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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圖書館借書期限 在 我在台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解封前圖書館持續開放取書窗口服務!】
台南市各館持續提供取書窗口服務 (暫時不開放入館)
#因應疫情閉館全新設定取書窗口服務
民眾可於線上借書時點選「自選取書館」,
選擇離家最近的館舍取書。
☑️可調閱跨館書,也可調閱同館在架書
(⛔️因預約數量突破1萬7千冊,於7/21已暫時關閉)
☑️預約書保留期限7天
☑️預約冊數上限8冊
☑️續借次數提高為2次
☑️書香宅急便服務由新總館統籌辦理
收到到館通知後,請記得在保留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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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圖書館借書期限 在 謝金魚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魚泡泡 今晚台灣文化界有一篇文章瘋傳狂轉,簡單說,就是真理大學台灣文學資料館(簡稱真理台文館)的創館館長張良澤與校方,因為館藏盤點問題無法取得共識,真理大學校方將館藏鎖起來,而張館長不得其門而入,爆料方(鍾肇政的兒子)說校方揚言在館內的東西就是學校的,而不肯歸還張館長私人的東西。(連結見留言)
🔥看起來,這就是個惡霸校方欺負畢生耕耘台灣文化的老教授,因此同情老教授的人基本上都是佔多數的。
🔥但作為曾經去台灣文化資料館查閱過西川滿資料的人,我的看法跟主流風向略有些不同,先說明一下,我跟雙方都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只是單純作為使用資料者的角度來說一下。
👉️首先,張教授畢生對台灣文學研究的貢獻確實相當重要,他蒐集文獻、整理跟研究的工作也很重要,因此與許多重要作家有深交,而使得這些作家與遺族願意將書、手稿或其他東西交給他處理,這些私人交誼看起來也真理的台文館之所以成立的原因。
👉️因此,也造成了這起糾紛的第一個問題:
這些東西究竟是作家捐贈給學校的「公產」還是張教授的「私產」?
從爆料者跟新聞的說法,張教授認為屬於學校的當然應該屬於學校,但他私人的東西必須取回。
那問題就來了,如果這麼多年來,台文館的管理者與負責人都是張教授,這些公產與私產有沒有明確的列冊管理?如果有,我覺得就很簡單。以我之前查閱的西川滿藏書來說,上面是有貼學校圖書館的標籤跟條碼(見圖),在真理的圖書館系統也都查得到,那麼就應該是照著現有的狀況至少這批應該是先清出來的。
不過,就我2017年去查閱時,因為西川滿還有一些藏品不是那麼典型,比如卡片、信箋、藏書票等等小東西,這些東西就會有模糊地帶,那沒有貼標的東西究竟屬於誰?這個我覺得就是雙方應該要認真清點後列清楚的東西。
👉️👉️於是又有了第二個問題:作家是捐給真理?還是捐給張教授?
在相關新聞中,似乎有些東西是作家因為張教授的關係,口頭上同意捐給學校就捐了,並沒有明確立下合約,然後這些東西就歸入了張教授負責的真理台文館。但校方還有一個說法是,這些東西是張教授擔任台文系主任時以主任身分收的館藏,假如是這樣說,那麼當他以系主任身分處理時,就可能不是個人對個人,而是個人對學校了,這點可能校方要自己去找公文跟簽呈來證明才對。
關於真理台文館的館藏,官方的說法是:「一九九九年,臺文資料館在西川滿所轉讓的畢生收藏,以及張良澤教授私人藏書的基礎之上成立於淡水校區,並不斷吸引各方的捐贈、寄附,終於超出容限,而於二○○一年陸續遷移至麻豆校區至今。」
