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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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90的網紅郭昭巖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罔顧議員監督職權!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 校方執意砸九百萬補強 郭昭巖促教育局重新檢討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10 日於教育部門質詢,痛批教育局,針對北市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罔顧學生安全,原先因為活動中心出現裂縫、水泥塊剝落,甚至鋼筋裸露,該活動中心位置有三鐵行經,捷運更位於活動中心下...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 第四次會議 經過4個月的努力,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終於完成,議會參與立法過程首例。 感謝嘉義市議長,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戴寧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的支持,謝謝參與的市府團隊,和議會同仁。 再度感謝都發處陳副處...

  •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 在 郭昭巖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1 1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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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罔顧議員監督職權!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
    校方執意砸九百萬補強 郭昭巖促教育局重新檢討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10 日於教育部門質詢,痛批教育局,針對北市龍山國中活動中心改建推、拖、拉!罔顧學生安全,原先因為活動中心出現裂縫、水泥塊剝落,甚至鋼筋裸露,該活動中心位置有三鐵行經,捷運更位於活動中心下方,郭昭巖去年緊急現場會勘後,要求教育局運用二備金,聯繫專業技師公會作結構安全鑑定。

    鑑定報告指出,活動中心氯離子含量超標 5-11 倍,混凝土強度約為設計強度的 1/4 至 2/3,建築物耐震能力只有法規標準的 40% ,加上台鐵、高鐵、捷運三鐵行經,結構安全堪慮。

    專家提出兩方案,一是結構補強、一是拆除重建,但拆除重建是最佳方案。因採補強後每年還要花錢,來補氯離子傷害,治標不治本,嚴重影響學童安全。

    #龍山國中改建活動中心牛步

    郭昭巖去年底即在教育部門和市長總質詢提出,當時台北市長柯文哲允諾,支持活動中心拆除重建,並納入在地需求以擴大使用效益外,更認為既然要改建就不要浪費經費做補強。教育局則是兩面手法,先承諾議員不補強且直接拆除重建,並先以 90 萬先期規劃費,和拆除重建同時並行。

    #竟浪費九百萬補強更拖長改建時程

    郭昭巖居中為教育局與校方,與鄰近老松、西門與龍山國小等就學生活動空間如何借用召開會議。期間也跟校方詢問空間運用上有無問題。只是四月中旬一場校園會勘發現,教育局在校方要求下,並未向議員報告,就動支 954 萬 1492 元的經費補強。更誇張的是,改建總期程長達5年半!單單先期規劃、綜合規劃與基地評估、提送研考會與甄選建築師和初步設計、都市審議與細部規畫和建照取的就超過3年半!

    郭昭巖提出成功高中四維樓來比較,成功高中同樣有校舍結構安全問題,郭昭巖也協助爭取改建。校方提出四維樓、光明樓及八德樓三棟校舍分批逐年改建之計畫,時間比龍山國中活動中心還晚爭取,但成功高中從去年8月改建案核定後,就召開拆除改建先期規劃研討會議,今年 4 月郭昭巖也召開協調會,邀集教育局、社會局、民政局等相關局處,討論 EOD 參建案,期末報告 5 月就要推出。

    議員質疑,成功高中三個校舍從 109 年 12 月規劃改建到 114 年底完工,而龍山國中改建不過只有一個獨立於校舍的活動中心,龍山卻要拖到 115 年 6 月底才完工,議員痛批教育局與校方作為太荒謬。效率慢如牛步、會議也未通知,更謊報規畫進度和內容。柯文哲先前說:「要改建就不要再花經費補強」

    龍山國中校長宣稱先補強,是為學生活動空間需求,但議員質疑早拆、晚拆,都會產生安置學生與借用他校活動空間的問題,為何先浪費補強經費,之後拆除再安置?把這些省下的經費,用來做更好的需求規劃,不是更好?

    議員痛批並質疑教育局是為包庇校長當初修繕泳池前,未針對該活動中心先做結構安全鑑定,更想掩飾科長不察,根本是便宜行事只想做補強。議員不解,做出會議結論,過程都不用跟議員做報告?更不用取得議員同意,自行其是,極度藐視議會監督之職權,更浪費人民納稅錢。

    郭昭巖質疑,龍山國中校長疑似為規避當初未先做結構安全鑑定就修繕泳池,更擔心泳池若改建,使用年限不足恐遭糾舉。刻意先補強,更拉長改建期程,想拖過究責的年限。如龍山國中活動中心基於公安問題要拆除,只要上簽說明原由就可以做改建!如果學校和教育局為規避責任,一錯再錯不願面對,又怎樣做孩子的榜樣?

