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合宜住宅出租租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合宜住宅出租租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合宜住宅出租租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產品中有3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高雄好過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希望社宅都住窮人? 柯市長不是失言而是政策錯誤】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台北市政府推出月租費高達4萬500元的明倫社會住宅,引發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表示「#不希望社宅都住窮人」,針對明倫社宅租金顯著較貴,則說「#不希望社宅變抽樂透」都一再引起爭議,並被拿來跟過去「社宅不能超過3...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0114三立+東森 雙北爭社會住宅 坪數大改小惹民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z2zYB_rAyF4 三立新聞↓ 打開門,客廳就在眼前,走3步,廚房就在旁邊,洗完杯子直接洗手,轉身就到浴室,一面牆規劃兩用,因為空間有限。 記者 范欣餘:要擴大視覺感,在小坪數常常會運用像這樣...

  •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05 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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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希望社宅都住窮人? 柯市長不是失言而是政策錯誤】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台北市政府推出月租費高達4萬500元的明倫社會住宅,引發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時表示「#不希望社宅都住窮人」,針對明倫社宅租金顯著較貴,則說「#不希望社宅變抽樂透」都一再引起爭議,並被拿來跟過去「社宅不能超過3萬」、「社宅租金2萬多有夠貴」等言論對比。對此,柯文哲當然認為自己被「黑柯產業鍊」斷章取義,表示要達成「混居、共榮、穩定房價」。


    社宅的目標是「混居」沒錯,但柯文哲的了解是為「一個社區裡面一定要確保有收入高的人進來住,避免都是窮人」這樣正確嗎?


    #先進國家如何達到混居?

    我們要先了解,「混居」的目標,來自對失敗經驗的學習。二戰後許多歐美國家大量興建社會住宅,但採取當時流行的現代主義形式,興建整片的低建蔽率整齊劃一公寓,如美國的Pruitt-Igoe、荷蘭的Bijlmermeer等地,但住宅缺乏多樣性,無法吸引人們前來此地居住,受薪階級外流,空屋被犯罪集團佔領,反而深化各階層在社會和都市空間的隔離。


    因此,後來各國都作出調整,以荷蘭來說,社會住宅平均分配在城市各區,與公共設施結合,也追求良好品質與設計,成為城市中吸引人的一環。這是「都市設計」上的混居,讓社會住宅散佈而非集中,城市精華區也會有社會住宅。


    而在「建築設計上」,荷蘭則採「租賃與擁有混居」的「多樣性住宅」方案,如阿姆斯特丹新開發區規定開發者必須落實40%社會住宅、40%市場出租,20%市場出售之比率,社宅的補助由公部門給予。


    紐約則透過有條件容積獎勵,是誘導建商把「社宅」加入到「豪宅」裡面換取容積,使得高級地段也會出現社會住宅。近年更修改為「強制包容性區域劃分」強迫豪宅開發商也要釋出社宅且不得歧視。


    韓國則結合都市更新,明訂再開發(都市更新)事業政府核發的容積獎勵中,必須提供17%容積興建社會住宅,首爾市更提高至20%,並優先安置再開發前的弱勢住民。另外,則是鼓勵小基地更新,在成熟市區內加入單棟戶數少的社會住宅。


    以上這些案例,都是讓弱勢有可能入住良好地段與社區,而不是把社宅抬價,確保「中產階級」也入住社宅來達到混居。


    #柯文哲的政策理解哪裡有問題?

