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告人要錢嗎刑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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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偷了乾洗手,法院如何審判我? 有個人,在新北市的某個全聯偷了一些草莓夾心巧克力、幾瓶瓶洗髮精、1 條乾洗手凝膠。被抓到以後,檢察官對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 什麼是簡易判決處刑呢? 如果你今天犯罪被抓到,檢察官在偵查之後覺得你有罪,就會起訴你,這時候案件就會進到法院...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2:12:17

前幾天開完一個 #靈骨塔詐騙 案件,內心感觸萬分。 想想還真巧,這一年多來,最觸動我感受的洽好都是靈骨塔詐騙的案件。 我想向大家介紹 #靈骨塔詐騙手法 並分享這三個案件,如果你身邊有人想要或已經【投資】了靈骨塔,請務必讓他好好看看這篇文章! 靈骨塔詐騙的手法非常簡單: 首先,當你手上有靈骨塔位,...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0:00:12

【@businessfocus.io】杜特爾特發表任内國情咨文 稱「禁毒戰」仍有漫漫長路要走 . 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Rodrigo Duterte)於7月26日發表任内最後一次國情咨文,期間有絕大部分時間都在贊揚其標志性的「禁毒戰」,同時也為打擊行動造成數千人死亡的行為進行辯解,聲稱這場極具爭議性...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5 19:47:35
    有 2,470 人按讚

    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相關資訊都可以詢問我們律師的免費法律諮詢喔!
    https://lin.ee/uVH1vuZ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7:55:45
    有 97 人按讚

    在中國湖北有一位小男孩因為偷了十塊錢,被他的父親送進警局。

    這是男孩第二次進行偷竊,第一次已經被懲罰了,男孩卻再犯,所以他的父親將男孩送進警局。最後警察和男童擊掌約定不再偷竊,讓這件事落幕,但這也引起網路上許多討論。

    有人說:「這只是用威嚇的方式強制孩子改變外在行為」、「不是每個錯誤都要當成嫌犯對待」、「家長有問過原因了嗎」?

    也有人說:「今天偷10元,以後不只10元,這是操守品行問題」、「這是教育好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孩子需要震撼教育,那就讓他印象深刻」。

    身為一個律師:
    【法律是道德的底限,偷錢就是違法,不論錢多錢少。】

    身為律師,用刑事程序處理犯罪行為是再合理不過的事,但看到有不少人把正常訴訟程序說成是一種「恐嚇」,這我完全不能認同。

    常聽見有人在吵架的時候會跟對方嗆聲說:「我要告你哦!」,對方就會回嗆說「你怎麼可以威脅要告我?那我要告你恐嚇!」

    法治國家的規則是:遇到雙方解決不了的紛爭,「告」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解決方法,雙方都認為自己才對的,就由公正第三方的法院來決定誰是對的。

    但在華人老舊觀念中,好像去法院是很倒楣、很晦氣的事情,去完法院非得跨火爐、吃個豬腳麵線才行,事實上,法院是解決紛爭、伸張正義的場所,所以「把小孩送去給警察是一種恐嚇」這種說法,根本不成立。

    當有犯罪行為發生時,走法律程序不該遭到批評。
    (不過在台灣,我們針對未成年人有少年事件處理法這類特殊的訴訟程序。)

    身為一個爸爸 :
    【法律程序能成為育兒手段嗎?】

    當孩子發生偷竊的行為,對父母來說當然是很大的衝擊,但如果我是那位父親,我會更重視孩子行為的成因是什麼,並試著處理、解決。

    想引起大人的注意?那我是否沒有給予孩子足夠的關注。
    需要錢去買想要的東西?是否該檢視孩子的金錢運用狀況。
    單純想要叛逆,挑戰大人?那我是否要花費更多的心思來跟孩子溝通。

    懲罰不見得可以改變一個人,新聞中的孩子就曾經被懲罰過,仍進行第二次偷竊。因此,了解孩子的行為成因,從根本解決問題會是比較適當的做法。

    育兒之道很難,一起來分享,如果是你,你會送偷竊的孩子去警局嗎?

