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賣厝阿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明小教室 #2020租賃新制調整懶人包 「房屋租賃2.0,權益保障再升級」 #保障房客部分 1.租賃住宅標示 租賃住宅必須清楚標示地址, 無門牌住宅也必須標示稅籍編號或附上位置圖, 車位也應該要清楚種類、數量和位置。 2.租賃時間 約定支付租金 租賃期間最少30日以上, 房東不得在租賃期間任...
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阿明小教室 #2020租賃新制調整懶人包
「房屋租賃2.0,權益保障再升級」
#保障房客部分
1.租賃住宅標示
租賃住宅必須清楚標示地址,
無門牌住宅也必須標示稅籍編號或附上位置圖,
車位也應該要清楚種類、數量和位置。
2.租賃時間 約定支付租金
租賃期間最少30日以上,
房東不得在租賃期間任意調漲租金。
3.電費有夏季非夏季
夏季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當月規定的最高級距
每度金額。
4.使用租賃住宅限制
房客要轉租他人必須經過房東同意,出具轉租同意書。
5.室內裝修
房客裝修住宅須經房東同意,若住宅損壞房客須協助修繕。
6.房客義務責任
房客承租簽約時應出示身分證供房東核對,
簽約後30日內提供房東姓名、通訊地址等資料。
7.房客提前終止合約
房客提出修繕房東不理、房客若有長期療養需要,
或有第三人主張有租賃住宅權利,
導致房客無法使用住宅,房客可終止合約。
#照顧房東部分
1.修繕責任
房東若要修繕租賃住宅,必須提前通知房客,
若修繕期間無法讓房客使用,
房客可要求扣除該期間租金。
2.房東之義務責任
房東應出示住宅出租的證明文件、
身分證供房客核對,保證住宅合法可供居住,
住宅負責修繕的項目範圍也應告知房客。
3.租賃住宅返還
租約屆滿或契約終止,房客未返還住宅,
房東應告知房客不繼續契約,
房東可以請求房客未返還期間之租金。
4.房東提前終止租約
房客擅自變更住宅,或違反使用住宅,
使用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未經許可專租他人,
破壞住宅或附屬設施、擅自室內裝修危害
住宅結構,房東有權提前終止租約。
5.遺留物處理
房客屆期不點交住宅、不清點遺留物,
逾期不取回,視同已經拋棄所有權。
遺留物清理衍生費用,可從押金課除,
押金不足可向房客請求費用。
相較於修正前定型化契約,2020年修正部份
對於電價與修繕均有更明確保障呦~
買房知識家 LINE 社群 https://reurl.cc/2021vn
================================
#不買不會怎麼樣 #買了會很不一樣
賣厝阿明2020闊別三年hen有感大作
「一圖秒懂2」買房圖文寶典NO1
透過圖像與畫重點方式,
阿明將艱深房產知識簡化
成有趣易讀的圖文工具書,
如果您正在思考買房或賣房這檔事,
我推薦您《一圖秒懂2》,這是一本
簡單又實用的專業房地產工具書!
無論是自住也好、投資也罷,
若沒有做足的基本知識,
說穿了也是霧煞煞、
完全無法全盤了解做出正確的判斷!
賣厝阿明、買房知識家,
長期讓各大媒體肯定轉載分享
買房賣房╳重點整理╳圖解說明
讓您輕鬆閱讀讓您搞懂房地產!
這邊填單 https://reurl.cc/5l7Y6M
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房屋租賃小幫手 保障你和我🏠(趴兔)
大家還記得上次分享的租屋小眉角嗎?(忘記看這邊https://reurl.cc/D96xnR)
今天我們要來分享其他在租屋上與法律相關的小重點唷~
一般來說,我們若向『仲介人員』討論租屋條件,都會記得請對方提出『屋主委任書』,但遇到屋主自租房屋的情況,我們容易直接認為接洽者即為房東,故忽略查看一些證明文件喲!
所以,在我們準備開條件、做最後的簽約討論之前,請大家稍❗️等❗️一❗️下❗️,以下幾個重點一起來注意看看👀
❓哈囉?您真的是屋主嗎?
請房東出示『身分證件』,以及『建物謄本』或『最新房屋稅單』做比對,確定為同一人。
❓您是二房東?原屋主同意轉租?
如果是二房東,則必須有原屋主同意轉租,請二房東提供『原始租約』,確認出租權。
原始租約要注意:
👉🏽有同意轉租條款⎮唯有書面文字才算數,一切口頭描述、保證,都不具均考價值。
👉🏽二房東的租約期間⎮若自己的「租約期限」大於「原始租約剩餘期限」,有可能衍生許多糾紛。
👉🏽請務必謹慎瞭解屋主與二房東是否有提前終止約定。
⭕️他不是房東!
另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帶看房屋的人並非「屋主本人」,而是其家屬。請注意❗️家屬不是"法律上的屋主"唷!
