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張麗善,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麗善報你知🗣🗣 防疫期間繳稅須知📌📌】 繳稅季節到來,4月份要繳納使用牌照稅,5月份則有房屋稅、所得稅等。但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打亂繳稅季,財政部已公告今年3至5月各類稅捐展延事宜外,營運受影響者還可運用稅制中既有的節稅管道減輕稅負。 一、行動受限制者-財政部已公告展延申報、繳納期限 個人...

  • 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 在 張麗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10 14:30:48
    有 498 人按讚

    【麗善報你知🗣🗣 防疫期間繳稅須知📌📌】

    繳稅季節到來,4月份要繳納使用牌照稅,5月份則有房屋稅、所得稅等。但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打亂繳稅季,財政部已公告今年3至5月各類稅捐展延事宜外,營運受影響者還可運用稅制中既有的節稅管道減輕稅負。
     
    一、行動受限制者-財政部已公告展延申報、繳納期限
    個人、扣繳義務人與工商團體機關的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繳納期間為1個月(30日)者,展延1個月(30日),繳納期間為10至15日者,皆展延到各該月底。只要在展延期限內憑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洽管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並繳稅。

    二、經濟受影響者
    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車輛補貼使用牌照稅50%,交通部將補貼其109年度使用牌照稅50%。符合補貼資格的車輛將由稅務局統一造冊請領、繳庫,車主無需申請,等收到稅額減半的繳款書後再行繳納即可。

    未使用車輛辦理停駛、停稅,可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停駛期間自不必繳納使用牌照稅、燃料費;未營業使用房屋申請調降房屋稅率,可向稅務局申請調降房屋稅率,由適用營業用稅率3%改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

    營業稅、娛樂稅係依營業狀況核實課徵,採自行報繳的業者依實際收入申報,稅負將因收入減少而減輕。而屬「查定課徵」的業者,則可向國稅局申請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或向稅務局申請依實際營業狀況課徵娛樂稅或停業,維護自身權益。

    納稅人仍有可能因受疫情影響(如因減班休息致經濟困難),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可依據「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規定,於規定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需一次繳納)或分期。

  • 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9 11:33:37
    有 57 人按讚

    【政令宣導】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
    109年3月至5月各類國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事宜。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財政部109年3月5日台財稅字第10904528000號公告,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0條、第26條規定,109年3月至5月各類國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如下:
    --
    一、展延申報繳納期限

    (一)適用對象
     1、個人:因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2、營業人、產製廠商、營利事業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因其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3、扣繳義務人:因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

    (二)適用稅目及展延期限
      1、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在109年3月1日至3月15日、4月1日至4月15日及5月1日至5月15日者,申報繳納期限分別展延至同年3月31日、4月30日及6月1日。
      2、109年第1季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間在109年5月1日至5月10日者,繳納期限展延至同年6月l日;按月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間在109年3月1日至3月10日、4月1日至4月10日及5月1日至5月10日者,繳納期限分別展延至同年3月31日、4月30日及6月1日。
      3、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其繳納期間在109年3月1日至3月10日、4月1日至4月10日及5月1日至5月10日者,繳納期限分別展延至同年3月31日、4月30日及6月1日。
      4、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應扣繳之所得,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申報扣繳憑單,其申報期間截止日在109年6月1日以前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20日。
      5、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在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至同年6月30日;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清算、特殊會計年度結算及暫繳申報期間截止日在109年6月1日以前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30日。
      6、個人交易房屋、土地或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其申報繳納期間截止日在109年6月1日以前者,申報繳納期限展延30日。
      7、前揭適用對象所列人員於前6款展延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申報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三)應檢附證明文件
      前揭適用對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惟應於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摯發之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
    --
    二、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納稅義務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完納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於規定納稅期間(含展延期間)內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該局提醒,適用對象所列人員或適用稅目,未依前揭展延期限內申報並繳納稅額者,將視為逾期申報案件,籲請注意申報繳納展延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https://reurl.cc/Aq1WaE

  • 各類所得扣繳稅款報繳證明申請 在 原住民族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3-23 19:51:17
    有 937 人按讚


    107年原住民社會工作學分獎勵看過來👀👀👀
    任務內容:「_____(人名),107年原住民社會工作學分獎勵開始申請囉」
    就有機會獲得人人都想要的🎁全家禮物卡300元唷!!
    將會抽出一名幸運兒唷🤗!
    活動期間:即日起~4/22
    開獎時間:活動結束後一個禮拜👍
    想知道更多資訊歡迎掃描圖片QRcode唷🔍
    ----------------------------------------------------------
    🔶申請對象:具原住民身分且為在職身分,進修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推廣教育開設社會工作學分班及相關社工學分班。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申請學科:專門職業級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所訂15學科,並以前一年度取得學分為限。
    🔶補助學科學分費:每1學分補助新臺幣1,600元整;每人每年度最高獎勵21學分,最高獎勵3萬3,600元。
    🔶相關文件:申請表、領款收據、在職證明書正本、學分合格證明、學分費收據、註有課程起迄日之課程表或相關證明文件、未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學分費補助切結書
    申請人請備齊資料以掛號郵寄至本會(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社會福利處收,封面註記申請社會工作學分獎勵😘。
    ***************************************
    得獎公告:活動結束後一個星期內以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並公布。
    活動規範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請詳閱下列事項:
    1.針對參加者於參加抽獎活動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將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以下為本單位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2.個人資料蒐集目的:本單位為行銷、進行本抽獎活動及提供本單位各項活動訊息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
    3.蒐集資料類別:您提供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了解及同意本單位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僅限姓名、電話等資訊)。
    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抽獎活動之得獎者公布後1個月內。領獎期間結束後,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本單位將全數銷毀。
    5.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等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6.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由本單位該業務承辦人員於辦理該活動之特定目的(含獎項贈送)必要範圍內,依通常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7.參加本活動者如欲閱覽、變更、刪除個資或要求本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請以書面通知本單位要求辦理,而本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8.參加者填寫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本單位收執時,均視為參加者已同意其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本單位於辦理抽獎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加者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選擇不填寫,將無法參加本次活動所提供之相關服務。
    9.活動獎品寄發一律以得獎者所提供之聯絡地址寄送,若因地址或資料錯誤等非可歸責本單位之事由而導致無法收件或有其他問題,本單位恕不負責,尚祈見諒。贈品一旦寄出後,若有遺失、冒領、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本單位概不負責補發。
    10.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單位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Facebook 網站隱私權政策及廣告宣傳規範來建構完善措施,保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11.參加免費抽獎活動中獎後,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獎品價值超過兩萬元(含)以上,需預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外籍人士須繳交20%)。中獎獎品金額介於NT$2,001~NT$19,999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NT$2,001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中獎金額在NT$2,000(含)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但仍要合併個人綜合所得課稅。如中獎者不同意繳交稅款,或不填寫提供相關資料、證件影本者,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您了解並同意本公司有權取消您的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12.本單位保有最終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暫停活動、更換贈品等修改活動內容細項的權利。
    13.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將有延後舉辦或取消的可能。
    14.活動如發生任何爭議,概以本單位針對爭議事實分析後做出之決定為準。
    15.本抽獎活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公告於原住民族委員會粉絲專頁相關規定為準。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