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kocno31 (小玩命)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務員問題
時間Sat Jun 26 13:33:14 2010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法律先進
我們公司是在做台電地下電纜工作的包商
進入台電工作 都要向台電申請所謂的工作證
包括工安人員也是
最近我們公司因為工作量增加
工安不敷使用 所以有向外面人力仲介調派工安
公司的工安主任 他拿了其中一位委外工安的資料
去向台電申辦工作證 也辦出來了
不過剛剛我們發現 這位委外工安
他竟然沒有工安的資格
(就是沒有證照 也不是本科系畢業)
台電的人員竟然核發了工作證
想要請問一下 這樣這位台電的審核人員
是不是有什麼相關的法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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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願相信世界上有鬼
也不能相信男人那張嘴
你好 我是小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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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84.112
推 chihchien:為什麼不是先檢討貴公司的負責? 06/26 13:38
→ chihchien:上面打字錯 應該是 責任,台電的人員核發工作證的目的 06/26 13:39
→ chihchien:應該是管制進出工作場所的人員 與人員是否具備工安人員 06/26 13:40
→ chihchien:資格無涉 再者提出申請的是你們公司 對於任用不具資格的 06/26 13:40
→ chihchien:工安人員從事工作 不管怎麼看 都是你們的責任 06/26 13:41
推 depravity:台電那位應該只負責收妳門的資料製作證件不用審核吧@@ 06/26 13:45
→ depravity:到是妳們找一個沒一個的送件出去恐怕... 06/26 13:45
→ depravity:第二個一個是 資格 之誤 06/26 13:45
→ kukocno31:嗯 我知道我們公司送件的人也有問題 不過台電一向都會 06/26 18:31
→ kukocno31:要求要出示相關證照 我是好奇說為什麼他會核過就是了 06/26 18:32
推 OAzenO:台電應該是國營事業 員工應該不算公務員(刑法上) 06/26 18:56
推 depravity:想追就台電的責任建議貴公司直接聘請律師處理 06/26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