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合夥商號法人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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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夥商號法人格 在 台灣夯創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2 1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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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疫情紓困補貼方案出爐啦! 敬請各位服用! 內容很多,慢慢看~~
    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 合夥商號法人格 在 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3 07: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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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稅季來啦 #財會 #稅務 #工商登記 #公司 #行號

    你各位即將投入創業或正在創業的中小企業主們!5月報稅大魔王來勢洶洶,你...準備好了嗎😎?

    上禮拜新創基地到台中辦了財會稅務主題講座,由於大樹老師重點實在太多(那講義有一百多頁!一百多頁啊!)就讓我循序漸進地跟大家分享吧~

    創業的你一定想問:「設立公司還是行號好呢?」
    這裡必須先了解✨企業組織型態的差異✨,再來做規劃與選擇

    📍資本額與設立登記

    ☑行號:事業名稱同一縣市內不得重複,資本額不限(特許行業例外),登記時若資本額超過25萬需準備存款證明

    ☑公司:事業名稱全國不得重複,無最低資本額要求(特許行業例外),登記時不論資本額多寡都須準備會計師簽證

    📍課稅方式及稅率

    ☑行號:股東需付無限清償責任,且盈餘一定要全部分配
    ▪營業稅率:免用統一發票1%(月銷售額未達20萬才可申請,需經國稅局核定)、統一發票5%(每兩個月報一次,1、3、5、7、9、11月報稅)
    ▪營所稅:併入個人綜所稅計算,無需另外申報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責任以出資額為限,有盈餘者次年6月底前完成分配
    ▪營業稅率:統一發票5%(每兩個月報一次,1、3、5、7、9、11月報稅)
    ▪營所稅20%(每年5月報稅)

    📍組織出資說明

    ☑行號/有限公司:採現金

    ☑有限合夥:
    ▪有限合夥人-現金、財產
    ▪普通合夥人-現金、財產、勞務或其他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財產、技術、債權(技術出資需要鑑價)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財產、技術、勞務(有限制額度),(技術出資不需鑑價,107年修法已取消信用出資)

    📍股東資格與規定

    ☑行號:獨資1人/合夥2人以上,股東需成年
    ☑有限公司:1人以上,負責人要成年,股東可未成年
    ☑有限合夥:有限合夥人1人、無限合夥人1人,創立時股東都要成年,一年後可變更未成年
    ☑股份有限公司:原則是2人以上,例外可1(法)人,負責人要成年,股東可未成年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原則是2人以上,例外可1(法)人(同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時股東都要成年,一年後可變更未成年

    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創業第一站 #創業資源分享 #主題諮詢 #財會稅務 #盧大樹會計師

  • 合夥商號法人格 在 李開復 Kai-Fu Le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09 10:17:42
    有 263 人按讚

    創新工場DeeCamp 2020正式啟動。歡迎向我們推薦優秀的學員。

    世界在變,DeeCamp 初心不變。新內容,新形式。新人才,新使命。一個半月時間,免費聆聽學術大師、工業界領軍人物親身教誨,學習科技與創投規律,實踐用AI解決前沿問題。只對全球在校大學生開放!過去兩年也都有台灣同學來參加哦。

    下文來自創新工場微信公眾號
    ………………………………………………………………

    DeeCamp 2020啟動,邀請全球AI菁英共克世界變局下真實難題!

    2020 年是不尋常的一年。世界在變,初心不變。即日起,創新工場聯合華為共同推出“DeeCamp 2020 全球 AI 領軍人才培養計畫”。

    圍繞“世界變局下的 AI 人才新使命”這一核心主題,入選的 200 位高校大學生將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接受世界頂尖導師陣容的授課指導,嘗試用創新思維和前沿 AI 技術,迎接新挑戰,解決新問題,擔負起 AI 人才的新使命。

    DeeCamp 訓練營面向所有電腦、數學、自動化等AI領域相關專業本、碩、博在校生開放報名,全程免費。

    DeeCamp 2020 全球 AI 領軍人才培養計畫分為大師課和開放性競賽兩部分,課程和專案實踐全部轉為線上進行。成功加入訓練營的200名學員,將獲得多位 AI 科研及產業領域頂級大師親自線上授課。他们有:

