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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合爐師父費用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自然醫學博士 王永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什麼我不處理卡陰或被作法、詛咒的問題?】 . 在從事我這樣的工作久了,老實說,遇到卡陰、身上有一堆負能量,乃至於被作法、詛咒的個案可多了。 . 但是我通常都秉持著一個原則:「抱歉我不處理這樣的問題。」 . 明明分靈體技巧有能力輕鬆分解掉這些的能量,但為什麼不幫忙處理呢? . 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
合爐師父費用 在 自然醫學博士 王永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什麼我不處理卡陰或被作法、詛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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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從事我這樣的工作久了,老實說,遇到卡陰、身上有一堆負能量,乃至於被作法、詛咒的個案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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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通常都秉持著一個原則:「抱歉我不處理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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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分靈體技巧有能力輕鬆分解掉這些的能量,但為什麼不幫忙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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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收費能量交換不平衡。因為我收費大致上都採隨喜,頂多強化版多收一些費用。當你走隨喜路線時,你就會知道很多人都會只想給很少錢可是卻又要求你做很多超乎價值的事情。簡單來說,就是收費上能量交換不平衡。外面有許多號稱可以解這些問題的老師都收很貴,或是表面上說免費處理,可是之後拐你買一堆產品的。如果對我來說是個不公平的選項的話,這是佔我便宜,這個錢我寧願不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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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因為我之前被騙慣了,我很清楚知道,一個人之所以會被騙,主要是因為你跟騙你的人之間的資訊不對等。你會相信一位老師或師父,通常是因為對方宣稱他有特殊的能力而信任他,不管是通靈很厲害或是法力強大等等。但是如果他說你卡陰、你被作法,請問你要如何判定他告訴妳的東西是真的還是假的?甚至有時還會搭配言語技巧施予壓力,妳能不乖乖就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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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次,我介紹一位被作法的客人去台北的XX堂,想說那邊可以幫忙收驚,也有瑤池金母坐鎮,應該會有效。沒想到個案去了,那邊的師父只說是個案運勢不好,並不是被作法,然後叫他花一萬捐錢建設以及買米布施。我看了一下,被作法的能量的確是有減少了1/4,但是一萬元只讓詛咒能量少了1/4也未免太貴。ㄟ,說好的金母通靈問事與收驚竟然是這樣的準確度,這樣的處理法,我算是又開了一次眼界。所以我說我在台灣跟打著金母名號的打過幾次交道的經驗都是扣分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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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當你是一個在我面前的個案,你有沒有卡陰、有沒有負面能量、或是有沒有被作法,都是我說了算,你無法知道我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我因此對於一般沒有能力辨識資訊真假的人說謊並收取昂貴的費用,那對我來說這就是詐財、是騙人,我不做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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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外面世界很黑暗,作法詛咒種類千百種,像我最近遇到的,一位密宗大師對我發動的攻擊竟然是密法夾雜著黑魔法與巫毒!師父您到底是去哪邊偷偷學的黑魔法與巫毒啊?攻擊還來個三種組合技也未免太有創意了吧,一般人要抵擋跟破解絕對有難度。總之這害我對他一整個超傻眼的,原來外表看似莊嚴的密宗大師都只不過是假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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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自己在外面亂跑道場、亂找老師、亂拜拜、能力不足卻隨便幫人解決問題,或是惹到了別人導致負面能量纏身與被作法,卻希望用很低的代價請別人幫你解決問題,難道自己都不該付點責任嗎?(完全無辜卻惹到負面能量與作法的不是沒有,但就我觀察到的真的是少之又少。)