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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2 06:58:56
⠀ ⠀⠀⠀⠀ 「人與人之間,有時候是平行線,有的時候是對角線。我和石頭就是對角線,交會在一個點上,然後錯開,各走各的路。只是我不知道,原來要從這個交叉點錯開,有這麼難。」——《名揚四海》 ⠀ ⠀⠀⠀⠀ 總有一些線索,寫在結局之後。 你很困惑,你不明白事到如今,這些線索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他為何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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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魅影 #魅影學
#愛恨之間 #文學與心理
🏷讓人又恨又愛,永不止息的矛盾輪迴
——「魅影學」的奇幻世界
文:楊忠衡(《音樂時代》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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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紅樓夢》的人很多,因此有所謂的「紅學」。相信曹雪芹學問再好,寫這部小說時,也不至於刻意留太多迷宮在字裡行間。只是後人太熱愛《紅樓夢》,無事生波,每個故事皺折都想鑽進去探究。於是「紅樓夢」成了一個小宇宙,住著曹雪芹自己,和一堆「夢在紅樓」的奇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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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魅影〉廣受歡迎,使得「魅影學」呼之欲出。除了原著故事、音樂劇之外,它也營造了一個供人自由想像的空間。原著和音樂劇創作者的傳奇,故事背景和發生地,劇中故事的影射動機……大大擴充了讀者和觀眾的閱聽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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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一對「魅影迷」,以觀賞〈歌劇魅影〉完成終身大事,原因是他們一共觀賞了九十九次。我不知道他們除了各花一萬美元的戲票錢之外,對這部劇有幾多觀感和聯想。我看魅影的次數不多,紐約兩次、倫敦一次、香港三次、台灣兩次,但是對我來說,〈歌劇魅影〉是個思緒的萬花筒,每次看總搖得出一些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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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是我品味「魅影學」的幾個線索,或許可以做為讀者尋訪這個奇幻世界的引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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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與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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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魯・洛伊・韋伯對《歌劇魅影》產生興趣,照他自己的說法,是到紐約逛舊書攤,看到這本便宜到不能再便宜的小書,隨手買來殺時間。但他看了之後卻似乎著了魔,決意寫成一部音樂劇。究竟什麼因素,讓一部驚悚小說對韋伯產生比世界名著更大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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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察是,《歌劇魅影》是洛伊・韋伯的生命寫照。當作品呼應創作者的生命底蘊時,創作者往往不自覺投入無比心力,效果也更活靈活現。首先是韋伯的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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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是缺陷的,韋伯也是缺陷的。原著小說的描述,魅影是智慧過人的畸型兒,長相醜怪。他逃離吉普賽雜技團而藏身歌劇院,以巧妙的手法,暗中操控歌劇院。魅影是一種「缺陷的天才」,外形缺陷招致異樣眼光、孤立排斥,進而影響心理。最後,如劇中克莉絲汀說的:「扭曲的不是你的臉,而是你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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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伯本人則是個輕度的「缺陷天才」,一方面他有過人的才華,另一方面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他從小多才多藝,熱愛文學、語文、數理、歷史和音樂,父母讓他學小提琴、法國號、鋼琴,但他從不喜歡規規矩矩學習,所有正經音樂教學法則,對韋伯統統無效。他喜歡創作,不耐煩演奏練習曲,寧可演奏自己的即興作品,如此自然無法在正統音樂體系出人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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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方面,韋伯長相在英國人裡面,算是最其貌不揚的那一型。我們對英國紳士的典型印象:金髮碧眼、高挺的鼻樑、挺拔的身材、翩翩的風度……這些韋伯一概沒有。華爾許(Walsh)在一九八九年出版的《洛伊・韋伯,生涯與作品》一書中,特別提到韋伯與他弟弟朱利安(Julian)的諸多對比。安德魯長得像爸爸,中等身材、圓臉、濃眉、黑眼、蒜頭鼻,下巴多肉而渾圓,黑髮像拖把一樣罩在頭上。弟弟朱利安長得像媽媽,英挺高大、長臉、金髮、細眉、高高的鼻子,搭配性感的尖下巴。