    #奶爸律師
    #陳又新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9 08:25:50
    有 24,517 人按讚

    周玉蔻被證人狠狠打臉,結果卻……

    https://reurl.cc/gzm1GR

    在台灣,監督政府愈來愈困難,不只是民進黨的霸道、網軍的囂張、綠媒的護航。司法,也是讓監督政府充滿風險、愈來愈困難的原因之一。

    2014年,我遭遇頂新風暴,周玉蔻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官員。

    法官問周玉蔻,指控我是頂新門神,有沒有證據、有沒有合理查證?

    周玉蔻説,她有證人。於是法院傳喚了周玉蔻口中「唯一」的證人。

    證人來到了庭上,法官問這位唯一的證人,有沒有和周玉蔻説過,羅智強是門神,或者有拿錢辦事?

    大家知道,證人怎麼回答嗎?

    證人只回答了二個字:沒有。

    周玉蔻的「唯一證人」,回答,她從沒告訴過周玉蔻説的哪些話。

    周玉蔻當場被她所謂的「唯一證人」狠狠打臉,那表情我到現在都記得。

    我也還記得,那天我和律師步出法庭,律師信心滿滿的告訴我,這場官司贏定了。我也覺得,我這場官司贏定了。

    然而,我從刑事到民事一路敗訴,法官的判決理由不是因為證明了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而是給了一頂很大的帽子。大意是,羅智強是公眾人物,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説我是「頂新門神」是可受公評之事。

    這對我來説,當然是很大的挫折。

    而更悲哀的是,周玉蔻和若干名嘴不只影射我是拿錢辦事的頂新門神,還影射家兄是我和頂新老闆的白手套。

    然而,我的哥哥,不要説當羅智強拿錢辦事的白手套,他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要不是頂新黑心油事件鬧太大,他根本連頂新老闆的名字都不知道。他從沒和頂新集團有任何連絡和關聯瓜葛。卻變成了政論節目眾聲撻伐的白手套。

    世上之不公,莫過於此!

    在那一段時間家兄參加任何活動,都要承受朋友異樣眼光,到最後連朋友的聚會都不敢參加。

    甚至有一天,一位親戚還很嚴厲的質問家兄:「你到底拿了頂新多少錢?」

    他承受了滔天的抹黑,自然也對周玉蔻和影射他是白手套的名嘴提出控告。

    被告的名嘴當然還是拿不出家兄是白手套的證據,道理很簡單,家兄根本不認識頂新的人,從不曾連絡,是要怎麼當白手套?

    可悲的是,即便是如此,家兄還是敗訴了。判決的理由大意是,「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所以對於意見評論應有較大的寬容,那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從那一刻,我對司法,是徹底失望,我當然知道,還是有兢兢業業的法官和檢察官。但司法存在很多問題,離公平正義有著不可道里計的距離。

    其中我最不能接受的一件事,就是,説「我」是公眾人物(其實也不算是,當時的我已經離開總統府,連工作都找不到),好的,我認倒楣。

    但關家兄什麼事?他不是公眾人物啊,憑什麼只因為他的弟弟是公眾人物,他也要因此受牽累,然後用公眾人物接受批評的標準,要他容忍抹黑?

    而這也讓我學了一課,為什麼周玉蔻這些名嘴沒有證據任意抹黑,甚至在法庭上被自己要求傳喚的證人打臉,都能免除法律責任?

    原因很簡單,那一段時間經過媒體、政論節目撲天蓋地的抹黑我是頂新門神後,當時的社會氛圍,已經將我定罪。司法是非常受社會氛圍影響的,判我敗訴,不會有什麼風險。

    然而,大家看出這中間存在的巨大荒謬了嗎?

    把時間推到今天,司法的標準「完全不一樣」了。

    在蘇嘉全的印尼電文案中,即便我們拿出的電文最後被證明為真,法官仍重判我們要賠200萬元,在法官的判決裡,完全不管蘇嘉全是位高權重的「總統府秘書長」,他是當朝掌權的公眾人物。對蘇嘉全,法官完全沒有因為他是公眾人物,而給予監督蘇嘉全的人一絲寬容,甚至我們提出的電文為真,還是遭到重判賠償。

    當司法可以在不同的標準游移
    對落衰的羅智強高標舉起
    對當權的蘇嘉全低標放下
    這樣的司法,我怎麼信?

