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a (哆啦啦)
看板Immigration
標題[問題] 在台灣登記結婚 但美國沒紀錄
時間Fri Mar 11 21:42:58 2011
3月底要赴美兩星期探視親人
我和老公(美國公民)於2009年7月已經在台灣登記結婚
不過因為那之後我們都在台灣工作 所以美國並沒有紀錄
目前我尚未申請綠卡 因為暫時還沒去美國長住的打算(以後不一定)
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1. 請問我有必要趁這次去美國兩週的時間中
和老公去美國法院完成結婚手續嗎? (會申請台灣結婚證書帶去)
2. 請問若我沒有做1的行為
5年或者更久以後才去美國完成這個手續 會有問題嗎?
(因為現在等於我們只有在台灣有結婚之實 美國沒有?)
3. 假設我3年後搬去美國 大家會建議我現在就申請綠卡嗎?
然後以後每半年就去美國一趟跑移民監?
4. 老公去年一整年都住在台灣(超過6個月)
但因為後來家人生病前往美國
若他之後回台灣 請問"在台住滿6個月可至AIT為妻子辦綠卡"
這個6個月是要重新開始計算嗎?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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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32.217
→ ndr:1&2:上一篇剛剛有人提.3:不住美國不建議申請.4:這是指在台灣直 03/11 21:55
→ ndr:接幫你申請.他在美國一樣可以幫你申請. 03/11 21:56
→ dunchee:1. 應該沒有法律規定"一定要"。台灣的結婚證書"也是"結婚 03/11 21:57
→ dunchee:證書。這和"美國"的結婚證書的差別只是日後處理的人在看的 03/11 21:58
→ dunchee:時候直接以尋常的美國結婚證書來對待,如此而已。換句話說 03/11 21:59
→ dunchee:,如果要省些(未必有的)麻煩,(且在美國辦也不會有另外的 03/11 21:59
→ dunchee:難處),那麼就順便辦 (例如,你只有"中文"的台灣發的結婚 03/11 22:00
→ dunchee:證書,那麼你日後要在美國提出這證明時你需要另外附上翻譯 03/11 22:01
→ Anda:回1樓 印象中台灣AIT一起去辦速度快很多 有錯請指正 03/11 22:02
→ Anda:回樓上 台灣也可有英文結婚證書 只是我也是在想早點sync較好 03/11 22:03
→ Anda:只是不知道這個程序需要多久 當天去美國法院當天即可完成嗎? 03/11 22:03
→ dunchee:參考: 03/11 22:09
→ dunchee:(notary的部份。你先生應該知道) 03/11 22:09
→ dunchee:如果你們的台灣結婚證書是要在台灣用(AIT也收"中文的"文件 03/11 22:10
→ dunchee:)(比如你的綠卡申請文件最後是送到AIT/你是在AIT面試,你 03/11 22:11
→ dunchee:可以直接用中文文件。其它詳情: www.ait.org.tw 03/11 22:11
→ ndr:比較快.問題是原po老公到時有沒有六個月的時間住台灣 03/11 22:11
→ dunchee:2. worst case-> 無法"換"到美國發的結婚證書。你們還是 03/11 22:12
→ dunchee:可以用台灣的結婚證書。(這個你可以讓你老公去美國的機關 03/11 22:13
→ dunchee:問,畢竟各地(州)作法不同。 03/11 22:13
→ dunchee:3. 如果真的是"3年後",那麼沒差(畢竟你還要排面試,這恐 03/11 22:14
→ dunchee:怕要花個約1年的時間(至少半年內拿到不大可能) 03/11 22:15
→ dunchee:4. 這恐怕是gray area 比如你老公是去了多久? 如果只是 03/11 22:17
→ dunchee:一兩個禮拜,那麼這還是相當於"住在台灣"。如果你先生離開 03/11 22:17
→ dunchee:了一年,那麼這很難說服處理的人你先生是"住"在台灣。 03/11 22:18
→ dunchee:如果你"現在"就送文件,那麼文件上反應的是"現在"的情況 03/11 22:19
→ dunchee:你不需要理會"之後"的變化---只是當你在面試的時候你需要 03/11 22:20
