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灣隕石鑑定機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灣隕石鑑定機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19880115 (多哥仔)看板Crystal標題[分享] 67.6克捷克隕石(天然玻璃)鑑定...
應版友要求,小弟把照片拿來了(雙手俸上)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19880115&b=5&f=1327902515&p=1&sp=0
鑑定書B是鑲嵌前,就是還沒穿成項鍊的時候,要賣之前都會給客人看的.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b19880115&b=5&f=1327902514&p=0&sp=0
鑑定書A是買家自己再拿去化驗的,因為他覺得這麼大顆賣得
太便宜了,本來打算踢爆(他跟老婆打賭是假的
是真的就幫老婆出錢,結果踢爆失敗乖乖替老婆付錢XD).
2011.10.14(鑑定書上有日期)
這兩顆是同一顆,
鑑定書中的照片,一個是躺著,
一個是立著拍,所以看起來透度不一樣
我現在才知道這顆67.8克,好大顆,
最近聽他說有人跟他叫一百多萬的貨,我想也是商人吧.
真好賺.
小弟不認識高級歐洲友人只認識一般的台灣人,
這麼小咖的貨真是讓各位大哥大姐見笑了.
謝謝指教.
痾...我補充一個概念好了
我附的鑑定書是有跟司法院合做的,我沒研究過法律關係是不是已經達行政委託
或專業參與.
只是這可以說明的就是這個單位的鑑定可成為勝訴敗訴的依據,敗訴那方如果覺
得不公正,甚至可以再找前面版友提大的兩大鑑定機構(國外的名子忘了)
法院自然會採信更有公信力的.
如果這家公信力跟本不足,那勢必頻頻因為外國機構鑑定報告打臉而名譽受
損,那台灣法院又怎麼會委託他們鑑定呢?
他們直接委託外國鑑定就好了阿.
如果是大筆買賣,敗訴那方勢必極力爭取自己權益,版友覺得都沒人在上訴過嗎?
而且是打算拿外國機構的報告來打這家機構的臉?
司法院會繼續跟他們合做,我想公信力已不證自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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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6.33.85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08:24)
原來跟法院合做的鑑定單位很爆笑...嗯...
那這樣看來台灣的寶石買賣應該是完全沒保障吧...
想必n版友一定是有幾十年超老道的國際經驗,所以看的出
跟法院合做的單位鑑定的很爆笑吧...
願聞其詳.
那你可能要跟這兩家單位反映,
我只是拿他們的鑑定證書而已阿...
兩家的老闆先後擔任過什麼協會的(也是珠寶相關)的前後任理事長還啥的.
我想n版胞那麼老道一定可以把他們都踢爆.
痾...
不好意思小弟多嘴,
如果你沒證據或是什麼都不知道就亂入...
那還是安靜點比較好...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48 (12/28 09:56)
喔,補充一下,
n版友,你說的哄騙已經涉及公然侮辱囉...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十四條:「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
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今天是2011.12.28.
你有半年的時間可以皮皮挫...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48 (12/28 10:07)
應該是誹謗罪才對象,抱歉抱歉.
痾痾...對不起為了要確認一下訴訟標的內容,請讓小弟完整了解你的意思一下.
你的意思是說
這份鑑定書的精準度只有百分比的問題,至於是不是百分之百這樣還看不
出來,頂多可以"確認為台灣市場上普遍可以信服之程度"
還是你的意思是說
這份鑑定書連可以"確認為台灣市場上普遍可以信服之程度"都沒有
所以本人有哄騙的意思.
如果你的意思是前者,那哄騙是什麼意思呢?
謝謝回答,這樣確認訴訟標的內容後檢察官比較好判定,非常感謝.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37)
感謝>_<,因為跑法院滿累的,先確認訴訟標的內容可以節省不少時間.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39)
因為那涉及犯罪事實,先釐清後檢察官比較好起訴,
謝謝.