    預約羅智強的新書
    https://reurl.cc/gzm1GR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8-29 09:10:34

    所謂的半真半假認知作戰,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具代表性的短篇例子。

    call IN時用裝中立,半真半假的資訊混充抹黑,賭的就是視聽眾沒有時間完整查證,這就會被他當時錯誤而且毫不遲疑的說法給誤導。在這個例子裡面從sgs的測量模式、規範、冷凍牛肉的進口、地檢署關於不起訴書的公布,通通都是錯誤的。

    連我當時都沒有辦法判斷被矇了過去,你看高檔不高檔,簡直高端啊!


    本人主持了這個小小節目
    這個在POP radio中午十二點到一點
    就我在那邊主持這個節目的時候
    我都開放叩應
    中間有一個林先生打來
    說話很斯文 他說我們今天就事論事
    不好意思我這個人也是相信人性本善
    我就相信說 是真的要就事論事
    對方也沒有敵意
    我就說沒關係讓你講
    但是果然我以前相信的信念沒有錯
    有朋自遠方來非姦即盜
    現場我們重現這一段林先生的叩應
    大家聽一下
    林先生請講讓你久等啦
    不會 我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要發表
    請講 你覺得要讓我說嗎
    可以請說
    先從SGS說起
    SGS本身它已經很清楚的
    在它的附註第二項裡面會說
    如果它的檢出是低於政府的標準
    政府對於每一個含量有一個一定的含量
    那如果低於那個含量
    它會說不是未檢出而是標示為未檢出零
    所以並不是代表它沒有檢出
    而是低於政府的法定標準
    這是第一個SGS的問題
    第二個那家皇家牛肉麵
    他拿二月份的SGS的檢驗
    去證明五月份的牛肉是標準的
    三個月了那批肉早就賣光了
    怎麼會拿那個時候的SGS標準來
    證實他五月份賣的牛肉是合格的
    第三個SGS它說
    它只針對你送給我的這個樣品負責
    樣品以外的東西是不負責的
    所以很清楚的SGS的用法應該是這種做法
    他說SGS的檢驗
    如果符合國家標準它就會寫未檢出
    我現場沒有反駁他對不對
    因為我也送過驗
    但是我不記得它小字是不是這樣寫
    他這樣講我現場只好尊重他
    我現場來不及google
    那第二個他說這個單位
    怎麼可能送三個月前的牛肉這不合理
    我那時候有問說你是不是做這一行的
    他說不是
    那第三個SGS他說怎麼會是用抽檢的呢
    你這樣怎麼能夠證明
    你送了一塊肉怎麼能證明整批都是
    第一個我要講SGS並不是國家單位
    請注意它在全球都有檢驗單位
    它的檢驗單位的標準是要符合國際標準
    所以不是這樣
    我覺得SGS可以告今天中午那個林先生誹謗
    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
    因為網友抖內他直接講很清楚
    第一個SGS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就是未檢出
    是低於儀器極限
    就是我這個儀器極限
    我量了上面寫零
    因為就算它有但是低於我的極限
    我測量不出來
    不是合於國家標準喔
    請問我從國外買的質譜儀上面會寫國家標準嗎
    所以那個機器一測到國家標準之後
    就跳出來嗶嗶嗶
    低於國家標準未檢出
    有人工智慧這麼好的
    第一個他講的是騙人的錯誤的帶風向
    甚至對SGS不公平
    對板橋皇家傳承牛肉麵陳家斌老闆也不公平
    第二個
    他也不是業界的
    一批次牛肉送幾貨櫃幾貨櫃的冷凍貨櫃
    就是很大的量幾十公噸
    一個肉商用上幾個月不稀奇
    因為你到了倉庫到了相關的單位
    他那邊冷凍然後再分切
    或者是分裝到你店裡面很合理
    它從高雄港進來的
    所以高雄當地送驗應該是送給SGS高雄的實驗室
    所以三個月不稀奇
    很合理是因為你沒在業界你不知道
    第三個送SGS當然都是抽檢
    不然你幫他出錢嗎
    我這樣講林先生這個就是刻意栽贓
    他的要求任何商家都做不到
    不要說五星級的七星級的帆船飯店也做不到
    要每天送檢
    那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呢
    你是不是要每一碗送檢 不可能嘛
    你送的就是你這一批貨從港口進來之後
    港口那邊抽檢 驗了沒有未檢出
    就是沒有
    然後他還講了個更好笑的
    我說你這樣的東西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牛肉不夠全台灣的牛肉麵店
