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同意借用場地函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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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同意借用場地函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趙天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市府公務員切莫為即將被罷免的韓國瑜而觸法啊 #建議中選會同步鼓勵廟宇教會等私人場所提供罷免投票場地之用 #中選會給高雄市區長校長的一封信 「我依法,我驕傲」~寫給區長、校長的信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之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

  • 同意借用場地函 在 趙天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04 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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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公務員切莫為即將被罷免的韓國瑜而觸法啊
    #建議中選會同步鼓勵廟宇教會等私人場所提供罷免投票場地之用

    #中選會給高雄市區長校長的一封信
    「我依法,我驕傲」~寫給區長、校長的信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之規定,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同法第11條也規定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就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事務,應指揮、監督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含投票所、開票所設置及管理之辦理事項。亦即,該等事項就第3屆高雄市長罷免案而言,係屬高雄市各區公所之法定義務與職責,另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規定,直轄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之實施,既為其法定自治事項,同法第 23 條也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就此而言,有關第3屆高雄市長罷免案之辦理,高雄市政府各局處、各機關學校亦應有協力辦理其自治事項之法定義務。

      區長、校長當然要行政中立、教育中立,也要依據法令所定彼此協力,按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所指,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固然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含市立學校的校長在內,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基此,當府函、局函指令不一致時,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亦應以府函為準,而非以局函為憑,更非僅以便簽或line的指令為據。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也規定,公務員有違反本法(公務員服務法)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

      又已經依法循例同意洽借在案的投票場地,如臨時因便簽或line的相關指令即抽回拒借,甚或轉為拒絕借用,既不符合府函的指令,也是行政行為的反反覆覆外,自不符合行政行為本應受法律及法律原則之基本要求外,是否也另有妨害選舉罷免事務的其他法律責任,也懇請區長及校長深思,尤其是選務的辦理是在履行市民在憲法上的基本權;另外,試想校園循例在辦自治市長等各項校內民主教學活動時,作為選務作業中心的區公所或市選委會,區長們或選務夥伴們會拒借選務設備如圈票遮屏或其他選務工具給學校嗎?絕對不會的,倘有,請跟我們選委會說,我們定會請其配合的。

      最後,校長要做到教學、服務及行政的面面俱到,在防疫國家及全體國民守護台灣的同時,在疫情趨緩期間,也要兼顧學生的教學環境安全,又要做到公共服務行政的平衡,那麼從今年2月開始,全國各地都已經辦理30場以上公職人員補選,多數也都在公立學校等公共場所辦理為主,更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相關指引,而採取高規格選務防疫措施,復累積相當多的防疫經驗,因此有信心面對即將在6月6日舉辦的罷免投票,至於市民要投同意票或不同意票,那都不該是也不會是我們每區位長、每位校長及選務夥伴所在意的事,我們真正在意的是:我依法辦理公務,我就驕傲!

  • 同意借用場地函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20 1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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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之前爆出跑車業者向公有停車場委外廠商借用場地辦活動,未經過停管處同意一案,在徐巧芯團隊要求改善後,目前交通局已回函說明處理情形:

    1⃣️ 依法對委外廠商開罰一萬元。

    2⃣️ 在此事件後,將重新檢討契約缺漏處,增訂規範並調高法則,要求廠商不得經營或從事除了停車之外的盈利行為。

    該檢討就檢討,該改善就改善,
    台北市才會變更好!

    📰當時相關新聞可參考:
    改裝車友擅用停車場辦趴 北市府開罰廠商1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3801263

  • 同意借用場地函 在 許又仁、土豆仁關懷勞工教育辦公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5-15 17: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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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仁要求徹查市府台北辦公室是否公器私用】

    針對媒體揭露前市長、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使用」市府台北辦公室,又仁今日上午在市政總質詢要求徹查北辦是否公器私用、違反行政中立。

    為釐清前市長賴清德「借用」北部辦公室一事,又仁透過議會發函請台北辦公室主任、新聞及國際關係處專門委員吳堂成備詢。

    根據市府的 #臺南市政府市政大樓場地使用管理要點,市府本身所屬場地只有 #永華市政中心 西側廣場、西拉雅廣場、二樓廣場及迴廊、中庭;#民治市政中心 南瀛堂、行政大樓一樓大廳展示區等區域可以對外租借。府內各機關單位辦公室、會議室根本不能外借,而可租借場地涉及 #選舉競選活動及政黨黨務活動 則不得核准使用。

    吳專門委員及黃市長都承認同意前市長賴清德使用台北辦公室,黃市長卻輕描淡寫說,前市長賴清德借用台北辦公室跟政黨活動沒有關係,只是去休息、吃個便當、見個朋友。

    但這跟媒體揭露的狀況完全不符,根本無法釐清事實。因此,又仁要求市府人事處提供吳堂成專門委員、許淑芬參議、王英霞專員三人的公差假、差旅費支領紀錄及北辦公務車派出單,並要求市府政風處查察北辦電腦主機資料及公務電話通聯紀錄是否涉入民進黨總統初選。如果有公器私用,違反行政中立的情事,應依法處理。

    對於台北辦公室的存廢,又仁認為,透過高鐵,台北台南已成為 #一日生活圈,北辦實無繼續存在的必要。

    #為市民把關
    #市府資源不能公器私用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影片如無法播放可點此觀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C7uCX0w8PY

    #延伸閱讀
    【全文】南市府台北辦公室淪競辦 賴清德公器私用直擊 - Yahoo奇摩新聞
    https://reurl.cc/ODxeR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回應議員關心台南市台北辦公室、台南美術館停車費、搶救鹽水大排2號橋番仔厝遺址、善化地區鐵路地下化、幼教師資管控及大北門地區農路重新規劃等議題
    https://reurl.cc/jpbY1

    影/台南北辦主任被叫到議會備詢 議員要求徹查不法 | 高屏離島 | 地方 |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3813731

    涉民進黨初選資料?南市民代要求查北辦電腦 - 新聞 -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515001831-260407

    赴議會備詢 南市府北辦主任吳堂成:不感到委屈 - 臺南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2790739

    南市府「北辦」涉入民進黨政爭? 議員要求政風處徹查 | 台灣好新聞
    https://www.taiwanhot.net/?p=70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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