    ▍李開復 創新工場董事長兼CEO
    ▍張亞勤 世界級科學家和企業家,清華⼤學“智慧科學”講席教授
    ▍吳恩達 全球知名的人工智慧專家,Coursera的創始人及董事長,斯坦福大學電腦系兼職教授
    ▍張宏江 世界多媒體和人工智慧研究領域一流科學家,源碼資本投資合夥人
    ▍周志華 人工智慧領域世界級專家,國際AI學會“大滿貫” Fellow華人第一人,歐洲科學院外籍院士,南京大學人工智慧學院院長
    ▍張潼 人工智慧領域世界級專家,機器學習、大數據分析領域的頂級學者,香港科技大學電腦系和數學系教授
    ▍俞敏洪 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創始人、董事長,洪泰基金創始合夥人
    ▍徐輝 創新奇智聯合創始人、首席執行官,創新工場合夥人
    ▍唐文斌 曠視聯合創始人兼首席技術官
    ▍曹旭東 Momenta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汪華 創新工場聯合首席執行官,管理合夥人
    ▍王詠剛 創新工場首席技術官,創新工場人工智慧工程院執行院長

    學員們還能與來自全球的 AI 精英共同組隊參加線上競賽,衝刺大獎。此次,DeeCamp 人工智慧訓練營將以往的線下實踐課題改為線上競賽形式。

    不同於常見的 AI 領域競賽,DeeCamp2020 開放性競賽不以完成某一具體指標為目的,而是讓同學們組隊完成一個完整的創新項目,鼓勵其用創意向現在和未來人類面臨的科技問題發起挑戰,找到用 AI 技術改變真實世界的機會。對於提交的最終結果,評委將從“創新性、先進性、潛在價值、呈現結果”四個維度進行評估,最終評出總冠軍及各賽道冠軍,最高獎項獎金達人民幣100,000元。同時,優秀學員還有機會參加與神秘科學家評委的午餐/晚餐交流會!

    DeeCamp2020 開放性競賽共設立五大賽道:
    • 用 AI 應對醫療和公共衛生領域的新挑戰
    • AI 賦能的商業決策與商業流程優化
    • 自動駕駛的技術突破與前沿創新
    • AI 驅動的教育新工具和新方法
    • 人工智慧的創新思考與前沿設計

    ▍賽道一:用 AI 應對醫療和公共衛生領域的新挑戰

    COVID-19 新冠病毒讓全世界共同經歷了恐慌、病痛和隔離,也凸顯出全球公共衛生危機對全球經濟與個人生活的重大影響。科技是扭轉戰局、提高社會組織與協同效率、提升全人類衛生水準的重要武器。無論是疫苗研製,新藥研發,臨床數據分析,流行病學分析,還是對與疫情相關的社會學、傳播學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以大數據、機器學習為代表的人工智慧技術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請加入我們,一起探索用大數據、機器學習等前沿科技改變全球公共衛生狀況,應對全球危機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術和新產品。

    ▍賽道二:AI 賦能的商業決策與商業流程優化

    全球經濟和投融資環境進入了 2008 年金融危機以來的又一個艱難時期:經濟全球化的美好願景正遭遇貿易紛爭、意識形態分歧乃至全球疫情的多重打擊,資本市場和供應鏈生態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

    新一代的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該如何幫助人類更好地應對危機?如何根據市場、行業、社交網路等數據更準確預測經濟趨勢並指導商業決策?如何利用 AI 技術提升商業運行效率,優化供應鏈管理等核心業務流程?

    請與我們一起探討用 AI 技術輔助商業決策或提高商業效率的創造性方法,更好應對全球經濟變局。

    ▍賽道三:自動駕駛的技術突破與前沿創新

    自動駕駛是人工智慧眾多領域中,最具技術挑戰性和應用前景的方向之一。最近幾年,自動駕駛的科研、產品和工程團隊越來越注重在真實場景、真實約束條件下打磨演算法和產品,力爭儘早實現自動駕駛技術的大規模商用。隨著自動駕駛所依賴的感測器、車載晶片、車聯網等技術的不斷發展,前沿人工智慧演算法有可能在更高效、性價比更好的自動駕駛平臺上突破更多的技術與產品瓶頸。

    在本賽道中,團隊有機會利用真實場景採集的高品質數據,結合真實計算環境,學習和實踐自動駕駛技術在產品、工程領域的最佳路徑,並挑戰演算法和算力的極限。

    ▍賽道四:AI 驅動的教育新工具和新方法

    教育是人類智慧得以延續和發展的載體。以 AI 為代表的前沿科技,已經在今天的各類教育平臺、各種教學形式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即將成為未來教育的主導因素之一。

    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實現真正的因材施教?如何幫助老師規劃教學路線、提高教學效率?如何通過智慧互動、自動測評、持續改進等形式激發每個人的學習潛能?