感謝前輩的精湛講解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44)
只是前輩前的事要先處理阿...
或是你要徹回你的意思表示(雖然已經到達了,拍謝亂用詞),我會原諒你的...
我不是個愛計較的人.
感恩.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46)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46)
只是跟前輩說明一下,哄騙這個詞已帶有高度負面評價之概念
通常您上面一說出去,別人要告你,是很有空間的.
您後面的解釋都是另一回事,
建議前輩以後發言謹慎,
感謝.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49)
也謝謝前輩對珠寶鑑定領域的貢獻^_^.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209 (12/28 10:51)
因為在判斷的時候會參考語句整體給人的概念...
如果要告...很有空間.
痾...只是要說一下小弟也是有進國立大學法律系的能力而已...
對不起我很弱>_<.
離題了,
那mace版胞的意思是這兩家鑑定所都可以放棄
捷克隕石鑑定的業務了嗎?
好吧,看來司法院該好好檢討檢討了,
原來人家說司法不公是真的有跡可尋!?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35)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37)
玩我是吧...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38)
叫我放了再說沒法認同...你早說我就不用跑這趟了...
我可是應你們的要求耶...=.=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40)
那你的意思就是台灣沒有能力鑑定捷隕,這樣對嗎?
如果這樣的話
ok,那顆67.8的捷隕還真不知是真貨還假貨,
為了保障各版胞的權益,小弟還是別亂幫別人引見.
謝謝指教.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42)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43)
痾痾...
看來各版友對公然侮辱的入罪氾濫程度還沒有理解,
實務上現在應用的範圍早已超越了學理概念非常非
常的多,大家記得上次有人比個羞羞臉就被告還成立
了吧,說個滾、稱別人歐巴桑都有被起訴的.....
各位版友真的不要不信邪,在台灣的公然侮辱真的非
常非常容易成立.
版友別擔心...我知道大家會犯錯,除非太過份不然
小弟不會計較。
純粹分享,謝謝收看.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47)
三萬多的貨阿.
怎麼了嗎?
還有...在靜坐版不回你是懶的回...
跟lowei版有的看法一樣,請先學會走在討論怎麼飛...
不然只是紙上談兵...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0)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2)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2)
粉晶能量那麼低...
小弟只少都拿紫水晶洞(30多KG)用屁股坐在上面練功的.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3)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4)
謝謝指教.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20.126.33.85 (12/28 11:55)
我還試戴了一下,捷隕我現在還買不起咧.
猛吧,就切成一個長方型一個長方型,然後串在一起做手環的.
夠奢侈吧.
這張才打個洞而已,還好還好.
這個大咖商人他自己就有水晶工廠了,
加工、清潔什麼的應該都是自己來阿,
超方便的XD.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14.42.251.169 (12/29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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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osticism (ABRAXAS) 看板: Crystal
標題: Re: [分享] 67.6克捷克隕石(天然玻璃)鑑定書
時間: Thu Dec 29 09:46:22 2011
痾痾 純經驗分享,理性、討論、勿戰。板主若覺得離題刪了也無妨。
我們有時會遇到一些學過法律的人,動不動就恫嚇他人說:
”等著收到傳票吧!””你這樣我可以告你!””我還是有很大的空間可以提告...”
旁人往往會看得一頭霧水,想說:這樣也能告!?
若真的去翻一些法院判例,還真的有不少類似的訴訟。
大多不是和解收場,就是原告敗訴。
為什麼這麼好告?為什麼還是要告?
前面有網友已經給我們一個相當好的警示:台灣檢察官起訴的標準很寬鬆,
尤其是妨礙名譽。因此很多人因為一些口頭禪、語氣詞就莫名奇妙地吃上官司、被起訴。
聰明的鄉民們一定會說:起訴不等於判決,別像一些腦殘媒體一樣未審先判!
這是當然的。然而有誰會喜歡三天兩頭就丟下工作請假去跑法院?
