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電公務員身分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電公務員身分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電公務員身分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電公務員身分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灣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李洋奪得奧運金牌🏅️🏅️之後,人氣高居不下,也成為廠商代言廣告的最佳主角。然而王齊麟日前在直播中表示希望幫金牌啤酒代言,台酒公司也樂觀其成,卻傳出因為王齊麟具有公務員身分而可能面臨困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

台電公務員身分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1:06:31

台灣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李洋奪得奧運金牌🏅️🏅️之後,人氣高居不下,也成為廠商代言廣告的最佳主角。然而王齊麟日前在直播中表示希望幫金牌啤酒代言,台酒公司也樂觀其成,卻傳出因為王齊麟具有公務員身分而可能面臨困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

  • 台電公務員身分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0 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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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李洋奪得奧運金牌🏅️🏅️之後,人氣高居不下,也成為廠商代言廣告的最佳主角。然而王齊麟日前在直播中表示希望幫金牌啤酒代言,台酒公司也樂觀其成,卻傳出因為王齊麟具有公務員身分而可能面臨困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因此公務員除有特殊情形,否則原則上是無法兼職的。

    ⚠️但是王齊麟不是羽球選手嗎?為什麼會是公務員呢?

    ▶️這是因為王齊麟隸屬於土地銀行羽球隊,身分上為土地銀行的正式員工。而土地銀行又是財政部百分之百持股的銀行,是名正言順的公營事業,而非民營化的公股銀行。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凡是受有國家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以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都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因此王齊麟、李洋依前面所提到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確實無法兼職代言的喔!‼️

    ▶️反觀在電視廣告上曝光度相當高的戴資穎,為什麼沒有這個問題呢?因為戴資穎隸屬的合作金庫銀行,財政部只有佔百分之26的股份,因此並非屬於國營銀行(需佔股超過百分之50),所以戴資穎不具備公務員身分,自然也沒有代言限制的問題了。

    ✅其實運動選手本身的商業效益是促進體育環境發展重要的關鍵之一,然而台灣長久以來因為基礎根基不穩固,造成政府必須特別挹注資源扶植體育,並在國營事業體系下設立各種球隊(例如台電、土銀等等),除了可以讓選手有穩定的工作收入,在選手退役之後,也能享有正式員工的待遇,不用擔心接下來的生活。老實說,在台灣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的體育環境下,對選手來說確實有相當的保障。

    ✅然而這樣的制度,終究並非健康的環境,尤其國營事業員工還須受到公務人員的相關限制,反而造成選手無法發揮他的商業價值與效益,不僅影響台灣運動產業商業化的腳步,也造成選手在成名之後,可能面臨要選擇待在老東家服務「報恩」,或是必須擔負「忘恩負義」罵名,才能追求更大商業利益的處境。

    ✅雖然麟洋配能否代言金牌啤酒的案件,行政院已經允諾會專案處理,然而除了王齊麟、李洋之外,未來還會不會有選手遇到這樣的問題呢?難道每個案例都需要專案處理嗎?而這樣的制度,能夠吸引更多的運動好手加入嗎?能夠吸引企業投入資源發展嗎?這些都是政府在促進台灣體育環境健全化之時,應該思考的角度。

    而東奧剛剛落幕,大家會不會想知道台灣為何在奧運中要使用「中華台北」這格名稱呢?今天晚上八點,記得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大家一起看影片囉!

    #麟洋配 #王齊麟 #李洋 #金牌啤酒 #土地銀行 #東奧 #奧運

  • 台電公務員身分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23 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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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換寫點別的,不然會很悶

    來分享一下我對能源的想法與轉變好了。在我還是大學生的時候,看各種發電,很講究所謂的數據,最好是官方數據,只要不是官方發布的,都會抱持著不要相信的態度。跟政治正確橫行的這幾年類似,陰謀論通通是不值得看的,只有公信力高的大媒體才能相信一樣(?)

