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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東土地使用分區產品中有2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111的網紅台東縣議員陳政宗 服務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步一腳印 《加路蘭聚會所&建和聚會所工作會議》 ~2021.08.05 陳政宗 今日協同台東縣政府原民處,教育處,地政處,建設處都計科……及台東市公所原民課等相關單位在台東文化創意產業聚落召開加路蘭聚會所建置及卡撒發干(台東市建和部落)聚會所的立地條件相關議題進行工作會議~ 阿宗...
台東土地使用分區 在 台東縣議員陳政宗 服務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步一腳印
《加路蘭聚會所&建和聚會所工作會議》
~2021.08.05 陳政宗
今日協同台東縣政府原民處,教育處,地政處,建設處都計科……及台東市公所原民課等相關單位在台東文化創意產業聚落召開加路蘭聚會所建置及卡撒發干(台東市建和部落)聚會所的立地條件相關議題進行工作會議~
阿宗議員會同加路蘭部落意見領袖代表與卡撒發干部落青年會會長及部落幹部一起出席了解目前辦理土地撥用及變更等程序進度。
在加路蘭聚會所建置,案經加路蘭部落於110年4月3日部落會議,決議於現有臺東市第十公墓土地興建部落聚會所,為續行部落聚會所建置,應優先處理地下骨骸起掘及土地撥用與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程序。經決議需加路蘭部落在8月召開部落會議進行議決後,同步由市公所辦理挖掘及遷葬相關費用估算及後續土地變更事宜,待設置場域的立地條件解決後,其工程設計,建照申請,發包施作等作業才能依序進行~
建和聚會所(清林段1592地號)係臺東市知本鐵路新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學校用地,土地所有權為縣府,由知本國中管理,為符合使用與管理單位合一,經討論建議由市公所提出撥用需求,以協助土地及建物交由部落辦理文化教育之用。
而另外378、379兩筆土地後續處置,仍需由縣府(原民處,教育處),市公所,知本國中,卡撒發干部落(建和部落)先行擬定合作管理的機制,協助部落能在老幼共學,互助式教保中心的方向能安心放心的推動,這是此次會議四方達成的共識。
我會持續追蹤二案的進度。
一起加油。
#加路蘭聚會所
#卡撒發干聚會所
#聚會所立地條件建置
#老幼共學及原住民族互助式教保中心
台東土地使用分區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蘇院長拿出魄力,解決20多年來盤踞龍昇村的黑暗勢力
從今年1月開始,苗栗造橋龍昇村的鄉親,已經 #埋鍋造飯、#連續抗爭50天。
他們奮力對抗的坤輿廢棄物處理場,2002年開始便三番兩次侵門踏戶,利用暴力手段威脅鄉親。
2006年,更爆出苗栗縣環保局副局長陳萬連在台東墜樓身亡,涉嫌貪汙的局長黃宏昌,也在2008年判決定讞後自殺。然而,這樣一件充滿黑金疑雲的廢棄物處理場申請案,苗栗縣政府卻在2020年12月31日突然核准了試運轉。
你以為這起案件只是苗栗縣政府瀆職怠惰造成的爭議嗎?實際上,坤輿案涉及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使用地類別變更的問題。使用地類別的變更,是中央政府委辦給地方政府的業務,依照釋字553號文,中央主管機關有監督委辦業務的義務。
但是,從年初造橋鄉親埋鍋造飯、北上陳情到現在,仍不見內政部地政司做出任何表示,難道內政部以為,將業務委辦給地方政府,出事了就不用負責嗎?
坤輿科技在2002年送出興辦事業計畫書,其中地號588的農地面積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在計劃書卻寫成「使用面積」7000平方公尺,這是筆誤搞錯了嗎?
