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台灣人壽保單查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灣人壽保單查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灣人壽保單查詢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諗sir網 收息債券,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降低風險不槓桿用債基收8%息、保費融資同保單抵押有咩分別? ] 諗sir你好 本人是41歲的家庭主婦,在股票市場輸近百萬元,現在聽到股票2字都驚,以後都唔敢接觸、之前已收讀收息101及103,丈夫42歲,低收入人士,人工只有$30000,育有2名孩子,沒有物業,每月租金支出13000,全家保險每...
台灣人壽保單查詢 在 諗sir網 收息債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降低風險不槓桿用債基收8%息、保費融資同保單抵押有咩分別? ]
諗sir你好
本人是41歲的家庭主婦,在股票市場輸近百萬元,現在聽到股票2字都驚,以後都唔敢接觸、之前已收讀收息101及103,丈夫42歲,低收入人士,人工只有$30000,育有2名孩子,沒有物業,每月租金支出13000,全家保險每月$4500,扣除所有開支基本上冇可能儲錢,連出街吃一餐飯都有壓力!短時期暫時未能買樓,希望可以使用收息班所學的債基賺取每月被動收人,至少夠交租!改善生活壓力,現希望諗sir指點迷津,救救我們
全副身家
現金:250萬
股票蟹貨:15萬
ANSWER:
尋日已答讀者應買返間荃灣樓,亦都唔需對股票死心,佢只錯用股票及不知豺狼當道,40歲先中招,咁就無奈輸百萬。所以話投資要趁早,你如22歲輸下股票,無問題既。一般都係輸十萬八萬,保你往後唔再輸大錢。至於有些人永遠唔想輸,此屬井底蛙之見。強如Edison(我指發明電燈個位)及今時Elon(Tesla老細),都係失敗n次,換來1次成功。
-
40歲人如對股市不夠熟悉,買債收息為好方略。先講買債係發唔到達,此為缺點,在收息101課開題已講。然而直債可到期保本,債基不保本但每月100萬投入派成8k-20k/月,視乎你風險承受力更可隨時放,那一生人供滿間樓仔再儲到200-300萬,表示學識用債能為你提供25k-60k之月入退休,自住居所又供滿,那起碼老年有個保障。
-
債基風險? 我地用2020年3月大跌市張圖(睇圖要去: https://bit.ly/31CHaGQ) 同你講,我地唔會用平均法去模糊關鍵位,總之新既D餐為什麼入選? 因為佢未槓桿都派8%息,而2020年3月24日(美股見底位當日),佢由96蚊跌至79,跌幅於20%之內又在不槓桿下派8%息,Standard derivation保持在9%,你在3月會在港股找到跌少於20%的股票又可派到8%息嗎? 諗sir只聽到股票取消派息,強如匯豐。
-
如上圖,債基A-D餐已更換,達安排既方法及決定幾時走貨既決定都轉哂。要重讀收息103請八月到堂,真人班。收息103只做真人班,最快排到八月有位。
-
就當你向下行一格只得100萬,不妨20萬做個預備金,80萬投入收6000餘利息,都夠你去泰國或者台灣住。總好過每天決戰股場,都唔知邊日可炒夠1000萬話可以退休咁…
-
保險明顯要cut,雖然除開夫婦每人月供2千幾唔過份,但既然普通生活都有問題,那不如只keep份term life及醫療。咁做相信每人月供1000都夠,即每月可省回2500夠佢每日有多$100開飯。排次序,明顯住院現金、危疾、儲蓄人壽都唔係必要。至於諗sir上堂教既保費融資,好多經紀撈左十年都未必賣過。
-
無他,佣低,天氣又熱,賣黎做乜?