如果自己不改變的話,今天就算幫你解完了,保證沒多久又會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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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因為我沒有通靈,無法判斷是否處理一次就能夠解決所有術法與問題,有時候東西夾雜了很多組合,或是有好幾層,所以收費上我也很難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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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服務,像是文明、糧草之類的,只要是來到現場的,我都會仔細分析給個案聽,如果你覺得我說的內容有符合你的狀態,你願意信任我所說的,那麼我也願意幫助你調整文明方面的相欠債,讓你人生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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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不處理這方面的問題,但我之前還是寫出了怎麼請烘爐地土地公處理負面能量,大家可以自行參考一下。而我的學生,也都知道我在晴康中心有特別設置了一個專門處理負面能量以及卡陰的服務(這服務不是由我施行,這是一個自動式服務,只開放給上過課的學生,請恕這邊不另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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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實的告訴大家,我的價值觀裡,認為人只要活著很大的一個目的就是要賺錢才能生活,但是就看你賺的開不開心,對不對的起自己的良心而已。我並沒有什麼要廣度眾生的崇高理想,我這個人很簡單,所以我也不怕大家說我這個人現實。我認為明擺著跟你說賺錢的,絕對好過道貌岸然說自己不愛錢,然後再騙你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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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太麻煩的事情我不做,不公平的事情我也不做,要佔我便宜的事我不做,要我騙人的不做,不相信我的個案我也不做。有些錢,我真的很懶得賺,不該賺的錢我也不賺,我只賺讓我開心賺的錢。如果你能讓我相信你真的相信我的話,也不佔我便宜的話,其實我也是會願意幫你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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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惹位,金母的桃花扇到了,明天應該就可以開放服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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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通靈博士事件簿
#很多時候只能自求多福
#來上課可以讓你學到如何辨識資訊的真假
#當我學生好處多多
#靠人人倒靠山山倒
#遲早有一天我也是會不在的
#以後收驚去行天宮就好
#扇子有點醜
#算了_啊就是金母的品味
合爐師父費用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無奈,搖頭,憤怒:台灣不斷倒退的登山環境》
之前南三段葉先生事件越演愈烈的時候,我就認為雖然消防局口口聲聲說要收取高額的直升機出勤費用,空勤總隊也會因為「無法源」而拒收,或許還可以藉此機會促生合理的制度和法規。
我錯了。
今年2月於花蓮發生山難的隊伍,近日有成員表示「過去宣稱不收費的空勤總隊,也同意對『濫用』的登山客索取費用。」費用?144萬的直升機費用,以及相關人員的加班費、出勤費。
這起山難事件我當時也有追蹤。大致情況是一支隊員資歷完整的自組隊離開步道範圍,爬所謂的黑山時,其中一員不幸墜落身亡,但現場的救援難度超出了隊伍的能力範圍,於是通報山下啟動救難機制。直升機的引擎轟隆作響,駛入山區,吊掛出一具冰冷的遺體,然後「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緊咬在後,向活著的隊員收取高額費用。
收費的標準何在?
《不合理之一》空勤總隊收費的法源呢?「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不是交付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一年有餘而無定案嗎?相關規範尚未出爐之前,空勤總隊說收就收?從義務救援盲目地轉變為使用者付費,我能否解釋為是消防局利用高額收費對登山者施加恐嚇,影響我們面對山難事故的處理方式?如果有一天大家出山難都不敢呼救,只能目睹傷者變死者,消防局是否有違憲之虞?憲法保障的生命權何在?
(修正草案: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院總第1155號,委員提案第21086號)
《不合理之二》那麼追求齊頭式平等吧。我不清楚在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生效之後,是不是所有符合開罰資格的隊伍都受罰了。假如答案為否,那顯然就是「亂罰」:消防局看你順眼就不罰,看你不順眼就罰,一個法治社會裡能有這種現象,也是令人開了眼界。有人認為爬黑山受罰就是活該,此等論調著實不可思議,他們一定沒思考過「黑山」是否封的有理,也沒思考過無標準可言的處罰是否合理。
《不合理之三》個人最唾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一點,就是他的消極性質。一個本意該是遏阻濫用的條例,卻變成了威脅我國長遠戶外活動發展的毒蛇猛獸。如果所謂的合法就是要求大家待在步道上當乖寶寶,那很抱歉,一個山多平地少的寶島,就很難培養出如四大天王一樣的登山家,或是如楊南郡一般的國寶級踏查學者,陷入往上(技術型攀登、雪季攀登)上不了、往下(探勘、探訪古道和舊社)下不了的尷尬境地。要知道,上述不少都是大家所說的黑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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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想得比較透徹了。指望中央政府在登山事務上有什麼作為,只是奢侈的想像,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一項公眾議題。一年能出幾次山難?你要政府把用於宣導防制酒駕、毒品上的力道也放在登山安全與教育,無異緣木求魚。
傳統大學登山社與協會要不出現招生不足,要不就是年齡斷層,土崩瓦解的命運漸漸出現於地平線之上。以前流行的高山百岳X路會師活動,現在還有誰能辦得了?簡單說啦,那個條例出來之後,不知道多少路都成了黑色陷阱 ...
