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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8 2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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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婦女婚姻觀:能過過,不能過離!

    歷史春秋網

    引言

    在歷史課本上我們就學到過,宋朝時「程朱理學」盛行,要求當時的人們「存天理,滅人欲」,宣傳和維護封建倫理道德,推行三綱五常。很多人認為在宋朝時,因為理學的束縛女性地位會進一步降低,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因為宋朝法律的規定,宋代女性不僅在婚姻中享有很多自由,能夠選擇離婚和改嫁,在家庭中也和男性一樣擁有財產的管理權,並且還享有受教育的權利,能夠學習文化知識,因此宋代湧現出不少傑出的女詞人。

    崇文抑武,宋代文化繁榮、法律完善

    宋朝女性地位並不如同大多數人認為的一樣低下,相反,宋朝女性的地位較之前朝甚至有所提升。這與當時宋朝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環境是分不開的。宋朝的經濟之繁榮不用多著筆墨,人盡皆知。宋代打破了「市」和「坊」的界限,有曉市和夜市,城市裡到處可見商店,甚至還出現了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商店。經濟的發展給女性地位的提高提供了現實可能。

    此外,宋朝統治者的治國之策是崇文抑武,宋太祖為子孫立下規矩,「不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朝廷官員的選拔實行科舉制,「學而優則仕」,所以文人在宋代有著極高的地位。文化教育的發展讓各種流派的思想在宋朝彙集,形成了一個文化多元、信仰多樣的寬鬆社會氛圍。而為人們熟知的理學,在宋朝雖然興起,卻並沒有成為宋朝的主流思想,其觀點也並不為世人所認同,社會影響實際有限。

    文化教育的發展解放了人們的思想,宋朝從最高統治者皇帝代士大夫都認為,讀書不分性別,女性也應該多讀經史典籍,提升素質和修養。所以宋代的女性獲得了接受文化教育的權利,這極大的提高了女性的文化素質,同時促進了女性自我認知的提升。宋朝出現了一批在詩詞繪畫等領域傑出的女性,且博古通今的知識女性在社會的各個階層都有出現。一個國家女性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女性在這個國家的社會地位。

    宋代法律制度的完善也為女性社會地位的提高提供了保障。宋朝建立後,其法律形式和內容基本沿用唐律。唐代法律是我國古代法典的集大成者,所以宋代建立之初,法律體系就已經比較健全了。宋太宗以後,宋朝法律根據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立法活動頻繁,法律形式的性質和功能也在發生變化。

    宋朝法律的完善對於女性的影響就是增加了關於女性的嫁妝權、離婚權、寡母對子女的監督權、女性的財產繼承權等內容。宋朝從法律上對女性的各項權利予以認可和保護,提高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且在司法實踐中,各級官員必須通曉律例,在審判涉及女性的訴訟中,法官們根據法律和事實情況,靈活運用法律知識維護女性的合法權益。

    持家、理財,宋代女性在家庭中地位超然

    我國古代女性的活動主要與家庭有關,因此,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其在整個社會中地位的直觀反映。宋代法律規定,女性在家庭中具有「母權」。母權是相對於父權而言的,在中國古代的很多社會,一家之母都沒有掌管家中事務的權力,一般由家中男性家長行使父權,如果家長過世,則由成年兒子或者旁系男性親屬代為管理家庭,家中大權一般不會落到母親手上。

    在宋朝則大大不同。百善孝為先,孝道被認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不孝之人會被認為是「十惡不赦」的大罪之人。宋代繼承了傳統的孝道,在《宋刑統》中詳細規定了不孝行為要遭受的懲罰,政府則對孝行做出褒獎。宋代孝道比較突出的一點是,無論是親母還是繼母,都是子孫盡孝的對象。宋朝女子離婚或者改嫁之後,子女一般都歸男方撫養,但律法規定,無論子女歸屬如何,生養之情都不會改變。

    因此,無論是生母還是繼母,在家庭中都擁有管教權,也就是進行對後輩以及僕從的教育、命令、監督和懲罰。在《宋刑統》中明確規定:「祖父母、父母有所教令,與事合宜,即須奉以周旋,子孫不得違犯。」從此條可知母親是有管教子女的權力。母親的子女的管教,既包括道德人品,讀書學習,也包括光宗耀祖,忠君愛國。司馬光在《家范》裡說「慈母敗子,愛而不教,使淪為不肖,陷於大惡」,可見宋朝人認為母親的管教對於子女的成才有很大作用。

