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吊銷牌照重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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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吊銷牌照重領產品中有3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萬的網紅屏東新聞 PT New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屏東監理站與屏東縣警察局強力稽查白牌車 國內疫情趨緩,民眾出遊人潮增加,防疫期間合法的計程車都會做消毒並進行QR.Code實聯制,但是違規白牌計程車無法管控,民眾在搭乘上自身權益也就難有保障。白牌車違法流竄載客,不僅影響合法業者,也可能造成治安漏洞,屏東監理站日前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組成監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

吊銷牌照重領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8:42:26

【@marketfocus.hk 】【特朗普在劫難逃?】特朗普CFO涉稅務問題自首 特朗普:我不會被起訴! . 美國前任總統一直被指涉嫌逃稅,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的財務總監(CFO)威塞爾伯格(Allen Weisselberg)在當地時間周四(7月1日)向紐約當局自...

吊銷牌照重領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3-14 02:52:40

【@businessfocus.io】澳洲SBS電視 下架中國官媒CGTN節目 CGTN:本無授權轉載 保留追責權利 . 澳洲公營電視SBS本月5日宣布以「人權理由」,停止轉播中國央視CCTV及其旗下CGTN新聞節目。主管多家央媒的「中央廣播電視總台」隨後發聲明表示,從未授權SBS轉載CGTN節...

  • 吊銷牌照重領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8 09: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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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監理站與屏東縣警察局強力稽查白牌車

    國內疫情趨緩,民眾出遊人潮增加,防疫期間合法的計程車都會做消毒並進行QR.Code實聯制,但是違規白牌計程車無法管控,民眾在搭乘上自身權益也就難有保障。白牌車違法流竄載客,不僅影響合法業者,也可能造成治安漏洞,屏東監理站日前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組成監警聯合稽查小組,強力掃蕩取締違法的白牌車,成功在枋山地區攔查1輛白牌車違規載客營業且超載,民眾表示是從枋寮火車站,欲前往恆春墾丁遊玩,坦承每位車資200元。將依規定處罰駕駛人10萬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4個月,及違規營業車輛吊扣汽車牌照4個月。

    屏東監理站表示,屏東白牌車多在重要旅遊地區違規攬客,為維護運輸業市場的營運秩序,屏東監理站仍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在轄內重要運輸場站或民眾檢舉白牌車出沒地點加強巡查。經查獲違反規定者,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加重處罰,個人以自用小型車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依規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

  • 吊銷牌照重領 在 屏東新聞 PT New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7 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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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絕防疫破口 屏東監理站與屏東警方加強攔查違規白牌車

    屏東監理站併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出動2組人力到東港、枋寮白牌車易出沒熱點加強取締,現場攔查1輛白牌車違規載送民眾,依據違反公路法規定,當場舉發處10萬元罰鍰,並吊扣司機駕照及違規車輛牌照。

    稽查小組於近日在東港碼頭附近,針對可疑車牌號碼加強攔檢,發現1輛白色自用小客車載送民眾到高鐵左營站,攔查後訪談乘客及司機,白牌車司機辯稱是幫忙接送朋友到高雄,但乘客向稽查人員坦承向司機支付1人200元之車資,司機當場百口莫辯。

    屏東監理站表示,未經申請核准,以自用車輛經營計程車客運業,違反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提醒駕駛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 吊銷牌照重領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4 13:16:12
    有 4 人按讚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後駕車與機車騎士擦撞,酒測值每公升0.23毫克,雖然酒測值未達移送法辦的每公升0.25毫克,但已經發生酒駕肇事交通事件,因此移(函)檢察機關。​

    看到這則新聞微震驚,對於執法的嚴謹震驚(講這種話會被罵嗎​
    總之,酒駕標準很容易就達到,大家真的不要僥倖~​
    -​

    🔻酒駕標準值🔻​

    🔹行政告發:(有每公升0.02毫克的勸導值)​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

    🔹刑法公共危險罪:(無勸導值)​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

    🔻酒駕罰則🔻​

    🔹初犯:​
    ➜機車駕駛人:15,000~90,000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30,000~120,000元以下罰鍰​
    ➜不論汽機車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

    🔹再犯:5年內再犯第2次或以上​
    ➜機車駕駛人:​
     第2次:90,000元罰鍰(依最高罰鍰額處罰)​
     第3次:按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90,000元​
    ➜汽車駕駛人:​
     第2次: 120,000元罰鍰(依最高罰鍰額處罰)​
     第3次:按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90,000元​
    ➜不論汽機車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造成人重傷或死亡:吊銷其駕駛執照,不能再考領​
    -​

    假設真的離家不遠,小編推薦喝完酒走路回家,順便吹個風醒酒​
    因為就算是騎腳踏車,酒駕也會被罰300~600元喔​
    有點距離的話,大家還是乖乖找代駕或搭TAXI吧~​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第1項第2款​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三以上。​

    《#刑法》第185-3條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第1項​
    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至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第35條第3項​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汽機車駕駛人於五年內第二次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所定罰鍰最高額處罰之,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九萬元,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35條第7項​
    汽機車所有人,明知汽機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三個月。​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酒駕 #醉態駕駛 #酒後不開車 #代駕 #高雄 #丁允恭​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吊銷牌照重領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7-11-16 21:41:05

    陳麗娜指: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違法
    交通局承諾儘速向中央反映解決爭議

    高雄市可能有兩萬人,駕照被註銷,自己卻不知道。市議員陳麗娜今(3)天在市政質詢指出,這種「易處逕註」吊銷駕照,兩年前行政法院已裁定「無效行政罰」,交通局迄今仍「知法犯法」,繼續便宜行事。她要求強力交通局立即終止此一「違法行為」。交通局長陳勁甫承認「「易處逕註」有爭議,但中央尚未通知更改。他會儘速向中央要求函釋。

    市民若想了解自己是否被「易處逕註」,上監理處網站,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驗證碼,查看「易處逕註」四個字,就是駕照已被吊銷了。申請補發駕照,監理處需無條件辦理。

    陳麗娜說,「易處逕註」是依據 95 年 6 月前舊法規定「不繳罰款就扣照; 不主動將駕照送裁決所吊扣,就直接駐銷駕照。被註銷駕照一年後才能重考過關取得駕照。」這種「一次裁罰」在一張處分書上「處罰主文」註明。由於爭議性大,立法院修正法源,將罰款不繳下一步行政處分改為「移送強制執行」,再加上「五年特赦」期,也就是 102 年 8 月 31 日前繳清罰款者,可重新申請補發駕照。

    「五年特赦」期過了,監理單位統計,全國約有 20萬名駕駛人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易處逕註」吊銷駕照,許多人是在被警方攔下,才知道自己是「無照駕駛」。他們除了要收到 6000 到 1 萬 2000 元無照駕駛罰單; 假設發生車禍,保險公司因無照駕駛不理賠;如果向朋友借車肇事,車子還要吊銷牌照; 如果要重新考照,還要花一萬多元報名駕訓班。目前高雄市約有二萬人處於這種權益受損的狀態。

    「易處逕註」行政法院早就裁定「無效行政罰」,被罰者可以無條件重新領照。今年高雄有名男子曾為了「易處逕註」告監理處,獲得勝訴,到監理處要求補發,監理處補發駕照時間註明原發照時間。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市民通局裁決書,主文仍註明「一次裁罰」,「易處逕註」。陳麗娜要求交通局應該主動停止這種「違法」又徒增市民困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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