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大法律評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大法律評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大法律評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大法律評價產品中有5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疫情重點【今新增23例本土,1例死亡;台積電與鴻海採購1千萬劑BNT疫苗已簽約,預計最快9月到貨;第二劑莫德納疫苗接種時間延後10至12週】 台灣今(12)日新增23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1例境外移入與1例死亡案例,案例仍集中在雙北市,新北市10例、台北市...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薛智仁:佔領行動若判刑 視同限縮言論自由 薛智仁認為,公民不服從應該是指涉「道德正當性」的行為,不該將道德跟法律混淆。薛智仁指出,這定義並不排除合法性,合不合法,應該視個案去判斷,但也不能直接認定為阻卻違法事由,道德正當性也不該逃避刑事追訴,甚至有人將審判程序也當成抗議活動的一個環節。 薛智仁認...

台大法律評價 在 Simon Shen 沈旭暉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8 14:03:51

【#沈旭暉咫尺地球 🇬🇧】鄭文傑案與中英關係:「銅鑼灣書店2.0」,只有更恐怖 昨天BBC、《每日電訊報》、《華爾街日報》等外媒,同步刊登前英國駐港領事館職員鄭文傑(Simon Cheng)的訪問,講述他如何在西九站內地管轄區被「送中」,嚴刑逼供他指證「英國策劃反送中運動」的經歷,有如銅鑼灣書店案...

台大法律評價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05:08:14

這是來自許多要升大二同學的求助 怎麼大一轉眼就結束了 怎麼回顧過去根本什麼都沒做等 所以這篇特別想分享一些簡單的想法給大二以上同學 1.太努力,你反而會失敗 這是很多人從小就被灌輸,根深蒂固的想法=>我要成功我就要努力,並且付出比別人加倍的努力才更可能會成功 錯了 何謂努力?對於多數人...

台大法律評價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2 07:10:46

「我是五專生,我想考政大。」 . 好幾年前,曾經有這樣一個學生來找過我幫忙 誠實說,心中默默覺得不太可能,沒任何小看五專生的意思 不過畢竟本來所學就和高中念的有所差異,在只靠自學的情況 要能馬上贏過念了三年書的高中生,目標又是定在政大 難度真的甚高 這是術業有專攻的問題,若非本科一下就能考...

  • 台大法律評價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2 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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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今新增23例本土,1例死亡;台積電與鴻海採購1千萬劑BNT疫苗已簽約,預計最快9月到貨;第二劑莫德納疫苗接種時間延後10至12週】

    台灣今(12)日新增23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1例境外移入與1例死亡案例,案例仍集中在雙北市,新北市10例、台北市9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連3週的Rt值(口誤為Ct值)都低於1,除非再有特別群聚事件,研判未來確診數將維持在20到30例的區間,並逐漸減少。

    昨晚(11日)上海復星醫藥集團發出聲明表示,已與台積電、鴻海旗下的永齡基金會,以及永齡委託的裕利醫藥公司簽訂「銷售協議」,合計1,000萬劑BNT疫苗。台積電與鴻海今發布的聲明指出,這批疫苗是從德國原廠直送,最快9月底抵台。今早行政院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也證實此項消息,並指出這些疫苗符合之前政府要求的三大原則「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疾管署也在昨晚約11點,完成台積電和永齡基金會的疫苗捐贈簽署,政府另加購3,0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

    不過目前台灣疫苗仍不足,今天疾管署也宣布,莫德納第二劑接種,除第一類人員、國籍航空機組員、孕婦仍維持原定的28天外,其他人將拉長接種第二劑間隔時間,延長為10至12週。

    ■採購BNT疫苗峰迴路轉,最快9月底抵台

    此次採購1,000萬劑的疫苗,是由德國BioNTech公司(又稱BNT)和美國輝瑞(Pfizer)藥廠共同合作開發,BNT藥廠已將大中華區(中國、香港、澳門、台灣)的代理授權給中國的上海復星醫藥集團;德國BNT廠則負責德國、土耳其市場,其餘所有地區由美國輝瑞負責。