    1. #搞錯混居意義
    台灣近年的社宅政策,比起國宅或合宜宅時代,更趨向分散式、多區域的開發,也著重周邊交通服務可及性,已做到「混居」的第一步。而在入住資格方面,則是規定至少30%經濟與社會弱勢戶,剩餘至多70%仍可出租給所得未超過中位數的一般民眾。意思是,台北的社宅就算只規劃較小坪數,每戶收入不到158萬的準中產階級也可以申請社宅,不會有「都是窮人」的問題。


    我們從台北其他三房社宅也有只要2萬多元的,以及柯文哲「不希望抽樂透」的說法,就知道北市府試圖「以價制量」,就是要讓出得起每個月4萬的家庭入住,而不是讓一群每個月只出得起2萬多的家庭抽籤,以便確保入住者是中產階級,強行達到市長理想中的「混居」。 混居的意義本來應該是「避免被貼弱勢住宅標籤」,包含良好的社區品質、較寬的申請範圍(0-158萬)等等,使社會住宅與一般住宅沒有區別,在人們心中沒有偏見與排擠,但柯文哲把混居狹隘的理解為「收入較高的人一定要有某個比率」,「本來就有可能有中產來租」還不夠,還要透過漲價確保這點,這是其政策第一個詭異之處。


    2. #公共資源排擠相對低收入者
    另外,歐美日韓都是透過「誘因」讓新開發區域或一般建案也加入社宅供應,讓「經濟窮人」也能入住良好地段,而不是刻意拉高社宅門檻,用4萬多的租金來過濾租戶。如果柯市長很堅持確保社區一定要有高收入者,那應該透過政策「恩威並施」讓北市建商提供一定戶數社宅(例如南鐵安置宅就是台南豪宅建商所蓋,安置戶和一般戶外觀一樣),而不是調高既有社宅租金排擠弱勢,這是第二個詭異之處。


    3.#重新貼標籤
    最後,社宅的意義,在於提供弱勢者居住權益,並結合公共設施服務,去除標籤化,讓他們在社會上有公平立足點,能享受城市發展的外溢效應。有一天,居住在這裡的弱勢居民,或許因為更好的環境、市區的資源,而更能有翻身的機會。雖然是「經濟窮」,但「發展潛力無窮」,這才是城市蓋社宅的意義。市長帶頭把住社宅的住民再貼上窮人標籤,甚至貼到收入不低但剛好抽中的青年頭上,這就完全失格了,這是柯市府第三個詭異之處。


    過去北市府在林洲民局長許多人才負責下,致力提升社宅品質,這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當這些優秀人才紛紛離開,市長又對政策理解錯誤,那就可惜了原本利益良善的本意了。


    當然,回到高雄,我們也希望主事者能重視社宅「#人窮但潛力無窮」之意義,興建更多社宅,透過軌道運輸、長照公托、創業基地等公共資源的結合,讓入住社宅的弱勢、青年族群更能過好日!

  •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5 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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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蓋社宅不是為了賺錢,是為了照顧年輕人🏠

    社會住宅就是要讓一般人住得起!市府不該轉嫁興建成本而提高社宅租金!!

    市府主動公布明倫社宅的租金算式,認為自償率公式必須大於等於1才能回收成本,因此訂出了現在讓大家瞠目結舌的租金金額。讓我們看看北市相近似坪數的社宅興隆D2,16坪房型租金9400元,明倫社宅的16坪房型卻要14700元,這不免讓人質疑,市府口口聲聲說的租金算式到底是什麼?

    社會住宅是公共建設具有公益性,本質是要大家能負擔的起、租得起,市府興建社會住宅不是要蓋來賺錢的,相關興建成本就是要由市府吸收,而非反應在提高租金上,市府現在卻花大錢蓋了豪華的房子,再用偏高的租金出租,這叫做社會住宅嗎?

    在我選區目前正在興建的三興社宅530戶、廣慈社宅1450戶陸續會完工,照市府目前擬定的租金計算方式,勢必未來收費會相當高。為了捍衛居住正義,我要求市府重新研議目前社會住宅的租金計算方式,並公布讓市民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承租的社宅是怎麼計算租金,也能夠保障未來承租社宅的民眾權益!

