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吐檳榔汁提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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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吐檳榔汁提告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古彩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女網友被吐檳榔汁 #曾經也是受害者.... 今天播到這則新聞 感觸非常深 很久很久以前 我遇過一樣的事 卻從來沒跟任何人提起.... 因為覺得被羞辱 很丟臉 應該是大二大三的時候吧 有天晚上 我走在學校側門旁邊的小巷 準備回租屋處 那是條很窄的單行道 有一大段都是圍牆 沒有商家 所以隔...

  • 吐檳榔汁提告 在 古彩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22 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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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網友被吐檳榔汁
    #曾經也是受害者....

    今天播到這則新聞 感觸非常深
    很久很久以前 我遇過一樣的事
    卻從來沒跟任何人提起....
    因為覺得被羞辱 很丟臉

    應該是大二大三的時候吧
    有天晚上
    我走在學校側門旁邊的小巷
    準備回租屋處
    那是條很窄的單行道
    有一大段都是圍牆 沒有商家
    所以隔很遠 才有一盞路燈
    走著走著
    一輛機車從我身旁呼嘯而過
    引擎聲音快走遠了
    我突然覺得胸口下方一陣熱
    “怎麼回事?”
    覺得好奇怪
    走到路燈下仔細一看
    才發現衣服上一大片的紅漬
    “這是什麼?”
    愣了幾秒 才突然意識到
    “天啊 這是”檳榔汁”
    實在無法用文字形容的噁心

    一開始 以為這是一起意外
    後來仔細想想 不對啊
    那個人根本是故意的
    瞬間 我意識到
    自己被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羞辱
    在那個網路以及監視器不夠發達的年代
    現行犯早就消失了....
    要去找誰算帳
    更沒可能去報警....

    這麼多年了
    因為覺得倒霉 丟臉
    從沒告訴過同學朋友
    但對方的惡作劇
    對我造成的傷害 一直都在

    雖然出事的地點 離宿舍很近
    但之後的記憶 一片空白
    那樣的經驗太噁心 太恐怖
    我壓抑自己的記憶
    當時穿了哪件衣服
    後來怎麼善後
    全都忘了
    最後的畫面 只停留在路燈下
    那一團紅色的檳榔汁....
    唯一無法忘記的
    是胸口熱熱的感覺

    直到今天播到這則新聞
    再度想起那個晚上...

    可能有人會用莞爾的心情
    看這則報導
    但是 這真的一點也不好笑
    我支持受害女生報警提告
    羨慕她的勇敢
    也謝謝....她的勇敢

  • 吐檳榔汁提告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01 15: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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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功德院,可以告什麼?》

    呃!有誰可以告訴我這個可以告什麼?
    (我需要律師⋯)

    將公車站牌的字「行政院」用「功德院」貼紙蓋住,
    是不會成立毀損罪的!
    因為這個行為並沒有毀損站牌任何物品,
    除非公車處可以證明,
    那個貼紙太黏了,
    一旦撕開,連同下面原來的標示都會壞掉,
    不然很難告毀損罪的!

    至於台北捷運公司說
    要引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
    「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嚼食口香糖..
    或其他一般廢棄物」,處1500元罰鍰。
    我去看那個條文,是這麼寫的,
    「於大眾捷運系統禁止飲食區內飲食,
    嚼食口香糖或檳榔,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
    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
    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張貼貼紙算是拋棄一般廢棄物嗎?
    其實有點勉強~

    想來想去,
    這個事情,大概只能用民事侵權行為處理,
    可是為了幾張貼紙請律師提告,請求張貼者除去,
    成本遠高於公車處自行除去,也是不划算的!

    其實這個事情算是政治抗議或調侃的一種,
    行政機關大可一笑置之,
    不必過度反應,
    也不用替民眾擔心,
    那個站牌誰不知道是行政院?
    「行政院」就是「功德院」,
    賴院長都可以接受民眾的幽默了,
    下面的人的嚴肅看待,實在沒必要且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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