    我是常找教授跟去教官室泡茶的那種人,混熟了多少會聽到點八卦,然後...........對數據產生了很高的懷疑。因為教授就有立場,90年代就讓我碰到好幾個統獨極端的例子,他們也有人參加過政府案子,專家學者身分與會,只能說不同立場看事情,差異真他X的大。

    等到自己開始出去接觸了,這些年也有想碰能源產業的東西,近20年的想法就轉變很快,可以說接近月月轉、年年轉。依照某些立場堅定的人來說,這叫做立場反覆不可輕信。XD

    好了,講重點,為何想法會常常轉?

    大致上,能源產業到政策,不是物理問題。通常一個技術發展出來到成熟,可以成為一個產業,大體上都在理論上是安全的。實際上?別鬧了。

    所以,主要問題在政府體制上是政治,產業上是管理。

    你要說,換了屁股就換腦袋也可以,我的看法是,你要擔憂的事情變多了,當然會換想法。

    以技術上來說,我碰過的狀況是,技術本身的穩定性是一回事,會不會造成整體的損失才是重點。假設發生狀況的機率是1%,主管的角度會分成兩個方向,一種是算帳本,1%造成的損失期望值多大,所以該不該推這個。就理論上如果會賺錢、能源產出是正的,看起來就可以推不是?

    第二種方向,涉及到人事角力,因為改變不見得一定是好的,假設既有的辦法運轉良好,也沒出大事,因應風險的準備也很充分。那麼,我們要拿什麼理由,憑著未來可能發生的那一點機率,就要求要開始改革?萬一失敗,主導整個計畫的人,他的未來可是會消失的,能源產業或政策,不是小事,稍有差錯都很大條。

    這當然會讓主導者站在非常保守的心態去處理。

    另一常見的問題,是政府法規跟不上,前幾年我就有切身之痛。總之,法規訂定的當年,台灣可能沒有此產業,或是規模很小。所以要找專家,找不到業界人,只有學界做過相關理論的。看法規,搞不好還有找都沒找過,反正當年也沒人在乎,公務員就照流程跑完。送立院,幾十年前也沒人懂,就這樣過了。

    換到今天,產業狀況改變,想推的人被禁止這個禁止那個搞死,他當然痛罵政府顢頇。但你說這是現在公務員的錯?當年主導者可能早退休,甚至都掛了,新上任的根本不知道發生何事,只能照章處理。

    這就涉及到另一個,立法委員的專業夠不夠,大致上我遇到跟聽到的情況,真的想幫忙的很認真,也想釐清問題,但常常無法修法成功。因為多數情況是立委要忙的事情太多,無暇全程顧及,只能仰賴助理去協調相關部會,然後這回到另一個立委身上,修法又不是一個點頭就可以推。

    這講講好像又回到自治問題,立委數量太少,中階層的議員選舉不見,其實都在壓縮政治的協調能量。

    嘛,這就不管。立院不是只搞定一個立委就好,要提出案子到大會通過可長了。能源產業的相關專業意見,總算找到有研究的學者,國內既有的產業加入,總可以搞定了吧?

    沒有,現在遇到兩大困境。第一個就是政治對抗,尤其當蔡英文提出新一代的能源政策,藍營就得反對,而且是明著要對幹。這其實很妙,台電已經不反了,相關專業的專家,跟著時代前進,以及其他國家實驗性的結果,也都在修正。但泛藍陣營因為政治理由,只能反對。

    這種為反對而反對,很像90年代以前國民黨罵在野黨的態度,只不過現在的情況完全相反,變成國民黨對抗自己創造的官僚組織,然後對抗不了就說人家是綠的。被抹的當事人恐怕還一頭霧水,真的被告或是威脅的,氣到投奔綠營的例子不少見。

    為反而反的後遺症,就是泛藍只能找很外行的去充內行,沒做過相關產業的去罵產業。然後這些找來的磚家,反過來影響了民意代表,讓立委跟助理群相信這些磚家是專家。

    這些磚家最會幹的事情,就是把技術問題弄成政治問題,10年前行不通的技術現在可以了,就製造輿論說挺現在技術的專家都是綠營打手,然後那些停在過去的磚家就可以變成藍營的技術大師。結果當然是磚家專家分不清,一般人被所為的立場反覆騙得團團轉,還真以為技術跟環境千年不變。