    根據鴻海與台積電發布的聲明,兩方各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含後端的冷鏈物流、處理費用與保險,彼此各分擔1.75億美金左右(約台幣49億元),全數捐贈給疾管署,「預計最快9月底後,可按照德國原廠生產排程及台灣接種狀況依序送抵台灣。」後端的冷鏈處理將由裕利醫藥負責。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今天表示,5月23日提出BNT疫苗捐贈方案,6月1日送件到食藥署,6月18日政院宣布正式授權,至今天剛好7周,很欣慰終於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但還不能放鬆,需持續努力催促到貨時間和到貨數量。

    今早11點半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政委羅秉成證實此消息,並感謝這兩個單位出錢出力,達成階段性進展。他表示,BNT原廠昨天下午4點完成簽署,台積電和永齡基金會準備相關法律文件,晚上9點半左右將捐贈契約提交給疾管署審閱,相關同仁連夜加班審核,陳時中和疾管署署長周志浩也徹夜待命,在晚間11點完成簽署,並且立即通知兩個捐贈單位,兩單位接獲通知後,也在今天發布重訊。

    羅秉成表示,這些疫苗完全符合「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三項原則,而且全部無償捐贈政府,並由中央統籌運用,政府會承擔後續一切的行政作業;如果慈濟採購的500萬劑BNT疫苗也能順利,總計將有1,500萬劑BNT疫苗。至於南投、雲林、花蓮、台東4個縣市也表示要對外採購疫苗,陳時中表示,「地方單位在程序間還有點距離,」整體疫苗計畫還是在進行中。

    陳時中先前曾指出,採購捐贈疫苗可保留一定比例供給企業自用,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時,陳時中指出,目前台積電和鴻海都是全數捐贈,兩家公司都站在貢獻社會角度,目前沒有保留疫苗,當然也不是不能夠談,但目前(合約)沒有這項條文。

    目前台灣採購到的疫苗,僅BNT疫苗可供12至18歲青少年施打,昨天下午陳時中曾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疫苗實驗還在進行,如果到時只有BNT能打,一定會保留給學生;今天再被問到此問題,他再次表示,已經有BNT疫苗了,一定會留給學生先來打。

    ■規劃明、後年疫苗施打計畫,預計加購3,0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

    除了BNT疫苗傳出好消息,羅秉成今天也在記者會透露,年底前除了政府已採購的505萬劑莫德納疫苗,明、後年再加購各1,500萬劑次世代的莫德納疫苗,總計3,000萬劑,正在進行相關的作業程序,包括今年沒到貨的BNT疫苗,將開始規劃明年的疫苗施打計畫。

    陳時中證實,持續跟各大廠詢問討論疫苗採購,根據評價、供貨穩定數、供貨排程等等,跟相關大廠都有聯繫討論,有些疫苗已經進到比較實質的程序,「目前莫德納我們進行速度較快,」若有結果會跟大家報告。

    5月底台灣疫情緊繃時,許多預約接種AZ第二劑者被取消,未來莫德納疫苗是否可以保證在期限內打得到第二劑?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都有幫莫德納接種第一劑者保留第二劑,「目前只是會晚點打,但不用擔心沒有第二劑。」

    已預約施打第二劑莫德納的民眾,非屬上述三類對象,會跟之前AZ短缺時狀況一樣,由醫院直接取消接種。至於將來要如何重新打第二劑,莊人祥表示,理論上醫院會通知接種第二劑,若醫院沒通知,民眾可以自行打電話詢問醫院,或至旅遊醫學門診;目前距離第二劑接種還有一段時間,如果到時政委唐鳳設計的公費疫苗登記預約平台,已經開放到該對象的年齡層,也可以透過平台預約施打第二劑。