安德魯就讀牛津大學歷史系時,一個學期就耐不住想創作〈萬世巨星〉而休學;弟弟朱利安則進入皇家音樂學院主修大提琴,曾拜入大師傅尼葉(Pierre Fournier)門下,學而有成,成為英國代表性的大提琴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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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韋伯兩兄弟間剛好呈現逃學生和模範生的兩極對比,讓人聯想到音樂劇中夏尼子爵與魅影的兩種典型。安德魯外表平庸,沒有學歷,沒有背景等等,若不是仗著一股不世出的「鬼才」,他很可能落得一無所有;相反的,由於他名揚四海,後來反而把傑出弟弟的鋒頭比了下去。這種背景,使韋伯同時帶著驕狂與羞怯兩種矛盾氣質。他的舉止總是扭扭捏捏,說話細聲細氣,眼光閃爍,很不稱頭,但言詞內容又因事業成功而顯得財大氣粗、霸氣十足。也許正是這種集自卑與自大於一身的心理狀態,讓他對《歌劇魅影》中的魅影角色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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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 #心靈與外界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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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需要透過面具來彌補殘缺,韋伯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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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魅影》原著塑造的畸形人,與其他類似故事不同。《鐘樓怪人》、《美女與野獸》中,男主角是遮蓋不住的怪物,它只能徹頭徹尾地以怪物形象存在。可是魅影呢?他的缺陷集中在一塊巴掌大的區域,是遮得住的。所以揭不揭面具,是兩種不同情況,也因此遮掩物(面具)扮演了重要角色。如同一句歌詞所說:「假面舞會!藏起你的臉,這個世界就永遠找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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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不完美,各有強處與弱處。強項固然讓人春風得意,弱項只能用面具來偽裝掩藏。這片面具就像覆蓋在心理瘡疤上的膠布,雖然小,撕開來卻痛得不得了。世人絕少完全不戴面具的,人間世不過是場不打烊的化妝舞會。人人戴上面具,裝模作樣,虛情假意,爾虞我詐;但是要小心,千萬別去揭別人的面具,否則「意料之外的災難將會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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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除了用來遮醜,還有積極的作用,就是表現出想像中的理想身形。就像廟會的七爺八爺,或是非洲的巫師面具,把自己化身為想像中的形象。對於藝術家或文學家而言,他們的作品,乃至詮釋其作品的演員,都是他們的面具。好比一些驚天動地的愛情小說,其實出自生活平淡的宅男作家之手;出神入化的超人漫畫,作者可能手無縛雞之力。貝多芬、莫札特作品胸懷浩大,但現實生活只算弱勢族群。他們需要一張面具,來撐持他們巨大的假想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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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兩副面具都有,一副用來遮掩缺陷,一副用來傳揚理念。因此「歌劇魅影」這首歌中,便有如此的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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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戴的面具……」克莉絲汀唱。
「他們聽到的,其實是我……」魅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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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如何能不愛克莉絲汀呢?對魅影來說,克莉絲汀根本是他的一部份。所以魅影從來沒有誇獎克莉絲汀花容月貌、溫柔嫻淑,魅影只一再向克莉絲汀強調,她的藝術與他的靈魂應該是結合的。唯有如此,才能造成一種完整的「美」,達到生命的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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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說,魅影愛戀克莉絲汀,不如說魅影是極度自戀。每個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自戀,當人們攬鏡自照時,總希望自己眉清目爽。這並不是我們愛上我們的臉,而是美好的臉代表美好的自己。魅影因為殘缺,所以追求完美的本能更強,那是一種巨大的渴望。克莉絲汀既是他的面具,他當然希望克莉絲汀完美。最後克莉絲汀決定離開他,他跌落到原來殘缺的狀態。結果呢?如何處理戲劇的結局,反映作者面對這個問題時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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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未完,完整全文刊登於 遠流粉絲團 出版於2020年末,法文直譯之經典全譯紀念本的《歌劇魅影》(Le Fantome de l'Op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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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讀紙本書:https://tinyurl.com/y2lejjwd
下載電子書:https://readmoo.com/book/210163293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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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伏在幕後的黑影,是推手還是魔手?