切記❗️簽約時若屋主沒有出現
👉🏽即使是親密的家屬(配偶/父母/子女),終究就不是屋主,也須要求對方提出『(授權)委託書』與『身份證明』。
👉🏽合約上除了『出租人』欄位填上屋主姓名,租約須另寫上『委託代表人』欄位,請該家屬簽名。
👉🏽將委託書影印一份,和租約訂在一起,就Finish
💡小提醒
⎮仔細閱讀租賃契約內容,這很重要唷!
⎮亦可要求使用內政部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下載⏬https://reurl.cc/9EXNdV)
#Ingay法律小教室 #租屋 #房客 篇
ℹ️「Ingay法律小教室」,可以看到Ingay與團隊整理的法律相關問題喔ℹ️
----------------------------------------
🎁抽獎時間🎁
即日起至2020.04.05(日 )17:00止,完成「抽獎三步驟」,即可參加本次的抽獎唷!
👍🏽參加抽獎方法
1. 按讚本篇文章
2. 分享本篇文章(記得設為『公開』,這樣Ingay與團隊才能看到分享的文章喔!)
3. 於本文留言並標記『自己的』好友,例「@月桃編,租賃法律哩災某?」
❣這樣就完成囉!大家趕快來參加抽獎吧❣
這次我們要抽出『2』名好朋友贈送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的『迷你版法扶小書包』(吐司編貼小提醒:獎品圖片在下方留言中唷!)
🙏🏽感謝『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贊助,提供很優秀的法扶小書包,伴我們走天涯~
同意轉租之證明文件 在 House123 我有好室告訴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直播[租賃新制下,我是房東/房客,如何保障權益呢?]筆記來囉!
室友們久等呀~~~~
[直播重點統整✍]
🔺租賃新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公布日:106/12/27
👉施行日:107/06/27-正式上路!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
1⃣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
規範相當少
2⃣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常見QA:
Q:如果我跟建商買預售屋或買新成屋,簽買賣合約時,我是不是有合約審閱期?
A:若是B2C,建商對消費者,就有合約審閱期,因為要保護消費者
➡若是跟一般的人/一般的法人(不是以賣房子為業)簽中古屋的買賣合約,基本上就沒有合約審閱期
👉107/06/27新制上路-Now:
1⃣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依然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2⃣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
房東為自然人之一般房東:
🌟規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差異: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常見QA:
Q:我一定要用內政部的合約範本嗎?
A:基本上是!合約有效性:須用內政部「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Q:那可以改內政部的合約範本嗎?
A:可以改:可自行排版、可增加「特別約定事項」(須符合應約定與不得約定的規範,不能違反,若違反,該約定失效,不是整份合約失效)、
Q:在107/06/27新制上路前,已經簽好的合約,我需要重簽嗎?
A:不需要,新制施行前已簽約的租約仍有效,房客不可要求換約,房東也不可要求換約
🔺合約下載:
(請見留言區)
🔺不得約定事項:
1.廣告僅供參考
2.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不能限制房客不可報稅)
3.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不能限制房客不可遷戶籍,房客需要遷戶籍一定會告知房東,因為需要租約、與房屋稅單影本)
(Q:本身房東的戶籍在該房子怎辦? A:建議出租的房子,房東的戶籍不要在那,因為相關政府文件會送至戶籍地址,容易有隱私問題;同址分戶:戶政事戶所辦理)
4.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房東的房屋稅、地價稅、所得稅有增加,不可由房客負擔)
5.押金最多2個月,違約金最多1個月 (僅「違約金」。設備、房間損壞賠償金額可另計)
(提前解約,僅能賠償1個月押金,若是電費沒繳、設備壞、垃圾清運、欠繳管理費、欠繳租金,的求償費用不包含在1個月押金)
🔺轉租規定: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限制不得轉租,否則皆可轉租
107/06/27新制上路以<現在>:需取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才可轉租
🔺房東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1.房客毀壞房子
🌟2.遲繳租金>2個月 (不含押金扣抵)
3.未經同意而轉租
4.未經同意而裝修(裝修不是修繕;裝修是變動格局、拆牆等等)
5.建物改建
🔺房客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1.疾病、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要有醫院證明)
2.房子該修繕而未經修繕(Ex:漏水,請房東修,卻不修繕
3.房子滅失(發生天災人禍,房子無法住)
4.房子有其他人主張使用權(Ex:一屋二租、侵占;買賣不包含)
5.承租人死亡
🔺常見QA:
Q:我是個人房東,委託代租公司出租,那麼,我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 C2C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因為你還是當事人
Q:我是個人房東,租給包租業者,我跟包租業者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C2C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因為你還是當事人
Q:承上,包租業者跟房客簽約時是用哪個版本?
A:是 B2C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因為她是企業經營者
🔺工商時間:
吉姆羅傑斯-趨勢投資講座 :
9/07 (五) 高雄 13:30-17:30
9/08 (六) 台中 14:00-18:00
9/13 (四) 台北 14:00-18:00
報名講座還送🎁小禮物唷!
報名網址:(請見留言區)
👨💻想看更多細節內容👨💻
👨💻快看重播影片吧(請見留言區)👩💻
⭐下一次愛莉老師直播的時間⭐
⭐在10/17(三) 晚上10:00⭐
千萬不要錯過唷!
#聊聊好室直播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