    他說那你可以不要用美牛啊
    好啊
    那你要不要站出來告訴大家說
    我今天代表政府反對中華民國的牛肉麵用美牛
    你要不要打壞跟AIT的關係
    那結果你今天竟然這樣子用這種偷換概念的方式
    暗示大家皇家傳承牛肉麵怎麼用三個月的牛肉
    然後怎麼沒有天天送檢
    怎麼一定要用美國牛
    你也幫幫忙你今天要這樣子搞人
    那中華民國台灣有哪一家店符合你告訴我
    是不是做吃的就是要被法律人瞧不起
    但是他今天一通電話打來
    顯得為了夠本
    不是只講一個謊話
    他講的謊話還不只一個
    這個我們把中午的這一段
    我們又再剪出來 來製作人請了
    我補充一下就是關於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
    事實上我們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透過法律
    就是網站包括LAWSQ
    或者是法源等等著這些有四到五個網站
    可以去查檢察官的起訴書
    所以這起訴書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看
    所以裡面的起訴內容是
    檢察官會標示的清楚為什麼丁怡銘有罪無罪
    法律的部分呢
    林先生叩應進來
    我覺得基本上聽起來很像一個律師
    講的是很清楚
    就是今天我國的起訴書呢
    跟這個判決書基本上在法源還有等等
    他說有五個網站
    我感覺他考國考好像背得很熟
    所以我也就是讓他講完
    他說這都查的到
    陶本和這個ETtoday政治線記者
    當然可以公開查詢
    結果你知道我被騙了
    為什麼說被騙了
    我直接唸給各位聽
    法源或是剛講的什麼東西
    這些網站所公布的是判決書起訴書
    但不包含不起訴書
    為什麼我先跟各位講
    我這樣講林先生不是刻意要來混淆
    就是他書沒有讀好任何一個我都不能接受
    我先跟大家講
    第一個這是好像是官方的文書說明
    它說不起訴處分書涉及刑事犯罪
    事實認定和當事人個資等人民之機敏資料
    雖具有公益色彩
    但也應避免過度侵害人民之私領域
    實與一般政府資訊無法相提並論
    政府資訊公開亦絕非保障人民得完全不受限制地
    申請政府機關公開任何資訊
    容有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的情形
    好這個講得很文謅謅
    這個文謅謅的意思就是
    所謂的不起訴書除非事關社會重大公益
    得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之
    否則任何非當事人之...
    像譬如說陶本和一個記者
    或者是朱學恒一個傻里不幾的
    連自己節目都唸錯名字的這一個傢伙
    那其他任何人都不能申請公開
    唯一有一個例外
    是你是當事人你說哎呀我沒有收到
    我要去領
    你要自己帶身分證親自到北檢申請他才會印正本
    還要蓋關防給你
    第一個不起訴書不能在網路上查到除非特例
    騙我 就是這種專業的熱心民眾
    打來想要認知作戰混淆視聽
    第一我已經很氣
    第二他真的騙我的原因是
    你有沒有看到陶本和的這篇獨家報導
    裡面用的是蓋有關防的正本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什麼意思
    蓋有關防的正本是這是正本
    這不是你在路上會撿到掉在路邊的
    也不是你在網路上什麼公開資訊系統會查到的
    不是
    會收到正本的只有幾個人
    丁怡銘一
    丁怡銘如果有請辯護律師二
    三提告的人
    三個人而已
    那你想想看提告丁怡銘說他違反食品安全法
    他會把這資料給陶本和嗎
    那就是丁怡銘啊
    再不然是怎麼樣丁怡銘的辯護律師
    沒有經過丁怡銘的同意可以洩漏
    他跟委託人之間的機密嗎
    不行 不行各位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你打來擺明洗風向而且騙人
    可惡
    我這樣講完之後你就知道
    你現在面對的黨國體系有多麼可怕
    他講的東西有沒有全錯
    沒有全錯啊
    起訴書跟判決書網路上真的查得到
    但偏偏就是不起訴書沒有
    今天這是不起訴書
    他上來就給你偷換概念認知作戰
    就是說你欸
    不好意思喔你今天講的呢
    我告訴你起訴書跟判決書都查得到
    但是問題是我們講的是不起訴書
    是丁怡銘的不起訴書
    然後實際上陶本和拿到的是正本
    他也刻意忽略他也刻意混過去
    這種才叫高級的帶風向非常高級非常高端
    而現在的黨國體系就是可以做到這樣