繚繞於劇院的歌聲,是笑傲還是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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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歌劇院的一場換角演出,讓備受打壓的新秀克莉絲汀出場一鳴驚人,在場觀眾如痴如醉,大家紛紛預測這位新女伶的時代即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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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俊秀夏尼子爵韓晤,也被這女神震懾到不能自已,他更發現,這位麗人竟是佔據他心海良久卻不敢表露的青梅竹馬,那位純潔嬌弱的走唱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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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結束後,他直奔克莉絲汀的廂房。但她似乎已不認得他,態度顯得猶疑,而且她似乎藏有一位神祕戀人──在門的那端飄來那人猶如遊魂般乞憐的聲音:「克莉絲汀,你一定得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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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韓晤失去理智衝進廂房,卻不見任何人影。走出房門,看見一具遭殺害的屍體被抬了出去……不久後他即發現,驚擾他的絕非那死透的工人,而是一具活著的恐怖鬼魅──劇院大名鼎鼎的「五號廂房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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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無影去無蹤的鬼魅,原本只是偶爾現身騷鬧,隨著克莉絲汀的成功與韓晤的顧戀追求,一步一步引發鬼魅更加張狂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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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豪老師文字專欄
自費反清復明的故事01 :我要成為海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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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石井本宗族譜〉
鄭成功的祖先,先是在唐僖宗光啟年間,因為黃巢之亂搬遷到南方的。
具體來說,是由河南光州固始,南遷到福建。
那本族譜裡面的「石井」,是中國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下轄的一個鎮。
也是公認的,鄭成功的故鄉。
鄭芝龍的父親鄭士表,是泉州城內一個小官吏,收入很微薄。
還好,住在泉州,這是個不缺機會的地方。
1621年,也就是小木匠皇帝上台的那一年。
鄭芝龍帶著兩個弟弟,去投靠香山澳(澳門)經商的舅父黃程。
鄭芝龍在此學習了葡萄牙語,接觸各國的海商。
為了取得外國商人的信任,他受天主教的洗禮,教名為:
「尼古拉斯·嘉思巴特(Nicolas caspard)」。
鄭芝龍在澳門的兩年,認識了影響他一生的貴人:
「時常往來與日本與澳門的大海商李旦。」
(時人稱為Captain China,中國隊長?)
1623年,一艘李旦的大船,從泉州開往日本長崎平戶島。
船上有白糖、奇楠、麝香、鹿皮等貨物,以及一個將改變很多人命運的男人。
在長崎,鄭芝龍碰到日本人田川氏。
田川氏是平戶藩士田川七左衛門之女,但是有資料顯示,她母親改嫁中國人。
所以,她可能對中國人很熟悉。
為什麼忽然這種八卦呢?
因為,這位女性的感情生活很重要。
1624年,田川氏在平戶島生下一子,取名鄭森。
這個孩子,就是名揚四海的鄭成功。
先不說小鄭成功,先說說鄭芝龍的奮鬥史。
1624年初,鄭芝龍因李旦推薦,前往澎湖擔任荷蘭人的翻譯及通事。
(鄭芝龍通曉閩南語、南京官話、日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且可能通曉荷蘭語。)
(真是人才~)
為什麼是澎湖呢?
因為此時荷蘭人,還不知道台灣島在哪…
而澎湖,荷蘭人18年前就來過了。
那一次,留下了「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的石碑。
這一年,荷蘭人第二次佔據澎湖,想在中國沿海創造一個貿易根據地。
然後,又被明朝逼退。
同年初秋,荷蘭人撤退至台灣南部,鄭芝龍當然也跟著來了。
其實,你可以說,鄭芝龍是去荷蘭人陣營臥底的。
由於明朝和荷蘭的爭執,影響到李旦在陸、日、台間的商業利益。
因此,李旦派鄭芝龍去荷蘭人那邊當翻譯,算是跟荷蘭人開始合作吧。
從此時開始,鄭芝龍將事業重心自日本遷到臺灣。
至於是什麼事業呢?