    #明倫社宅 #租金標準 #超貴租金四萬 #民眾權益 #公開租金計算方式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205/B3SYJEWTERDHLGY4LKOUWX5UYY/

  •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6 2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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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宅租金該定多少?高雄的社宅幫到誰?】
    文:李雨蓁 Lí Ú-chin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日出席明倫社會住宅招租記者會,致詞自豪,符合居住正義,有城市美學,「外觀不輸豪宅」。但卻遭現場媒體發現44坪3房型月租竟達4萬500元!打破柯文哲過去自行設定社宅租金不准超過3萬元的規定,引發熱議。並被質疑產生「#定錨效應」,恐讓需要者更難租得起房子。


    #台北社宅比高雄貴多少?

    令人好奇的是,台北的社宅租金可突破4萬,那高雄的社會住宅租金又是多少呢? 我們以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前金大同社宅」為例。2房1廳14坪房型,租金含管理費為7500元。並且,這裡的坪數為「室內坪數」,因此比起台北社宅兩房甚至一房的房型帳面上都來得小。若對比台北明倫社宅同級產品,20坪套房就要價18400元,27坪兩房型則要21900~24800元(坪數含公設)。


    也就是台北社宅的出租價格是高雄2.5倍以上。雖說台北房價約為高雄3倍,但以主計總處租屋指數來看,台北約為高雄2倍,則同樣機能的社宅,台北還是偏高。而台北社宅設定的「市價85折」也比高雄的「市價8折」來得高。


    #每月4萬元的社宅是要租給誰呢?

    根據台北市府解釋,家庭所得在50%以下,也就是年收入158萬元以下才能租社宅。而家庭所得位於40至50%分位點,也就是年收入140萬至158萬、平均月薪13萬民眾,才需負擔4萬500元房租,不到的會有補助。


    然而,一來收入接近中產者應該非社宅優先瞄準對象,二來無論如何,四萬的租金至少仍會佔家庭收入3成以上,離星、港組屋或公宅負擔約月薪10%的比率仍高上不少,這樣的定位仍然較難讓人理解。


    #社宅一定要都給弱勢族群住嗎?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30%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實際上,在主要都會區房價高昂的今天,不只是弱勢者,青年也被高房價壓得喘不過氣來,因此在弱勢之外,青年居住權是社宅鎖定的另一項目標。例如同樣在陳菊市長任內規劃,設計監造案完成發包的「苓雅凱旋青樹」和「三民中都社宅」,均有相當比率留給青年。而採取「混居」的方式,也可以避免社宅被另眼相看,也是社宅先進國家如荷蘭規劃時的主要原則。


    #高雄社宅問題在哪裡?

    高雄的社宅政策相對北部遲緩,原因之一在於高雄房價相對低,在2010年左右中央進行的幾項研究中,一來南部地區房價或租金相對可負擔,二來甚至連民調都指出南部民眾對社宅的期盼比率不到台北一半,因而社宅政策主要在北部優先推動。甚至2015年9月內政部於行政院簡報,就提到「我國住宅自有率為民主國家第二高」、「高房價是雙北或都市局部地區問題」,相對不重視南部住宅政策。而地方政府也援引類似觀點,認為高雄推動社宅相對不急迫。


    然而,隨著資金寬鬆,高雄房價近年仍持續緩漲,且在地仍有相當之弱勢族群;再者,中央將社宅投資放在台北,無形之間乃肯定青年繼續往北流動之現象。那麼,何不推動國土戰略平衡政策,同時增加南部產業投資與合宜住宅,雙管齊下吸引青年回流?


    在2018年開始,青年居住問題在選戰中成為候選人關心議題,例如韓國瑜前市長就曾宣示「增加社會住宅」、「推動青銀共居」,然而在其任內,新建社宅只有「中都青年社宅」的114戶,改建則只有前金大同社宅的48戶均是陳菊市長任內已選址並完成設計監造發包的案例。至於如勞工租賃住宅、鳳山共和宅等整建315戶、或是Mecanoo設計的指標社宅「凱旋青樹」245戶,也都是陳菊市長任內即動工或完成規劃。


    然而,陳菊在卸任前規劃的約1500戶共合宅戶數仍太少。現任陳其邁上任後兩個月,#便宣布將推動8800戶社宅,其中6000戶和內政部住都中心合作,分別位在岡山、楠梓、仁武、左營、三民、前鎮、鳳山、小港等區。而2800戶直接由市府興建,2年內將動工,預計出租給企業員工及弱勢族群,只租不賣,租金低於市價8成。


    #社宅除了社福以外更是吸引人口回流政策工具!