    ■莫德納第二劑疫苗延後10至12週接種

    莫德納疫苗在台灣施打意願最高,公費疫苗登記預約平台開放第九、十類接種對象登記施打意願,截至今天下午1點,約有272萬多人登記,莫德納占60.84%、AZ與莫德納都可以的有36.47%,近100萬人,只選AZ的僅有7萬多人。為了加速莫德納疫苗覆蓋率,指揮中心今天宣布,除第一類人員、國籍航空機組員、孕婦等三種特定對象,莫德納第二劑接種間隔時間仍維持原定的28天,其他人皆延長為10至12週。

    陳時中表示,依據國外臨床試驗資料分析,莫德納完成接種第一劑14天後,保護力約為81%,另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莫德納接種間隔最晚可至12週,因此昨天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第4次臨時會議決議,將莫德納接種間隔調整為10到12週,並持續視疫情狀況及疫苗供貨情形,滾動調整接種政策。

    不過美國疾管署提供的莫德納接種指引,建議第二劑施打間隔要在28天到6週內,若超過這個區間,目前還沒有足夠的研究證實疫苗效力。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醫師黃立民也認為,目前國際上隔10至12週接種第二劑莫德納的數據不多,國際研究大多都是4週,不應該隔那麼久才打第二劑,疫苗應該早點打完兩劑,早點完備保護力。另外,他指出,國外有研究說第一劑莫德納可以混打第二劑BNT/輝瑞疫苗,因為都是屬於mRNA疫苗,台灣現在買到BNT疫苗,可以討論是否混打。

    ■疫苗接種不良事件24件死亡

    指揮中心今天公布7月9日到7月11日疫苗接種後通報不良事件,合計126件,非嚴重不良事件46件,其他疑似不良事件15件,死亡24件;死亡案件17件和AZ有關,7件為莫德納。

    莊人祥表示,24例死亡中,17例AZ是7女10男,年紀介於62歲到98歲,其中12人為75歲以上,疫苗接種後3到22天之間發生;莫德納7例死亡中有4女3男,年紀介於69歲到80歲,5人是75歲以上長者,死亡是疫苗接種後當天到7天內發生。

    截至7月11日,全台約356.5萬人次接種疫苗,疫苗人口涵蓋率近15%。莊人祥表示,經過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分析,截至7月7日每天接種數字,累計觀察時間,結果是無論接種AZ或莫德納疫苗,各年齡層、男女通報的死亡事件數,都沒有高於背景預期值。

    ■外傳台積電員工確診,指揮中心未證實

    今天新增的23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其中9例為居家隔離期間或期滿檢驗陽性者,23例中有13例男性、10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1)年6月20日至7月11日。分布以新北市10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9例,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及台中市各1例;其中17例為已知感染源、4例關聯不明、2例調查中,相關疫情調查持續進行中。陳時中表示,國內連3周Rt值小於1,除非有特別大的群聚案件,否則應該可以維持在這樣的案例數區間,比較好的情況下可以持續減少。

    新竹市新增的1例確診案15355是竹科從業人員,新竹市長林智堅表示,這名患者公司位於新竹縣,宿舍位於新竹市,另有台北活動史。7月10日因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至醫院就醫,採檢PCR陽性確診,已匡列18人居家隔離,也針對公司宿舍員工採檢PCR,預計明天結果出爐。

    外傳這名確診者為台積電員工,不過陳時中下午被媒體詢問時並未證實,僅表示相關企業在防疫措施有相當經驗,相信新竹市會跟科學園區有很好的聯繫,「相信會處理好。」

    ■恢復所有移工轉換雇主

    先前指揮中心宣布移工禁止轉換雇主,隨著疫情趨緩,7月2日宣布家庭移工可以轉換雇主,明天起則恢復所有移工可以轉換雇主。內政部次長、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轉換雇主後,承接的雇主在3天內要安排移工PCR,並一人一室做適當觀察,14天期滿後,3天內要再檢測一次PCR,跟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合作配合,陽性就要安排就醫和相關隔離治療,陰性要辦理健康監測,雇主必須了解移工生活上的足跡、管理生活。這段時間勞動部會跟縣市勞工局,就各產業的居住空間進行一連串稽核和檢查,不過目前已檢查的件數、違法數,陳宗彥表示要再詳細了解。

