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鐵人事室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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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鐵人事室 在 Terry&Friends程天縱與朋友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1 0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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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發生的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使得台鐵的「民營化」和「公司化」議題又被搬上檯面。台鐵工會仍然採取反對立場,認為這些並非台鐵問題的解決辦法。

    姑且不論台鐵問題應該如何解決,不過,台鐵工會本身就是利益關係人,參與討論本就有「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s)之顧慮。

    本篇文章中引用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在《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一書中, 提出「價值鏈」(Value Chain)的概念,強調企業之所以能夠存活,主要是因為企業透過「增值流程」(value added process)為客戶創造價值。

    企業透過各種「價值活動」(Value Activities)來將投入(Input)轉變成為產出(Output),並且產生利潤(Profit Margin)。波特又把「價值活動」區分為「主要活動」(Primary Activities),以及支援主要活動順利進行的「輔助活動」(Support Activities)。

    我們不妨擴大一下,看看整個政府的管理。如果視中華民國政府為一家企業,那麼總統府就如同董事會一般。而最主要的行政組織,就是行政院,行政院長就是這個企業的CEO。

    那麼,為什麼台鐵必須要「民營化」或是「公司化」?如果是政府機關,隸屬於交通部下屬單位,就一定會問題叢生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整個行政院和下屬的部會,都一定會有問題嗎?

    會不會是管理的問題呢?那麼我們先來看看政府的人事組織管理,再來對照我寫的這篇文章,增加一點趣味性。

    依據維基百科的資料,將「行政院」和「人事」相關機構的職掌,引述如下: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簡稱政院。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是主管中華民國政府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統籌行政院所屬人事人員管理事項工作的中央二級行政機關,以及負責公布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並以人事行政總處為中心,在全臺所有公務機關設立人事處或人事室。

    考試院是中華民國國家最高考試機關 。其銜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

    監察院為中華民國最高監察機關,1931年2月成立。簡稱監院。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在中華民國五院中可負責行使彈劾權、糾舉權、監察權(調查權)、監試權及審計權;1992年前與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共同行使國會職權。這個機關相當於歐洲審計院、美國政府問責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以上提到,人事行政有關的機構,人事行政總處隸屬於行政院下屬單位,而考試院和監察院則直接向總統報告,不屬於行政院管轄。

    這就如同一個企業的CEO,卻管不到下屬主管的考選和任用(據維基百科:銓敘部為中華民國考試院的兩個附屬部門之一,為中華民國最高銓敘以及公務人員人事主管機關。),也無法對內部管理者,進行考核、懲處、調查、審計。

    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中國革命,倡行「五權憲法」,擷取歐美三權分立制度,與中國御史諫官制度及考試制度之優點,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外,另增監察、考試兩權。難怪監察院的網站上面說,我國的監察制度,已經有2000多年的歷史了。

    我也無意討論中華民國究竟是總統制、內閣制,或是混合制。只是從企業經營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組織架構下,最重要的人事行政管理,已經是疊床架屋,職權責分離。管理者的心態和做法是否會被扭曲?

    如果是的話,那麼跛腳的不僅僅是CEO,所有的管理者也都跛腳了。台鐵的問題,只是冰山的一角。

    這篇引言,幾乎獨立寫成一篇文章了。還是請各位讀者讀讀以下的本文,憂國憂民的事情,擺在一邊,先關心一下自己職涯的發展吧。

    https://tuna.mba/p/210511?

  • 台鐵人事室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0 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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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60-嘉義市,61-嘉義縣,63-雲林縣,72-臺南市,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0~110/05/17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有土建、機電工程、管考、稽核之專長或工作經驗,並具備獨立完成工作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3.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powerpoint等能力。
    4.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主管進行各單位間業務溝通、協調事宜。
    2.配合台鐵營運安全需求,協助主管查核工程、施工場所安全維護追蹤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工作轄區:林內—枋野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每月:
    1.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特種技工工種第五級日支1353元(按每月日數支給,最高約41,943元/月)給薪。
    2.日薪(含假日亦支薪)按月支給。
    報名應繳文件:
    1.本局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工作起訖期間)。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役證明影本。
    預定進用期間:
    1.依本局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執行。
    2.本案僱用期間:110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工程結束)如該計畫提前結束或預算不足,即無條件解雇。
    3.本僱用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不予正式僱用。
    4.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傅小姐電話:(07)5810517。

    一、意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本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人事室傅小姐(高雄運務段)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人員-助理工程師(特種技工)。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於110年5月21日公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請依公告時間、地點準時參加,不另行電話通知。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如未使用本次甄試之「履歷表」報考,未檢附「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各頁「未親自簽章」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寄送文件恕不辦理退件。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正取人員,經用人機關公告報到日期,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
    五、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用人機關候用期限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算一年內有效,逾此期限不再進用。
    六、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七、甄選如有請託關說,不予錄用。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台鐵人事室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0 16:53:01
    有 9 人按讚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運務段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60-嘉義市,61-嘉義縣,63-雲林縣,72-臺南市,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5/10~110/05/17
    資格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powerpoint等能力。
    3.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擔任一般事務、繕寫、繪圖處理及協助營運安全、工程管考等行政庶務工作。
    2. 負責南區協調中心聯繫召開專案、聯繫會議及公文收發事宜。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工作轄區:林內—枋野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待遇/每月:
    1.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技工工種第五級日支949元( 按每月日數支給,最高約29,419元/月)給薪。
    2.日薪(含假日亦支薪)按月支給。
    報名應繳文件:
    1.本局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工作起訖期間)。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役證明影本。
    預定進用期間:
    1.依本局辦理「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執行。
    2.本案僱用期間:110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工程結束)如該計畫提前結束或預算不足,即無條件解雇。
    3.本僱用案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品行不端或試用成績未達70分,不予正式僱用。
    4.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傅小姐電話:(07)5810517。

    一、意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履歷表(本局網站自行下載)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號人事室傅小姐(高雄運務段)收,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定期契約人員-助理工程員(技工)。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於110年5月21日公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請依公告時間、地點準時參加,不另行電話通知。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如未使用本次甄試之「履歷表」報考,未檢附「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各頁「未親自簽章」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寄送文件恕不辦理退件。
    三、應徵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正取人員,經用人機關公告報到日期,逾期視為放棄正取人員資格,不再進用。
    五、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用人機關候用期限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算一年內有效,逾此期限不再進用。
    六、錄取報到人員於報到上班日須檢附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七、甄選如有請託關說,不予錄用。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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