    另一個困境,是能源開發牴觸到台灣許多環保分子,三接那個還算鬧大了得到支持,其他的案例數都數不完。大多數的抗爭,反對開發光電、綠電、X電,都結合了在地民意想要爭取補貼的意見。

    最常聽到的例子是下不了台,高舉環保大旗的,舉到後面開會看資料,心裡也曉得這些產業沒有問題,而且長期來講還算是幫助了台灣乾淨能源進展。但鼓吹了當地民眾抗爭久了,餅越畫越大,當初說的不抵抗就是台灣沉淪,現在能退嗎?結果就是打死不退,一路抵抗到自己都得要相信謊言。

    這其中,政治價值對抗反而是配角,比較像是因為你提了所以我就得反對,問題是全盤反對還是部分反對,我方有沒可以插手的餘地,有無利益可爭?政治的極端對抗,造成的是利益區劃的淨化,變成我方已經無對方可插旗空間,對方的地盤我方也沒插手餘地。利益變成零和,然後倒楣的就是產業。

    主要的對抗,多半是從極端的意識形態出發,至少我看到的多半是主張環保的指控其他人不環保。但你說不環保,指的是哪種?從40分進步到60分的改革算不算比較環保?

    不算,因為國外已經有100分的,你為何不用?

    呃,大哥,就還在實驗性階段,也還沒大規模推行。在台灣,沒有示範廠,就想要一次推到底,公務員根本不敢,尤其違法的也不敢。結果就變成,當產業要去推動修法,常常轉到媒體上變成利益團體勾結立委圖利財團,然後舉著道德大旗的得到掌聲。

    這其實很妙,就跟半導體製程已經進化到不知哪裡,我還是只聽到幾奈米的比較好,28奈米到14奈米再到7奈米,只差一點點啊...沒有很難啊...這樣。(倒)

    能源相關產業稍微碰了一下,知道實際發展的情況,技術進步到哪,考量的通盤性完不完整,這行的專家其實很清楚。

    只能說喔..........上太空的被人罵只會殺豬公,正在殺豬公的宣稱殺豬刀已經屠龍成功。

    算了算了,多說浪費時間

    現在完全理解,剛上大一就跑去問教授問題的我,為何被罵說先去乖乖讀書幾年再來,教授當時的心情如何。XD

  • 台電公務員身分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2 1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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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穎杰觀點:重啟核四或是綠電轉型?一個國土永續發展的視角..... (02/02/2021 風傳媒 )

    作者:蔡穎杰 / 作者為政治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研究員,德拉瓦大學能源及環境政策博士

    2020年以來,農地種電的政策引發甚多爭論,甚至擁核政黨藉機怪罪到我國發展綠電的頭上,而訴求「重啟核四」。不過,從土地使用的角度來看,顯然核電廠與核廢料場址也不是蓋在空中閣樓,一樣要使用土地。歸根究柢,所有的土地原本都是自然綠地,端看社會如何分區使用。因此,主文主張,無論是農地種綠電,或是核電廠相關的土地使用,也就是要考量電力設施的興建過程是否符合憲法所認定的正當民主程序,要回歸到土地使用制度面來檢討,進而比較發展綠電與核電兩者之間,何者較能搭配民主程序的土地使用,以及當前我國土地使用的法制面有哪些可以進一步改善的地方。

    以核四廠的案例,根據負責土地徵收的台電副處長林源得回憶(參見《述說龍門,我們的故事》),1980年政府核定蓋核四廠,並預定徵收370公頃的土地。多半是農地與林地,後續又追加97公頃。而林副處長則是1991年開始辦理與居民溝通協調土地徵收事宜。當然,過去在戒嚴時期,林副處長並未質疑,為何政府可以先斬後奏核定建設跟土地徵收,過了10年再去跟居民「溝通」?