    (文/林慧貞;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柯皓翔、戴淨妍;攝影/陳曉威、鄭宇辰)

    #延伸閱讀
    【真的假的?COVID-19痊癒者身上藏有解藥「單株抗體」?混合用、早點用才有效】https://bit.ly/2UDxiLl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AZ #莫德納 #BNT #台積電 #鴻海 #永齡 #移工

  • 台大法律評價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2 11:48:46
    有 5,731 人按讚

    阿中部長這段時間,是照三餐給各種明槍暗箭所伺候。搞事的人的動機,當然是想趁著疫情延燒之際,好好撈一把政治資本。但他們如此惡毒對待阿中部長,我認為有更深層的原因。

    追根究柢,陳時中所代表的價值,與國民黨外來政權,與新政治勢力的投機風氣,是格格不入的。
    ​​
    這裡簡單側寫一下阿中部長這個人。可能寫得不好,請大家莫怪。

    阿中部長的父親陳棋炎教授,任教台大法律系(輩份比翁岳生還高),是台灣民法學的權威。岳家是高雄望族苓雅寮孫家,省轄市時期曾經出過兩位市議長,一位是孫土池,另一位就是阿中部長的岳祖父孫媽諒。

    阿中部長的血統出身,是不折不扣的本土菁英。台灣民族發明的歷史不久,談不上有所謂的貴族階級,但如果真的有,大概就是阿中部長這類人。阿中部長曾經寫文章紀念他的父親,說父親對時間和工作進度的觀念非常嚴格,衣著一定得體光鮮,但是疏於錢財,社交和公益場合包禮數的時候更絕不吝嗇。這種作派,確實很接近在歐洲小說裡面讀到的貴族階級。

    上面好像是在鼓吹血統論。我必須強調,出身好的也有粗鄙無能的人,而出身低的也有鶴立雞群的人。但阿中部長本人,確實也稱得上是土豪凝結核性格濃厚的本土菁英。阿中部長曾說過,他的爸爸是「出世」,一輩子埋首書堆做學問教學生;但他本人是「入世」,參與各類社會運動、領導同業組織,急公好義不落人後。

    擔任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的這個經歷,對阿中部長至關重要。因為這個位置必須對內分配利益、凝聚共識、訂定規則,對外則爭取利益、與其他有利害關係的職業團體折衝尊俎。醫界的人都知道,台灣的牙醫界團結非常,不是個好相與的對手。會有這樣的評價,阿中部長有一定的功勞。

    這個位置是很考驗一個人的「政治德性」與「造法能力」的。

    「政治德性」最大的考驗,在於如何說服一個共同體,去接受一個當下並不受歡迎,但有益於共同體未來發展的改變。在1994年,阿中部長率領牙醫界,率先響應「健保總額制」,就是對其政治德性的考驗。我相信這裡很多人,尤其是醫界的朋友,一聽到總額制就倒彈;但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如果沒有總額制,無限膨脹的全民健保早就垮台一鞠躬了。牙醫師絕非照單全收的傻瓜,而阿中部長怎麼樣對內透過利益的分配、道德的說服,對外爭取牙醫界的利益、參與健保規則的制訂,去推動總額制,這正是他的政治德性的雛形。

    「造法能力」是個很抽象的概念。概略來說,就是面對不斷變動的外在環境,去發掘問題、訂定規則、推動改革、承擔風險。總之不能頭埋在沙裡裝作沒看到問題,而是要正面面對並且可長可久地解決問題。如果說有什麼例子可以說明阿中部長的「造法能力」的話,大概是他在三十年前,警覺到當時在台灣還是新問題的愛滋病;他首先推動愛滋病患者牙科門診,並以此為基礎,建立了整個台灣牙醫界的感染控制制度。在武漢肺炎肆虐的當下,牙醫師們面對滿天跑的飛沫,能夠大致避免感染風險,阿中部長過去推動的政策居功厥偉。