-
至於保費融資同保單抵押有咩分別? 幾時用邊個? 不妨你去考考你個保險經紀,當佢sell你買儲蓄保都可以「走資」既時候。台底方法唔講,其實買份保險真係等於你係加拿大個邊有舊錢? 諗sir都老啦,係時候跟後生學習一下。
-
其實13k月租都仲可以壓宿,大把洋樓租10k仲係兩房有lift,又省3k。一個月轉租洋樓又cut保險至少省5k,趁40歲仲有精神夜晚去撈下part time每個月又執6-7k,一個月可儲多10k。加上250萬可將一半投入債基即120萬月收約10k息,一個月即儲多了20k,捱2年就夠首期買樓打番上去,到時正正常常45歲住間兩房重新開始,仲有15年比佢儲錢準備退休。
-
諗sir係唔會為佣叫你全250萬投入債基,只有銀行才會叫你多買多收息,更叫你做盡槓桿再買多點。至於保險經紀就會叫你快為退休籌劃,開份15-20年既儲蓄plan,原有既保險唔好cut。
-
當然,讀者唔可以怪人,更幸好仲有200-300萬淨。唔知佢係咪年輕不夠努力? 令人惋惜。事業未有成下又重注股票,此等行為社會當然有回應。
***********************************************
►個案: 100萬投入每月收息25000,債基收息方案
https://bit.ly/31xVXCx
►個案:學生宿舍去double租金及債券收息搬大三房
https://bit.ly/2BxMctg
►收息101課程詳情
https://bit.ly/2BvJlkz
►買樓001/003課程詳情
https://bit.ly/2VDZawr
►查看其他Homeblogger舉辦講座/課程
→ http://homebloggerhk.com/course-list
► whatsapp查詢講座/報名
https://bit.ly/2NN2Eby
► whatsapp買樓易按揭中介服務,諗sir公司幫你份表格直入批核部打大佬
https://bit.ly/2NM2RvI
台灣人壽保單查詢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北小編幫整理:北元老師《#職業災害與商業保險》主題課程後續延伸:帶你看判決,重新理解保險公司商品。
團體保險能否抵充雇主職災補償責任?
許多人都認為,如果企業投保團體保險的規劃是員工福利,就不能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
過去,我就曾聽許多人提到這個觀點,但搜尋相關法院判決,找不到最高法院曾經有過這樣的見解,甚至在高等法院都找不到,只在雲林地方法院曾出現一個比較接近的看法,但也不是直接針對團體保險能否抵充職災補償責任為判決。
因此,昨天有學員提供我一份某保險公司的商品說明資料,資料上提到幾個法院判決認為,團體保險是員工福利,所以不能抵充雇主職災責任。
我一一到司法院網站上查詢 #判決全文,發現保險公司的資料上的案件確實存在,#內容卻跟保險公司的說明不完全一致。
《#重新理解案例1高院:航空機組員失事案是談保險金歸屬》
例如有一件高等法院判決,有關航空機組員因為飛機失事,向公司求償的案件。
❓保險公司的資料上說,這件案件法院認為員工傷害保險金應該是家屬的,所以判准家屬的請求。
⭕不過,這個案件並不是在討論團體傷害保險能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的問題,而是在爭執那張保單是責任險還是意外險,誰可以領保險金。
《#重新理解案例2地院判,可抵充職業災害補償》
另一件某地方法院的案件:
❓保險公司的資料上,原告有主張,團體保險是員工福利,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
⭕但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可以抵充,資料上卻沒有說。
《#重新理解案例3高院:團體保險不能抵充是因:保險費不是雇主繳納》
另一件地方法院的案件:
❓保險公司資料上說,法院認為團體意外保險屬於任意保險,跟勞工保險屬於強制保險不同,所以判決雇主要額外賠償一定金額。
⭕但這個判決沒有提到任何團體保險可不可以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的觀點。案件上訴到高院,高院就表態了,高院法官認為那一張團體保險單,保險費是由員工薪資中逐月4%扣除,所以不能抵充,也就是說,這一件團體保險不能抵充職災補償責任的原因,是保險費不是雇主繳納,沒有說到團體保險絕對不能抵充。
《#重新理解案例4高院:船公司沒幫船員投保勞保》
當然,還有一件最高法院針對漁船團體保險的判決:
❓保險公司的資料上說,法院判決認為漁民團體平安險,屬海員福利之一,其受益人取得之權利,乃因保險契約而生,因而判決漁船公司要另外給付家屬一定金額。
⭕但是這一件案件的爭執點在於,船公司沒有幫船員投保勞保,導致發生職業災害時,家屬沒有領到勞保給付,因此家屬控告漁船公司要賠償沒有拿到勞保給付的損失,可是漁船公司抗辯,它們有幫船員投保平安險,所以家屬沒有損失。
《#看最高法院見解:是談雇主未替勞工投保的損害賠償責任》
✅最高法院最後認為,勞保是強制保險,給付不會因為有買其他商業保險而受影響,勞工保險可以與人壽保險得以並存,而且人身無價,勞保給付不會因為有其他保險給付存在就發生超額保險的狀況,所以沒有必要扣減。
ℹ最高法院好像不是在處理團體保險能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給付的問題,而是在處理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勞保,所應該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需不需要扣除家屬領的團體意外保險給付。
ℹ團體保險若是員工福利,能不能抵充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上面提到保險公司的資料上所引用的判決,其實與這個問題似乎沒有絕對關聯。
💯一位專業的保險顧問,要有能力獨立思考判斷資訊,商品說明文宣的資料,應該要親自確認,再做行銷。
所以以後如果拿到類似這樣的資料,
不妨跟著老師一起到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去核對一下,
確認判決見解,才能給客戶更完整、正確的資訊!
