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和發建設風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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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和發建設風評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鐵爆發半個世紀來最大災禍,蔡政府號稱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8年8800億元,明列軌道建設砸下984億元,卻不見維護鐵道安全,東部鐵道更佔極小比例,釀成太魯閣號出軌50人身亡的慘劇。為何工地與鐵軌之間沒有設置安全柵欄?前瞻計畫哪來「前瞻」可言? 罹難者蔡哲珊搭上死亡列車,因而香消玉殞。其父蔡國...

  • 和發建設風評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8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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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政府擅長文青包裝:「前瞻建設」、「振興三倍券」,台鐵最知名的還是「鐵路便當」。蔡政府編列的「前瞻計畫」中,最會做華麗的表面功夫,無心深入進行長遠規劃,軌道建設投入近千億預算,竟不編強化東部鐵道安全系統,也沒有更換F-5E戰機的彈射座椅。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毫無前瞻性的「前瞻」計畫,難怪被外界諷稱為「錢沾」計畫,對於台鐵、戰機連爆重大災禍,蔡英文應給全民一個交代!>

    台鐵爆發半個世紀來最大災禍,蔡政府號稱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8年8800億元,明列軌道建設砸下984億元,卻不見維護鐵道安全,東部鐵道更佔極小比例,釀成太魯閣號出軌50人身亡的慘劇。為何工地與鐵軌之間沒有設置安全柵欄?前瞻計畫哪來「前瞻」可言?

    罹難者蔡哲珊搭上死亡列車,因而香消玉殞。其父蔡國華接到噩耗如同青天霹靂,他和太太朱玉霞趕到花蓮殯儀館看望女兒,正好碰到總統蔡英文前來慰問。怒火中燒的蔡國華對蔡英文說:「台鐵真的是太爛了,如果不大力改革,這不會是最後一件。」聽到蔡國華的控訴,蔡英文只是簡短回答說:「我聽到了。」蔡英文的冷淡回應激怒朱玉霞,她衝著蔡英文嘶喊:「你每次都聽到,都不改進,我的心很痛!」蔡國華也說:「你們絕對不知道家屬的痛,因為你們本身沒有經歷過!」

    風評:虛有其表的「前瞻」VS.忙著公祭的元首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91480

  • 和發建設風評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12 0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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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該動起來了,不查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敗德案,事涉刑責,至少得查清楚綠電獻金到底有無真實違法,或者給一個解釋,但凡與政府有工程或契約者的政治獻金,只要轉一手由個人、或由其另案投資的公司出面,都屬「法律可許可」的範圍?如此大門一開,政治獻金法除了陸資外資,形同不設限,至於社會觀感能不能接受?後果也只能民進黨自行承擔了>

    根據監察院資料,綠電業者在這次立委選舉的政治獻金金額,超過二千五百萬元,所謂「投我以桃,報之以李」,綠能是蔡政府的指標產業政策,號稱「兆元商機」的綠電產業,選舉獻金二千五百萬,只能算是九十牛之一毛,不值一提,而且,所有獻金泰半化整為零,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個人捐款三十萬,企業捐款三百萬,個人捐給同一候選人十萬,企業捐給同一候選人一百萬的法定上限。

    但是,根據《政治獻金法》第七條列舉禁止的第二項中明定:「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簡單講,但凡與蔡政府有綠電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業者,全部都在禁止之列,若業者都照規定,何來二千五百萬的政治獻金?

    遺憾的是,除了同樣法定禁止的外商綠電業者外,國內廠商幾乎一網打盡。根據監察院申報資料,積極參與離岸風電,與上暐國際結盟的防鏽塗料的「永記造漆」,捐款金額接近五百萬,除了以「永記造漆」與「永祥投資」名義的企業捐款外,該公司並以負責人與董監經理人等七個人的名義,捐出八十萬元,受捐對象包括綠營參選人趙天麟、許智傑、林岱樺、賴瑞隆、李昆澤、賴貴星,和唯一的藍營參選人黃韻涵;與達德能源合作的世紀鋼構,則捐輸給綠營黃世杰、蔡易餘,及藍營的呂玉玲和吳志揚;參與第一階段離岸風電水下基礎零件採購的「銘榮元」,由大股東出面捐輸給趙天麟;最大風場開發商沃旭的海事工程夥伴「穩晉港灣工程」也以公司和董事名義捐輸給綠營的劉世芳和邱志偉;安能風電捐款對象是綠營蔡其昌,該公司負責人名下的「鑫綠泰鑄造廠」則捐給藍營的顏寬恆。