    議員痛批,校方結構補強的工程款已撥下來,工程更發包出去,「簡直是掐住議員的脖子,讓我們無法行使監督之權」。郭昭巖要求教育局長縮短改建相關作業時程規劃。並以具體公文回覆議會,家長與地方里辦,清楚公文明示龍山國中活動中心要做改建並附上經專家檢視後的修正期程表,同時既然去年底已緊急動支相關費用做先期規劃,今年此時就可以開始編列明年的設計費與地質調查費,年底送議會審查。明年再編工程費,明年底送議會審查,不要只允諾先期規劃,地方擔心規劃到後來不了了之。教育局長承諾 10 日內召開相關會議,並提出報告。

    #郭昭巖 #龍山國中 #拚市政 #顧教育 #問政紀錄
    #中正 #萬華

  •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 在 青創學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07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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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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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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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鄒純忻接掌理事長後,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的運作方式,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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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載著父親的企盼,鄒純忻以資深律師的角色在擔任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多年後,自2017年9月起接下理事長重任,由於本身為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仰賴著同時對於法律與工程領域的熟悉度,讓她面對協會未來在服務能量的強化與專業形象的提升上,也更加得心應手、篤定踏實。
      
    ▍父親熱心奔走籌劃 為產業發聲
     
    鄒純忻的父親鄒啓騯,不僅擁有建築設計專業背景,同時也是華廈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並歷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董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當年因有感於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往往金額龐大又案情複雜,漫長的訴訟期,許多廠商因不堪等待而倒閉,因此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有效解決工程紛爭,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2000年7月,鄒啓騯依據1998年頒布的《仲裁法》著手進行籌備,歷經2年努力奔走,串連營造、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應用地質、室內裝修、建材、不動產鑑定、工程顧問等,共計45個專業領域團體聯合發起申請設立,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審慎審查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於2002年7月26日核准立案,正式啟動會務運作,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

    ▍各路英雄好漢匯聚 陣容堅強不容小覷
     
    協會敦聘全國工程及法律、產、官、學各界頂尖專業菁英,包含博碩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各科專業技師等仲裁人達400位以上,而會員團體大致分為三大類,一為產業類,如營造、室內設計裝修、建築開發與材料等商業同業公會及工程設計、建設、營造等公司行號;二為專業技術類,如建築師、土木、結構、電機、機械、工程、都市計畫等技師公會及事務所,第三為工程相關學會、協會、基金會、律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目前共計有106個工程及營建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組成一個專門協助解決工程爭議的平臺。

    「由於法官面對的案件過於多樣化,因此並非所有法官都具備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因此判決有時會難以令人信服,然透過仲裁制度來解決糾紛,往往較能合理解決雙方的爭議問題。」而所謂「仲裁人」,指的是具備特殊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或各領域專業知識的專門職業人員,從事5年以上者,經過仲裁專業課程訓練,並測試成績合格者,送交法務部核定後,方可取得仲裁人資格。

    一般而言,當爭議發生、雙方堅持異見,需要第三方公正人士評斷和裁決時,可透過訴訟或仲裁2種途徑解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爭議金額超過新臺幣150萬元,可以上訴到三審,不過依照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到三審可能就必須耗費至少10年時間,假設有一方不服判決再發回更審,往往歷經冗長纏訟,判決結果還是無法出爐,整個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勞神傷財,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與煎熬;這時候就可以選擇另一個更具時效性的解決方法-仲裁。」透過仲裁協會的協助聲請進入仲裁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可以選任自己信任的仲裁人,再由這2位仲裁人,推派第3位主任仲裁人,針對案件進行審理,召開詢問會議(等同於法院的「開庭」),由3位仲裁人與雙方各派代表一同出席,「依仲裁法規定,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自仲裁庭組成時起,半年內就必須完成仲裁判斷,最遲僅得以延長至9個月內結案,而仲裁判斷又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因此仲裁制度相較法院訴訟,仲裁的程序顯然更快速、更有效率。」

    ▍任重道遠 捨我其誰
     
    「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協助兩造完成仲裁程序的流程、提供仲裁人名冊以及協調詢問會的時間、地點,但不會介入案件的實質審理,是一個絕對中立的單位。與法院的差異點,其中之一即在於民事案件開庭為公開審判,判決書會公告在網站上供各界查詢;反之,仲裁除非雙方同意公開,否則原則上是全程秘密進行,包含申請、詢問會的過程與仲裁結果絕對保密,非相關人士無法知悉相關的商業機密,可確保雙方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

