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南新美街命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南新美街命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南新美街命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南新美街命案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426的網紅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幸福花蓮「行」不行?】🤔 花蓮被稱為是太平洋左岸的宜居城市,自然環境山明水秀,加上花蓮人共同活出一種慢活、樂活的氛圍。相信大多數人和我的想法一樣,認為漫步、散步是花蓮生活與觀光中不可或缺的活動,幸福感,在雙腿行進間生成。縣府也認同這個看法,去年11月份召開「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檢討花蓮道...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廣告與「Dr. May 美博士」合作播出 痘痘都不會消,卻不知道怎麼辦嗎?🧐 或許你可以試試「B3專業抗痘精華」! 👩‍⚕️百位皮膚科醫師有感推薦 出油、粉刺、痘痘 OUT! 一起擺脫痘痘危肌,有效煥新肌膚!✨ 🔗 https://drmay.tw/E4SFY #DrMay美博士 #危肌處理...

  • 台南新美街命案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1 1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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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花蓮「行」不行?】🤔

    花蓮被稱為是太平洋左岸的宜居城市,自然環境山明水秀,加上花蓮人共同活出一種慢活、樂活的氛圍。相信大多數人和我的想法一樣,認為漫步、散步是花蓮生活與觀光中不可或缺的活動,幸福感,在雙腿行進間生成。縣府也認同這個看法,去年11月份召開「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檢討花蓮道路環境設計,顯示過去交通路權以車本導向,未來將朝向人本導向,將路權還給行人。而今年市公所、縣政府、公路總局,也紛紛著手進行人行道及道路改善工程,不外乎是希望讓花蓮市區更安全好行。🚶‍♀

    📽楊華美議員‧第十九屆花蓮縣議會第四次定期大會總質詢
    #幸福花蓮如何更好行? ▶ https://youtu.be/pJd4Pj-y8Qo

    #路口如虎口
    可惜的是,要讓花蓮幸福好行,在最根本的安全上還需要更努力去確保。以行走必經的路口而言,據統計,花蓮縣今年一~四月發生3980件交通事故,原因有違規轉彎、闖紅燈、未依號誌標誌行駛、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未依規定禮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上述這些違規因素都特別容易發生在路口。因此,交通事故中,約有60%是發生在路口附近。🚥

    警察局也配合中央的政令,今年10/1開始在路口執行交通大執法,取締行人和汽機車的違法。透過宣導及取締確保交通安全之外,也應該要檢討我們的城市是否提供用路人安全順暢行路的條件。👮

    花蓮現有多數的人行道、騎樓,普遍存有路面碎裂長草、路面不平整、盆栽路障擋路、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等窒礙難行、危機四伏的情形,導致民眾不斷透過網路社群、標註我的名字,或是在臉書粉絲專頁留訊息、傳line群組,持續反映人行路權長期被忽略的諸多問題。😢

    此外,最近台南長榮大學女大學生被姦殺的事件,讓道路照明成為國人關心的重大社會議題。我也在處理民眾陳情過程中,親眼見證花蓮市民眾屢屢反映,卻沒有得到改善的暗黑道路。道路照明不足,不是遠在台南的問題,而是花蓮近在咫尺的問題。 😱

    花蓮以「#友善城市」為目標,我們致力打造的觀光城市,是讓身障者、老人、孕婦、幼兒等行動不便者都方便的全齡優質人行環境系統。因此,我在昨天議會總質詢中,建請縣長:
    ✅1⃣#研擬全花蓮縣改善人行環境服務機能總體政策:讓無論是公園、街角與建築間的公共通行空間,有更舒適安全、無障礙的步行系統。
    ✅2⃣#請縣府盤點花蓮縣所有道路工程進度並協調工期錯開:不只是縣府工程,包括中央單位在花蓮的道路工程,都應進行跨單位的協調工期、掌握進度,且應即時更新資訊,並公開讓民眾知道。
    ✅3⃣#辦理人本交通設計訓練與公共教育:縣府不僅應針對府內公務員進行人本交通教育訓練,也應針對縣民進行人本交通公共教育,讓更多人理解改善人行道設計、行人路權、道路品質改善的重要性。
    ✅4⃣#道路工程主動邀請身障或路權團體齊規劃驗收:高手在民間,無論是身障朋友、研究行人路權的團體、友善的工程技師,都對人行道改善工程設計研究甚深,建議縣府在相關道路工程驗收期,邀約人民團體或是開放給民眾參與、提供建議。
    ✅5⃣#改善道路夜間照明系統:要以長榮命案為鑑,盤點縣內照明不足路段,逐一改善。尤其是務必要編列工程期間暫時照明的預算,不能讓民眾在工程期間,摸黑冒險出入。