    在多處國有地取得綠電租賃案的太陽光電業者也不落人後,比方雲豹能源及其主要股東伍豐科技、和益化工等公司的捐款包括綠營的賴瑞隆、李昆澤、蘇震清、林岱樺,及藍營的魯明哲;雲豹執行長也以個人名義及其名下的「永鑫能源」、「永尚能源」捐款給綠委賴瑞隆、蔡其昌、黃國書、郭國文、林宜瑾、李昆澤、鍾佳濱及新生態綠委參選人張銘祐等人。至於帳面仍處虧損的光電模組業者,依法不得有政治獻金,業者就改以個人名義捐款,如太陽能就以大股東家族成員或公司經理人名義捐給綠營蘇震清,日昇金能源則由大股東「鴻元工程顧問」捐給綠營蘇治芬與蕭美琴,開陽能源集團則由旗下的安集科技提供綠委蘇治芬政治獻金,另由弟弟捐款給綠委林岱樺和蘇治芬;台灣勁越則是由負責人與「力瑪科技」名義,捐給綠委邱議瑩、蘇治芬;由前屏東縣長曹啟鴻擔任獨立董事的「旭東環保科技」,則是由大股東家族成員提供蘇震清、鍾佳濱政治獻金;投資太陽能電站的「海利蒕科技」則捐款給蘇震清、蔡適應、藍美玲和藍營的吳志揚;新昌控股則以「欣晶工程」名義捐款蔡英文、綠營賴惠員和蔡易餘。

    名單開列洋洋灑灑,實則個別候選人所得的綠電捐款不過十萬到百萬之譜,在沈重的選戰開銷中,佔比實在有限,但是,捐輸者無不是民進黨「非核家園」的受益者,業者能有有穩定獲利,既要靠標案還要靠台電綠電躉購制度,少數業者甚至電場者還沒完成就獲利出脫,右手獲利左手致謝,送者有心受者開心,誰曰不宜?偏偏還真不宜!就算不談利益迴避或對價疑慮,上述業者無不在《政治獻金法》列舉禁止捐款之列,業者與參選人若非無知犯法,就是有心違法了。

    風評:民進黨吃銅吃鐵吃綠電獻金,吃到大地雷!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23440

  • 和發建設風評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20 1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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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足證犯後毫無悔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2年有期徒刑。

    根據事後各方資訊所拼湊的現場情況,當時山上有積雪,隊員未配備齊全,他卻說可以繼續登頂,結果一位隊員不幸滑落摔死,其家屬認為嚮導難逃其責,是為起訴之由來。

    .

    這事可大可小。

    對於大眾來說,這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山難,頂多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來決定領隊是否要負責任而已;但對於我來說,這一則小小新聞背後的是台灣登山環境長久以來的制度缺失,甚至不少人就連領隊/嚮導以及商業活動的意涵都一知半解,讓我們平白損失了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以下就讓我細加剖析此事,望大家能有更全面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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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未有「使用者管理」觀念
    走在步道上一眼望去,我們怎麼知道誰是自組團,誰是商業團?答案是沒有明確定義,但大家一樣都是在使用有限的山屋、營地空間,彼此之間乍看之下別無二致。然而即便沒有數據可供參考,常在熱門百岳路線上活動的山友,都能感受商業團體的存在感有多高。

    施政應以數據為基礎,但如果沒有辦法區分這群人,也就不容易以客觀的角度來檢討現行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我們能清楚知道排雲山莊(全台競爭舖位最激烈的地方)和其他熱門山屋的使用數據為何,長期來看有多少舖位是商業團抽走,多少是自組團抽走,才能依此改善現有制度,例如引入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商用配額制或特許經營制度,保障公共資源分配上的平等。

    究竟該如何應對「假自組真商業」的散兵游勇、層出不窮的人頭戰術、個資盜用、多地申請、連續申請等,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林務局多半是力不從心。結果?申請到的團體或選擇避不見面,或臨時撤銷申請,讓眾山屋在兢爭最激烈的假日也能出現空位,對於那些長期籤運或網速/手速欠佳的山友來說情何以堪。

    這一直是令當局最頭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只要開始進行使用者分類與數據統計,就能露出一道曙光。但分類的前提是清楚的定義,詳見下面的第2點。

    2. 何謂「商業登山」?
    入園證是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設計,國家公園對領隊並無資格上的要求,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收費帶隊爬山。極端案例之中,出山難還能將責任推回給客戶,甚至呼叫直升機來載受傷的客戶下山,費用全民買單,自己的判斷不周、思慮不嚴、能力不足都不必受到檢討,商譽也缺乏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供民眾參考。

    當然──這是少數極端案例,但少數極端案例偏生容易成為突破同溫層的錐子尖端,長久下來其實會加深大眾對戶外活動的誤解。

    承1.,我國對於誰才能「合法」辦理登山行程,非常地曖昧不明,也就是這曖昧不明,給了不肖業者施展的空間。看看現在靠山賺錢的業者們,有多少人成立了旅行社?有多少人以協會之名行營利之實?有多少人假借自組隊名義出團卻從未平攤所有費用?

