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灣海關出境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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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產品中有5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萬的網紅Su-Wei Hsieh 夢遊寫真人謝淑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因臉書壞掉手機無法開粉絲頁信箱 用了別人的電腦開 再用手機貼文回覆關於巡迴賽隔離問題 所有賽事皆是要持有72小時內的新冠檢測報告(出境與入境海關都會要看,所以要有紙本的英文版證明)。抵達賽會下榻酒店,如果檢測站已經開了,在開放期間做完檢測後得在房間隔離至檢測報告出爐(通常我們check in完房間...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 在 靠北老木歐洲精品代購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7-09 23:16:44

趁有時間 老木有一些需要聊一下的事情 ❤️目前沒有接預購 之前老木有提到巴黎已經封城了 就在老木出境當天 然而🈲️止商店營業也早在鎖國前3天就發布了!等於是老木在巴黎後面幾天就都不能接單 事情延燒到整個歐洲相信是精品大部分都沒有營業的!就是連精品業工廠工作室都停工了呢!連小幫手都閒在家摳腳~所以不...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 在 林宣 Xuan Lin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2 02:21:15

這趟北韓🇰🇵旅行,是送給自己25歲生日禮物🎁 它是我從高中時上世界地理時就超級想去的一個地方。 那時的我都還沒去過任何一個國家、也還沒立志自己要去哪裡旅行,就覺得北韓是個很神秘很神秘的地方,有朝一日一定要去! 之後我常常在網路上查詢北韓相關的新聞、或是脫北者的故事、北韓旅遊資訊等等... 大家常...

  •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 在 Su-Wei Hsieh 夢遊寫真人謝淑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8 22: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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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臉書壞掉手機無法開粉絲頁信箱
    用了別人的電腦開
    再用手機貼文回覆關於巡迴賽隔離問題

    所有賽事皆是要持有72小時內的新冠檢測報告(出境與入境海關都會要看,所以要有紙本的英文版證明)。抵達賽會下榻酒店,如果檢測站已經開了,在開放期間做完檢測後得在房間隔離至檢測報告出爐(通常我們check in完房間,就會馬上過去做檢測,爭取能更早出來開始訓練),才能使用大會交通工具前往訓練。但不得外出。每個賽事都有其要求的檢測時間與檢測方式,通常約三-四天就要再做一次新冠檢測,但第二次開始的檢測,就不需要待在房間隔離,可以繼續比賽訓練。
    除了今年澳網要求必須要兩週隔離之外(隔離期間,每天都有新冠檢測)。

    目前所有賽事的新冠檢測都是24小時內,會將結果通知選手。

    賽事期間的新冠檢測皆是免費的(網球項目)
    目前有插喉嚨 插鼻孔 搜集唾液三種,每個賽事的要求都不同(時間間距,採樣樣本),但鼻孔是常客。

    站與站之間檢測,只要離開前72小時有檢測,就可以前往下一站參賽。我使用大會的檢測報告。

    從台灣準備出發,檢測要上網預約有配合的醫院檢測。一樣要72小時內的報告,費用比在法國做外國人檢測要貴一些,但我忘了是多少錢(法國的外國人新冠檢測,現在已經不用錢)。加一千塊可以趕當天檢驗結果出爐,不加錢隔天就可以拿檢驗報告。千萬不要拿中文的,機場check in櫃檯就不會讓你過(對,我辦了中文的,還好醫院跟航空公司臨櫃小姐很幫忙,幫我趕了英文版的傳給臨櫃小姐,小姐幫我印出來,所以最後就趕上了飛機)

    每個國家的新冠檢疫都在隨時變動,包括台灣亦是。出發前多問問訂機票的旅行社或是醫院檢驗站人員,或是參賽國的協會、賽事人員或選手,以此獲取提供最新資訊。

    參賽後返台,去年三月我回台灣是自我管理。今年澳網返台後規定為隔離兩週+自我管理一週。但體育選手跟政治人物或是特殊行業,有時候會有不同的待遇。你可以詢問協會或體育署看看為國爭光的選手,目前隔離待遇是什麼?有沒有適合一邊隔離一邊繼續鍛鍊的地點?

    如果要在當地多待幾天,不去賽會訓練的話,可以解除泡泡控管。
    法國五月政府會有新的宣布,可能會解除封城,餐廳可以開始營業。如果在法國多停留幾天,可以到外面的檢疫站做檢測新冠報告。上週還是72小時內的報告,即可出境。

    Q已打新冠疫苗,有沒有幫助隔離

    A沒有,依舊當地國家規則為遵從原則。即使回到台灣也是一樣要遵守台灣關於新冠隔離規則。

    Q法國回台灣如何採檢?

    A路上有很多類似台灣私人診所的小店(詢問下榻飯店或是台灣辦事處都能得到解答),現在檢驗的人比較少,幾乎很少看到去年大排長龍的狀況。

    以上為個人新冠期間參賽經歷
    希望可以幫到你

    比賽加油💪

  •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3-12 20:45:05
    有 152 人按讚

    還記得一月份時,台灣媒體報導「日本鎖國」、「全面禁止外國人入境」這類新聞時,家人都很替我擔心「到底回不回的了日本?」

    但其實仔細看日本官方公布內容,並不是「完全禁止」而是針對部分條件的外國人不能入境……連居住在日本很久的台灣親戚也分辨不太清楚狀況,實在有點被台灣媒體的聳動式報導困擾。

    為了此事還特地打電話到日本駐台交流協會確認了2次,像我一樣已持有在留卡且並未過期的外國人,還是可以入境的,只是需提交PCR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睽違三個月的桃園機場,可能因為變種病毒爆發關係,防疫戒備相較我回來時有提升的感覺!