    (我不是牙醫界裡面的人,看事情不可能比局內人更真確,只能捕風捉影而已。對於一個政治人物,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評價。大家就看一看笑一笑吧!另外,這篇文章裡面有些terminology,跟一位非主流歷史學家的學說有關,但我也不敢說我用得很精準。『德性』和道德不完全一樣;而『造法能力』是非常抽象的一個概念,我已經盡我所能但還是詞不達意。)
    ​​
    都說「疾風知勁草」。臨危受命指揮武漢肺炎防疫,才是最能展現阿中部長的政治德性的場合。我們看到阿中部長背後站的那些人,有的是地位崇高的台大教授,有的是日進斗金的開業名醫,有的是年輕的天才學霸,有的是老練深沉的資深官僚,更少不了要平行指揮各縣市的百里諸侯;如果沒有足夠高的人品,是無法把這個異質性的共同體統合起來打仗的。而面對到每天照三餐惡毒問候的政治對手,如果沒有足夠高的眼界,很容易就會被情緒帶跑而陷入泥豬打架的陷阱,最後出現差錯。

    但是政治德性高,絕不代表人人喜歡、人人愛戴。相反地,這樣的人,必定會像孔子所說的:「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也因此,外來政權的國民黨,與投機性格濃厚的新政治團體,勢必要仇恨阿中部長。因為阿中部長的存在本身,對他們的價值觀就是一種否定。

    國民黨的一個核心價值觀,就是菁英階級一定是外來政權所獨佔的。本土族群不可以有菁英,只能有那種其實被外來政權給吃得死死的那種地方派系;更加不可以有能夠居廟堂之上、以本土立場做獨立思考、進而兼善天下的那種本土菁英。但是阿中部長就是這種本土菁英,這種人,在國民黨外來政權的眼裡,是一根欲除之而後快的釘子。如果外來政權還能再搞一次二二八,我看阿中部長這種人,恐怕要在清鄉名單中名列前茅。

    而近年冒出來的那些投機性格濃厚的新政治團體,阿中部長就成了他們的對照組。他雖然入世,但對高名厚利其實總是表現得淡淡然,卻又以鐵人般的意志力、穩定而滴水不漏的性格,在衛福部長與指揮中心的位置上做出巨大貢獻、得到崇高聲望。而那些號稱「戰神」、高學歷高智商,熱衷投機短期政治利益,但是意志力與性格穩定度又不夠強韌,保不住他們得到的政治資產。兩種人相比之下,一個在天一個在地,後者當然要恨前者入骨了。

    題外話,阿中部長的學歷真的不顯赫,也就北醫牙科大學部畢業,連台大都不是。而診所開業醫的職歷,更是那些學術象牙塔裡面的教授所瞧不起的(似乎走日式醫學教育體系的人,都會有這種象牙塔裡瞧不起塔外的現象。《白色巨塔》裡浪速大學醫學部的大教授們,個個都拿了財前又一的錢,但又打心底瞧不起這個滿嘴關西腔、庸俗不堪的婦產科開業醫)。再者,阿中部長是個純正的老台北,是跨世代的台北人都能夠認可的那種老台北仕紳;不是外地來到台北登龍門的打工仔。

    我完全可以理解那種不平衡的心理:高學歷的社會邊緣人,瞧不起低學歷的社會賢達;象牙塔裡的知識份子,瞧不起象牙塔外的社會領袖;一直想要擺出「台北架子」的外地人,嫉妒那種天生就是台北仕紳氣質的人。

    我自己就不是台北人,我也絕不認為出身外地、來台北打拼,有什麼好可恥的。我更不認為,那些真正有台北仕紳氣度的本土菁英,會有什麼地域歧視的心態。我認為,真正的台北仕紳氣度是健康的;不健康的,是那種一直想要擺出優越的「台北架子」的自卑轉自大的心態、憑著學歷文憑而非真才實學去論斷人的象牙塔心態、還有那種滿鼻子哼哼瞧不起人的破落外來政權貴族心態。
    ​​
    也無怪乎那位智商150以上的傢伙,要如此恨阿中部長入骨了。