所以,至少西川滿藏書是沒問題,應該是轉讓給真理的,但「私人藏書的基礎上」這個真的就會有問題,究竟是在張教授受聘於真理期間這些藏書被「借展」給真理嗎?當張教授65歲退休後、到現在82歲這期間,這些東西的產權就很模糊,張教授顯然在真理是無給職,只是單純有研究室跟可以存放藏書的地方,那他跟學校之間在空間上是承租/借用的關係嗎?如果是承租借用關係,那他確實是必須要房東要求的期限內搬離並歸還原屬房東的東西,但我想學者大概不會這麼認定⋯畢竟對他來說那是一生的心血,大家都希望自己的東西可以留在一生奉獻的地方,但殘酷的事實是,沒有任何一個學校有足夠空間收納所有學者的藏書,因此這類的事情基本上在學界其實層出不窮,有些時候可以靠著學者從前的人脈跟情誼用各種方式變通,但這種事情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校方高層的關係斷了,就一切公事公辦,這也是爆料方說「校長說張教授不是教職員」的原因吧?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好了,你家有一間房,房裡住著你老爸從前的好朋友,你老爸也不趕人,你想說好吧老爸的朋友就住吧!但你掛掉了,換你小孩接手,急需用錢要賣掉房子時,他們會不會顧及房子裡住的是爺爺的朋友?通常很難,他們看到的只是有一個跟我沒什麼關係的人,不給房租還一直佔著我家的房子不走。但對這位好朋友來說,住的不是房子,還包括了跟你一家三代人的感情,所以,這種事就看要從哪個方向去看了⋯⋯
另外,爆料者說校方揚言,張教授必須提出證明,哪些東西是他自己蒐購,如果作家寄存的遺稿,如果作家跟家屬無法提出證明,就歸屬於館方。
校方說這種話當然是很蠢沒錯、法律上也不大可能站得住腳,但這種事恐怕也不是只有教授或家屬需要舉證的問題,校方也應該要一起理清歸屬才對,要求單方面提出證據,我覺得算是丟包吧⋯⋯但客觀來說,其實就是行政問題,一開始沒有明確的列冊,導致公產、私藏與寄存混在一起,我覺得才是這次問題的關鍵,這當中其實牽涉的歸屬問題,真的需要法律介入來理清。
全部清點造冊,然後沒有在學校財產清單上的就屬於私人也許也是一種作法?當然,這也告訴所有收存文物的朋友,一旦把自己的藏品出借,拜託你千萬要白紙黑字簽契約。
👉️👉️👉️第三個我覺得應該平心靜氣來討論的問題,是這些東西是否還應該放在麻豆校區?不是地區的問題,而是校區本身的硬體建設等綜合考量。
坦白說,如果不論張教授的私人收藏問題,而單純以真理台文館明確的館藏公產來說,我不認為放在麻豆校區會是個好選擇。
我相信大部分關心這個議題的人都沒去過,我自己是2017年去的,先搭台鐵、轉客運再轉計程車,基本上是個非常不方便的地方,這些年可能因為經費與資源的缺乏,一切都是張教授與助理兩人打點,說實在的並不容易,絕大多數的藏書是沒辦法吹冷氣的(只能說還好台南很乾燥),環境也不合適,我是過敏體質,在查閱的過程中整個手臂抓到通紅,這些東西顯然也已經很久沒有人翻閱,在我看來,實在是替藏書的原有這西川滿感到深深惋惜。
因為西川滿是那麼珍愛書籍的人啊~他的書連書腰、書籤都還保留著,大部分都沒什麼摺痕,有些書已經是四五十年的舊書了,但看起來還是跟新的一樣,我相信在他生前,肯定時時擦拂吧?他的藏書中有大量日本在戰後對於台灣與亞洲的各種研究,有些書即使是中研院跟台大都沒有,換言之,這不只是台灣文學的研究寶藏,也是台灣研究的重要資產。
但這些書放在遙遠的麻豆,實在是珠玉蒙塵,當時我去時,學校裡的學生就已經很少了,麻豆校區後來也不再招生,校方的新聞稿中,目前校區好像也沒有學生,未來這塊校地會再處分掉。
那麼,真理台文館的這些藏書,又怎麼可能還繼續留在此處呢?這就是雙方之所以發生糾紛的最大問題,校方的說法是,他們申請了教育部的經費要改建淡水校區的資料館,要把這些東西搬過去,因此需要盤點跟清理,但張教授一直不肯配合,於是他們就派員過去清理了。
這點我沒有看到張教授方面的反對,但我想所謂不肯配合,除了捨不得,或許也是人手不足的問題,畢竟年紀這麼大了,要整理那麼多東西也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處理得完的,校方在這件事上沒能處理得圓滿,我覺得非常可惜。
但還有另一個讓我憂心的點,校方說「去年規劃將台灣文學資料館移至淡水校區,盼藉由淡水觀光人潮,活絡文史館藏」,我看到這說法真他媽的傻眼到爆......寫得出這種沒邏輯的話,我超級擔心他們要怎麼處理西川滿藏書,拜託能否交給懂行的人不要亂搞?尤其,西川滿的限定手作書這幾年水漲船高,我真的很擔心這些東西被當成校產「活絡」後賣掉。
也有人認為可以請政府或公部門介入,但ㄧ來不管是屬於張教授、作家或校方的財產,都是私有財產,一律要求政府收存的話,其實並不尊重人民私有財產的權利。二來書籍實在太多,我不確定誰有足夠的量能收容。
⭐️⭐️⭐️總結來說,客觀上,在麻豆校區即將被處分掉的時候,真理台文館勢必要搬遷,在搬遷跟盤點的過程中,校方處理得實在是粗糙而且愚蠢,但之所以會發生糾紛,也顯示真理台文館藏品中複雜的產權管理問題,捐贈後屬於校方的公產、館長私人的藏書與作家寄存的文物混雜在一起,由於多年來這個館都是張教授管理,行政管理上的問題與捐贈始末除了他又有誰說得清?