    直播日期: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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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傳承牛肉麵,高端疫苗,疫苗施打系統會自動幫高端通知你,五倍券!ft.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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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21 20: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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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的災變或是疫情發生的時候,人類顯得非常渺小,因此借重他人的智慧,用人類的集體經驗對抗天災地變就變得很重要了!今天開放CALL IN,LINE帳號是luciferlive

    在大的災變或是疫情發生的時候,人類顯得非常渺小,因此借重他人的智慧,用人類的集體經驗對抗天災地變就變得很重要了!你可以說這是抄作業,也可以說是見賢思齊,但總之就是集思廣益有甚麼不好啦!今天開放CALL IN,LINE帳號是luciferlive。

    新的病毒已經出現,舊有的規範和常識不再管用,那怎麼還在用舊的規範沾沾自喜呢?

    好啦,之後我們開call in會是SKYPE帳號跟line輪流用!讓大家可以分享你們遇到的狀況難題,或者是你們之前遇到同樣狀況的解決之道,政府北七或是寧可堅持智障立場也不要低頭認錯,民眾只好自救了!

    你看看今天有一則指揮中心超氣的澄清文:【有關今日網路流傳「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呼籲出門在外要戴口罩請街友盡量回家用餐」等圖文,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以免觸法遭罰。陳副指揮官於今日記者會中回應記者提問有關民眾在戶外用餐配戴口罩情形,係告知大家盡量回家用餐,減少遭受感染的可能性,本案不肖人士刻意扭曲副指揮官語意,要求街友回家用餐,誤導民眾,已由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偵辦中,提醒民眾切勿輕信網路流傳之不實訊息,若隨意散播、轉傳,可能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結果我想說是甚麼嚴重的中共認知作戰造謠,結果內文一看,的確就是教民眾盡量回家用餐,但沒有考慮到街友怎麼辦啊?不然難道他講話有說大家盡量回家用餐,但街友不含嗎?啊那不然原回答不就是整個規劃不夠周延沒想過街友,或者只能蹲在露天工地吃飯的工人怎麼辦的一個結果嗎?結果指揮中心的反應跟澄清就是不然罰三百萬,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防疫反應是不是太直接粗陋了,不是超前部署了一年多嗎?【抓頭】

    這是目前人在瑞士的網友CHAN分享給我的資訊:【朱大您好!我簡短來分享一下瑞士情況好了

    瑞士在歐洲國家一直是以佛係防疫著稱,2020-2021年的雪季全歐洲的雪場都關了,只有瑞士照開短暫關閉一陣子而已。 去年應英國變種病毒剛出現的時候,有很多人英國人來瑞士滑雪,瑞士政府後來發現這樣不對,要他們在飯店隔離,結果一堆人收到消息,連夜逃往其他國家,連飯店都沒有checkout ,直到發現為什麼敲房門都沒人回應才發現他們逃走了。

    去年3月中開始封城,也沒有強制限制居民的移動,關閉所以有娛樂場所/餐廳/酒吧,超市非民生必需品的區域也都被圍起來,還有公共場所和大眾運輸需要戴口罩,另外建議企業在家辦公。

    比較重要的是紓困部分,以沃州為例,因為封城造成損失薪水發不出來,只要企業提出申請,政府會負擔80% 員工原本的薪水。如果是員工可以工作,但因為疫情而縮短工時,政府會給付50%的薪水。 如果是失業的人或需要急難救助的人,瑞士原本就有完整的社福救助中心可以去諮詢,但基本上有工作的外國人不會去,因為那會留下紀錄,對以後辦簽證或換城市註冊的時候會有問題。

