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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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訴代理人辯護人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5-16 10:00:53
    有 28 人按讚

    🏛元照讀書館 最新上架講座《鑑識會計於偵查實務應用》
    👨‍🏫【主講人】曾開源 │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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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書籍】
    📚商業會計法/王志誠.封昌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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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分析:評價應用/郭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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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報表分析/ 謝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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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索、扣押及受律師協助權/李榮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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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鑑識會計係整合會計、法律、財務、資訊等,亦或其他領域如工程、智慧財產等技術,用以偵查及發現舞弊。在偵辦與企業經營、證券交易或其他金流龐雜、帳冊繁多之案件類型中,若能引進專業會計師於偵查中協助,不僅能夠協助檢察官發現真實、於訴訟前階段節省人力物力,有時亦能促進當事人和解,若起訴時亦可提昇定罪率,是以在偵查中選任會計師擔任鑑定人進行鑑識會計已成趨勢。

    本講座邀請新北地方檢察署曾開源檢察官就其偵辦案件,如何與會計師、當事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商談選任鑑定人及相關事宜分享心得,特別是鑑識會計在現今實務運用中可能遭遇之困境,能藉由本次分享,讓與會者對鑑識會計偵查實務之運作情形有進一步認知,亦增進會計界與檢察官之互動,得以發揮鑑識會計最大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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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訴代理人辯護人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26 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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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資專業🎯贏得未來
    🏛元照讀書館:鑑識會計於偵查實務應用講座( #月旦雜誌訂戶免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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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講人:曾開源 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講 綱】
    一、鑑識會計之定義
    二、鑑識會計於刑事訴訟之地位
    三、鑑識會計實務運用
     (1)鑑定人權能
     (2)鑑定人執行職務時與檢察官、當事人之互動
     (3)實務現狀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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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訴代理人辯護人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29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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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鬥陣來關心】偵查保密令

    作者:賴立人律師

    總統於2020年1月15日公告營業秘密法之修正,其中一項新增之制度為「偵查保密令」。

    此項制度新增前,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就審判中之案件設有「秘密保持命令」,賦予法院就營業秘密案件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偵查保密令」制度新增後,未來檢察官偵辦營業秘密案件認有必要時,對於已接觸偵查資料之犯罪嫌疑人、被告、被害人、告訴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鑑定人、證人或其他相關之人,亦得核發「偵查保密令」。受偵查保密令之人,就其接觸之偵查內容,不得為偵查程序以外之目的使用,且不得揭露予未受偵查保密令之人。違反偵查保密令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關偵查保密令與現行偵查不公開制度之比較,首先依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之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受規範主體與前開偵查保密令有所差異,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並不負有偵查不公開之義務。其次,非公務員違反偵查不公開時,可能有刑法洩漏業務上秘密罪或洩漏工商秘密罪之適用,惟其刑度皆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後,營業秘密法第9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鑑定人、證人及其他相關之人,因司法機關偵查或審理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營業秘密者,不得使用或無故洩漏之,違反者將有同法第13條之一之刑事責任,惟其成罪仍須該等秘密最後被認定確實符合同法第2條營業秘密之要件,而違反「偵查保密令」之刑事責任則無此要求。綜合上述之比較,此次增訂「偵查保密令」制度,可謂是更進一步保障營業秘密案件之偵查保密性,惟其成效如何,仍有待觀察實務上將來之運作。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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