    宋朝女性地位的提升還體現在女性在家中擁有財產管理權。對於家庭財產,我國古代一直奉行的是「子婦無私產,無私蓄,無私器」,即女性和家中子女不能存私房錢,家中一切財產由家長全權負責。但是,宋朝因妻子對隨嫁妝奩享有很大的支配權,她們可以以此資助夫家;同時宋朝女性善於經營家務,對家庭財產有管理權,掌握家庭的經濟命脈。

    宋朝婚姻盛行厚嫁,女兒出嫁,娘家陪送豐厚的嫁妝,其中包括金銀首飾、綢緞衣裳、田地房屋等等珍貴物品。根據《宋刑統》規定,妻子的嫁妝並不屬於夫家,而是登記在女子自己名下,可以由妻子自由支配。這就決定了女性在夫家擁有一定地位,因為如果夫家對嫁過來的女子不好,她完全可以攜帶大量財產再嫁。

    不僅擁有財產支配權,宋代女性還擁有家庭管理經營權。北宋著名的散文家蘇洵,他的妻子程氏本是富家之女,嫁給家境一般的蘇洵之後,蘇洵先是遊山玩水,後又發奮苦讀,不理家事,家庭經營全靠程氏。程氏治家有方、經營有道,通過做生意賺了錢,讓蘇家成為了富裕家庭。而蘇洵也因此能夠專心致志學習,終成一方大儒。後來兩個兒子蘇軾蘇轍也成才做官,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程氏的經營有方,讓丈夫兒子都能全心全意讀書治學。

    宋代施行以文治國,社會各階層的文人只要通過科舉考試就可以在朝中任職,因此宋朝的學風氣息濃厚,且去教育發展繁榮,各地的官學、私學眾多。深受這種寬鬆教育環境的影響,宋代女性的受教育權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

    自古以來女性受教育的內容一般是與婦德相關的女子的德言容功,如漢代班昭的《女戒》,唐代的《女則》《女論語》等。但宋代的女性擁有的受教育權範圍要廣很多,不僅包括婦容婦德,還比較重視文化教育。因為宋代人認為家庭的興衰與婦女的德賢有很大關係,因此十分重視女性的教育。

    宋代女性接受的教育基本上都是家庭內部教育,主要由父母從幼兒時期口授言傳《詩》《書》《禮》等經典。此外宋代私學發達,一些女子可以進入私學求學。在接受了基礎教育之後,宋代女子會在文史、詩詞、琴棋書畫等各方面有所側重,進行深造。

    婚姻不幸,改嫁不難,宋代女性享有婚姻自主權

    改嫁主要可以分為離婚改嫁和夫死再嫁,在宋代之前,女子連離婚都成問題,更別說離婚再嫁了。而一般丈夫因故亡去,歷朝歷代也都要求婦女守寡,甚至還為守寡的女子樹立貞節牌坊。在宋代,女性在改嫁方面享有很大的自由,這主要是由於當時士大夫貞節觀變化導致的。貞節屬於道德的範疇,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貞節觀。漢代是禮教形成的重要時期,以法令獎勵貞節,以劉向的《列女傳》和班昭的《女誡》來教育女性,強調男尊女卑,將順從當成婦德。

    而在宋朝,「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說法流傳後世,讓人們普遍認為宋朝貞節觀念甚為嚴厲,但事實上,宋朝士大夫們對於守貞之事還真不提倡。宋代士大夫一般不極力主張婦女守貞,他們對於女性再嫁也沒有非議,甚至持支持態度。宋仁宗嘉佑四年,汝南郡趙允就上疏認為「宗婦少喪夫,然無子不許改嫁,非人情,請除其例,使有所歸」,此為士大夫主動請求准許寡婦改嫁。還有的士大夫因未及時幫助寡婦改嫁而被政敵攻擊,如宋仁宗時參知政事吳育就因弟媳久寡沒有改嫁而被誣告。

    另外,一些士大夫還爭娶改嫁之婦,這在一定程度說明他們對婦女貞節觀要求不嚴格。陸游和唐婉的故事便是其中一例。陸游和唐婉兩人本是一對恩愛夫妻,因陸母不喜歡唐婉而被迫離婚,唐婉離婚後改嫁南宋宗室趙士誠,後來沈園相見,雙方還一起飲酒。可見士大夫對於女性再嫁沒有表示反對,且還願意娶改嫁女,這都表明了宋代士大夫的貞節觀淡薄。

    結語

    宋朝的女性被不是和人們想像中一樣被程朱理學限制在後院之中,相反,她們不僅肩負著相夫教子的家庭重任,對於子女有管教權,對於家庭有經營管理權,還普遍接受文化教育,在文學藝術科技各方面都有傑出表現。

