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考績程序之正當法律程序】 今天是這個會期第一次質詢,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長也難得蒞臨立法院。我用這個機會,提出一個考績程序中關乎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的爭議問題: 「對於擬予各等次考績(特別是丙等)人員,應否給予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得否偕同律師到場協助陳述意見及申辯?」 因為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

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 在 Sunny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4 03:03:59

關於司律一試的準備(&🔔筆記分享) 8/8就是司法官、律師一試考試,給爸爸最好的爸爸節禮物,就是#一試就過! 剩下一個月的準備期,想要跟各位考生分享當初準備一試的4個重點! 📍1. 倒數第30天時,不管有沒有唸完,都花一天寫一回考古題! 一試只是個門檻,輕輕越過即可,但也切忌大意失荊州!考前一...

  • 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10 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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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績程序之正當法律程序】
     
    今天是這個會期第一次質詢,考試院秘書長、銓敘部長也難得蒞臨立法院。我用這個機會,提出一個考績程序中關乎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的爭議問題:
     
    「對於擬予各等次考績(特別是丙等)人員,應否給予陳述及申辯之機會?得否偕同律師到場協助陳述意見及申辯?」
     
    因為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第3項只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但諸如丙等考績等情形,就沒有明文規定,也造成實務操作上的困擾。
     
    事實上,在2015年時,就曾經發生警政署在專案考績會議拒絕律師陪同當事人在場的爭議。
    延伸閱讀:〈200法律人連署 要求警署撤銷男警蓄髮懲戒〉
    https://reurl.cc/WEAplk
     
    銓敘部2016年的函釋(2016年6月6日部法二字第1054111436號函),更明文表示只有在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的時候,才於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及申辯之機會和委任第三人到會。但「非屬影響當事人公務人員身分得喪變更之處分」(例如考績丙等),「機關自可本於權責准駁當事人所請」。
     
    對於這個問題,銓敘部周部長的答案是:要給予當事人不利處分,就應該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也會在公務人員考績法中修法納入。周部長也當場同意,當事人可以偕同律師到場協助。
     
    對於周部長甚至考試院,近年以來願意正視公務人員權益、勇於任事加強保障的做法,我非常高度地認同和肯定。
     
    事實上,從政策面的角度,確實應該讓當事人在考績程序,就受到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
     
    首先,考評工作因為具高度屬人性,因此行政法院承認行政機關有相當的判斷餘地。司法審查範圍也只限於考績評定之合法性,而不及於妥當性。
     
    因此,如果不能在內部程序就讓當事人有影響考績的機會,等到「不妥當」但「尚無不法」的考績作成之後,就沒有辦法透過司法救濟處理。
     
    此外,依據實證研究,有律師參與法院的審判程序時,有助於審判的進行並減少法院的工作負擔。
     
    同樣的,如果在於機關內部考績程序,就能及早發現並處理程序與實體問題,也可以避免將這些重要的工作留到保障事件和行政訴訟程序處理,進而減輕保訓會和行政法院的負擔。
     
    然而,來自過去的保守見解和做法,仍不斷困擾著機關和公務人員。因此,除了質詢時提醒部長注意對於和正當法律程序不符的這號函釋和過去的作法,我也和陳椒華委員,一起以臨時提案,促請考試院注意公務人員的程序權利。
     
    【追蹤律師考試變革檢討進度】
     
    另外,今天也追蹤了律師考試分數門檻的檢討進度。
     
    為了檢討律師考試400分的門檻是否合理,考試院秘書長在去年12月31日就表示,預計今年上半年召開與司法院、行政院間跨院際協調會。因此,我請秘書長說明目前的進度狀況。
     
    依據劉秘書長的說明,去年年底以來,考試院就有跨院進行交流,上上禮拜也有工作小組的會議。此外,會議也會討論律師、司法官和法制人員考試的整合。
     
    去年12月31日的考試院院會,考選部也提出「律師考試變革檢討報告」。我也請秘書長提供這份報告參考。
     
    希望律師考試變革的檢討能儘速完成,讓律師的錄取標準早日回歸「資格考」的本質。

  • 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03 1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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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究竟是單筆大額獎金吸引人,還是一張高學歷的文憑重要?日前一名網友發文假設,若以「1000萬元新台幣」和「台大學歷」相比,選哪個會比較值錢。貼文一出,立刻引發兩派網友熱議表示「1000萬元拿去買房,十年後變2000萬元」、「台大資工可,直接獲得技能,不用幾年就賺到了」。

    嗯雖然台大也不算什麼好學校,
    不過我還是會選台大吧!

