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院刑事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司法院刑事廳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司法院刑事廳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司法院刑事廳產品中有3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國民法官可以補足法官缺少的一些生活經驗😂 #YENT #法官好正...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有話好說 PTSTal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民法官 #參審制 #司法改革 #司法院 #陪審 👤來賓: 張道周(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陳思帆(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 歡迎網友、鄉民們,週一到週四到臉書收看直播,參與線上討論,有閒來坐! 🚩 感謝交大陳信宏校長帶領的自然語言處理團隊,提供AI中文字幕。軟體開發初期錯誤難免...

司法院刑事廳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8:48:55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3/21-3/27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憲法法庭將在3/31開啟通姦罪是否違憲之言詞辯論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向大法官聲請釋憲,認為通姦罪有違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意旨,司法院表示將在3月31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通姦罪之爭議存在已久,爭議之處包括:用刑...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19: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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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法官可以補足法官缺少的一些生活經驗😂

    #YENT #法官好正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03 18: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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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犯強制治療今進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大法官1個月內公布釋憲日期】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案舉國震驚,大法官今日(11月3日)上午仍如期召開「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以下簡稱強制治療)憲法法庭,討論強制治療制度是否違憲。此為繼通姦除罪化(釋字第791號)與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後,今年第三度為釋憲案舉行公開言詞辯論,全程同步在司法院臉書平台實況轉播(https://bit.ly/362yNF1)說明大法官對此一爭議議題高度重視。

    《報導者》今年8月間即推出《違憲邊緣的治療之網──台灣性侵犯強制治療爭議》專題報導(https://bit.ly/322HpJC),全面檢視此一制度的困境。

    此案緣起於2013年一位性侵害受刑人盧恩本提出,之後陸續有前台中地院法官時瑋辰(現為新北地院法官,其案件當事人由於已被釋放,非繫屬案件故不被受理)、雲林地院法官張淵森(現為台中地院法官)、雲林地院法官潘韋丞以及多位受強制治療處分者提出聲請。他們主張強制治療無設定上限,成為可無限期拘禁人身自由的「絕對不定期刑」,有違比例原則;同時認為,延長強制治療的機制缺乏完整聽證與辯護程序,即可由檢察官逕自認定,有需要就繼續延長治療,受處分者無從表達意見,只能事後聲明異議,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因此聲請人請大法官就強制治療的法令依據(《刑法》91-1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2-1)宣告違憲並失效。

    大法官於今年8月20日宣佈併案受理相關案件並進行言詞辯論。

    ■釋憲案代理律師:強制治療程序保障空白,形成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今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一開始,強制治療受處分人的代理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周宇修與薛煒育即猛烈批評現行強制治療制度是一種「標籤詐欺」、「國王的新衣」,以治療之名將這些受處分人與社會隔離,(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不能因換了招牌就說不是監獄,代理人引用「釋字第471號」解釋強調,強制治療雖然屬於預防犯罪的保安處分之一,可是拘束人身自由的效果與刑罰無異,若無受到罪刑法定主義與禁止溯及既往等對於刑罰手段的嚴格規範,將是法治國的巨大空隙。

    法官代表潘韋丞接續陳述意見,質疑法條所述治療到「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缺乏法律明確性,恐造成恣意認定的後果。張淵森對此持相反意見,主張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並再度強調,強制治療程序保障幾乎一片空白,雖可聲明異議,但心智障礙者完全不懂,嚴重弱化受處分者權利。相較於受處分人代理律師的批判態度,兩位法官強調非全盤否定強制治療制度,不反對高危險個案進行無期限治療,但不能不論犯罪行為輕重、危險性高低,全部不定期限,否則違反比例原則,潘韋丞並提出搭配轉向及分流設計的務實建議。

    ■官部門代理人:執行細節問題,並不構成違憲理由

    機關代表方面,衛福部由前監察委員高鳳仙擔任代理人,她強調強制治療制度參考美國民事監護(civil commitment),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基於矯正與社會防衛,性侵犯猶如煞車壞掉,沒專家幫忙會一直壞下去,現階段替代方案不足下(電子腳鐐監控還是能拆掉、化學去勢或以藥物降低性慾皆未立法),就算執行得再差還是有其必要。

