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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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疫情期間,雖然議會無法開議,我的服務處仍然馬不停蹄地為各位鄉親處理陳情案件。民眾會找議員或是政府機關陳情,想必都是因為生活已經出現極大的不便。無奈市府工務局在今日的會勘中,不知是否因為疫情期間特別疲累緊張?在繁忙的生活中抽出時間參與議員邀集的會勘,居然得到市府人員如此傲慢的回應,實在令我傻眼,這也是...

  • 台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在 林易瑩 台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8 1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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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間,雖然議會無法開議,我的服務處仍然馬不停蹄地為各位鄉親處理陳情案件。民眾會找議員或是政府機關陳情,想必都是因為生活已經出現極大的不便。無奈市府工務局在今日的會勘中,不知是否因為疫情期間特別疲累緊張?在繁忙的生活中抽出時間參與議員邀集的會勘,居然得到市府人員如此傲慢的回應,實在令我傻眼,這也是就任至今我的團隊邀集的會勘中,著實令人難忘(更多的是失望)的一次。

    #建商圈地違建干擾社區出入政府卻無能為力

    最近我接到來自民眾的陳情,有社區民宅車庫出入口的土地被某建商買下並圍起鐵皮柵欄,導致有好幾戶居民的汽、機車無法進出,甚至就連步行都得翻越鐵皮才出得來,造成極大困擾。為此民眾向區公所求助,得到初步的回應是,該建商地主私自設立鐵皮柵欄已屬違建,將依法列冊上報。

    但由於該違建地為私人土地,加上公所評估並無立即的危險性,因此將不會列為優先拆除的對象,得等到比較重大的違建案拆除完畢後,這些次要的違建才會開始動工,然而,這一等恐怕是遙遙無期。

    為此,當地居民生活已經大受影響好幾個月了,在這其中屢次與相關局處反應,換來的總是類似的答覆跟無止境的等待。為了盡速解決民眾的困境,我的團隊今天特別邀請工務局一同來現場會勘,看是否能夠先商討出一個適當的權宜之計。然而,沒想到這一切才正是噩夢的開始。

    現場會勘中,工務局先是「無奈」表示,這件違建案區公所還尚未上報給局處,且依照現場狀況判斷,確實難以符合優先拆除的條件,因此到時也只能先列冊管理。至於民眾最關注的,究竟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可以輪到該案拆除,工務局也完全沒有辦法給予一個較明確的期程。

    陳情民眾氣憤地表示,建商這種如同圈地蟑螂的行為,要的就是造成一旁居民生活巨大的不便,再伺機喊高價賣出土地,姑且不論建商的目的是否如此惡質,現況就是現場的違建確實已經嚴重影響居民出入,造成巨大困擾。此時我們的政府單位卻只表達無能為力?難道小市民的生活環境,遇到隨意圈地的建商就只能忍?

    #個資法萬用擋箭牌
    #只是案件數量也能通靈個資

    為了瞭解目前台南市違建拆除的進度,我的團隊現場表達將會向工務局索取目前優先及非優先拆除違建的「案件數量」,沒想到工務局竟然以這並非市府公開資料且恐怕違反個資法為由拒絕。讓人著實一頭霧水,到底是什麼樣的神奇數字會透露出違章建築的個資?

    直到辦公室同仁提出對誤用個資法的質疑後,承辦人員才勉強改口說要請示上級。這種情形老實說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過往對於那些不想給的資料,市府便常以不公開或者有個資法疑慮為由,以此拒絕議員索資,即便我要的資料裡面根本沒有任何的個人資訊。

    #台南就活該比不上台北?

    當民眾面對如此繁瑣的違建程序提出疑問,問為何台北可以做到即報即拆,但在台南卻連一個大概的處理時程都沒有辦法給予民眾時,沒想到承辦竟然直接對民眾說:「其他縣市是其他縣市,我們不是台北,你現在在哪?在台南。」我都不知道,原來現在公務員是以這樣的態度在回應民眾提出的疑問。民眾憂心違建使巷道縮減、影響逃生,承辦竟表示只要可以拉水線即為已足,2019年底,台南玉井曾發生該建物違反區域計畫法及建築法的重大火警死亡悲劇,回想當時黃市長說的嚴加查察,在今天這件事情上格外諷刺。我當然也理解,台南的資源無法和首都台北相比,但面對陳情民眾,這樣子的態度無異於兩手一攤我就爛,身為台南市民聽到這般回覆如何不痛心。

    #市府人員說議員很有力快請議員去喬?!