    在林副處長眼裡,當地農村衰敗,核電廠就像救星一樣可以提供就業,拯救在地經濟,但為何政府整天宣稱發展農業,照顧農民漁民,卻「發展」到鄉村生活衰敗到必須要仰賴核電廠來挽救經濟?而當地人是否如台電所說的想要依賴核電廠生活?以及台電是否有誠實揭露資訊給居民?可參見崔愫欣紀錄片《貢寮 你好嗎?》

    林副處長也描述了跟地主討價還價的經過,這恐怕給讀者一種迷思,好像被徵收戶可以任意拉抬土地價格「刁難」公務員。多數人所不知道的是,依法,土地徵收的價格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民眾、自救會、地主的意見只是「參考用」,尤其一般老百姓多半沒有政治聲量與資源對抗政府,除非是外來投資客,往往只能被迫吞下去政府開出的條件,而被官方宣傳為「地主同意被徵收」。而官方常用的手法就是分化被徵收戶,給予某些人特別優惠當樣板,當內應,製造自救會內部糾紛,各個擊破。(參見:南鐵協議價購開始 自救會控南市府、鐵工局「威逼誘騙」)

    令人遺憾的是,直到2021年的今天,我國政府仍然沿用戒嚴時代陋習,由行政院先黑箱作業核定「興辦事業計畫」,當地居民都完全不知情,只能等有朝一日,忽然得知政府公告要來「溝通」徵收你家,然後媒體與各路公關對外宣傳大建設有利經濟,就跟當年宣傳核四一樣,至於想過著原本生活,不想被徵收的地主時常被網軍抹黑為愛錢、釘子戶(參見徐世榮《土地正義》)。或是媒體配合冷處理,社會大眾也不知道全台灣到處都是土地徵收自救會。

    當然,既然行政院已經先斬後奏「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才讓在地居民知道,後續的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相關審議,也只是做做表面工夫,而不會去實質審查該建設是否有真的必要性或是公益性,內政部與各縣市由於多年來浮濫的國土規劃已於2013年遭監察院糾正,另政大賴宗裕教授研究指出,2014年全台住宅量已可供應5000萬人居住(參見《不動產學之理論與實踐》)。唯一較有「抵抗力」的可能是環評,但試問當其他單位的審查都已經定調,環評委員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最近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所訴求的,也就是暫緩環評,重新檢討全區徵收剷平式高密度開發的必要性與公益性。

    因此,像核四案例,集結社會各界力量纏鬥數10年成功擋下建設計畫的,可以說是特例中的特例。而貢寮當地,也因為核四的施工,影響生態環境及漁場,要如何善後也未可知。行政院長蘇貞昌其實也曾嘗試以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阻擋核四案,彰顯生態與農業價值,敝人衷心予以肯定。

    台北縣政府昨天召開澳底都市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先期會議,決定將8公頃多的核四電廠用地改劃為農業區。縣長蘇貞昌表示,核四電廠面積400多公頃,澳底都市計畫的8公頃多核四用地雖只是電廠的一部分,將使核四失去著力點,達到反核的目的。事後蘇貞昌縣長表示,依法規定,都市計畫每5年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澳底已10多年未辦檢討。藉由這次檢討,縣府只是以業主身分,要求規劃單位把台北縣的好家園恢復,把貢寮最美麗的地方變更為原來的農業用地,核四廠蓋在美麗的海邊很突兀,也破壞海洋生態,是用錢堆砌的科學怪物。(1998-04-10/聯合報/06版/)