當然不是,坤輿科技在這個時候就偷渡了分割後的土地面積在計畫書裡,預謀在未來,將原本7,177平方公尺的土地,分割為面積分別是7,000平方公尺及177平方公尺的588-1及588,為逃避使用分區變更與環境影響評估,買了第一份保險。
為什麼?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2公頃,應變更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定,位於山坡地,申請開發面積二公頃以上的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衛生掩埋場,必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興辦事業計畫書通過後,2005年,坤輿為了一勞永逸,就把588分割為588與588-1,從此以後,588-1只剩7,000平方公尺,即便加上聯外道路,永遠都不會達到2公頃。
這等於是說,已經變更用地類別為特定事業用地的這塊土地,就不受《農業發展條例》的規範,得以切割出588,這塊面積只有177平方公尺,遠小於《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規定的2500平方公尺的畸零農地。
588這塊畸零農地,就是坤輿操弄程序的副產品。
分割土地後,坤輿還是不放心。所以,它堅持不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畫的面積計算。這也是為什麼,環保署在2012年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
然而,這條聯外道路,根本上就不符合聯外道路的要件。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連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作為聯外道路。
那麼,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實際的事業範圍到底有多大?其興辦事業計畫中「使用面積」為1.7958公頃,加上588的0.0176公頃及聯外道路的0.1992公頃,合計是2.0126公頃。也就是說,坤輿廢棄物處理場,從一開始,就應該要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環評程序。
然而,苗栗縣政府卻放行其使用各種非法手段躲避監督,環保署和內政部地政司更是將委辦業務的監督拋諸腦後,完全無視苗栗縣政府的違法行為。
更可疑的是,廢棄物處理場周邊,包含地號858、860等農地已經被坤輿科技的法人股東「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胡姓董事長買下,而且就「剛好」在掩埋場及聯外道路範圍旁邊共21筆土地,一起被當作擔保拿去向農會借錢。
這難道是「蛋黃區」、「蛋白區」安排,試圖以合法處理場掩護非法廢棄物處理嗎?
對龍昇村的鄉親來說,坤輿是一個 #20年還不能拆除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摧毀他們世代耕耘的美麗家園、汙染他們賴以維生的良田。
我們除了阻擋坤輿運轉,更要防堵下一個坤輿。
明天總質詢,我會要求蘇院長責成行政機關,依法撤銷坤輿案;並全面檢討興辦事業的委辦事項,#檢視中央主管機關對其合法性、#合目的性的監督,#健全興辦計畫的審查機制,別讓龍昇村20年來的夢魘,降臨在另一個農村。
台東土地使用分區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抗議政府徵收私有祖厝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暨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記者會
採訪通知時間: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09:30
地點:台北行政院大門口並遞陳情書
※8點到9點半 靜坐抗議,09:30開記者會
※當天記者會拉白布條.抗議人士近呼喊抗議口號
※邀請相關單位列席:交通部航港局,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 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航政司,經濟部,環保署,內政部, 墾丁國家管理處,我們陳抗後進入行政院遞陳情書交流。
訴求:
政府徵收私有土地變財團蓋飯店原地主表達不滿,應廢止徵收還地於民。
依大鵬灣風景區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飯店,破壞當地景觀風貌,應降低樓層。
說明:
1.屏東縣車城鄉射尞段186 187 188地號(現已合併射埔段984號)已於81年被徵收停車場.經107年內政部核定交換給京棧集團以不符合原始徵收計畫書裡長期工作海生館暨服務設施。
2.如是為保護陸蟹生態,為何79年被徵收土地時,私人集團的京棧可以不被徵收變成現在卻要交換,海生館卻說出停車場已無需再使用可以交換,難道停車場沒有陸蟹嗎?