其實很多的提告不是真的想打贏官司,而是要干擾你的作息、破壞你的行程計畫,
在冗長的訴訟流程中逼你和解!因為一般人生活不想被干擾,而寧願賠錢了事。
只要檢察官沒有行不起訴處分,那些愛玩法律的有心人士就覺得自己已經贏了八成了。
以妨礙名譽訴訟為例,你除了得不時跑法院,還得舉證自己所言屬實、無毀謗或
污辱之意圖等等,甚至得玩一些毫無意義的文字遊戲。但這都還算小事。
在某些訴訟中,要是原告要求法院對你的財產執行假扣押,你要怎麼辦?
或是像蘋果與三星間的侵權官司,定讞時誰告贏倒是其次,
重要的是一審判決造成商品被禁售而延誤了搶佔市場大餅的先機,
這中間的虧損可是遠遠大於贏得官司後所獲得的賠償。
普通老百姓遇到這類玩法人士必然只有吃虧的份,因此我們遇到他們必須謹言慎行,
不需要對他們吐露真心。
以評論他人的寶石鑑定結果為例,要是板友們太熱血激動臭罵某某機構或鑑定師
胡亂鑑定,剛好被有心人士或與鑑定師認識的第三者看到,跑去慫恿鑑定師提告,
那舉證就有得你慢慢玩了。
當然,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的;那些喜歡亂告人的,哪天遇到另一個狠腳色
願意陪他慢慢玩,敗訴或不起訴後被反控個誣告外加精神賠償,
除了高額賠償 外加數年牢飯就有得他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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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理性 討論 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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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3.252.106
※ 編輯: Gnosticism 來自: 42.73.252.106 (12/29 09:47)
頂多就變成前板主管板那樣,只有推跟→,沒有噓文的日子。
要是有人問水晶問真假,這樣回答準沒有問題:
”安安,大大你的這根祕寶真是太讚了呀~~一看就知道是真的啊啊啊啊啊~~
因為光看你的圖圖,我就感受到一股能量如湧泉般從我ipad的螢幕噴出來了啊啊啊~~
跟我家珍藏的那根30cm的激光柱比起來雖然小了些~~
能量完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啊啊啊”
※ 編輯: Gnosticism 來自: 42.70.151.192 (12/2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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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19880115 (多哥仔) 看板: Crystal
標題: Re: [分享] 67.6克捷克隕石(天然玻璃)鑑定書
時間: Thu Dec 29 14:32:16 2011
※ 引述《Gnosticism (ABRAXAS)》之銘言:
真位版友提到了不少有趣的論點,
但是小弟擔心其他版友誤用法律概念,
所以幫忙修正一下.
: 若真的去翻一些法院判例,還真的有不少類似的訴訟。
判例只有最高法院才做的出來(當然判判也是從判決變來的),最高院(不一定每個判決都
被選為判例)跟高院、地院不同地方在於,判例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高院、地院的判決
則無.
判例是幾個老法官所產出的智慧結晶,所以不會有"不少"這種東西出現,
竟然已經是判例了,就會比判決少很多,因為他具有相當於法條的效力,
: 前面有網友已經給我們一個相當好的警示:台灣檢察官起訴的標準很寬鬆,
: 尤其是妨礙名譽。因此很多人因為一些口頭禪、語氣詞就莫名奇妙地吃上官司、被起訴。
嗯,如果只是單純的口頭禪或語氣詞,那倒不一定成立,只是說人家哄騙,那已經等於
是在說別人在為詐欺行為了,這個沒爭議,絕對告的成.
: 在冗長的訴訟流程中逼你和解!因為一般人生活不想被干擾,而寧願賠錢了事。
這是其中一點,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是不想要有前科,因為刑法成立犯罪會有前科,
這才是最重要的.
: 只要檢察官沒有行不起訴處分,那些愛玩法律的有心人士就覺得自己已經贏了八成了。
不對,台灣有不同的地檢署,不同的檢察官也有不同的起訴標準,像是士林地檢署就是行為
人比較容易"被起訴"的地檢署,注意,只是被起訴而已,只是檢座大人的見解...嗯...
