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文件驗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文件驗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chaelangel (麥可天使)看板Malaysia標題[分享] 馬來西亞人與台灣人如何辦...
這是我在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馬來西亞辦事處)一位謝小姐處拿的
http://www.a-kang.com/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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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非官方資料,僅供參考,詳情請洽各有關單位
一,欲先在馬來西亞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台籍該方須於台灣準備以下文件(備一正二副本為妥):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b. 戶籍謄本個人部份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c.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分用,驗畢歸還)及副本
2. 檢具以上文件至馬國任一地方婚姻註冊局註冊,領取馬國結婚證書
(需七個工作天,不包含申請當天及週末,請先行洽詢婚姻註冊局),
譯成中文(可自己翻譯或委託當地翻譯社)。
持中譯本至馬國任一地方法院審核譯文(RM50)-> 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
(一份RM10,當天領件) ->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
3. 回台灣後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所需準
備文件請自行洽詢之。
二,欲先在台灣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馬籍該方須於馬來西亞準備以下文件: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本(RM5,申請流程詳見附件二)
b.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分用,驗畢歸還)及副本一份
2. 檢具以上文件至台灣籍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登記註冊,申請英文
結婚證書二份。
至法院公證處公證英文結婚證書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 馬來
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
3. 攜帶已驗證之台灣英文結婚證書一正一副,並準備馬籍該方的出生證明
雙方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半年內(逾期罰款)回馬國地方婚姻註冊
局補登記(規費RM20)以補發馬國結婚證書。(有些地方婚姻註冊局需經
馬國外交部複驗台灣英文結婚證書,詳情請自行洽詢相關單位。)
或 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辦理補登記結婚手續且須事先預約。(請
參考附件一)
註1:若在砂拉越州(Sarawak)辦理結婚登記,臺籍配偶必須另準備一份英文版
出生證明,且經過台灣公證人,台灣外交部和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驗證。
註2:其他單位驗證所需工作天即規費,請自行洽詢。
附件一:
第一階段
(一)資格限制:
1. 馬台雙方必須先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且取得台灣之英文結婚證書
2. 必須男女雙方親自前來辦理
3. 照片:男女雙方的兩吋的證件照各一張
4. 規費:台幣200元
5. 必須預約辦理時間: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Tel:02-27132626ext.317)
** 以下所有影本請一律印在A4紙上,勿裁減 **
(二)馬來西亞籍方應備資料
以下文件請帶正本並各影印兩份:
1. 馬來西亞護照
2. 馬來西亞身分證
3. 馬來西亞出生證明
4. 台灣居留證(無居留證或短期觀光簽證來台者,請另備兩週內全戶之戶籍
謄本及戶口名簿各一份)
5. 台灣之英文的結婚證書(證書上必須有雙方的英文名字及護照號碼;須經過
地方法院公證再送台灣外交部領務局02-23432888驗證。p/s:若為中文結婚
證書者請先翻譯成英文後再驗證。)
(三)台灣籍方應備資料
以下文件請帶正本並各影印兩份:
1. 台灣護照
2. 台灣身分證
第二階段
本中心將發予申請者核准函,由申請人自費自行郵寄到香港辦理
Sijil Perkahwinan。申請書寄達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後,申請人須自行聯絡
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並預約時間,男女雙方親自到馬來西亞駐香港領事館辦理
Sijil Perkahwinan。(申請過程大概需2個星期左右)
p/s:為辦依親簽證需驗證結婚證書部分,請自行洽詢台灣外交部認可之驗證程序。
如需馬來西亞結婚證書英文翻譯之範本及驗證,請發電子郵件到
[email protected] 索取及詢問。
附件二 台灣籍單身證明申請及驗證流程
1. 英文版戶籍謄本,備一正一副
2. 英文版單身證明,備一正二副
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英文版(必須本人申請,需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
地方法院公證處-1.公證戶籍謄本
2.填寫單身宣誓書(公證處有制式格式)
申請單身證明 費用750元(隨到隨辦)
或
在民間公證人事務所辦理單身證明及戶籍謄本公證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驗證(3個工作天,費用400元)
->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複驗(需付外交部驗證後的影印本,送件隔天取件,免費)
附件三 馬來西亞單身證明申請及驗證流程
申請單身證明及驗證流程之步驟如下:
1. 申請人須先向馬國境內任一地方法院申請宣誓書。
2. 申請人向雪蘭莪州 Putrajaya 之婚姻註冊總局申辦單身證明書。
(當天取件,單身證明乃英文本)
3. 馬國外交部(Consular Division)驗證屬實。
4.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單身證明之中文譯本(自行翻譯或請翻譯社)
5.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複驗。
若馬來西亞籍無法親自回馬來西亞申請單身證明,請參考以下流程:
1. 委託馬來西亞家人或朋友辦理
2. 準備以下文件,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預約時間辦理公證(免費),
再寄到馬來西亞給委託人:
*(1) 身分證影印3份(分別給JPN,外交部,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2) 宣誓書Akuan Berkanun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3) 申請書 Surat Permohonan Surat Pengeshan Taraf Perkahwinan
(Bujang)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4) 委託書 Surat Memberi Kuasa 2份(分別給JPN,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5) 攜帶馬來西亞護照,身分證,台灣居留證正本及各影印一份;
配偶的護照影本一份
3. 委託人到 PUTRAJAYA婚姻註冊局辦理單身證明,委託人須代填KC.09表格
(當天取件;費用:RM5;詳情請洽JPN當局)
4. 馬國外交部(Consular Division)驗證屬實。
5.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中文譯本。(須自備委託書,且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
6.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文件驗證科)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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