說穿了,就是當海盜。
荷蘭人給鄭芝龍的任務是:
「在台灣海峽截擊往馬尼拉與西班牙人通商的中式帆船。」
根據荷蘭第二任大員長官(1625–1627)傑拉德·韋特(Gerard Frederiksz de With)的說法是:
「通事一官,率領約三十艘中式帆船去進行截擊與俘獲的業務。」
就在鄭芝龍努力搶劫的時候…
1624年8月27日,田川氏於平戶島千里濱
生下了那個將撼動東亞海面的孩子。
鄭成功出生之後,鄭芝龍也決定自立門戶了。
反正搶劫,幹的都是刀頭舔血的營生,為什麼不自己當老大?
隔年1625年4-5月間,鄭芝龍離開荷蘭人,開始了成為海賊王的旅程。
一名荷蘭船長是這樣紀載當時的場景:
4月27日星期天
...突然首領一官後隨手執刀劍的銃手七八名,作為代表,向我們寒暄。
當時,這一行的王者,就是李旦。
只是鄭芝龍要崛起之時,也是李旦生命走到盡頭的時候了….
1625年8月2日,李旦在從台灣回平戶途中去世。
李旦在台灣的產業和士卒,從此轉歸鄭芝龍控制。
而於廈門的產業,則落入另一個大海到許心素的手裡。
此後,鄭芝龍與許心素,互相對抗多年。
附帶一提,在台灣流傳很廣的「顏思齊開拓傳說」,其實在歷史上很難找到根據
歷史學界始終都比較相信:
「顏思齊其實是李旦的化名。」
(當然,也有可能是李旦的副手。)
總之,鄭芝龍現在開始,真的叫鄭芝龍了。
1626至1628年,鄭芝龍以台灣魍港(嘉義縣布袋鎮)為基地
劫掠福建及廣東數地,使明朝官兵疲於奔命。
由於鄭芝龍的業務能力太強,明朝決定收編他。
只是,條件一直談不攏。
鄭在台海縱橫兩年六個月,搶得不亦樂乎。
1627年,鄭芝龍旗下已有700艘船。
嚴重威脅老對手許心素的業務。
許心素找上荷蘭東印度公司,想聯手打擊鄭芝龍,但東印度公司未允。
鄭芝龍則乾脆一舉滅殺對手許心素,成為台海第一海盜。
直到1628年年底,福建巡撫熊文燦招安鄭芝龍成功。
熊文燦是四川敘永人,官至兵部尚書。
曾掌管南畿、河南、山西、陝西、湖廣、四川軍務,權傾一時。
後因圍剿張獻忠不力,被崇禎帝下獄處死。
總之,透過熊大人,鄭芝龍開始當官(海防遊擊)了。
當然,這個官不大,也就是個少校營長。
但是,好歹是個開始。
雖說官階只是四品武官,但是鄭海盜手下人不少。
1628,鄭芝龍投降明朝時,部眾3萬餘人,船隻千餘艘。
有了正式的官方招牌之後,鄭芝龍在老家安平鎮,當起了地頭龍。
他打破官方的海禁,繁榮海市,吸引各國商人。
他的武裝船隊旗幟鮮明,戈甲堅利,戰鬥力驚人。
定期航行於中國沿海、臺灣、澳門和日本、菲律賓等東南亞各地之間。
幾乎壟斷了中國與海外諸國的貿易。
1633年,荷蘭臺灣長官漢斯·普特曼斯攻打廈門,被鄭芝龍打的大敗。
後來雙方達成和解:
「荷蘭東印度公司保證不再來中國大陸沿海。」
「改由鄭芝龍派船至臺灣進行貿易。」
當然,事業做大之後,光靠搶劫賺錢,就顯得太小家子氣了…
「必須企業化。」
鄭芝龍設立「五商」,掌控中國境內進出口的商品銷售管道。
「山五商」:
設於杭州,分「金、木、水、火、土」。
負責收購中國絲綢、瓷器、珍玩等各地特產至廈門。
「海五商」:
設於廈門,分「仁、義、禮、智、信」。
負責運作海路商船隊,將貨品運銷至東北亞及東南亞各地。
1633年,鄭芝龍事業做的如日中天。
這一年,同時也是日本鎖國的一年,但是這鎖不住鄭老大。
歷史課本往往都寫:
日本鎖國時,只准荷蘭及中國帆船進出。
這裡說的「中國帆船」,其實就是鄭老大獨家的。
接下來十年,直到明朝滅亡,掛著鄭氏旗號的中國商船壟斷東亞貿易。
華船(大部份是鄭芝龍的)進出日本的數字,比荷蘭船多出7至11倍。
什麼是海賊王?