→ dunchee:解釋清楚你送文件後和面試之間對你不利的變化(如果你老公 03/11 22:21
→ dunchee:去美國沒多久又回到台灣住,那麼你不會被問到"為什麼老公 03/11 22:21
→ dunchee:沒住在台灣,或是那個"6個月"的問題) 03/11 22:22
→ dunchee:更細的細節我無法回答,因為每個"可能"都有變數 03/11 22:24
→ Anda:謝謝大家的回答‘ 那我先把問題簡化好了 03/11 23:59
→ Anda:這次去美國待2周 我想就一起換美國的結婚證書好了 03/11 23:59
→ Anda:不是為了綠卡 純粹只是也想在美國有個證明 sync台灣婚姻身分 03/12 00:00
→ Anda:只是不知道兩個禮拜的時間夠充裕辦理這樣的事情嗎? 03/12 00:00
→ Anda:另外我要申請的美國結婚證書結婚日期當然仍要跟台灣的一樣啦 03/12 00:09
→ FeiFeiA:美國不像台灣有所謂的"登記、換身分證"所以我不覺得有需要 03/12 01:57
→ FeiFeiA:做這些事情,通常婚後需要改身分的都是保險、公司人事、這 03/12 01:58
→ FeiFeiA:些而已吧! 03/12 01:59
→ cchris:台灣的結婚證明在美國一樣有效,在美國不必也不應該登記 03/12 02:07
→ cchris:否則嚴格來說算是重婚,就會遇到上一篇文章的問題,很麻煩 03/12 02:07
→ cchris:使用外國的結婚證書沒啥了不起,很多美國人在外國結婚,很酷 03/12 02:07
→ cchris:事實上我的結婚證書除了辦移民之外,從來沒有被要求拿出來過 03/12 02:08
→ cchris:美國沒有所謂的婚姻登記,也沒有戶口,所以沒有辦法"sync" 03/12 02:09
→ cchris:美國還允許秘密結婚,結婚資料只有當事人有,其他完全沒紀錄 03/12 02:09
→ cchris:美國政府登記的結婚,只能是在許可證裡的日期,不能是過去日 03/12 02:12
→ cchris:總之,你只要不是在美國結婚,你就拿不到任何結婚證明;period 03/12 02:14
→ peanutbutter: 在台灣登記就算結婚了,完全不需要在美國登記一次 03/12 02:30
→ peanutbutter:而且在美國登記不可能用舊的日期,會變成結婚兩次 03/12 02:31
→ peanutbutter:台灣結婚證書可申請英文版,一樣有效 03/12 02:31
→ peanutbutter:不懂為什麼要堅持「換」成美國的結婚證書? 03/12 02:32
→ peanutbutter:這樣會把事情複雜化 03/12 02:32
→ fushi:很多人只是不懂 也沒想到 沒有堅持甚麼吧 03/12 05:10
→ fushi:要是知道上面這些資訊 多數人也不會犯錯了 03/12 05:10
→ cchris:美國所謂的登記就等於結婚,就會多結婚一次;有戶籍制國家才 03/12 07:20
→ cchris:才需把一個有效的婚姻登記入冊;美國無戶籍,不需也不能登記 03/12 07:21
→ Anda:我好奇的是在美國的system裡 如何得知我和我先生是已婚身分? 03/12 17:54
→ Anda:比如報稅保險等 我以為需要提出結婚證明 在台灣就是拿身分證 03/12 17:54
→ Anda:台灣身分證上有配偶欄顯示此人已婚 那麼在美國呢? 03/12 17:54
→ Anda:另外我不是要堅持 我只是以為有需要做此動作(sync) 謝謝大家 03/12 17:56
→ Anda:我以為沒有sync之後若要辦綠卡移民等會出現問題... 03/12 17:57
→ FeiFeiA:美國應該沒有這種追蹤個人婚姻狀態的系統 通常都是需要的 03/13 01:55
→ FeiFeiA:時候把結婚證書拿出來而已 所以如果已經在台灣結婚的話 03/13 01:56
→ FeiFeiA:只需拿出英文版台灣的結婚證書就好了 03/13 01:56
→ cchris:在美國報稅保險等都不需要提出證明,只有號稱你是已婚即可 03/13 13:24
→ cchris:沒有任何全國性系統在紀錄人的婚姻狀態;若需要時就提出證明 03/13 13:25
→ cchris:我結婚以來辦過這麼多事,只準備過結婚證明一次,就是辦移民 03/13 13:25
→ cchris:總之,美國沒有這樣的system,婚姻是個人隱私,有保密的自由 03/13 13:26
→ Anda:謝謝大家解惑 真是上了很受用的一課 感謝! 03/13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