    台大這個選項,
    基本上就是一個大補帖,
    知識+人脈+推定你不笨。

    1.知識,
    以法律系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司法官律師考試,
    現在我不知道,
    以前那個年代,
    國家考試出題老師大部分都是台大老師,
    對我們而言,
    考國家考試,感覺跟考學校考試差不多,
    你說有沒有優勢呢?

    2.人脈,
    律師考試很公平,
    私立沒聽過的學校也是有人考上的,
    不過如果你念台大,
    厲害同學、學長姐學弟妹,就是會比較多,
    我這個年紀就慢慢感覺到同學們優秀的好處,
    比如遇到刑案的疑難雜症,法律上適用的問題,
    可以私訊請教辦了20年刑案的法官同學,
    問一下官府碰到這種情況通常會怎麼處理,
    這種關係,
    是當年一起唸書的緣分,不是出社會後可以培養的。

    3.推定你不笨,
    光這個就值1000萬了,
    你不用再跟別人強調你多聰明,或多用功,
    就算是你整天在耍廢、講幹話,
    人家也不會覺得你很蠢。

    我出社會時有一次應徵,
    到大公司還要考試,考法律跟英文,
    可是我只注意到前面有四個法律申論題,
    寫得很高興,完全不知道後面有英文題目,
    按理我只拿一半分數,應該會被刷下來,
    不過過一個禮拜,
    我還是取得第二關面試的機會,
    面試官第一個問題就是:
    你怎麼沒寫後面的英文題目?
    我(震驚):「有英文題目嗎?我不知道耶!」
    後來三個面試官討論一下,
    覺得雖然我英文題目都沒寫,
    但再怎麼樣也是台大畢業,
    英文應該不至於爛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我就這樣被錄取了哈哈哈!

  • 司法官一試錄取分數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07 17:58:21
    有 336 人按讚

    【 司律二試考前刑法因應對策 】

    剩下一個多月要考試了,刑法要怎麼複習?首先,「總複習講義+筆記」要看熟,請務必搭配黑板上滿滿的筆記一併閱讀,才能有較好的複習效果。

    除了總複習講義之外,老師的「司律二試解題書」、「刑法文章解密」等,都可以作為輔助教材閱讀。這兩本書的定位並不相同:解題書是讓你熟悉有哪些可能命題的爭點,文章解密則是讓你對於特定考點,能有更深入的批判分析。畢竟要應付現在的考題,寫出淺淺的答案大家都會,但分數不高,且要過400分的門檻也不太容易。所以,如何讓自己的答案看起來不落俗套,能讓閱卷老師給你中上的分數,文章的補充就很重要。

    尤其今年司法官的錄取名額增多,同學們更要把握機會。要考上司法官,刑法能拿70分是最好的。除了實務見解和多數學說見解之外,你還要透過文章書籍補充其他1~2說,這會是你拉開分數的關鍵。畢竟對於有志報考司法官的同學來說,實務和多數學說見解「本來就要很熟」,但這樣還不足以在很少的錄取名額裡面展露頭角,你需要其他的見解作為奧援,各位有興趣可以買來看,把它當故事書一樣翻閱,沒幾天就翻完了。

    在這邊要強調,文章不是拿來背的,而是拿來理解的。在念文章整理書籍時,如果覺得某位學者的某個觀點、某句話很讚,請記起來,因為它是一般所稱的「關鍵字(句)」,一份考卷的亮點就在這些地方。

    以上,預祝同學考試順利,金榜題名!

    周易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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