    針對代理律師對強制治療的質疑,法務部代表次長蔡碧仲尖銳回應,當舉國都因台南女大生性侵命案陷入風暴時,應該反思這一切問題都是由加害者所造成,並堅持現階段只是執行細節的問題,不構成違憲理由。只能把受處分者關在台中監獄裡的原因,是因地方政府把治療處所當成垃圾場一樣的嫌惡設施,不發使用執照、不增加床位,造成法治國的空隙,大家都有責任,現在培德還有56人,宣告違憲貿然放出去後果難以想像。

    ■專家鑑定人:再犯風險難評估,美、德亦曾提出違憲審查

    由法學者、精神科醫師、心理學家組成的鑑定人意見陳述中,主要圍繞著兩個議題,一是在醫療專業上要如何以及是否能可能評估再犯危險,二是如何從本土的經驗檢視這個移植自美國的制度目前遇到的困境。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吳建昌坦言,危險性是否顯著降低永遠牽涉著價值判斷,無法一刀切,根據國內外實證研究,並無法得到證據支持何種治療方式較有效,但依個人需求在知情同意狀況下的「美好生活模式」(Good Life Model, GLM)或許是可參考採用的方法之一。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沈勝昂則指出,目前實務上主要綜合量化統計及臨床判斷預測再犯率,但在有限的治療空間中有其侷限,即受處分人無法在現實環境中試驗是否真能有所改變。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林明傑提出美國與德國也都曾遭遇多次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違憲審查,前者以民事庭審核而非刑事的方式解套,確立其為治療而非刑罰的本質,後者則在修法以法官保留以及定期評估審查機制,後於2011年通過歐洲人權法院審理,符合人權公約。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法思齊則指出,強制治療在美國法上與繼受德國法的台灣有非常不同的前提,相較我國是刑罰與保安處分並行的「雙軌制」,美國則只有單軌制,因其框架限制,非應報嚇阻的刑罰,只能放置在民事程序,再來美國適用的對象為極端嚴重犯行的「性掠奪」( sexual predator ),且除再犯危險性還要有精神疾病或人格異常才能構成要件,反觀我國規範的對象涵蓋過廣,從《刑法》221到227條所有犯罪行為都包括在內,即使輕微猥褻也有可能被強制治療,不能因爲美國合憲,我們就合憲。

    法思齊於回覆大法官詢問時更指出,美國立法的背景都是在遭遇極端個案後因應民意而生,並產生性犯罪高再犯的迷思,但特殊案例無法反映此類犯罪全貌,事實是一般性犯罪除戀童癖外再犯率通常不高,近年美加兩國的研究已指出嚴格的性犯罪政策強制是失敗的,甚至如梅根法案(Megan's Law)衍生更多問題。

    ■司法院:一個月內宣布大法官釋憲日期

    在大法官呂太郎、詹森林、黃虹霞、楊惠欽針對各爭點詢問聲請人、機關代表及鑑定人後,各方再做最後的意見陳述,最後一名發言者為代表相關機關的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她強調法官跟每位國民一樣對不幸的犯罪事件感同身受,但當坐上法檯時,法官就不能只考慮自己,而需更深層的探究為什麼加害人會犯罪、什麼樣的處遇能讓其負起責任,而強制治療經過逐步修法後愈趨嚴苛、剝奪人身自由的力道加大的同時,程序保障卻明顯不足。

    「當性侵害加害人已接受刑罰後,國家是否仍以剝奪人身自由來排除此一群體,猶如古代流放隔離痲瘋病人,或是應該將其當做一個人,以治療為核心促其回歸社會?」彭幸鳴總結說道。