    高雄由於過往薪資與產業多樣性偏低,不利吸引青年回流,但相對而言較便宜的土地、較大的生活空間、完整的基礎建設,則會是高雄的優勢。


    在陳其邁上任之後,加速推動橋頭科學園區、仁武產業園區、亞洲新灣區5G+AIOT招商等計畫,這些新工作機會,若能搭配周邊社宅供應與軌道路網,建構從居住到就業的完整支援設施,對於北部青年返鄉更具優勢。


    而陳其邁市長也提出,所有社宅都要結合長照與公托據點之政策,近一步能讓社宅扮演社區中心,在完善的機能前提下,改變市民對社宅的認知。


    目前台北已完工的社會住宅約3287戶,約為高雄(315戶)十倍。而預計興辦戶數則為19802戶,約高雄(約9400戶)兩倍,顯示在高雄市府日益重視社宅政策下,過去為人詬病的數量逐漸有改善趨勢。在高雄從一般住宅到社宅都全面性比台北有價格優勢下,未來如何擴大宣傳,結合新工作機會、租金補貼等其餘政策,針對性地吸引大學青年在地就業、北部青年回流,應是市府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戰術之一!

  •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5-01-16 17:15:07

    150114三立+東森 雙北爭社會住宅 坪數大改小惹民怨
    影片網址→http://youtu.be/z2zYB_rAyF4

    三立新聞↓
    打開門,客廳就在眼前,走3步,廚房就在旁邊,洗完杯子直接洗手,轉身就到浴室,一面牆規劃兩用,因為空間有限。

    記者 范欣餘:要擴大視覺感,在小坪數常常會運用像這樣子的半隔間,臥室轉出來就是客廳,而您現在看到的這間房子,它的權狀就是15坪。......↓

    單身女子都嫌小,因為還得扣掉公設,合宜住宅佔比25%,權狀15坪,室內空間只有10坪,大約4.5個停車格。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小坪數一層一定很多戶,那很多戶你夾在中間的話,它可能只有一扇窗戶,所以空氣很難對流很難流通,所以常常會濕濕悶悶熱熱的,再來就是說可能根本連廚房沒有。

    居家使用不方便,房仲說一般人買房,3~4口小家庭通常會找25坪以上,新婚夫妻20坪左右,需求最大,15坪以下單身為主,合宜宅坪數砍半,租金降低,卻可能設了門檻。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比較是偏單身,頂多兩個人住,你一家三口以上它等於設了這個門檻過濾,就是擺明告訴你,請你去選別的房子。

    為了朱柯兩人都想搶,林口合宜宅大坪數對半砍,表面上看似公平,但被迫窩居,恐怕損害民眾權益。

    東森新聞↓
    打開房門,小小的一間房能住幾個人?

    記者 張清俊:15坪大小,一個人住相當寬敞,2個人住的話則是剛剛好,但如果是3個人則是有點擁擠,更何況一家4口。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至少使用空間也要20坪以上,才可以說一家4口還可以勉強說住得還算剛剛好。

    如果房間定位是租給家庭用,15坪大小恐怕只適合租給一對小夫妻,但世大運選手村未來轉型社會宅,為因應只租不賣準備變更房型設計,在暫定原本20坪大小的房型維持不變,30坪、34坪的房型要對半分為15或17坪,預估總戶數增加到5000戶。