--
掌握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政策分析、時事觀點、法院判決見解,立即按讚追蹤>> https://reurl.cc/A1KE93。
🔥劉北元讀書會
台灣人壽保單查詢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日授課心得分享
一位專業的保險顧問,要有能力獨立思考判斷資訊,商品說明文宣的資料,應該要親自確認,再做行銷。
昨日課程主題為職業災害與商業保險。談到團體保險能否抵充雇主職災補償責任時,許多人都認為,如果企業投保團體保險的規劃是員工福利,就不能抵充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
過去就曾經聽許多人提到這個觀點,我搜尋相關法院判決,找不到最高法院曾經有過這樣的見解,甚至在高等法院都找不到,只在雲林地方法院曾出現過一個比較接近的看法,但也不是直接針對團體保險能否抵充職災補償責任為判決。
昨天有學員提供我一份某保險公司的商品說明資料,資料上提到幾個法院判決認為,團體保險是員工福利,所以不能抵充雇主職災責任。我一一到司法院網站上查詢判決全文,發現保險公司的資料上的案件確實存在,內容卻跟保險公司的說明不完全一致。
例如有一件高等法院判決,有關航空機組員因為飛機失事,向公司求償的案件,保險公司的資料上說,這件案件法院認為員工傷害保險金應該是家屬的,所以判准家屬的請求。不過,這個案件並不是在討論團體傷害保險能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的問題,而是在爭執那張保單是責任險還是意外險,誰可以領保險金。
另一件某地方法院的案件,保險公司的資料上原告有主張,團體保險是員工福利,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但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可以抵充,資料上卻沒有說。
還有,另一件地方法院的案件,保險公司資料上說,法院認為團體意外保險屬於任意保險,跟勞工保險屬於強制保險不同,所以判決雇主要額外賠償一定金額。但這個判決沒有提到任何團體保險可不可以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的觀點。案件上訴到高院,高院就表態了,高院法官認為那一張團體保險單,保險費是由員工薪資中逐月4%扣除,所以不能抵充,也就是說,這一件團體保險不能抵充職災補償責任的原因,是保險費不是雇主繳納,沒有說到團體保險絕對不能抵充。
當然,還有一件最高法院針對漁船團體保險的判決,保險公司的資料上說,法院判決認為漁民團體平安險,屬海員福利之一,其受益人取得之權利,乃因保險契約而生,因而判決漁船公司要另外給付家屬一定金額。
但是這一件案件的爭執點在於,船公司沒有幫船員投保勞保,導致發生職業災害時,家屬沒有領到勞保給付,因此家屬控告漁船公司要賠償沒有拿到勞保給付的損失,可是漁船公司抗辯,它們有幫船員投保平安險,所以家屬沒有損失。
最高法院最後認為,勞保是強制保險,給付不會因為有買其他商業保險而受影響,勞工保險可以與人壽保險得以並存,而且人身無價,勞保給付不會因為有其他保險給付存在就發生超額保險的狀況,所以沒有必要扣減。
最高法院好像不是在處理團體保險能不能抵充職業災害補償給付的問題,而是在處理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勞保,所應該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需不需要扣除家屬領的團體意外保險給付。
團體保險若是員工福利,能不能抵充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上面提到保險公司的資料上所引用的判決,其實與這個問題似乎沒有絕對關聯,建議大家,以後如果拿到類似這樣的資料,不妨到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去核對一下,自己確認判決見解為妥。
掌握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政策分析、時事觀點、法院判決見解,立即按讚追蹤>> https://reurl.cc/A1KE93。
🔥劉北元讀書會-上課意願預約表➡ https://reurl.cc/dr9rn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