3.79年用一坪420元徵收土地,現在公告4200元 卻用來交換5200元私有地,人民有不公平之疑慮
4.希望政府可以公平對待並保護人民犧牲給公共建設的財產與美意,而不是讓原地主的後代子孫再次受傷。
陳情: 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古厝土地變成飯店經營變成私人營利,後代子孫情何以堪。
說明:
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現已合併為射埔段984地號)
一、原重劃前屏東縣車城郷射寮段186、187、188地號土地所有權人,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80年間辦理「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案,進行土地徵收時【內政部80年7月2日台(80)內地字第8080054號函核准征收,
屏東縣政府於80年12月23日公告徵收】原徵收之土地已足供海生館場館建設使用,卻仍執意收購周圍土地,經所有權拒絕議價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竟辦理二次征收【內政部81年4月21日台(81)內地字第8176150號函核准徵收,屏東縣政府於81年5月9日公告徴收】強制徴收前揭本人所有之土地,嗣前揭土地經重劃、合併為屏東縣車城鄉射埔段984地號於81年由教育部撥用,辦理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89年正式營運,然該地目前仍非海生館之場館用地,而部分為停車場土地(部分聞置未加以開發使用),顯非事業所必需之範圍,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當時徵收之目的不符,顯係利用權力強制取得人民土地,是當初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二次征收土地之決策過程顯有疑義!
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報「墾丁國家公園遊憩區(一)與鄰近海生館停車場土地變更分區交換研議案」乙案原被徵收人犧牲給政府蓋停車場的古厝變成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且已不符合土地徵收第三條十項目。
內政部107年5月29號回覆81年八月被徵收土地變成停車場.能為公共必要性,但106年卻變更為京棧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已不符原始徵收計畫書裡為長期工作海洋生物館暨服務設施。原土地所有權人願意犧牲給政府徵收蓋停車場,但不願意讓飯店經營蓋飯店變成營利。
陳情書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縣政府核照給鳳凰旅行社在小琉球蓋10層大樓破壞景觀與生態應降低樓層
訴求: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
永續觀光在哪?請屏東縣政府不要發展「用完即丟的觀光」
說明: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自救會提醒,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小琉球自救會表示,目前當地旅宿業者皆有共榮地方、共同維護環境的默契與共識。但鳳凰旅行社飯店這段時間以來,建方無誠意與當地居民溝通,更無視地方的質疑和建議。自救會擔心,若飯店興建完成,將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面對如此爭議的案子,屏東縣政府卻未派人與會,小琉球自救會代表批評,屏東縣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問題未提出解方之際,就大力歡迎該飯店進駐,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自救會最後呼籲,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鳳凰旅行社即將在小琉球白沙港興建十層樓飯店,如台東美麗灣翻版的方式規避環評(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未來勢必影響島嶼天際線以及海洋生態環境,嚴重衝擊小琉球的「永續觀光」。
潘孟安縣長號稱帶領「最拼觀光的政府」,至今不僅未提出完善的永續觀光等相關政策,還放任外來飯店破壞小琉球秩序與生態。
小琉球長期以觀光產業為發展命脈,目前當地的民宿已有400多間,長期以來維持本地商家共榮、人與環境共生的機制。遺憾的是,屏東縣政府卻忽略當地人文風情與自然環境,執意讓鳳凰國際旅行社、承億文旅、鑫富都建設三方興建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進駐,將衝擊小琉球長久發展地方的和諧與平衡。
今年9月29日建商雖然至當地召開公聽會,答應會將當地居民的意見做討論,但實際上並未納入任何居民意見,至今未提出變更設計等修改方案就執意動工,全然不尊重在地居民。
藉由這場記者會,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聽見在地居民的心聲。
一、小琉球為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範圍之一,就其特殊的自然環境資源,所有開發應更將謹慎評估。尤其「人文地產景」屬在地重要資產,飯店建設位置面臨漁港,突兀的建築物量體,將嚴重破壞島嶼景觀天際線,衝擊小琉球海洋生態。
二、小琉球最高建築物僅六層樓,飯店預計搭蓋十層,消防設備不足,將影響小琉球居民基本生命安全。
三、小琉球長期以來共同發展海洋文化的深度觀光,如今外來業者冒然進入且與居民無共識,日後恐造成更多衝突。因此希望縣府、業者多辦理公聽會,與居民取得共識,一同為地方觀光發展努力。
從小琉球十層樓飯店,看屏東縣政府的「永續觀光」政策】 屏東縣政府對小琉球永續觀光的政策: 1.未提出遊客量管制及非法民宿輔導方案。 2.海洋生態與觀光衝突:人類觸碰海龜、珊瑚礁白化、潮間帶生物減少。 3.新增東港至小琉球航線。 4.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小琉球白沙尾漁港,海景第一排! 5.經濟為導向的觀光政策。 6................................................?