    (圖片來源:中央社)

  • 台大法律評價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27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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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法學雜誌 第313期(2021.6)長賜號擱淺初步研析

    2021年3月底,超級重量級貨輪長賜號在蘇伊士運河擱淺,造成運河一周之航運停擺。此等罕見對於國際航運產生重大衝擊之事件,其發生原因雖然依舊調查中,但埃及當局已經扣押船舶,主張九億餘美金之救助費用、名譽損失與其他損失;而日本船東則開啟共同海損程序,長榮海運也聲明有相關保險可以處理。雖然此等事件之相關法律議題繁雜,且許多法律評價須待更詳盡之事實呈現,本期仍勉力邀請到蔡英欣教授、許耀明教授與陳貞如教授,針對定期傭船契約之法律性質、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法公約與不可抗力條款,以及蘇伊士運河之國際航道地位等議題,進行初步第一手的法律議題分析。
      
    在新興法學議題部分,本期則有陳聰富教授針對契約上之承諾、沈宗倫教授針對商標權損害賠償與合理權利金計算法、薛智仁教授針對侵害個資罪之利益概念、蔡昌憲教授與彭冠蓉博士候選人就開放銀行管制的比較法經驗、謝享穎律師就Uber司機勞工身分認定之美國加州法規定等嶄新議題,均提供縝密之學理評析與實務討論。
      
    在新近實務見解之彙整上,本期依舊邀請到陳忠五教授就民事裁判見解、李建良教授就行政法裁判見解、陳立夫教授就土地法相關裁判關於地籍圖重測部分等,為本刊讀者提供精密篩選過之裁判參考與精闢評釋。
     
    最後,在比較法制部分,本期則有陳英鈐教授針對頻繁舉辦之重大政策公投,從美國、瑞士、德國等法制提供比較法之參照。
     
    時值立夏,全球疫情依舊方興未艾,本刊編輯部所有同仁敬祝各位防疫持續有成、生活平安如意。
     
    📒本期目錄
     
    【本月企劃】長賜號擱淺初步研析

    🔸初探定期傭船契約之法律性質─從長賜輪事件談起/蔡英欣

    🔸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法公約與不可抗力條款─以長賜輪事件為例/許耀明

    🔸論蘇伊士運河國際航道的國際法地位/陳貞如
     
    【法學論述】

    🔸論契約上之承諾/陳聰富

    🔸商標侵權損害賠償與合理權利金計算法之初探/沈宗倫

    🔸侵害個資罪之利益概念─兼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大上字第1869號裁定/薛智仁

    🔸開放銀行之管制政策研究─以歐盟與英國的經驗為中心/蔡昌憲、彭冠蓉

    🔸Uber司機之勞工身分認定研究─以美國加州法為參考/謝享穎
     
    【實務選評】
    🔸民事裁判精選/陳忠五

    🔸行政法裁判精選/李建良

    🔸土地法裁判精選─地籍圖重測/陳立夫
     
    【寰宇法訊】

    🔸重大政策公投─美國、瑞士、德國等法制鳥瞰/陳英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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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大法律評價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05-28 07:40:40

    薛智仁:佔領行動若判刑 視同限縮言論自由

    薛智仁認為,公民不服從應該是指涉「道德正當性」的行為,不該將道德跟法律混淆。薛智仁指出,這定義並不排除合法性,合不合法,應該視個案去判斷,但也不能直接認定為阻卻違法事由,道德正當性也不該逃避刑事追訴,甚至有人將審判程序也當成抗議活動的一個環節。

    薛智仁認為,抗議者主張總統馬英九毀憲亂政,必須去考量,到底是個別違法行為,或確實是破壞憲政秩序。若考量中國確實有並吞台灣意圖、也非民主體制,總統卻仍在兩岸事務上排除民主體制監督,並主導服貿獨裁審查,的確可能是破壞憲政。但薛智仁也認為,仍應該嘗試釋憲,如果沒有試過就認為釋憲無效,那抵抗權行使的正當性就減弱。