比較異於常人,所以起訴跟成立,其實還有很大的距離.
所以要看是在哪邊被起訴來討論,這非常重要.
: 以妨礙名譽訴訟為例,你除了得不時跑法院,還得舉證自己所言屬實、無毀謗或
: 污辱之意圖等等,甚至得玩一些毫無意義的文字遊戲。但這都還算小事。
這裡對於刑法的構成要件有嚴重的誤解
首先刑法上並沒有妨礙名譽這條罪,這只是一般人民方便用語,只是這種用語非常
不精確.
第二
此類相關條文有二
1.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2.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版友提到的污辱之意圖這點有嚴重的錯誤,侮辱概念是刑法第309條的要件,
但是這條並不是意圖犯,換句話說並不需要意圖這個要件,即可成立,意圖是
獨立出來的一個要件,嚴格講起來也不算在主觀內(雖然一般人認為是主觀問題)
所以不需要意圖這個要件,即可成罪.
第三
舉證這點實務上以前有些爭議,但是直到大法官釋字509號的出現
對於舉證的內容,已經限縮在"足致信以為真"即足
換句話說,就算不是事實,但只要行為人"足致信以為真"即無法成罪.
這點非常的重要.
: 在某些訴訟中,要是原告要求法院對你的財產執行假扣押,你要怎麼辦?
這邊講的有點亂,一般刑法上是不會扯到假扣押的
但刑事附帶民事之案件則會有這種可能,
還有,假扣押是執行法院在處理的,非一般說的刑庭與民庭,要先去民庭
取得勝訴確定之終局判決,確定判決發下後,可當執行名義去執院要求,才有確實可以執
行與否的問題,這兩件事不是一起的,而且若以刑法出發,一般不會有這種問題.
: 普通老百姓遇到這類玩法人士必然只有吃虧的份,因此我們遇到他們必須謹言慎行,
: 不需要對他們吐露真心。
我的意見是:不要隨便罵人就好了阿.
: 以評論他人的寶石鑑定結果為例,要是板友們太熱血激動臭罵某某機構或鑑定師
: 胡亂鑑定,剛好被有心人士或與鑑定師認識的第三者看到,跑去慫恿鑑定師提告,
: 那舉證就有得你慢慢玩了。
我的意見是:有幾份證據,說幾分話,別人在後面花的辛苦無故被否定,
我想沒有一個人不會生氣,這個道理很簡單,叫
同理心.
小弟不才,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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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6.33.209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14.42.237.47 (12/29 14:59)
小弟擔心其版友誤用條文,希望版友要件備齊後一次告成,
所以特別說明了一下,算是回應前一位版友在
此類珠寶鑑定發言方面關於法律的一點意見.
※ 編輯: b19880115 來自: 114.42.237.47 (12/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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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osticism (ABRAXAS) 看板: Crystal
標題: Re: [分享] 67.6克捷克隕石(天然玻璃)鑑定書
時間: Thu Dec 29 15:05:30 2011
大大你好棒!法學跟氣功都超一流的!不知為何,在拜讀大大的智慧結晶時
小弟都感受到一股強烈的氣場從KKman視窗噴了出來!讓小弟頭暈了又暈,
就像喝醉酒一樣!幸好趕緊持守密藏的30cm激光柱來調息,
不然現在早就全身酥軟不醒人事了!
大大是天天在紫晶洞上打坐就能修練的那麼厲害嗎?
還是從碩大的捷克隕石吸收了宇宙的奧秘與天地的菁華!?
小弟覺得這種捷克隕石鐵定是真的!在那辯鑑定方法或證書效力的都是胡說!
不知老闆那邊有沒有長30cm直徑5cm的捷克隕石?小弟想買來當降魔杵!
用來修煉功力一定一日千里、神功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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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81.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