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台南監理站罰單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南監理站罰單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南監理站罰單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0萬的網紅報時光UDNtim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那一年騎士被攔停的理由】 紳士帽、成套西裝、機車手套 這位騎士穿戴有型的出門 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事─取得輕型機車駕照 面對執法的波麗士大人 只能乖乖收下罰單 #50cc輕型機車 #交通法規新上路 #現在只要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囉 #尋找1969年出生的你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69/4...
台南監理站罰單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那一年騎士被攔停的理由】
紳士帽、成套西裝、機車手套
這位騎士穿戴有型的出門
卻忘記了最重要的事─取得輕型機車駕照
面對執法的波麗士大人
只能乖乖收下罰單
#50cc輕型機車 #交通法規新上路
#現在只要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囉
#尋找1969年出生的你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69/4/1
圖說:警察路邊取締無照駕駛騎士
來源:聯合報
攝影:龍啟文
歷史新聞節錄
【1969-04-03/聯合報/07版/】
地方公論
取締無照機車應具彈性
【本報訊】輕型機車考照限期一延再延,到三月底終於最後限期屆滿,從四月一日開始,由警方正式取締無照機車了。執行取締的第一天,各地幾乎都有機車駕駛人因無照受罰,像台南市就在一日內取締了四起,分別處罰鍰二百銀元至六百銀元;台北市則有三十九名駕駛人,受到交通警察的處罰。從法律方面講,無照駕駛機車之受罰,乃是咎由自取,但從情理方面看,其錯也並不全在駕駛人身上。
譬如以雲林縣的情形來說,取締無照機車在第一天就觸了礁。一日下午當雲林縣議會在聯席審查追加減預算時,被數百名報考機車執照的憤怒縣民湧入陳情,秩序大亂。議員們把審查預算的事暫時擱下,一致指責警方不應對這些以機車求生的人,在未取得執照以前,即行取締。逼得警察局長只好同意暫緩取締,並立即指示交通隊長與斗六監理站聯絡,查問尚有多少輕型機車未考執照,以便決定暫緩取締的時間。
據這些向議會陳情的鄉下農民說.他們大部份都是三月十五日來報考時不合格的,依照一般規定,不合格後仍可參加報考,次數不定:可是一日他們來報考時,斗六監理站卻不准他們報考。他們一家就靠那輛機車過活,現在還來不及領得駕駛執照,一被取締就罰六百元,這無異是要斷絕他們的生路。
這些樸實的農民決不會集體扯謊,所以他們的處境的確值得議員們表示同情。而雲林縣警察局長之能當機立斷,決定暫緩取締也係明智之舉。因為取締無照機車原為交通安全善想,初與罰鍰無關。現在駕駛人既有不得已的苦衷,一時取不得執照,則政府自應設法予以通融,不必亟亟乎雷厲風行的嚴格取締。
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執行取締無照機車的態度,值得各地效法,該隊除命令值勤的交通警察儘量以勸導為主外,並說,已領有駕駛執照准考證,或已登記編號請領准考證的機車,在考試日期以前,暫不取締。照這樣說,雲林縣那些因考不及格而再度報考的機車駕駛人,如果斗六監理所能依照一般規定准予重考,而雲林警方也和台北一樣的對已領有准考證或已登記編號請領准考證的機車暫緩取締,就不會鬧出駕駛人被罰而紛紛向議會陳情的事情來了。
據說到目前為止,向台北市監理所領有准考證及已登記編號的,還有兩萬五千多人。有這麼多人還未及時經過考試,卻已開始取締無照機車,這種做法是否有點只顯表面文章,主管當局似該自我檢討一番!
台南監理站罰單 在 林燕祝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機車騎士連三天被開單 氣得跳腳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2015-04-28
市府取締違規停車,交通違停罰單滿天飛,讓汽、機車駕駛人罰單接到「手軟」,有機車騎士一連三天被開單,市議員林燕祝服務處昨更接獲吳姓婦人機車停在公車站牌附近空地、黃線臨時停車,在同一地點收到五張罰單,氣得跳腳直罵市府搶錢搶得太兇。
林燕祝表示,吳姓婦人認為違規被開罰,自己確屬理虧,不過警方連勸導的機會都未給,也有失厚道,經向警方詢問到底已被開了幾張罰單,對方竟回答「不清楚,有異議可向監理站申訴」,讓人聽了很不是滋味。
林燕祝指出,經向市交通大隊了解臨時停車開單情形,最近一、二個月每天開單數竟高達一千五百件左右,每件罰鍰為六百至一千二百元,以此估算台南市民每天「被搶」一百五十萬元,難怪當事人火大直批市府把駕駛人當「提款機」般對待,殊不知對普通上班族荷包失血痛苦指數有多高。
林燕祝指出,交通秩序改善必須有配套措施,開單只能算是手段,以台南市目前停車空間十分有限情況下,許多路段停車位更是一格難求,市府應先增設適當停車場,再加強宣導讓車主了解,否則無適當地點可停放車輛,叫民眾如何上路。
黃線臨時停車遭開單情形則被指泛濫,林燕祝認為,交警在交通密集區應採彈性認定,對於非蓄意違規停車的駕駛人應先行勸導,既然市長賴清德當過醫生,應當知道找出病因對症下藥的醫療原則,不該犯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毛病,遑論直接「切除」器官,只圖省事卻造成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