    但回到318佔領運動可能面對的法律責任,薛智仁指出,必須考量判刑對於言論自由的影響程度。他認為這等同於剝奪國民參與、監督國家重要事務的可能性,在行政院刻意迴避監督、國會失靈的情況下,判決視同切斷少數政治言論監督政府的管道,影響不亞於限制表達監督政府的言論自由。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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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大法律評價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5-28 06:30:25

    黃榮堅:民主機制失靈 就可行使抵抗權

    有人認為非暴力、公開性、良心訴求等條件存在,公民不服從才能成立。台大法學院教授黃榮堅則認為,必須從個別情況、依照比例原則檢驗。以「非暴力」來說,專業者的講法應該是「寧可不要使用暴力」,因為武力是獨裁者的強項,為什麼要拿對方拿手的強項跟他競爭?黃榮堅也說,不管是獨裁者還是公民運動,都希望吸引人民的支持,獨裁者透過教育、文宣進行洗腦、收編跟分化,公民運動則訴求道德跟理念,對於人民來說,暴力或是非暴力的訴求,哪一個會比較容易被接受?

    黃榮堅以《獨裁者的進化》一書為例,認為民主運動一旦變成暴力抗爭,首先激怒跟疏離的便是專制政府裡同情運動的人,而運動的成功與否,也會影響正當性的認定。書中回首1990到2006年間的不服從運動,非暴力有一半以上的成功機率,但若是使用暴力或是槍桿子出政權的運動,成功率僅有25%,黃榮堅認為,非暴力不應該是不服從運動的定義要件,只是在個別情況下使用暴力,可能不符合比例原則。

    「當突尼西亞發生公民抵抗運動,埃及總理穆巴拉克就說我們不是突尼西亞,我們是民主國家。當埃及變天,馬來西亞首相也說我們不是埃及,我們是民主國家。」黃榮堅以此反駁行政院長江宜樺所稱,認為抵抗權只有非民主國家才存在。黃榮堅認為,只要民主機制失靈,就有行使抵抗權的正當性。

    黃榮堅認為,318佔領行動,具備抵抗情狀與抵抗行為本身的必要性,所以有法律的正當性,可以視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排除不法。對於裁判者來說,即使認為客觀上不存在抵抗情狀、或是行為必要性,但在刑法結構的主觀不法要求下,行為人頂多只是誤認,不構成不法故意。過濾後,剩下的罪行也只有過失犯罪,而妨害公務、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在刑法上也沒有處罰過失的規定。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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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28 06:22:02

    林鈺雄:當獨裁即將到來 抵抗才是正義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被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林鈺雄認為,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受偵查中、就是遭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還受到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分析法律面對公民不服從可能有的辯論,首先,阻卻違法事由很難被信服。林鈺雄說,法律中傳統的阻卻違法事由難以適用,例外情況多是以「入罪」為下場;而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之中,常要求必須獲得被害人之承諾,但在實務上相當困難,像是關廠工人臥軌,還需獲得「被耽誤時間乘客」的允許,林鈺雄認為不太可能。

    也有人主張將「民主體制被破壞」視為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中的類似緊急避難,但現有緊急避難多保障個人名譽、並強調危難即將發生的「現在性」。但像是反國光石化、反美麗灣等預防未來、整體性的危難,就很難適用。林鈺雄認為,避難的危難情況認定,應該要以急迫性取代現在性,也要考量超越個人的整體法益。

    至於刑法該如何評價公民不服從,林鈺雄認為,以刑法犯罪三步驟來看:第一,構成要件該當性是否具備,林鈺雄認為現在被提出的許多罪行,像是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等,其實很難成立。再者,違法性應考量侵害法益極輕微、類似緊急避難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在有責性部分,林鈺雄也認為可以過當行為受到緊急避難之保障。總而言之,林鈺雄認為公民不服從跟緊急避難有交集之處,因此未來若要審理相關案件,應該可從緊急避難的審查架構去思考。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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