    基本上都是沒什麼旅客的(可能跟時段也有關係),在日韓的機場看起來很多櫃台都關閉、工作人員也是少部分出勤,但台灣給我的感覺是即便旅客很少,工作人員還是照常上工,造成「工作人員比旅客」還要多的現象。

    以前一個工作人員服務一位客人可能都忙不過來了,現在是3~4位甚至更多工作人員服務一位客人。當然這也有可能是進入到3月過後才出現的現象也說不定。

    這天的航班比想像中多,約有11班,而且只是其中一個航廈而已。

    首先得簽屬一張給航空公司的「健康申明」,確認沒有發燒、咳嗽、腹瀉等症狀「不是謊報」。

    再來會拿到一本有點厚的入境日本需填寫資料及注意事項說明,依據入境的機場不同有不同版本,我是拿到中部機場的版本。

    日本人不虧是日本人,做事有條有理,整本說明手冊裡有很多東西要閱讀,基本上我想這個時期能入境日本的人大多都懂日文,所以都是日文版本沒有中文。

    2021年3月這個時間點,入境日本所需要的資料,除了有效簽證以外,還需:

    1. 抵達日本國土前,事先線上申報入境。https://arqs-qa.followup.mhlw.go.jp/#/
    需告知入境情報、入境日本後的停留資訊、接觸史、健康狀況等,和入境台灣時一樣,會產生一個QR碼,抵達日本後需出示這個QR碼。

    2. 班機起飛時間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 誓約書,保證入境後能遵守日本防疫相關規定,EX:不能搭乘大眾交通運輸。以外國人的情況來說,若違反,之後他們有權利不發給居留日本的簽證。

    4. 接觸史、健康調查表

    5. 下載日本接觸史確認APP或者加厚生勞動省歸國者Follow Up的LINE官方帳號

    除了上述些以外,另外就是跟以前一樣須填寫海關申報單及入境卡(如果是再入國就是填寫出境日本時剩下的另外半張)。

    我那天搭乘的班機,約20來名乘客,機票費用貴到很可怕,乘客以日本籍居多,有些看起來是在台灣的日本家族要返日的感覺,台灣籍反而很少,約佔1/3而已。

    幾乎所有乘客都沒有做太過「醒目」的防疫措施,我想跟民族性也許也有關。頂多就是口罩,連酒精都很少人噴(根本只有我吧XD)。給我感覺像正常時期搭機一樣。

    空服人員倒是全副武裝,而且如同前面所說,因為乘客少,每位乘客得到的服務是相較以前來得多很多。這也是這種特殊時期才有的福利吧:P

    餐點,幾乎所有乘客都有使用,機上沒有過多的廣播、免稅商品也停止販賣,這餐大概是我今年最後的台餐了(?)😭

    快要三小時的航程,拍拍照、填寫資料、吃個飯,很快就要準備降落了……

    (未完待續)

  • 台灣海關出境規定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2 22:55:20
    有 211 人按讚

    ⚠️Tues金法尤物Day⚠️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刑事警察局偵破一起以余姓為首的一批人,他們從美國、中國等地進口電子煙用的煙油,並在台灣知名網路電商平台開設賣場販售,後來遭警察查獲電子煙油共9361瓶。因他們所進口、販賣的煙油內含尼古丁成分,因此涉嫌違反藥事法,之後可能將被檢察官依違反 #藥事法 起訴。

    謝憲愷律師表示,就算余姓嫌犯只是單純進口含尼古丁成分的煙油自己使用,沒有販賣,其實就已經涉嫌違反藥事法,依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規定可以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有的民眾可能會覺得奇怪,煙油又不是藥,為什麼會受藥事法規範呢?是這樣的,藥事法所稱的「藥品」,範圍很廣,只要是記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的其他各國藥典、公定的國家處方集或補充典籍內就屬之,又因為「英國藥典」收載「尼古丁」為吸入及鼻噴劑製劑,所以尼古丁也被認為是藥品,因此當然受藥事法的規範。既然是藥品,在沒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的輸入許可證字號,就自行進口來台,就有可能違反藥事法而被科處刑責。除了輸入未經輸入許可的藥品有問題外,販賣、調劑、運送、寄藏、轉讓同樣會有問題,依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可以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提醒民眾,從國外帶回來的感冒藥、退燒藥等,也屬於藥品,雖然民眾以旅客或者交通工具服務人員的身份攜帶一定數量的自用藥品入境台灣,依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是沒問題的。但是還是不能有「販賣」的動作,否則同樣可能觸犯藥事法刑責。那如果因為現在疫情,民眾沒辦法出國,又有使用國外藥品需求的,能否在網路上購買快遞回台呢?答案是不行的,除非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否則仍然有可能被偵辦違反藥事法。

    前面有提到,依據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如果民眾以旅客或者交通工具服務人員的身份攜帶一定數量的自用藥品入境台灣沒有問題。但是要注意,對於電子煙並沒有藥事法這條的適用。因為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發佈的文件,電子煙產品及其煙油因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4條的規定(即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屬於禁止輸入之物品。因此,依據目前規定,旅客不得攜帶電子煙產品入境臺灣,如果旅客攜帶電子煙產品,務必在入境時先主動到海關紅線申報檯申報並辦理存關手續,海關將電子煙產品保存在存關倉庫內,並請旅客出境時至存關櫃台辦理手續提領出境。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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