起碼以前都有老鳥帶小鳥的傳承式登山教育,是師父看你還算上進,才願意帶你爬山;如今對「進階登山」(姑且說是要在山上露營過夜吧)有興趣的人口大幅縮減,爬高山也不再需要由組織帶領,傳承式已經行不通,取而代之的是商業模式和風險係數不一的自組個體戶。
正規商業團又只能申請合法路線,將客戶照顧得無微不至,其實對於登山者的成長幫助有限;自組隊路數的則是從零開始自己摸索,或許跟著走的時候能照顧好自己,但若貿然帶領多天數團體行程時,則較易缺乏評估風險之能力。
總之如果要解套,應該要仿照現行救護車防濫用機制成立獨立的審查委員會,多方收集資訊來判斷是否真為濫用,方能杜絕亂象。中央政府也應該加速研議相關法案,確立一套合理的收費標準。
但就如上面所說,中央放任地方政府自己私了的機率還是很大,在可見的未來中我們還是要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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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制度的基礎往往是彼此交疊的屍體。希望我們不需要走到那一步。
合爐師父費用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無奈,搖頭,憤怒:台灣不斷倒退的登山環境》
之前南三段葉先生事件越演愈烈的時候,我就認為雖然消防局口口聲聲說要收取高額的直升機出勤費用,空勤總隊也會因為「無法源」而拒收,或許還可以藉此機會促生合理的制度和法規。
我錯了。
今年2月於花蓮發生山難的隊伍,近日有成員表示「過去宣稱不收費的空勤總隊,也同意對『濫用』的登山客索取費用。」費用?144萬的直升機費用,以及相關人員的加班費、出勤費。
這起山難事件我當時也有追蹤。大致情況是一支隊員資歷完整的自組隊離開步道範圍,爬所謂的黑山時,其中一員不幸墜落身亡,但現場的救援難度超出了隊伍的能力範圍,於是通報山下啟動救難機制。直升機的引擎轟隆作響,駛入山區,吊掛出一具冰冷的遺體,然後「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緊咬在後,向活著的隊員收取高額費用。
收費的標準何在?
《不合理之一》空勤總隊收費的法源呢?「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不是交付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一年有餘而無定案嗎?相關規範尚未出爐之前,空勤總隊說收就收?從義務救援盲目地轉變為使用者付費,我能否解釋為是消防局利用高額收費對登山者施加恐嚇,影響我們面對山難事故的處理方式?如果有一天大家出山難都不敢呼救,只能目睹傷者變死者,消防局是否有違憲之虞?憲法保障的生命權何在?
(修正草案: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院總第1155號,委員提案第21086號)
《不合理之二》那麼追求齊頭式平等吧。我不清楚在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生效之後,是不是所有符合開罰資格的隊伍都受罰了。假如答案為否,那顯然就是「亂罰」:消防局看你順眼就不罰,看你不順眼就罰,一個法治社會裡能有這種現象,也是令人開了眼界。有人認為爬黑山受罰就是活該,此等論調著實不可思議,他們一定沒思考過「黑山」是否封的有理,也沒思考過無標準可言的處罰是否合理。
《不合理之三》個人最唾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一點,就是他的消極性質。一個本意該是遏阻濫用的條例,卻變成了威脅我國長遠戶外活動發展的毒蛇猛獸。如果所謂的合法就是要求大家待在步道上當乖寶寶,那很抱歉,一個山多平地少的寶島,就很難培養出如四大天王一樣的登山家,或是如楊南郡一般的國寶級踏查學者,陷入往上(技術型攀登、雪季攀登)上不了、往下(探勘、探訪古道和舊社)下不了的尷尬境地。要知道,上述不少都是大家所說的黑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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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想得比較透徹了。指望中央政府在登山事務上有什麼作為,只是奢侈的想像,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根本不是一項公眾議題。一年能出幾次山難?你要政府把用於宣導防制酒駕、毒品上的力道也放在登山安全與教育,無異緣木求魚。
傳統大學登山社與協會要不出現招生不足,要不就是年齡斷層,土崩瓦解的命運漸漸出現於地平線之上。以前流行的高山百岳X路會師活動,現在還有誰能辦得了?簡單說啦,那個條例出來之後,不知道多少路都成了黑色陷阱 ...
起碼以前都有老鳥帶小鳥的傳承式登山教育,是師父看你還算上進,才願意帶你爬山;如今對「進階登山」(姑且說是要在山上露營過夜吧)有興趣的人口大幅縮減,爬高山也不再需要由組織帶領,傳承式已經行不通,取而代之的是商業模式和風險係數不一的自組個體戶。
正規商業團又只能申請合法路線,將客戶照顧得無微不至,其實對於登山者的成長幫助有限;自組隊路數的則是從零開始自己摸索,或許跟著走的時候能照顧好自己,但若貿然帶領多天數團體行程時,則較易缺乏評估風險之能力。
總之如果要解套,應該要仿照現行救護車防濫用機制成立獨立的審查委員會,多方收集資訊來判斷是否真為濫用,方能杜絕亂象。中央政府也應該加速研議相關法案,確立一套合理的收費標準。
但就如上面所說,中央放任地方政府自己私了的機率還是很大,在可見的未來中我們還是要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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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制度的基礎往往是彼此交疊的屍體。希望我們不需要走到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