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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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反清復明的故事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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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段,講了鄭芝龍慷慨激昂的前半生。
本來只是想為鄭成功登場做個引子。
只是,臺灣史的這一段,考試挺熱門的,歷史敘述卻又有很多迷思…
每次都有學生來問,時間短又說不清楚,乾脆一次寫清楚,方便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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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代一下鄭芝龍的結局。
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禎皇帝自縊於煤山。
大明江山,半壁崩塌了。
在這種大時代,最考驗人的政治判斷力。
讀者諸君擁有「歷史之眼」,當然可以預見鄭芝龍的悲慘下場。
這裡就不詳述了。
1646年,清軍逼近福建,鄭芝龍心存觀望。
將駐軍撤離仙霞關,讓出天險。
讓滿洲清軍入閩,自己則退守泉州安平。
隨後,鄭芝龍的泉州同鄉,同時也是「大號明奸」洪承疇出面勸降鄭芝龍。
鄭芝龍獲得空頭王爵許諾,以及一個翻臉的兒子。
1647年,鄭芝龍後被誘劫往北京,封同安侯。
同一年,清兵逼殺田川氏,鄭成功決心殺父報國,誓死抗清。
1655年,鄭芝龍入獄。
1661年,鄭成功東征台灣,年底,鄭芝龍被斬首於北京柴市。
接著,故事要轉到鄭成功身上了。
鄭芝龍投降滿清之後,不願投降的部屬,就轉由鄭成功領導。
這裡,就是我這段故事要說的主題了。
接下來的十多年,鄭成功在東南沿海,聚攏了十多萬兵力,誓師抗清。
1658年,鄭成功甚至動員了17萬大軍北伐南京。
這基本上是鄭成功自費的軍事活動,是他私人的反清復明事業。
問題是,錢從哪裡來的呢?
學者估計,以明末的物價,這種規模的軍事行動:
「每年平均需消耗300-360萬兩白銀。」
「作戰規模大的時候,甚至需要400萬兩。」
以閩南沿海彈丸之地,鄭氏集團是如何籌集這麼多資金的呢?
要知道崇禎年間,握有天下的朝廷財政收入,也不過400餘萬兩。
看過上集的朋友,應該知道答案了:
「關鍵,就是貿易。」
這次,我就來詳述一下,貿易的利潤與規模。
鄭氏靠海商起家,全盛時期旗下船艦高達千艘,承包了最賺錢的貿易路線。
就以對日本的貿易來說吧:
1647年至1662年之間,也就是鄭成功接班後的15年。
航抵日本長崎的中國船隻,主要仍然來自鄭成功的勢力範圍。
據紀載:
「1650年,抵達日本長崎的七十艘船中…」
「有五十九艘,來自鄭成功所統治的地區。」
這種情形大致年年相同。
也就是說,鄭氏集團至少佔有80%的對日貿易份額。
那麼,做的是什麼生意呢?
江戶初期的日本,熱銷商品是中國的生絲,絲綢與糖。
商品價差之大,讓經營現代國際貿易的商人流口水啊…
據統計,從1622年到1660年間:
「從中國輸送到日本的生絲,每百斤價格平均為377兩白銀。」
「生絲生意的利潤率,平均可高達277%。」
生絲貿易不只好賺,而且還是「大規模」的好賺。
經鄭氏貿易船隊輸入日本的生絲,每年高達十餘萬斤。
另一項輸日大宗商品是糖。
1655年,輸日砂糖就高達141萬7430斤。
價差呢?