    #花蓮縣議會第19_4定會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 #新花蓮美一天 #縣政總質詢 #行人路權 #交通安全 #路燈照明

  • 台南新美街命案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3 0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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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逆風一下好了.
    .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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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
    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
    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
    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
    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
    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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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川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
    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
    8. 對於馬來西亞僑生感到恐慌,台灣政府難辭其咎,總統和行政院長道歉是正確決定,疫情後,馬來西亞僑生取代陸生,成為留學生最大宗,原以為台灣是安全的地方,結果卻有人遭到性侵殺害,這起事件是今年的第二起,今年初,台北市即有大馬女華僑遭到分屍,台灣方面真的要好好重新檢視僑生的安全問題,重拾馬來西亞對台灣安全的信任,此案件發生,最痛苦的,應該是被害者家屬,原本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卻變成認屍.
    .
    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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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馬來西亞人接受台灣的道歉,儘管失去的生命是怎樣也不能挽回的,但請相信,台灣會重新建立起一個更好更安全的地方,brother.

  • 台南新美街命案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03 08:38:29
    有 2,564 人按讚

    恩,逆風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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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長榮外籍女學生命案,我想有幾點神父可以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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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事屬於跨區犯案,高雄市的梁嫌跑到台南市歸仁區犯案,性侵勒死被害人後,棄置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台南縱使有治安問題,但不用講得好像犯罪之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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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葉毓蘭稱什麼「他有病,在台灣絕對不會死刑」,說什麼兇嫌因為有偷內褲的前科,所以是一種「特殊性偏好症」,所以不會判死刑,這基本上是一種無知,部分精神病患者犯罪之所以免死,是因為「心神喪失」,也就是犯案當下因精神疾病發作,影響其自主性,喪失判斷能力,並不是有精神疾病就會免除死刑,或者嫌犯偷內褲就等於一種精神疾病,這種連結是很偏差的,就算是戀物癖,也應該是針對偷內褲的案件而言,頂多是「無法控制自己偷內褲的衝動」,而不是推到他會因此去性侵殺人,或什麼因為他偷內褲所以殺人無罪,基本上,他是否屬於戀物癖還有待商榷,他可能是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本身就對異性有不正常的想像,或對性抱持惡意觀點,他比較像是一個性侵犯,追求一般女性未成,就拿內褲來滿足自己,然後開始犯案,內褲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固著性或心理障礙,比起探討偷內褲的人心理狀態,應該探討的是對於女性的暴力心理,例如,之前網路風傳「盆栽要剪,女人要扁」,或者「男生的動物性」、「女人穿得少,就等於把生肉放在獅子面前」,「女人就是要打才會乖」,這種戲謔偷渡暴力的偏差觀點,釀成的風氣,反而是比較值得探討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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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難聽點,同一批人可能覺得這種梗這樣很好玩,一邊又會嘲諷台灣沒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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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台灣社會很安全,安全到殺人犯也會很安全」,這不是事實,沒記錯的話,今年初才有一位死刑犯被槍決,台灣不是沒