    而宋朝女性與其他朝代相比,最大的變化應是女性財產權的擴大,女性的財產權不僅限於家庭經營中的財產,還有繼承夫家父家的財產,是女性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現。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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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春秋網(www.lishichunqiu.com)成立於2010年6月,是一個以歷史為核心的文化資訊門戶網站,提供中國古代歷史、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醫養生、書畫藝術、古董收藏、宗教哲學等內容。致力於傳承國學經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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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思賢父母離婚 在 知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4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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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也有婚姻自由

    歷史春秋網

    作者:陸棄
        
    正像國家「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樣,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婚姻,自古以來也有結婚、離婚的現象。現代中國的離婚率居高不下,人們都獲得了結婚與離婚的自由。在古代,結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離婚則因為各個歷史朝代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不過,因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影響使然,古代的離婚也大致遵從一定的規律。
      
    夏商周:離婚相當自由
      
    在先秦時代,中國還沒有形成那麼嚴格的「男尊女卑」,婚姻相對來說是比較自由的。那個時候,沒有要求女人夫死不嫁、從一而終,女人在丈夫去世後可以改嫁,甚至女人在丈夫活著時也可以主動提出離婚。歷史上有許多離婚的例子存在。

    比如孔子一家,曾經四代離婚。孔子的父親叔梁紇、孔子自己、兒子孔伯魚、孫子孔子思都曾離婚,伯魚去世後,其妻子嫁到了衛國,孔子並沒有反對。史書記載伯魚「妻不可化,乃出之。後妻賢,生子伋」。不但孔子一家,其他儒門弟子也有不少離婚的案例,孔子的高徒曾子曾經離婚,曾子的學生吳起曾經離婚,春秋四大美女之一的夏姬曾經七次改嫁,且三次成為王后,我們熟知的姜子牙,他的妻子嫌他做啥買賣都不賺錢,沒有生活能力,就與姜子牙離婚了。這才有了姜子牙七十多為相,其妻要求復合的故事。姜子牙是歷史上被女人離婚的一個典型,是「故老婦之出夫也」,可見當時的婚姻狀況之自由。男人固然有「出妻權」,女人也有同樣的「出夫權」。《禮記》這樣描繪當時的夫妻關係:「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頗類似於現代的夫妻關係,感情合就在一起,感情不合就離婚。
      
    夏商周時期的婚姻自由,並不能說明當時人具有現代婚姻思想,其主要原因是那個時候脫胎於原始社會,還有母系氏族社會群婚制思想觀念的遺留,我們從史料上可以看到那個時候的許多故事,君通臣妻、叔通侄媳、父通子婦、子通父妾、兄妹相通等,恰恰反映了當時人倫制度的並未完善。和秦漢以後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相比,夏商周時期的女人們還有相當的婚姻自由,雖然男人相對來說比較強勢,但女人也並沒有像後來一樣完全成為男人的附庸。「三綱五常」這些儒學觀念在那時並未建立,商王武丁的妻子婦好還可以馳騁疆場,成為一時的巾幗英雄,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男人與女人的社會地位之高下。
    秦漢後:七出、三不去
      
    從周朝開始,從主流社會上是反對隨隨便便離婚的。《易·序卦下》說:「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夫妻既然被月老繫上了紅繩,就說明前世有緣,就應該白頭到老,受之以恆。《管子·小匡篇》則規定了「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士三出妻,逐於境外,女三嫁,入於舂穀」的條文,男人如果隨隨便便離婚休妻,則會受到處罰。到了秦朝,結婚、離婚皆要到官府登記,如果不登記,是要受到經濟處罰的。「棄妻不書,貲二甲」。每人罰兩套盔甲,那可是沉重的經濟負擔。
      
    因為那個時候鐵器是珍貴品,很貴的。
      
    到了漢朝,儒學大師董仲舒與漢武帝聯手,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西漢末年又出了個大禮學家名叫戴德,他將周公的《禮記》發揚光大了,寫了一本書名叫《大戴禮記》,正式提出男人休妻的「七出、三不去」。七出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三不去是「有所取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七出、三不去」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在秦漢以後的封建社會裡,女人是沒有什麼權利休夫的,婚姻的主動權掌握在男人手裡。但男人離婚休妻,是有條件的,這就是所謂的「七出」,妻子不孝順公婆、五十以後不生育孩子乃至使男人絕後、妻子與他人通姦、妻子嫉妒小妾、妻子生了重大疾病不能參加祭祀、妻子搬弄是非弄得家庭不合、妻子有偷東西的毛病等,而「三不去」是保護女人的條款,妻子娘家沒人了,如果離婚了沒地方去,這是不可以離婚的;妻子給公婆守過三年喪,這是很孝的表現,如果做到了是不可以休妻的;妻子如果在貧賤時期跟你共同度過,丈夫富裕了是不可以隨便休妻的,就比如陳世美這樣的,就犯了「三不去」的條款,所以包公鍘了他。
      