    令人感到荒唐的事當然不只這件,面對事情陷入瓶頸,承辦不但沒想著要如何解決,居然說:「議員很有力,乾脆叫議員出面敦親睦鄰,去和建商談談看有無退讓的空間。」我的天呀,萬萬沒想到針對這種明確的違建,市府的態度居然是叫議員去跟違規人談空間,去拜託他們退一步,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面對民眾的陳情,我想市府單位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但市府不但未苦民所苦、積極尋求合法與合理的解決方式,甚至向市民隱喻比起讓公權力介入,還不如請議員私下喬更方便有用。這種言行僅會降低民眾對公權力的信任程度,造成雙方更大的對立,不管對誰,相信都沒有任何一丁點好處。至於拆違建這件事,我也會持續追蹤,並盡力去推動更為透明、順暢的申報機制。

    身為時代力量這樣的小黨在議會中唯一一席的議員,我若要說有市府人員口中的「有力」,絕對不是私下去跟建商喬事情這種有力,我會做最用力的監督者,我就不信,台南市政府面對市民權益明確受損、議員提出質疑與改善方案時,真的有辦法一直這般放任!

  • 台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4-09 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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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縣違建拆除之問題》

    「違建一直蓋,長期下去,政府完全沒有尊嚴!」
    「要讓人民重新建立對政府的信任,先決條件是政府必須建立自己的尊嚴。」
    ─ 台北市市長柯文哲

    1.經費少、實際使用經費更少!預算不足是謊言!

    根據101、102、103年縣府資料顯示,所謂的預算不足,根本是謊言,縣府連續三年來拆除違建的實際使用費用,根本都未達核定預算金額!〈請參照下方表一〉

    且依據監察院103年12月31日的新聞稿顯示,新竹縣104年的違建拆除經費為全台倒數第4。即便新竹縣已於今年(104年)擬訂「影響公共安全既存違章建築拆除計畫」,但計畫中所需的拆除總經費為234萬元,這包含「118件消防通道」及「36件影響公共安全違規營業使用場所」之違章,但新竹縣今年卻只編列50萬元的拆除經費,經費完全不足,政府根本無法有所作為。  

    2.政府喪失尊嚴,「依規排定拆除函」、「勒令停工函」等同虛設

    長年來新竹縣違建拆除量過低!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顯示,新竹縣政府在101年、102年、103年的違建拆除量,分別只占當年度的違建總量的0.02%、0.04%、0.01%!(請參照下方表二)

    長年的違建拆除量不足,使得許多既存違建屋主及興建中之違建起造人根本不害怕,因為即便被列管為建建、但政府是永遠「拆不到」。違法者不害怕,執法者只能不斷以公文方式發函,使得「拆除函」及「勒令停工函」形同虛設,不僅無法拆除舊有違建且新違建持續興建,請問政府尊嚴及公權力何在?

    3.罰鍰過低且無法連續開罰

    依據現行法規,縣府針對「施工中違建」可依《建築法》第86條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的罰鍰並勒令停工,但僅能開罰一次。但實際執行上,縣府往往因建築物造價的定義不明而無法開罰。

    事實上,除了民眾向建管科申請補照、須依規繳納罰鍰外,縣府負責舉報違章建築的使管科到目前為止都尚未有依據據《建築法》第86條主動開罰之案例。

    在縣府無法開罰的情況下,針對多次勒令停工制止不從者,縣府只能依據據《建築法》第93條移送法辦,但即便移送法辦,法院判決的罰金都過低,「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惡意違法者完全不怕。

    這導致,施工中之違建皆可持續興建,直到成為實體違建建築物。再次顯示出,政府公權力遭踐踏!

    4.違建拆除應由建築物所有人買單,但相關法令卻長期遭議會擱置

    依照《建築法》第 96-1條 「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但地方政府須訂定違章建築處理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而「新竹縣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自民國99年送進議會,迄今持續遭議會擱置。

    目前全台已有台北市、金門縣、嘉義縣、台南市等縣市通過違建拆除收費的自治條例,我們將建請議會盡速通過本法,以有效制止違建的產生!

    5.未清楚訂定出違建拆除的優先順序

    「違建」本質就是違法,基本上所有建築物只要是違建都應拆除。但在政府列管5000多件違建底下,應區分出輕重緩急,訂定出拆除的優先次序,以具有公共安全危險之違建為優先,並同時設法讓「興建中之違建」能真正停工。

    且政府也應先針對具有公共安全危險之違建做「斷水斷電」或「封閉建築物」之處罰。依據《建築法》第73條提到「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又依《建築法》第86條第2款提到「其有第五十八條(註1)情事之一者,並得封閉其建築物,限期修改或強制拆除之」,但目前縣府在停水停電及封閉建築物的落實度不彰。

    總結:

    在政府預算編列過少、拆除效力不彰的情況下,縣府不僅未拆除舊有違建、更無法制止新違建的產生,造成新竹縣違建拆不勝拆的情況。

    以金門縣為例,金門縣為有效遏止違建亂象,甚至是雙管齊下,依據《建築法》及《營造業法》,使「違建者」與「違建承攬廠商」都會因興建違建而受到重罰。

    違建處理,可看出政府的決心與魄力!縣府態度一定要強硬起來,加強取締、並有效阻止興建中之違建。如同柯市長所說,為建立政府尊嚴,不得有新違建的發生,針對已列管拆除之違建,禁止關說。為使社會符合公平正義,以上幾點都將是未來我們問政的重點!我們期待邱縣長,也能真正展現如此的魄力,讓民眾看見全新面貌的縣府及法治社會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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