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特考錄取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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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司法特考錄取率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摘: 「扭曲的正義」一書的作者吳忻穎,大學進入法律系,畢業後考上台大法律學研究所,期間通過了錄取率極低的律師高考,以及法官特考,進入司法體系,當了三年又九個月的檢察官。 曾經,指導教授對她說:「要進入體制,了解體制,才能資格批判體制」,這句話成為她進入司法體系擔任檢察官的契機。然而,她從未將「成...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維持國家考試的公正公平,是考試院的基本職責。然而,去年六月的消防警察考試(錄取率約15%),竟然發生擔任考試院典試委員及消防特考召集人的警大系主任洩題醜聞。 讓人驚訝的是,考選部在事發後,毫無作為。今天面對質詢,承認去年七月就已知悉,但卻完全沒有啟動任何調查,還企圖卸責全部推給檢調,離譜至極...

  • 司法特考錄取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9 08: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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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扭曲的正義」一書的作者吳忻穎,大學進入法律系,畢業後考上台大法律學研究所,期間通過了錄取率極低的律師高考,以及法官特考,進入司法體系,當了三年又九個月的檢察官。

    曾經,指導教授對她說:「要進入體制,了解體制,才能資格批判體制」,這句話成為她進入司法體系擔任檢察官的契機。然而,她從未將「成為檢察官」作為人生的唯一選項,「升官」更不是職涯目標,而是抱持「帶著辭呈辦案」的心態,做一個在能夠在實務上實踐理論,負起責任的人。

    〔吳忻穎認為,司法體制文化的構築與社會中的每個人息息相關,如對某篇新聞的點擊,或不了解真相,只一昧謾罵司法體制的「鍵盤法官」,都可能是間接地成為助長問題的幫凶,透過這本書,她希望讓更多「外行人」看見司法體系真實面貌,進而調整對司法既定的印象。〕

    https://bit.ly/31r7X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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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特考錄取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6 16:36:58
    有 245 人按讚

    幼幼班法律普及常識時間:
    「助理教授」是教授,不是助教;「候補檢察官/法官」是檢察官/法官,受公務員保障法保障。
    請見前文:https://bit.ly/2Hb1vum

    至於「實習司法官」是指通過錄取率不到1趴的司法官特考後,在司法官學院(前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兩年的學習司法官。
    「實習律師」則是指通過律師高考,依律師法規定受「職前訓練」者。

    當過二年(包含「候補」「試署」)檢察官,免經律師訓練(不必當實習律師)得直接轉任律師。
    這是律師法明文規定,背後代表的意義就是立法者認為當過二年「候補檢察官」的人,當然有當律師的才調,所以不用去當「實習律師」。
    另外,本來就有律師證後才去當檢察官的人,離職後當然還是有律師資格,而且不會因此變成「資淺」。

    考試院的頭銜說明是針對取得憲法「終身職」保障的要件,候補也好、試署也罷,都是檢察官/法官。
    一般的司法官不管有沒有「實任」的「終身職」保障,都是正常辦案;
    事實上,檢方書類一向都送經主任和檢察長,只要遇到正常的主任,書類「格式」沒什麼大錯,書類送審也罕見沒過的。
    只有沒本事還想要混吃等死的人才會每天汲汲營營想著要怎樣才不會被趕走。

    被敲盤子的三盲不懂就算了,大律師也不懂就不知道怎麼回事了。
    說錯話就算了,但是為了面子不要裡子,繼續瞎掰硬拗就不好看了。

    話說律師證號10*年開頭的律師是跟9*的戰什麼資歷啦!
    好煩。

  • 司法特考錄取率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26 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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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選部從107年開始,針對律師考試增加了共同科目400分門檻。嘉瑜質疑,這樣的門檻是否適當與充分?

    因為這個門檻受影響的考生將近380名,舉例來說,有位考生的總分遠高於前1/3的人,但最後因為共同科目399分差1分未達門檻而落榜,以申論題來說,這1分是否就代表考生素質不好?嘉瑜認為律師考試應該是一個資格考,律師素質應長期養成,呼籲考選部盡速提出評估報告。

    去年(108年)的律師考試錄取率僅6.78%,創下民國90年以來之最低紀錄,打臉當初考選部長蔡宗珍的承諾,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嘉瑜再次呼籲考選部應盡速廢除400分門檻,放寬律師考試錄取率。此外,嘉瑜也關心監試法之修廢問題,並主張應廢除徒具形式的監試法。

    一、2018年前考選部長蔡宗珍曾表示「加了400分門檻,不希望錄取率低於8%」,且「會在制度運作上面,從題目、閱卷的評閱標準來調整,不會實質影響應考人的權益。」

    二、但嘉瑜發現,107年實施400分門檻以來,錄取率逐年降低,到了今年更是跌破蔡前部長當年承諾的8%錄取率,倒退到18年前的水平,實施以來的兩年更已影響462名考生的權益,成為考生青春歲月最沉重的枷鎖與拖累。

    三、嘉瑜認為,律師除了分析法律問題的能力以外,也應具備當事人的情狀分析以及事理分析等能力。此外,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律師也須培養跨領域的知識與經驗,以解決新興領域紛爭。這些能力都不會是把考生不斷禁錮在錄取率逐年降低的國家考試,以及重申共同法律專業科目之重要性所能達成的。

    四、監察委員在現行監試法規範下,辦理國家考試之監試業務,考試院強調監試制度的存在有助於提高國家考試之公信力。嘉瑜認為,過去發生警察特考、消防特考洩題,以及考試題目雷同等問題,都不是由監察委員監試所能改善,考選部不該將維持考試公信力之責任推諉他人,應廢除徒具形式的監試法,。

    註:質詢中之錄取率係以報考人數作為計算基礎(108年之錄取率為5.4%,107年為7.14%),發文中則係以一、二試實際到考人數作為計算基礎,因此會有些許計算上差異。

  • 司法特考錄取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0-17 15:30:00

    1. 維持國家考試的公正公平,是考試院的基本職責。然而,去年六月的消防警察考試(錄取率約15%),竟然發生擔任考試院典試委員及消防特考召集人的警大系主任洩題醜聞。

    讓人驚訝的是,考選部在事發後,毫無作為。今天面對質詢,承認去年七月就已知悉,但卻完全沒有啟動任何調查,還企圖卸責全部推給檢調,離譜至極。

    2. 事實上,2014年早就已經發生過擔任典試委員的警大系主任洩題弊案。當時系主任經過監察院彈劾後,竟然只被公懲會降兩級改敘。考選部後續不僅未檢討改進,亦未採取積極的究責行為,讓重辦考試的費用,全部交由全民買單。

    3. 考選部對此重大弊案,整整睡了超過一年,還不斷以邏輯錯亂的藉口,矯詞推托。一直到質詢最後,才承諾將在下個星期向考試院提出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