1/11,張教授會在台南的十八卯茶屋舉辦聲明會,到時候應該會有更進一步的說明,關心此事的朋友請務必注意聲明會的消息。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希望在這些紛擾之後,大家能更關注真理台文館的藏品,如何讓它們得到妥善的安置,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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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元旦新制上路囉!和創業老闆息息相關的資訊請參考整理如下:
#勞動力相關
🔸基本薪資調漲:月薪由目前23,100調升至23,800元、調幅3.03%;時薪由150元調升至158元,調幅5.33%;軍公教人員薪資不予調整。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將第1級的2萬3100元以下修正為2萬3,800元以下,目前以現行基本工資2萬3,100元投保勞保或提繳勞退者,元旦起將同步逕調為2萬3,800元。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因應調整:勞退分級表將新增第20級月提繳工資為2萬3,800元,並將現行第20級移列修正為第21級、實際工資級距下限修正,現行第21級至61級移列修正為第22級至62級,其餘維持不變
#工商相關
🔸境外電商要開雲端發票:在台灣沒有固定營業據點的境外電商,從今年1/1開始,須全面開立雲端發票給消費者。若無開立,國稅局可依法開罰,民眾也可主動向國稅局檢舉。
🔸四大租稅優惠展延長:投資抵減、員工獎酬股票、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抵稅、個人投資新創穿透性課稅,四大租稅優惠都展延10年,延長到2029年12月31日止
🔸營業稅優惠期限延長:月銷售額逾20萬按1%課徵營業稅優惠期限,由2020年延長至2025年。
🔸紙本書公共出借權試辦:讀者每向國立圖書館借一次國人自製紙本書,創作者及出版社就可合拿3元酬金,雙方擬依七成、三成分潤,另規畫設上下限。
🔸「名模條款」5月報稅: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薪資所得除可採20萬元定額扣除,還可選擇核實扣除,可列報的支出包括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三項,都可在薪資總收入3%上限內扣除;可扣除的費用必須與工作直接相關,且專供工作使用,非工作時段不會用到,才可列報。
-興櫃公司薪酬委員會獨董過半:薪酬委員會過半數必須是獨董的規定,從上市櫃公司擴及興櫃公司。
🔸百貨量販業禁用免洗餐具: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縣、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等百貨量販業內用禁用一次性免洗餐具。
🔸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更新: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新增巧克力及糖果、食用冰製品、膳食及菜餚、其他食品,也把資本額3,000萬以上食品製造廠納入。
🔸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建構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管理制度,輔導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取得登記,串連一級生產、二級加工與三級行銷,提升農業產值,強化農產品安全。
🔸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共計補助2萬9,000家中小型零售與餐飲店家使用行銷與銷售面之數位服務方案,每家最高3萬元
🔸新北市開放外國人申請新北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鼓勵外國業者持續於新北投資,109年起開放外國人申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