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大 社團章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大 社團章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uofuchi (有鰒鰭的吳郭魚)看板NTU標題Re: [問題] 請問社團怎樣才會被解散?時間...
※ 引述《ezk (蒲葵貓)》之銘言:
: 如果有社團沒在運作了,學校會知道嗎?
: 好像沒有強制評鑑,
: 過幾年又要重新復社可以嗎?
: 社團怎樣才會被解散?
: 謝謝~
就法論法
依現行的「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團體及學生社團組織」第三條
學生自治團體及學生社團之解散如符合「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獎懲辦法」內
解散之條款或符合「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九條有關連續兩年評
鑑為乙等社團之建議解散,由學生事務處送請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
審議。
社團如從其章程解散者,社團負責人應向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辦理
註銷登記。
解散社團的理由有
1.依「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獎懲辦法」解散
→然而現行的「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團體及學生社團獎懲辦法」第三條第二項
規定的懲戒方式只有:
一、警告。
二、停止對該社團三至六個月內之活動經費補助、出借學校設備及其他行政支援。
三、停止該社團六個月至一年期間之活動。
並無解散條款
2.依「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九條解散
→不過現行的「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社團評鑑辦法」第九條也取消解散規定
3.依社團章程決定解散
而現行常見的另外一種類似解散的方式是
由於沒有繳交新學期交接資料而被停止行政支援
如果相隔時間太久
不是重新登記
而是「復社」(法無明文之程序)
類似成立新社團的程序
目前有一些社團是採用這種「借屍還魂」的方式建立:
先尋找一個相類似但是被停止行政支援的社團(通常會相隔幾年以上)
「復社」後由再更改社團名稱
相關法規可上臺大秘書室法規彙編查詢
http://host.cc.ntu.edu.tw/sec/p6-law.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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