    內政部長 陳威仁:全部都改為出租住宅,所以我們現在在徵詢兩個直轄市政府,對於坪型大小的討論,昨天是第一次的討論,還沒有做決定。

    房型大小是一回事,產權,才真的是雙北市政府的爭搶目標。

    台北市長 柯文哲:新北市如果是要全部拿去,那到底設籍在台北能不能去租?這些都沒談,雙北合組一家類似租屋的公司,雙方各有董事的席次,那這26億就來當這一家租屋公司的開創基金,把它列入雙北論壇裡面的一個項目,到時候我跟朱市長會直接談。

    為了完成4年2萬公共住宅政見,柯文哲搶房產搶到新北市的地盤,跟朱立倫的麻吉關係只能暫擺一旁。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4470372

  • 合宜住宅出租租金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6-07 16:27:47

    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在午休。

    2. 弱勢青年雖買不起房子,可申請租屋補貼,但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從98年中核定戶佔計畫戶數比例數據,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68%,租金補貼卻只有40%,部長知道原因為何嗎?即便房東願意提供證明,大多也會要求租屋族負擔多出來的稅金,這樣對租屋族真的有幫助嗎?兩年後,租屋族能繼續「安心持家」嗎?

    ※98年度辦理情形

    3. 我知道營建署還有另一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但是100年度「青年安新成家方案」經費預算有24億7000萬,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卻只有13億,請問部長,難道剛成家的青年家庭戶數,有比其他種類的家庭戶數多嗎?為何經費分配會如此失衡?(花在青年家庭的經費遠遠高於他兒少婦老殘家庭)

    4. 更何況兩個方案竟然都將40歲以下在外打拼的單身青年排除在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有單身歧視?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未來是否還會繼續蓋合宜住宅? →3月29日委員在內政質詢,李鴻源部長表示政府蓋房子來賣,是不正確的做法。

    ※中央除了制定法規和初五塊地外,在社會住宅的腳色為何?

    →目前規劃的住宅子法,缺少最源頭的「興辦誘因」。

    5. 除了這些可以自己在住屋市場購屋、租屋的民眾可能有經濟壓力困難,需要政府協助外,部長,你知道社會上還有一群弱勢,是根本就無法自行在住屋市場租到房子的,你知道有幾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等社會弱勢家庭嗎?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6. 在法人成立之前,現在的五處社會住宅,主責單位是誰?是誰負責規劃、管理?管理規劃丟給地方,中央只負責出地?

    地方只想如何做出成果,方案內容可以妥協,像台北市郝市長主推青年公營住宅,有風聲說弱勢保障可能只有5%(35戶)(10%:70戶),甚至有可能沒有,完全違反住宅法第三條「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身為中央主關機關該不該處面進行糾正嗎?

    從五都選舉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除了這五處連動工都還沒動工的社會住宅基地外,根本就看不到你們有在規畫其他的社會住宅,大家心知肚明,這五處是首批社會住宅,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批社會住宅,你們根本沒有心要推動社會住宅,連弱勢保障比例都可以用「住宅法修正通過在五處規劃之前,所以不在規範內」,這種理由來規避保障弱勢10%。

    所以李部長就是用這種推拖拉的態度在實踐馬英九總的「居住正義」!根本是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台北市:主力推青年公營住宅,弱勢僅保障5% (或沒有)

    →新北市:以青年為主,透過BOT招標,妥協業者利潤需求,失去社會住宅精神。

    7. 光是弱勢保障比例,地方都可以這樣規避妥協,難道中央推出一個新的政策都不用負全盤規劃之責任?像是制定如社會住宅的運作經費財源、興辦誘因、土地租金租期、融資等相關辦法?在年底住宅法施行前,內政部會部會來研議相關子法?

    →目前都沒有看到,若有在研議,請本周內將研議進度送至本辦公室。

    奢侈稅讓受薪階級,買房好奢侈!青年安心成家一跳再跳,青年好傷心!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內政部缺乏擔當,政策失去保障弱勢居住權益的政策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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