    除了「七出、三不去」,秦漢以後還有「和離」與「義絕」之說,和離是指協議離婚,曾有一份唐朝的文物被發掘出來,類似於現代的協議離婚。協議書中有「結為夫婦,不悅數年」、「貓鼠同窠,安能得久?」、「勒手書,千萬永別」、「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等內容,而《唐律》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其實「和離」表面上比較和諧,實際上往往是因為男方掩蓋「家醜」出妻所為;「義絕」是指夫妻一方與另一方家庭成員發生惡性傷害事件,被官方強令離婚。比如丈夫因故把小舅子殺了,這樣的婚姻就會被官方強令離異。因為女人在婚姻中喪失了主動權,因此秦漢之後的古代女人,往往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木頭抱著走」,即便家庭不幸福,也只有忍辱負重,湊合一輩子。
      
    致敬:敢於掙脫婚姻枷鎖的巾幗們
      
    雖然秦漢以後的女人沒有什麼社會地位,輕易不會跟自己的丈夫離婚,但也湧現出不少為追求婚姻幸福主動提出離婚的巾幗英雄。在那個時代,女人敢主動跟男人離了,那可是需要莫大的勇氣的。
      
    自從孔子制定了「三綱五常」,「夫為妻綱」就成為女人身上的枷鎖。但也有不少的女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從而奮起反抗的例子。唐朝時,有一位男人執意休妻,理由是妻子將本應送給他的飯給了岳父吃,讓他餓著了。妻子不服被休,官司打到了白居易那,白居易主持公道,判「孝親重於事夫」,丈夫不得休妻。這位妻子依靠官府的力量保住了婚姻,沒有選擇順從,也是需要勇氣的。
      
    另一位名叫夏侯的漢朝女子,對丈夫黃允移情別戀將自己休了表示十分不滿,她為了報復丈夫,特地申請舉行一個「離婚」儀式,徵得了婆婆的支持。在離婚宴會上,夏侯氏把黃允的醜事公之於眾,並責罵黃允無情無義,然後拂袖而去。結果黃允賠了夫人又折兵,他傾慕的那位女子也並沒有嫁給黃允。夏侯氏的反抗,為自己無故被休爭得了尊嚴。
     
    宋朝的大才女李清照,則是一位為追求自己的婚姻自由勇敢與男人離異的典範。她起初嫁給了金石專家趙明誠,夫妻感情不錯。但後來趙明誠去世了,李清照並沒有選擇「從一而終」當貞婦,而是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男人。不過這一次李清照看走了眼,張汝舟貪佔的是李清照價值連城的財物而已。李清照不甘就範,張汝舟竟玩起「家暴」。忍無可忍的李清照奮起反抗,向官府首告張汝舟的欺君罪行,被官府判決與張汝舟離了婚。雖然李清照也付出了坐九天牢的代價,但她終於為自己爭得了一個自由身,並將家暴自己的丈夫送進監獄。
      
    古代對於女人主動提出離婚,是不支持的。像李清照這樣的,是少數中的少數。明代規定:「凡妻毆夫者,杖一百,願離者,聽其自便。」,女人想離婚,付出挨一百板子的代價可以達到目的,但到了清朝,女人想離婚,丈夫不同意,基本上就是離不了。如果女人強行離家出走,被捉拿後會「杖一百,從夫嫁賣」。如果這個女人強行改嫁他人,那後果就更加嚴重,會被判「絞監侯」,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了。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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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思賢父母離婚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2-16 0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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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家庭或伴侶關係遇到問題,「賢妻良母」經歷了挫折跟失敗,這塊長年壓在她們身上的石板才開始鬆動,女人的自我因而得以保留些許喘息空間,讓她們覺察到底是什麼捆綁了自己,而放棄了自我。

    這趟自覺的旅程是每一個女人的課題,誰也沒辦法豁免,誰也無法旁觀。如同維吉尼亞.吳爾芙說(Virginia Woolf)的:「討論跟界定這些幻影跟障礙是非常有價值且重要的事;唯有如此,勞力才能被分配,困難才能被解決。」

    因此,所謂的「失敗」,絕無意批判女人們哪裡做不好,反而正是因為深入理解她們的經歷跟一路走來的遭遇,看到她們覺醒後所帶來的生命改變,而深深感到這才是女人的成就,值得記錄。