    AI 時代,教育工具和教育方法將在技術推動下持續變革。你們的技術、創意與工程實現,也是這一歷史變革的重要環節。

    ▍賽道五:人工智慧的創新思考與前沿設計

    自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發端以來,AI 技術經歷多次反覆運算,今天以深度學習為代表的新一代 AI 已經創造出超越人類的圍棋程式,可以自動駕駛汽車的智慧演算法,可以獨立執行任務或與人協作的機器人……但AI在認知能力、推理能力、對複雜環境的感知能力、在複雜場景中的規劃和決策能力等方面,還與人類水準相差甚遠。

    人類與生俱來的創造力對AI是九重天外的挑戰,有哪些新思路、新方法、新技術可能幫助我們開闢更廣闊的 AI 新天地?請利用你們的科研積累,發揮你們大膽突破的創新能力,用最直觀的創意演示系統向人們揭示 AI 未來可能的技術路線與應用場景。

    ▌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時間安排:

    報名及選拔時間:即日起至5月29日

    學員名單公佈:6月3日

    大師課上課時間:6月6日至7月5日每週六周日上午

    開放競賽成果提交:7月26日

    競賽結果公佈:8月5日

    報名流程:

    考慮到今年上半年全球大學師生的實際情況,本屆DeeCamp採用導師或實驗室推薦與自薦報名相結合的方法,並根據推薦和自薦材料綜合選拔錄取。

    1)官網註冊:在 DeeCamp 官網(deecamp.com)完成註冊並填寫個人資訊;

    2)準備申請材料:pdf 檔需在個人中心上傳,視頻請上傳至組委會可以訪問的平臺並在下一步報名時填寫訪問位址;

    3)點擊報名:進入活動頁面點擊報名,提交必要資訊並完成報名;

    4)等待通知:你可能會收到一次遠端面試的邀請,請留意郵箱資訊並準時參加。

    *申請材料包括:

    一份 PDF/DOC/DOCX 格式的檔,內容包括你的簡歷、項目經歷、曾獲獎項、曾發表論文及對應會議/期刊、推薦信或自薦信,以及其他能讓我們知道你很優秀的材料,請整理在一個檔裡集中上傳;

    一段自我介紹視頻,時長 3 分鐘以內,將用於向選拔參考(可選項,建議提供,以便我們更好地瞭解你)。

    ▌關於DeeCamp人工智慧訓練營

    DeeCamp 的名字來自歷史上由 O' Reilly 組織的 Foo Camp(一個完全由與會者設計流程、議題、內容的 unconference)。DeeCamp 用類似的命名方式,希望建立一個為學生服務、充分發揮學生自主精神的 Deep Learning Summer Camp,既有統一的課程和專案安排,也借鑒 unconference,放手讓學生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表現。在 2019 年度暑期訓練營期間,學員們在順利完成課程和實踐的同時,自行組織了 24 場分享會,涵蓋深度學習、機器學習、對抗神經網路等十餘個主題。

    DeeCamp 訓練營由創新工場於 2017 年發起,旨在提升高校 AI 人才在行業應用中的實踐案例經驗,同時推進產學研深度結合的公益性質 AI 訓練。

    在過去的三年中,DeeCamp 總計收到來自全球 1000 餘所高校超過 20000 份報名申請,已有 1000 余名學員順利結業。

    到 2019 年,DeeCamp 人工智慧訓練營已初步建立了以創造性的團隊工程實踐專案為主幹,以打通學術、產業邊界的系統性知識培訓為支撐,聚焦未來科技變革與商業發展,成規模、可複製的人工智慧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

    DeeCamp 獨創的“知識授課+實踐專案”模式,讓學員們既可以近距離與科研及產業領域大師溝通交流,也可以與志同道合的小夥伴結隊,親身體驗 AI 技術如何轉化為產業應用、積累實踐案例經驗。

    聯合主辦方:創新工場、華為
    雲平臺:華為雲
    課題合作企業:曠視科技、Momenta、路孚特
    合作媒體:量子位

    報名連結:https://deecamp.com/#/activityRegistration?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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