未計入此處可歸責於營造商的修補或重建金額之計算。

    四、綜上,系爭工程契約之總金額為36,442,900元,可歸責於營造廠商之瑕疵修補費用與拆除及重建費用總金額為19,509,858元,#已逾原工程契約總金額的一半。

    【#依法院及鑑定之調查,#本件施工所使用之鋼材,#竟為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

    依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章耐震設計章節之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3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並特別敘明「#A36鋼板之實際強度與標稱強度的比值較高而導致韌性設計結果變異性較高,#故不建議使用。」。

    臺灣地處地震帶,且常有颱風,而颱風、地震難以精確預測發生時間之天然災害,因此政府機關必須因地制宜的制定相關規範,將災害發生之可能降至最低。由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96年「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第13-1頁及13-2頁所述用以抵抗地震力之鋼構材其材料規格應符合第三章之規定,且須符合以下計26種規格(內含SN400B,不含A36)。

    本案原設計圖說係設計SN400B型鋼,#現場實際施作採用A36型鋼,與原施工設計圖說約定之使用型鋼不符。

    【#幸賴法院並未認定有同意變更鋼材之情事】

    依91年2月6日修正之政府採購法第70條3、4項分別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查核所屬(轄)機關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事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組織準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其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而依此所制定之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查核小組對「#監造單位」之監造組織、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之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設備抽驗及施工查核之程序及標準;缺失改善追蹤及施工進度監督等之執行情形等等。對「#廠商」之品管組織、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等等,得有查核之權限。

    事實上,本案曾經發生一爭點,即建築師等曾分別主張:「系爭工程自98年2月3日開工日起迄98年6月1日,#即由苗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執行多達9次之實地督導,勘認被上訴人確有默示同意變更鋼材之事實」、「本工程為鋼構之建築,H型鋼工程費占總工程近30%,依據工程慣例,#營造廠商須送審材料與各分項施工計畫書給業主審核,業主審核通過後,才能開始施作,因此當時確有將上開資料送給業主審查,經准予備查後才施作,惟上開准予備查之文件因經過多年,原告已無留存,倘若無此資料,工程查核委員定會列為工程缺失,需改善補件,改善完成本工程方能結案。」法院最終雖未認定鋼材之抽換係行政機關之指示或同意,但仍發生實際施工完成之建築是使用非原圖說且營建署不建議使用之鋼材之憾事。

    【#十年過去了,#我們又回到相同的重建的時點】

    看到這行很不容易,感謝每位讀完的人
    #十年之前後龍衛生所風光重建
    #十年之後我們竟又回到這條重建的路上

  • 品質計畫矯正與預防措施 在 陳信諭 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4-02 2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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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公衛政策實踐生態正義
    原文刊登於 高雄好過日
     
    前幾天,因地球公民基金會前輩努力不懈打訴願成功下,環保局終於無法再壓下小港地區致癌風險超標的報告,消息一出,再次挑動小港鄉親的神經,因為空汙的危害歷年來證據越來越多,政府相應的改善作為卻不成比例。
     
    我和好過日團隊,一向強調透過「生態民主、生態正義、生態經濟」的原則來改善空污。因此,我們特別聲明要重新配置醫療資源,思考在區域醫院的層級,強化初級、次級預防醫學相關的次專科,並根據空汙風險合理分配醫療資源給居民,實踐「生態正義」。
      
    或許會有讀者好奇,蓋醫院和解決空汙有何關係?是不是扯太遠了?
      
    但實際上,實踐「生態正義」的概念,強化公衛資源再分配,並不是我們所獨創,而是世界許多專家學者的共識。例如,美國公共衛生學會(APHA)在去年發表的正式聲明:〈從公衛觀點強調空汙健康影響的機會〉(Public Health Opportunities to Address the Health Effects of Air Pollution)一文中,就特別強調「生態正義」概念。
      
    和台灣相似,美國的空氣污染影響程度分佈也相當不均,大約有1億2千萬人(4成人口)居住在空污超標地區。APHA特別強調,受空汙暴露之害最深的,往往是居住在工業區、高速公路附近的低收入族群與有色人種,這顯然和號稱「天賦人權」的美國基本價值不符,因此APHA強調必須透過「乾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 」配套措施的實踐,以降汙、公衛資源投入等方式實踐「生態正義」。
     
    APHA 針對空汙對健康的影響,在公共政策上提出了十點訴求,要求增加相應投資,由於原文太長,我們整理成幾個方面:
     
    1. 研究:如研究都會區有毒空汙暴露,特別是鄰近工業區或其他空汙源的低收入、有色人種所受之危害;研究室內空氣品質管控;以及過去資料所知不足的有毒污染物。
     
    2. 降汙:要求增加實行乾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的配套投資,改善空汙超標區域人民的空氣品質。
     
    3. 監控:透過新科技提供地區性即時空氣品質指標,讓民眾可以及早因應,相關資訊也應換算成健康風險指標。
     
    4. 資源:要求政府和衛生單位和環保局密切合作,評估以及矯正生態正義。特別是工廠、公路週邊的公共住宅和學校,更需透入更多公衛資源。而都市計畫也要納入相關概念。
     
    5. 教育:要求相關單位和衛生機關加強空汙危害衛教,要求學校提供健康專業人士相關訓練課程並納入獲得學位的學習目標。
     
    6. 永續:要求政府和民眾一起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廣大眾運輸,促進能源轉型,因減緩全球暖化的努力和空汙密切相關。
     
    美國「生態不正義」的狀況,和小港地區(特別是大鼻)遭受過量的健康風險相似,若以全國收入地圖分析,全國收入最高的台北、新竹,都相對是空氣品質較好區域。而小港地區以藍領階級為主,就算在高雄市內都算是相對弱勢的區域,卻要付出更多健康成本。
     
    因此,我們的主張,正與APHA相呼應,要透過進一步的研究、即時監控、全民教育和透明化(生態民主),來進一步分配從預防到治療的健康資源(生態正義),並推動產業、城市結構轉型和環境科技發展(生態經濟)。而區域醫院的設立,包含發展社區醫學、預防篩檢與特殊專科,自然是其中的一環。
     
    好過日一向主張,吸取國際上最先端的知識與政策相關研究,結合最在地的觀察與市民心聲,打造一套可確切執行的政策分針。這樣的態度,不會改變,也是我習醫、行醫到參與公共政策討論所堅持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