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alar (捧讀聖經的惡魔)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兄弟合資購屋之後的房地合一稅
時間Fri May 4 20:18:00 2018
最近與弟弟合資購買房屋打算給爸媽住,各出一半頭期款,所有權人登記為弟弟
我出面貸款,但日後貸款皆由弟弟繳納
但代書提醒日後可能會被認定為贈與,導致未來售屋後的稅基被墊高而需負擔較
高的房地合一稅,問題如下:
1.此一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贈與?
2.如以私契規範出資範圍,並在未來繳納貸款時皆有匯款紀錄證明確實為弟弟繳
納,是否可避免被認定為贈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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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hwei1984: 讓弟弟當保人 然後直接從他戶頭扣款呢? 05/05 09:56
→ coalar: 謝謝,弟弟已擔任保人,只是對代書的看法覺得有疑惑 05/05 11:30
推 taoist9999: 被國稅局認定是借名登記的話,將來再賣出房子是債權買 05/05 12:45
→ taoist9999: 賣,理論上是其他所得,而非房地合一稅。 05/05 12:45
推 taoist9999: 形式上債務人是你的話,等於你拿錢給你弟弟買房子,無 05/05 12:46
→ taoist9999: 法證明是借名登記的話,那就是贈與了。 05/05 12:46
推 taoist9999: 建議要嘛,你就共同列名買賣契約之買方,還有登記為 05/05 12:48
→ taoist9999: 所有權人。不你不列名的話,將來很難認定事實,尤其 05/05 12:48
→ taoist9999: 金流一查就完蛋了。 05/05 12:48
推 taoist9999: 你可以找民間公證人幫你公證借名登記契約,但我建議你 05/05 12:50
→ taoist9999: 不要搞借名登記比較好。 05/05 12:50
推 taoist9999: 不然你借錢給你弟弟,去公證人那邊公證金錢消費借貸 05/05 12:52
→ taoist9999: 契約,把法律關係單純化。 05/05 12:52
推 taoist9999: 雙方錢各出一半,買賣私契通通列名為買方各買一半, 05/05 12:54
→ taoist9999: 所有權狀上面名字也各登記一半的持分,把法律關係明確 05/05 12:54
→ taoist9999: 化、單純化。 05/05 12:54
推 taoist9999: 總之,出錢的人按其出錢比例,登記為所有權人是最好 05/05 12:57
→ taoist9999: 的方式,金流書面紀錄要保留下來。 05/05 12:57
→ coalar: 謝謝,正在跟銀行討論是否可改以弟弟當借款人,我做保人 05/06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