    雖然當時台北縣土地分區變更被內政部否決,但其實也突顯出一個問題。也就是,在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的法定權力,都是由縣市長聘任的專家會議背書跟內政部說了算,而就算十多年沒有依法檢討土地使用,老百姓也沒轍。直到今天,一般老百姓跟市議會完全沒有任何法定程序讓他們審查跟參與土地使用決策過程的餘地,只有提供「參考意見」跟抗爭的角色,而無法比照歐美民主國家,強制舉辦行政聽證讓各方辯論,並邀請第3方公正專家來作證。以美國紐約市為例,雖然紐約市已經算是惡名昭彰的浮濫開發城市,都市計畫委員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資格才能擔任,而非像台灣一樣由縣市長自行聘任即可,且紐約市要先通過環評與社會影響評估,才能申請開發案。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財產權,紐約市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跟土地徵收也都要經過市議會審核,而非像台灣一樣,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等於是球員兼裁判,也難怪歷年來我國政府首長不斷把農地浮濫變更為建地,幾乎沒有看到如同當年蘇貞昌縣長為了保護農業生態價值,主動勇於承擔被抹黑成阻礙經濟的案例。

    以土地使用來說,政府發展農地種綠電,應該算是一把雙面刃,為了四處建置再生能源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設施,勢必讓在地人參與,有別於核電廠這種大資本大工程,去徵收一塊特定大面積的土地而驅逐在地居民。政府當下也在推動地方創生,以及國土計畫法要求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其主要政策目的,是為了振興農村經濟、維護農地資源與增加農村人口。藉此機會,比照正常民主國家,完備土地使用與土地徵收的法制保障民主參與及私人財產,讓鄉村居民可以因地制宜規劃自己的生活場域及產業。更重要的,綠能轉型、地方創生、「鄉村地區整體規劃」3者搭配土地使用法制改革,才能開啟鄉村居民實質民主參與規劃在地發展。反之,可能導致農地資源、農業繼續不斷被壓縮,農民變成越來越需要仰賴大量興建綠能設施來補貼,變相延宕屋頂型光電發展。而未來的縣市政府首長也可能拿出一句歷史共業,又去浮濫變更種電的農地改為建地。也就是說,依現行法規,土地使用分區要不要變更,仍然是政府單方面說了算。

    聽到農地變建地的光電發財夢,曾文生說,這是騙人的話術,應該揭發與制止,他要告訴不肖業者,這個承諾不是你們能給的,最後審查權還是在政府手中。(參見: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農地變建地是騙人話術,這承諾不是業者能給的)

    而自稱永續的擁核陣營也不宜見獵心喜,把土地使用亂象的源頭怪罪到綠電設施。與其趁機考古吹捧所謂的核電經濟效益,不如回歸永續發展的正途,改革土地使用法制。由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定義來看,經濟效益本來就不是首要考量,而要並重土地正義、民主參與、保障私人財產、在地文化、糧食生產、宜居權與環境生態等等,這其實也跟我國許多土地徵收自救會的心聲一致,由於案例過多,僅引述部分如下。

    「市府官員總是喜歡帶風向,不論在哪一場會議,總是說:社子島居民最在意的是【安置問題】!大錯特錯。社子島自救會不斷的陳情、請願,我們是【反對區段徵收】,我們是要一個適合在地居民的都市計畫,可以 讓居民修繕房屋、改善環境的計畫!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社子島擁有得天獨厚的環境。

    #糧食供給:蔬菜除了供應自己之外,另提供大台北地區將近1/3蔬菜量。
    #開放式生活空間:非密閉式大樓空間。社子島為水平式住宅,居民大都戶外活動,互助互惠的社會網絡與緊密的鄰里感情。

    我們不需要剷平式開發,而是需要一個良好的都市計畫,畫出建築線,以人為本、以社子島居民生活的聚落替代方案。」(台北市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

    「機場捷運A7開發案在未完工前爆發「違法預標售」及「葉世文收賄弊案」,另在被徵收戶的抽籤配地說明會上,罔視居民的利益,居民只剩邊坡地、電塔旁、及垃圾地可選擇,實際上較具發展前景和生活機能較好的土地皆留給財團和投資客。表面上被徵收的地主可申請領回40%抵價地,但由於有最小基地面積的規定,許多被徵收戶的土地面積過小,只好又把抵價地賤賣或改領補償金。」(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長徐玉虹)