    目前在瑞士政府出錢讓瑞士的居民,只要有保險晶片卡(有點像台灣的健保卡,有工作的居民就需要強制保健康險),可以到藥局每個月可以免費領五次的快篩試劑,甚至有藥局推出半年內每個月自動寄到家的服務。學生健康保險沒有此晶片卡無法領快篩,但可以到篩檢站做篩檢。 PCR的部分只要有症狀,網路上預約就可以優先篩檢,最快四小時可以收到簡訊和電子報告。有症狀的和要旅行的檢測站是分開的,我去過的檢測站就是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的貨櫃屋,兩個工作人員就可以採檢。目前也開放疫苗開放免費施打,大部分的人打Moderna 居多,因為瑞士有取得授權自行生產。

    最後只想講,台灣政府到底在幹嘛? 真的有很多人沒工作沒做生意就沒飯吃,這種事情在去年就可以沙盤推演想好要怎麼做,到現在才在立法院要緊急通過紓困預算,好一個超前部署啊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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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告人要錢嗎刑事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0-06 11:29:33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間蕩然無存。
    一個國家做了錯誤的行政行為,人民透過訴願、救濟、訴訟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不但不改,還繼續用公權力拍賣人民的財產,現在連我們拿著證據用沈默的方式讓人民知道,讓國家知道你錯了!連這樣還遭到警察濫權逮捕。
    如果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民主是空氣,我已經要快不能呼吸了,請大家站出來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國家不乖,讓人民生氣了」別再沈默了⋯今天的黃媽媽,明日的你!
    (回顧影片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那位60歲的黃媽媽,其實不住在新竹,只因為看見了「堅持」而熱心想以鼓勵新竹稅改聯盟志工,而在參加完喜宴後,和家人說要陪志工們一起舉牌。
    就這樣僅是在路旁理性舉牌表達訴求而已,竟被新竹縣六家分駐所20名警力違法逮捕回去製作筆錄,且長達6小時後移送地檢署,但結果檢察官裁定釋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現在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在這個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發生戒嚴時才有的白色恐怖事件。
    9/19濫捕事件後,雅芳常在每一個夜晚驚醒,每次想到自己遭受迫害同理心,更堅持一路陪著受害者及所有志工,開記者會、訴諸法律、陳情監察院等捍衛基本人權的每一件事。深深覺得,但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每個人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當天雅芳陪同受害者至地檢署提告,看見的不是司法正義的希望,而是警察圍起來重重的人牆,不准我們進到地檢署的錯誤擴權公權力,遭到雅芳義正嚴詞的糾正。
    雅芳強調自由進出地檢署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原本態度強硬的警察才同意提告人全部得進去地檢署。
    但過程中竟以雅芳非當事人不得進入地檢署為由,甚至有叫雅芳要脫掉背心的擴權行為,都讓人嗤之以鼻。
    想用這些離譜行徑把雅芳擋在外面,雅芳告知除了因為揭發弊案外,也常常陪著法律扶助的民眾去地檢署開庭,從沒遭到阻止。
    更強調警察現在的行為是涉犯強制人民無法行使權利,警察知道雅芳對於法律規範很清楚,只能同意讓雅芳陪同受害者進去提告。
    #面對擴權錯誤的行政行為
    #我們一定要堅持!

    #台灣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明明寫著要無罪推論,但檢察官、法官卻總是用「有罪推定」的心態定罪。這致使很多冤案的人民,在從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下,那樣的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害怕無助及挫折無奈──我明明就沒犯錯⋯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審問?」
    在雅芳法律扶助的案子中,有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卻還是被起訴且被定罪了,明明起訴書內滿滿的錯誤,甚至沒有證據,都全憑檢察官及法官的自由心證審理判刑!被冤枉者的無助,雅芳十分能理解,因為在雅芳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讓雅芳只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解職,至今雅芳都忘不了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所以在黃媽媽被違法濫捕時,雅芳心痛的在深夜趕至現場,即使受到打壓,仍一路堅持陪伴受害者至今,是因為我深深知道,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雅芳再次懇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今天不爭取民主自由,明天將失去「民主自由」。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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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媽媽事件完整版:
    https://youtu.be/WhSggXYA6R8

    👆🏻黃媽媽被濫捕現場版: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想了解更多捍衛人權的資訊
    https://919sos.tw

    👆🏻國外法學專家對於台灣冤案分析
    https://youtu.be/1ZBk6sN7d5k

    👆🏻法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看過就忘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posts/623126611697657/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