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吳庚行政爭訟法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吳庚行政爭訟法論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吳庚行政爭訟法論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讀享周易刑事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西門慶帶你讀釋字第793號解釋-1】 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解釋正式公佈後,司法院的粉絲專頁就已經發了好幾篇本號解釋的整理文,而社群媒體上也有許多人對於這號解釋進行評析(強烈推薦大家右轉「一起讀判決」)。 但我發現很多好朋友除了知道「合憲」的結論跟大法官寫很多東西之外,其實看不太懂爭點的問題...

  •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02 22: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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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門慶帶你讀釋字第793號解釋-1】

    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解釋正式公佈後,司法院的粉絲專頁就已經發了好幾篇本號解釋的整理文,而社群媒體上也有許多人對於這號解釋進行評析(強烈推薦大家右轉「一起讀判決」)。

    但我發現很多好朋友除了知道「合憲」的結論跟大法官寫很多東西之外,其實看不太懂爭點的問題到底是在問什麼。

    所以,西門慶將花幾天帶著大家來「讀題目」,「一天一爭點、理解多一點」,用幾天的時間來跟大家說一下大法官到底對於哪幾個問題進行回應,以及到底說了什麼。

    #爭點1:用「法律」(黨產條例)來處理「黨產」,是否違反憲法保留?

    #KEY1:什麼是「憲法保留」?

    要理解這個爭點,要先要知道什麼是憲法保留。看到憲法保留,我就會想到法律保留(你應該也是吧)。而在涉及法律保留內涵闡述的鼎鼎大名的釋字第443號解釋之中,大法官說「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為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所以究竟什麼是憲法保留呢?

    我們要理解「憲法保留」,通常會回到「法律保留」的定義。法律保留的意思是:特定事項必須要由法律規定。如果從這個意思推到「憲法保留」,那憲法保留的意思應該就是特定事項要由憲法加以規定,而不能由立法者或行政機關規定(吧。

    但這樣的理解是有問題的,因為立法者制訂的法律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規定一大堆,大法官在審理這種法律的時候,也從來沒有說因為這件事情只能由憲法規定,所以直接違反憲法保留而違憲。因此,我們能知道:我國大法官指的「憲法保留」並不是前面這個意思。

    如果我們用「憲法保留」四個字去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裡面找,會發現這四個字是已故的大法官吳庚在釋字第271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所提出來的。吳庚大法官對於「憲法保留」四個字的理解是:對於憲法保留的事項,法律若加以制訂,不得抵觸憲法的規定。

    簡言之就是:法律不能抵觸憲法明文的規定。所以,大法官所謂的憲法保留其實就是「#憲法優位」!

    #KEY 2:為什麼聲請人會主張黨產條例違反憲法保留?

    聲請人之所以主張黨產條例違反憲法保留是因為:他發現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要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欸(奇怪的知識增加了)!也就是說只要涉及政黨毀滅的事項,都是憲法範圍的事項,想要管制政黨,如果沒有修憲,只用立法,那就是違反憲法保留原則。

    #KEY 3:聲請人的問題在哪?

    單純聲請人的論證就有幾個非常大的錯誤:第一個錯誤是錯誤的理解了憲法保留的意思。憲法保留在我國大法官的意思是「憲法優位」原則,立法者不能抵觸憲法的規定。但黨產條例不涉及政黨毀滅,所以特別立法也沒有抵觸憲法的規定。這也是大法官主要的論證。(如果解釋那麼寬的話,憲法保障生存權,今天憲法沒說可以死刑,死刑不是直接就違憲了ㄇ)

    再來第二個錯誤是憲法增修條文說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由憲法法庭審理的意思,其實是考量到「政黨違憲解散」這種案件類型具有典型的「司法個案爭訟」的性質,所以在程序上,要求要透過「憲法法庭」的方法來審理。聲請人的這個論證就距離憲法增修條文原本的意思差太遠啦~~

    第三個錯誤就是這樣的論證相當於任何管制政黨的法律都是違憲的,因為政黨只能用憲法管啊。所以這個論證如果能夠成立,現行的政黨法完全就是一個違憲的法律阿(雖然好像真的有人覺得政黨法違憲...)

    好啦,今天就說到這裡~~

    本爭點涉及釋字第793號解釋理由段落:19、20
    下回預告:黨產條例抵觸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

  •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 在 吳敦義 Wu, Den-Yih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1-06 1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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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起追思
    前大法官,法律界憲法與行政法領域的權威吳庚教授在前些日子離開我們了。今天,在他的追思彌撒中,我們感念吳教授生平為中華民國法制工作的卓越貢獻,也期勉所有法律工作者,承繼吳教授的精神,法國際思潮,鍛鍊深厚學養,兢兢業業,為維繫我國自由民主憲政與社會公義良知而努力。

    分享一句吳庚老師愛在課堂上對學生說的笑話,來懷念他的幽默可愛:「我的書寫直的,讀者才會頻頻點頭;倘若寫橫的,讀者恐怕就要頻頻搖頭了。」(我們知道,吳庚老師幾本有名的大作,如《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行政爭訟法論》都是直行排版。)

    也分享一首吳庚老師喜歡的詩詞,來緬懷他的豪氣與正氣: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明,于謙《石灰吟》。

  • 吳庚行政爭訟法論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9-29 1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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