    取自《賢妻良母失敗記》

    ***

    各位朋友,周日早安:

    在昨天的直播中,我們提到找回自己,可能是經年累月的事情。有些女性甚至到當了阿嬤的年紀,才差不多找到了適合自己的生活。
    https://www.facebook.com/Psychologist.Hung/videos/549770422591635/

    這本書說是「失敗」,但我覺得超級勵志。用一輩子來看,一個人如何從困頓中,突破社會框架,慢慢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即便對我這個男性來說,都會有相當大的啟發。

    「『賢妻良母』失敗了,自己人生才開始」

    這是書裡面的一個標題,這其實帶著諷刺性,過去的道德教條可能早就不符現代生活。也是在婚姻中的受挫,才看清楚為了維繫幸福家庭樣貌,一位女性要有多少的隱忍退讓。

    這幾天跟不少朋友就這個主題討論,我有一個感觸,其實也不見得「賢妻良母」的道德標準,過去就有多少人做到。而是因為過去資訊不流通,女性的人權也不那麼被看重,但現在社群網站發達,很多女性上網一起交換彼此的經驗,才發現說不定是個騙局。

    有一個常見到的情節可以作為參考,是老一輩的女性以賢妻良母自詡,但私底下卻抱怨連連、怨聲載道。然而,轉換立場之後,自己變成長輩,又堅持自己的女兒與媳婦,要如同自己一般,扮演賢妻良母。這種「我受過的苦,別人也要來承受」的矛盾心態,成為不同世代女性之間的衝突。

    「他們之間應該沒有愛情,而是對家庭的責任。」

    我所看到的婚姻,不少早就只剩下了責任(有時連責任都不多了,比較像是「習慣」),即便有愛情,也都相當淡薄了。空巢期是離婚的一個高峰,這一點也值得我們警惕!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很接近我所知道的真實,儘管主要以女性視野出發。然而,接近真實的事,通常容易被這個社會忽略,這是我的觀察。進一步說,被忽略還是好聽話,我實際討論這些刻板印象之下的坑坑巴巴,免不了還是會引來一些捍衛傳統道德的人的不滿。

    最近有位朋友提醒我要小心,我相當感謝,畢竟這些說法會動搖某些家庭的穩定。有時人性是很有趣的,為了避免看到真實,還會衍生出一種強大的力量,這力量通常出自於恐懼,藉著攻擊,想讓自己繼續活在幻象裡。

    「父親不同意,他認為女人不需要唸大學,會生孩子就好。」

    唉……,每當有人提到,哪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我常常持保留態度。愛的表達需要學習,愛的思維也要與時俱進,不是自己心裡面自以為是善意,所做出來的事,都是「為了孩子好」。就算父母即便是善意,但因為思想跟不上時代,對孩子的教養也可能莫名其妙。

    女性在教育上的弱勢,會影響到經濟獨立,這對於女性價值的提升,就會有一定的戕害。然而女生只要會生孩子就好的思想,在過去相當普遍,但真是如此嗎?即使放在過去的時代,我也不這麼認為,我不認為這真的就能讓家庭多和樂!

    女性要上進,不給機會。等結了婚之後,男性一不高興,又嫌女性什麼都不會。這種反正弱勢的人怎麼做都不對的劇本,我們難道少見嗎?

    「我先生不太尊重我,只要我有任何意見,他都辯論爭吵,一定要我同意他的看法,我們沒有討論的餘地。」

    這放到現代家庭中,這依然是斑斑血淚。像我在跟人討論溝通,可是,就有人根本不溝通,他就是堅持自己對,道理講不過,就講歪理,有人連歪理都不講,直接發脾氣。

    這種人連相處都有困難,根本用不上溝通,溝通是成熟的人會比較願意使用。那麼,這時候就看誰掌握更多權力,誰更不怕失去,誰就敢大小聲。那我常講到的現實,就會派上用場—經濟獨立、情感獨立!

    經濟獨立、情感獨立,這對男性女性都重要。祝願您,能為自己獨立,因為那會長養我們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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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部分文字摘自
    賢妻良母失敗記:掙脫束縛,女人們自我覺醒的生命故事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4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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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免費台北市教師工作坊_心靈花園生命書寫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633946890482810/

    5/15 台北免費公益講座_談家庭衝突調適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266384843569683/

    相信自己是夠好的媽媽:是犧牲,還是責任?是妥協,還是平衡?放下對母愛的執著,恢復你的生命彈性,重新找回愛自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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