從今年9月以來爭議不斷的「小琉球十層樓飯店建設案」,已於11月23日正式動工,未來小琉球的白沙尾漁港旁,即將誕生一棟華麗的十層樓飯店!海景第一排! 從九月的公聽會、十月的線上會議以及十一月的記者會,一路以來的「公共安全疑慮」至今未收到完整的回覆,唯一訴求「降低樓層高度」當然也沒有獲得解答。 讓我們把視角拉大,省思近年來當地的觀光與生態衝突,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請問我們什麼時候才有「答案」?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目前 都在施工中 剩至工作到凌晨2點 噪音 影響到 鄰近住戶 是否可協助幫忙?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致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有關於屏東縣東港鎮琉球鄉之鳳凰旅行社十層樓(地下一層)飯店建案(屏東縣琉球鄉白沙段第286地號土地) 居民在九月三十日的地方公聽會所提出的「降低樓層及公安疑慮」等意見。 根據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之第五條規定,風景特定區內的建築物應與週邊自然環境調和,且不得有礙景觀維護、視野眺望及公眾使用。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已違背該限制辦法,請貴單位查照。 目前屏東縣政府建管處已核准建照,且建設公司已於本週動工打地樁,請貴單位查明,並要求建管處通知建商暫緩施工。
11月19日【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
後感言
那天,起了大早南下至屏東縣議會,但是核准建照的屏東縣政府卻沒有派任何代表出席,建商一句:「一切合法,還有什麼好說的?」 嗯,我低頭看著1504份的連署單,大家對建設案的反對意見: 「我是小琉球的地主,在港口也有土地,我反對財團破壞性的開發及阻擋街道式建築,不符小琉球的地景風貌,更是破壞環境!」 「那邊民宿很多,再蓋飯店下去不會過度飽和嗎?」 「以現在的氣候變遷等環境危機,我們需要的是盡可能保留還沒破壞的自然環境,反對在小琉球蓋飯店。」
「有很多比金錢、商業更值得追求,更值得守護的。」 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是為了什麼發起連署的,是為了什麼來到這裡的? 這棟飯店真的是為了提升小琉球的觀光品質而興建的嗎? 政府在核准建照的時候,難道一點也沒有想過連署單提到的疑慮嗎? 平民百姓,想為土地發聲的權利,難道沒有嗎? -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11月19日至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單位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惟屏東縣政府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小琉球居自救會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及「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的條例,質疑建管處核准該建設案取得建築執照的正當性。
自救會認為小琉球屬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範疇,當地富有珍貴的海洋生態與人文風情,不該被一棟十層樓飯店犧牲。 屏東縣政府號稱最會拚觀光,但卻選擇在小琉球觀光與生態問題未解之際,就大力歡迎十層樓飯店進駐白沙尾漁港,無視永續城鄉與觀光生態衝突等議題。 小琉球不要用完即丟的觀光模式,請屏東縣政府正視問題與訴求。
備註:(11月19日)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反對鳳凰旅行社十層樓飯店建設案」記者會。到場者有海洋委員會、蔣月惠議員、全國大學民主聯盟以及鑫富都建設等單位。惟屏東縣政府不願面對自救會的連署聲浪,未派任何代表與會,自救會表示遺憾與不滿。
聯絡人: 小琉球居民自救會會長翁靖婷098302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