    會後法庭審判長、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宣佈將於一個月內公布解釋案日期。 (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性侵、非法處所、無限期隔離──全球最嚴格強制治療模式下,陽光照不到的暗影】https://bit.ly/3oMrnON
    【為何替性侵加害人釋憲──逆風法官在社會安全與人權界線間的抉擇】https://bit.ly/35ZR0Tx

    #性侵 #強制治療 #釋憲 #大法官解釋 #言詞辯論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4 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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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嗎?司法院預算增7.3億,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國民法官1.2億宣導經費喔!(天編)

    #司法院預算 #法官立委都質疑 #養網軍

    其中電影、影音、遊戲、海報等「素材」預算為2千萬;各車站巨型廣告、通勤工具廣告也為2千萬;與網紅合作、直播節目與關鍵字的「網路」預算也是2千萬。這三項合計就占6千萬元呢!

    司法院預算增7.3億 連基層法官都質疑
    http://user21757.psee.io/3992d6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有話好說 PTSTalk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7-22 21:34:06

    #國民法官 #參審制 #司法改革 #司法院 #陪審

    👤來賓:
    張道周(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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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7-21 20:00:24

    法客電台是法白跟聲浪SoundOn合作的Podcast節目,我們每一集都會邀請一位來賓到法白作客,討論一個台灣社會矚目的話題。

    🗣來賓: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彭幸鳴

    本集重點:
    ✔什麼是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參審跟陪審有何不同?
    ✔為何律師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參審制的優點?為什麼不採取陪審?不會有法官權威效應嗎?
    ✔如何回應民間團體的質疑?
    ✔為何不同意參審、陪審合併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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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刑事廳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3-10-28 19:35:19

    馬總統上任五年來,國安監聽件數竟暴增3到4倍!立委林佳龍今(28)日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長蔡得勝,林佳龍強調,馬總統一再標榜兩岸關係是他上任以來最重要的政績,但據司法院統計,國安監聽的案件數卻比五年前暴增3到4倍,難道在兩岸和解的表象下,台灣其實面臨更嚴重、更險峻的安全威脅?國安局有責任對國人說清楚!
    馬總統上任五年來,國安監聽件數竟暴增3到4倍!立委林佳龍今(28)日在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長蔡得勝,林佳龍強調,馬總統一再標榜兩岸關係是他上任以來最重要的政績,但據司法院統計,國安監聽的案件數卻比五年前暴增3到4倍,難道在兩岸和解的表象下,台灣其實面臨更嚴重、更險峻的安全威脅?國安局有責任對國人說清楚!

    林佳龍指出,依通保法第7條,高等法院是國安監聽的核票單位,因此高院相關的就是國安監聽相關的統計。但根據司法院資料,馬總統上任五年來,高院受理的監聽案總數從66件增加到276件,暴增4倍之多,即使只看其中情報機關核發監聽與續監的案件數,也暴增超過3倍,更何況還有統計黑數及一案多線的問題。林佳龍質疑,如果兩岸關係真如馬宣稱的「史上最好」,為何國安監聽件數暴增?還是兩岸開放帶來的威脅已遠超過表面上的和平,只是國安局不敢說?

    另外,針對日前司法院網站撤除國安監聽資料,司法院刑事廳長並公開表示是應國安局來函要求,林佳龍詢問國安局長蔡得勝,是否有把監聽統計數據核定為機密,蔡局長則表示,國安局僅發函提醒司法院,相關數據敏感,須遵守機密規定。林佳龍批評,國安監聽統計乃通案數據,而非個案,與國家機密根本無關,且依據司院資料,去年國安監聽事後通知比例僅44%,前年更僅32%,有些數據如「監聽期間統計」去年竟然空白,顯見國安監聽資訊遭隱匿的狀況有多嚴重。

    而對馬總統在九月政爭期間,是否曾密集致電駐美代表處,蔡得勝局長表示國安局僅提供保密設備,總統與外館聯繫是很平常的事。林佳龍則提醒,縱然使用保密設備,也不能確保美方沒有能力監聽,馬總統與駐美代表處間的頻繁聯繫恐有洩露國家機密之虞,國安局應審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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