「每百斤砂糖,在中國賣2.5兩白銀。」
「運到日本後,每百斤8兩。」
砂糖貿易,利潤高達220%。
除了出口,鄭氏船隊還從日本大量進口貨物,尤其是日本大量出產的銅:
「每百斤銅,在日本僅僅13.5兩。」
「當時中國的銅價,則為每百斤白銀20兩。」
銅類貿易,利潤率達到48%。
從1650年到1660年,鄭氏船隻往來台灣、日本、中國沿海。
將生絲,糖等貨物運到日本,再從日本載回鉛和銅等貨物。
據統計,單單從事對日本的進出口貿易,就能收入141萬兩白銀利潤。
而南洋方面的貿易,一年也帶來93-128萬兩白銀的利潤。
單憑貿易,以足以維持一隻規模龐大、有戰鬥力的軍隊了。
但是,這些還不是全部。
別忘了,鄭家是從海盜起家的,除了做生意,老本行不能放下。
從鄭芝龍那個時代開始,收保護費就已經是重要的固定收入了。
當時的船隻保護費,稱之為「牌餉」。
通過東亞海面的船隻,必須依其大小,繳納牌餉。
否則後果自負…
按照規矩繳費後,可得到一面牌,在海上就可不受劫掠。
注意,不是「不被鄭家海軍搶劫」,是沒有「任何人敢搶」。
如果沒有這種一言九鼎的本事,怎麼收保護費。
在那幾十年裡,鄭氏將海上貿易分為東洋、西洋二線。
西洋船:從事暹羅貿易。
東洋船:從事日本貿易。
西洋船的牌餉金額不明,東洋牌餉應納餉銀是:
「大者二千一百兩一年,小者五百兩一年。」
注意,要繳這筆錢的,不只是亞洲商船。
荷蘭,英國,葡萄牙等西歐商船,也必須按照規矩繳費。
如果沒有懸掛「鄭」字令旗,就自己出海隨便搞,隨時可能被送進海底。
鄭氏這種保護費收的有多誇張?
來看一個例子:
鄭成功在決定攻打台灣後,軍隊還沒出發…
就已經授權何斌,在臺灣向當地貿易船隊發放牌餉,收取餉銀。
還有,鄭成功在日本的胞弟,田川七左衛門,也幫鄭成功發放牌餉,收取餉銀。
「著訊守兵、地方官盤驗,遇有無牌及舊牌之船、貨,船沒官,船主、舵工拿解。」
--鄭成功寫給他弟弟田川七左衛門的信
看看這種說話的口氣,有沒有大海霸主的氣魄?
單是一項保護費每年收入就令人乍舌。
說了這麼多,鄭氏集團平均一年能收多少白銀?據楊彥傑《1650至1662年鄭成功海外貿易的貿易額和利潤額估算》一文估計,當時鄭氏集團年利潤可達2000萬或3000萬兩白銀。小編對這個數字不太相信,但是即使砍半再砍半,也有500萬-750萬兩白銀了。
正是有巨額的收入來源,鄭成功才能維持一隻擁有十幾萬員額的軍隊。
名揚四海結局 在 那些蠹蟲的呢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人與人之間,有時候是平行線,有的時候是對角線。我和石頭就是對角線,交會在一個點上,然後錯開,各走各的路。只是我不知道,原來要從這個交叉點錯開,有這麼難。」——《名揚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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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些線索,寫在結局之後。
你很困惑,你不明白事到如今,這些線索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他為何要這麼做?還想從你這,得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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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擅長觀察,或許該說,你不在意別人,所以看在眼裡、聽在耳裡的一切,從不深究,你並不介意它就只是表面的樣子。唯獨對他,你在腦海裡不斷排演他每個動作,重覆播放他說過的每句話。即便明白語言本就該被誤讀,你不願承認,你不要錯過任何弦外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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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他不是開口挽留的人,他會笑著送你走。你每次轉身,他都默認。那些被擴大解釋的言行,不是他的錯。結局早在開始的那天,就寫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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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故事相應著千百種結局,任由彼此擦肩而過,又何嘗不是一種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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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走過千百回的你,是真的放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