有死刑,而且有在執行,文明國家抓到殺人犯,仍然必須讓他經過公正審判,在此期間,嫌犯的確是安全的沒錯,但他的人身安全是因為要經過司法程序並且付出代價,如果在被抓捕後施予凌虐或急於判死,這才是很奇怪的事,此案該兇嫌性侵殺人又盜取財物,甚至隨機找人犯案,對象是無差別的,應有很高的機率判死,至於說什麼「世界都在看」,世界或許在關注這案件,不過關注的方式可能不是有沒有判死,例如之前翁仁賢判處死刑,德國政府跑來關注,說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並表示,德國政府認為死刑是殘忍而且不人道的刑罰,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反對死刑,德國與其它歐盟國家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推動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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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態度是,「仍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那時,仍有人在酸什麼「民進黨政績+1」、「社會正義自助餐」、「有悔意可教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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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就算主張死刑,主張的理由也會是永久杜絕犯罪者再犯的危害,為被害者討公道,但部分人的觀點,反映出的是對死刑的執著,以及沒有執行死刑的焦慮與私憤,從關心事實以及譴責加害者,同情被害者家屬,直接跳到關注死刑會不會發生,這是很顯著的失焦,媒體方面應該多採訪一些專業人士的意見,而不是老是以葉毓蘭、吳宗憲、館長等人的意見佔據主軸,這對探討事件沒幫助,反而只會引起更多的混淆和更大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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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性侵殺人案件下提馬來西亞人來台讀大學的原因,其中之一是因為「以為滿街都是美女」,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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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黃偉哲在事發之後,執著於「路燈只有壞兩盞」,這是嚴重的失言,案發現場的路燈昏暗,學生歸校的路不安全,這是市政上的嚴重疏失,不應該強辯,這違背社會觀感,應該馬上道歉修正,但如果因此要提罷免,則太過,黃偉哲上任不滿兩年,因為單一案件就要求罷免,這對民主政治來說,很不健康,無論在輿論上加以譴責敦促其修正,或者監察院加以糾正,有很多政治手段可以使其付出政治責任,或加以制裁,但不是沒做兩年就提罷免,以台北市柯文哲的例子來看,在錢櫃大火時,稱「業者偷施工,政府不會知道」,指責人民「國家法律訂在那裡,老百姓有遵守義務,不是變成說政府沒去抓到,他犯法好像沒責任」或者講什麼乳酪理論「每片有乳酪有洞可以穿過去」,並歸咎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我想這是更嚴重的失言,政治是相對的,如果這麼一個極端偏差的例子在前,台灣社會容許他存在,還稱讚「阿北說的對」,對柯文哲前一天跑到高雄跑政治行程,事發後不在現場,氣喘吁吁趕回台北,對於他推銷石斑魚讚不絕口,不只沒罷免,還讓他連任,這種政治文化根本比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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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派出所沒發三聯單,縱使後續有實行調查,但燈光昏暗找不到車牌,這是發生在該兇手先前擄人未遂的另一起案件,種種跡象顯示,這是一件可以預防的災難,而這的確屬於吃案,校方獲通知後竟然不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警方的事實認知居然對於另一名女大生的反應是未報案,這就是吃案的後遺症,訊息混淆,乃至於市長以為只有兩盞路燈沒亮,這都可以反映出螺絲鬆了,以及卸責的政治文化,必須加以嚴厲究責以建立起政治道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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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對於馬來西亞僑生感到恐慌,台灣政府難辭其咎,總統和行政院長道歉是正確決定,疫情後,馬來西亞僑生取代陸生,成為留學生最大宗,原以為台灣是安全的地方,結果卻有人遭到性侵殺害,這起事件是今年的第二起,今年初,台北市即有大馬女華僑遭到分屍,台灣方面真的要好好重新檢視僑生的安全問題,重拾馬來西亞對台灣安全的信任,此案件發生,最痛苦的,應該是被害者家屬,原本要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卻變成認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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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由衷地感到抱歉,因為死者是相信台灣安全,所以才選擇台灣,但我們卻無法回應她的這一份期待,最基本的生命安全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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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馬來西亞人接受台灣的道歉,儘管失去的生命是怎樣也不能挽回的,但請相信,台灣會重新建立起一個更好更安全的地方,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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