    「補償金額大小並不是居民反對的原因,而是不想要放棄原本的生活、搬離現在居住的地方。這片土地不僅是從祖先手上傳下來的祖產,「家」的記憶都附著在這片土地之上,且當地生態豐富、環境優美、居住空間寬敞,生活品質優良。在國土計畫法公布後,原本坡度35%為土地的開發底線,現在卻變為可開發的農牧用地,以提高糧食自給率。「那為什麼水田又把它消失掉,把那邊山坡地變為農牧用地來騙老百姓,這是中央在騙老百姓。」(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同意徵收的2000多人都是炒作農地,政府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財團服務?台商回流,是鮭魚返鄉?還是鱷魚?他們都是來瓜分我們農民的利益及土地,官商勾結。有一次自救會農民問陳處長:「為什麼一定要我們這塊地?」陳處長表示:「因為廠商要你們這塊地!」(竹東二三重埔自救會長呂政權)

    「每個人對金錢的態度和價值觀都不一樣,有些人一點點錢就覺得自己很富有,不應該把每個人都劃分為想要更多財富,更何況我們基層的民眾也沒有分沾到這些利益。一個人就會有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被徵收就是破壞這個人原本的生活而必須重新開始,一個人不應該被指導怎麼過生活,而是有權利自己去決定自己所過的生活,你無權干涉。但是如果被徵收就是強迫你去別的地方重新開始。」(灣寶自救會長洪箱)

    「新買的透天厝才順利交屋1個月,就得知自己的房子也被納入航空城的徵收範圍,這棟屋子是為自己的家人所布置,未來要一起共同居住的地方,這樣的無奈只好開啟抗爭之路。反迫遷居民和民間團體最無法接受的部分,政府和財團假借計畫案開發名義,讓農地成為建地,以及第3跑道開發的必要性。國軍基地跑道早已足夠,在政府手段之下,造成國軍基地跑道無法使用,而藉口需要多開發百姓賴以為生的民宅農地,但對居民來說唯一的訴求只有「留下來,留在他們扎根的地方。」(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

    「附近經過2次的區段徵收,原本農地都是免稅,但你配回來的土地有各式各樣的稅,地價稅又一直調漲,他說你配的地還漲不夠,政府說漲價歸公,但我們是自有住宅,沒有其他房子,你把房屋稅地價稅調這麼高,合理嗎?就是逼百姓把房子賣掉去鄉下的地方住的意思,這又牽涉居住正義的問題。投資客在這裡炒這塊地,如果徵收了,配回來變成建地轉賣,屁股一拍就走了。在地人的話,有些農地會配回來,但你的家當要丟掉多少,有多少東西沒地方放,政府說會補貼你租賃的租金2年,但田沒了,這些東西也就沒用了,這些工具都是錢買的,譬如農機,都是生財器具,現在都沒有用了。新竹縣政府已經徵收了那麼多土地,但學校廠商後來都不來,前科累累,縣長又有任期限制根本不能負責。他們根本在炒土地,拿我們的土地在玩,被徵收後的地方都變成是外地人的,我們這裡是客家莊,需要保留文物。」(新竹璞玉自救會長邱鴻鈞)

    綜上,農地種綠電跟重啟核電2者之間,不僅僅是電力系統轉型與碳排放的差異。核電象徵的是戒嚴時代政府高層自行決定重大建設跟國土規劃,叫在地人吞下去,而發展綠電開啟了我國土地使用法制改革以及整合當前政府地方創生政策的機會之窗,讓台灣人有機會脫離戒嚴時代奠定的土地制度,以免被政府高層自行核定強制徵收老百姓私人土地轉手財團。與其讓投資客賺完屁股拍拍離開移民,不如落實土地使用的正當民主程序,才能建立民主政治到民間地方層級(參見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第3章),讓台灣人能實質對自己的家園發展有參與權,應較能符合所謂轉型正義與永續發展台灣主體性的本意。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4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