    實務上,資本額動輒數百萬的旅行社不是每人都成立得起,所以他們要不就依附在某旅行社名下「靠行」,要不成立美名為服務山友的協會,要不就以自組隊為幌子來執行業務。這不是業者不想守法,這法本身就是模糊的存在!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都認為應該採取美國政府對國有地上商業活動的定義:凡是任何活動牽扯到利益交換,包括金錢、服務、貨品等,都是商業行為。

    對應到我國的律法,這玩意兒叫做「國家公園事業」,但猜測是因為許久以前的官員認為商業登山市場規模微不足道,故沒有積極推動。然而在高山嚮導證與傳統協會退場之後,商業登山活動日益普及,但我國的管理體制,就如同許許多多領域中的政策一樣,依然原地踏步,等待著立法與修法的變革。

    或許《登山嚮導服務定型化契約》是個不錯的解法,但就如同本文所述,現在這個行業根本上還存在著許多定義上的模糊地帶,所以可能還有得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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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公園收費簡介

    更深一層討論,原則上台灣國家公園向來都是100%公帑支持,2013年政府曾動過收費的念頭,認為支出年年升高,應該以使用者付費換取更好的服務,卻遭到立委抨擊而不了了之,但2015年還是在國發會要求下通過了,顯示高層認同應該開闢財源來應付逐年升高的訪客人次。

    近來實施收費制的錐麓古道據推測在去年就為國家賺進了600萬台幣,顯示這個模式不是行不通。雖然目前的案例都集中在觀光型的一日/半日行程上,但若套在山岳型國家公園內的多日登山活動上,以這種方式創造收入讓山屋/營地軟硬體服務、步道養護、垃圾清運等更好,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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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商業登山,我們付的錢換來的是什麼?
    無論是「領隊」或「嚮導」,在大部分如今的登山團體中,就是個拿主意的領導者。有跟過商業團的人,應該能記得隊伍裡走在最前面的嚮導;習慣自組隊的人,也知道隊上誰的資歷最豐富,且眾隊員都願意聽他的話。

    然而在90年代,就有前輩觀察到「... 目前我國的登山團隊,對領隊的認識十分淡漠,甚至忽略其重要性,使得領隊的立場變得十分模糊;在另一方面,領隊所應具備的責任感亦漸之消失,逃避責任的風氣反而盛行起來 ...」

    以上話語摘自1993年出版的台灣登山百科全書。就連快3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的我們只能更糟,領隊該具備的技術、經驗、品格,對於新生代山友來說是個模糊的輪廓,虎哥也只是負面教材的其中一頁罷了。

    我們付錢給人,讓他帶領我們爬山,主要就是因為自身能力不足,所以才交由專業人士管理風險。這就是以金錢交換服務,交換領隊/嚮導的知識、能力、責任,讓我們能平安地回家。

    雖然這不代表客戶就免責,但假如是領導者的計畫與決定出了差錯而導致山難,那他即是有失專業,必須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即便「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但消費者不就是為了保障安全而雇用嚮導嗎?

    4. 虎哥之流能繼續帶隊嗎?是。
    以往在傳統協會與大學登山社的體系底下,不適任的領隊會在通盤檢討後被剝奪帶隊的資格,甚至出現死亡山難後還會連累整個組織,遭到警察機關禁止申請入山證一年至數年不等。

    現在商業框架底下的失職的領隊/嚮導,或是風評不佳的業者,我們可有任何辦法反制?除了上法庭自力救濟之外,沒有。承1.與2.,就連使用者管理與商業活動定義都不清不楚,這真是談何容易。

    於是消費者陷入了一個只能自立自強的尷尬處境。對於大眾而言,誰會知道同行程不同業者的報價上差異會體現在何處?誰能輕鬆查到某業者的風評如何?假設某業者早就聲名狼藉、素有劣跡,為何還能持續穩定出團?我說過了,登山安全不是僥倖的安全,我們都不應該拿命賭在低價團的俄羅斯輪盤。

    所以我才在去年登山研討會論文中建議政府(現在的主管機關是體育署)應該盡快確立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區內營利是為非法,建立業者名錄,有個基本的列管機制,起碼能夠阻止極端個案繼續帶隊賺錢,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不是反應過度。人命啊。這個時代,寄望跟團的客戶都能對自己負責只是種奢望,總是有依賴度特別高的一群人,甚至人數只增不減,除了長期宣導教育外別無他法;但另一方面,商業管理體制上的革新,是現在就能做的事情,雙管齊下豈不美哉?

    以民間發起之嚮導協會等方式來促成有效管理、去蕪存菁,一直以來都有人在談論,但尚無實質進展,我們剩下的解決之道,無非就是讓公權力出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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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正是「2020脊梁山脈旅遊年」,但政府究竟想不想讓我們陳舊的體制與國際看齊,讓中外訪客都能滿意、安全地完成登山行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團結、監督,是我們公民擁有的最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