    鄒純忻自從接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後,用心秉持充實仲裁人學識素養的創會宗旨,不僅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交流,也擔任中國大陸的仲裁員,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之運作外,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積極舉辦座談會與研討會等多元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仲裁人一個接受訓練、增進實務經驗的交流學習平臺,期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以及對她的殷殷期待,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創業誌
    #鄒純忻理事長的創業故事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24 1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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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議會】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 第4次會議 (713)
    經過4個月的努力,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終於完成,議會參與立法過程首例。
    感謝嘉義市議長,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戴寧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的支持,謝謝參與的市府團隊,和議會同仁。
    再度感謝 都發處陳副處長,地政處饒處長,財稅局林局長,和市府同仁的努力。
    另外,今天要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提出下修都市更新單元,從1000平方公尺,到500平方公尺,約150坪的建議。
    也感謝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針對都更結構安全優良案,比照台北市,提供更高額外的容積獎勵誘因,讓都更結構安全,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的建議。
    就像地政處饒處長所說,希望這一部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母法,可以做到 彈性、精確、可行等三大特色, 待立法完成後,開啟嘉義市都市更新的新頁,讓居住正義,實施者權利,和弱勢的權利保障,能有三贏的結局。

  •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05 03:15:19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 第四次會議
    經過4個月的努力,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終於完成,議會參與立法過程首例。
    感謝嘉義市議長,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戴寧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的支持,謝謝參與的市府團隊,和議會同仁。
    再度感謝都發處陳副處長,地政處饒處長,財稅局林局長,和市府同仁的努力。
    另外,今天要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提出下修都市更新單元,從1000平方公尺,到500平方公尺,約150坪的建議。
    也感謝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針對都更結構安全優良案,比照台北市,提供更高額外的容積獎勵誘因,讓都更結構安全,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的建議。
    就像地政處饒處長所說,希望這一部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母法,可以做到彈性、精確、可行等三大特色,待立法完成後,開啟嘉義市都市更新的新頁,讓居住正義,實施者權利,和弱勢的權利保障,能有三贏的結局。

  • 台北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05 03:11:56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
    今天非常感謝莊豐安議長,王美惠議員,鄭光宏議員,戴寧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副處長,建管科科長,地政處處長,財稅處處長,法制局局長相關市府團隊,還有市議會議事組同仁共同出席和協助,讓本次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可以圓滿召開。
    本次會議重點是根據上次會議決議,討論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法條內容。
    主要是要求都市發展處,參考台北市都市更新成功的立法和實施經驗,制定嘉義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草案,公開透明,用開放的態度,集思廣益,建立共識。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實施辦法,早在72年9月12日公佈施行,這中間歷經了十次的修正,最近一次是在107年10月23號,內政部的版本,晚了台北市15年,在87年11月11號公佈,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108年1月30日。
    台北市的都更條例,陸續受到中央採納,是成功典範,值得我們借鏡學習。
    台北市政府用公辦都更,推動都市更新,增加公部門投資,加速審議流程,推動168專案,用6到8個月的時間,完成都市更新計畫的審議,比一般3年6個月的審議時間,大幅縮短。
    經統計從95年到107年 共核定360案,完工139案(佔38.6%),施工中83案(佔 23% ),安置現住戶 13633戶(其中合法建物11756戶,佔86%,違章建築戶1877戶,佔14%(可保障弱勢),更新後的戶數是37988戶,增加了24355戶,比原屋數增加1.8倍。
    台北市還有一項創舉,在101年以都市更新基金100%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104年轉型成為公辦都更平台,作為公辦都更的實施者。
    目前為止,已擔任公辦都更的實施者8案,引進民間資金414億,創造957億投資產值。
    都更中心做為都市更新政策研擬、溝通整合、駐點訪調,促進公私部門利益均等化的角色,內政部在107年8月也跟進設置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未來各地方政府成立公辦都更專責機構,將會成為趨勢,也值得作為我們的借鏡。
    本次會議有上一屆都市計畫研究甚深的鄭光宏議員加入,如虎添翼,建議在立法過程,吸納更多來自於民間社會,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 營造公會,不動產仲介公會,地政士公會等,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增加公共參與,專業意見,提高立法可行性。
    孫貫志議員建議,增加區段徵收所手段,舊市區市中心老舊社區,作為都市更新單元,地價高,只要做好財政規劃,就能創造市民,都更參與者,和市府公辦都更實施者,三贏的結果。
    王美惠議員建議,注意保障和補貼所有權人權益,讓可能受到的損失,降到最低,是獎勵性質的都市更新條例,可以成功最大的關鍵。
    戴寧議員強調,市議會本來就是立法機關,透過專案小組,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多元參與討論,立法完成過程,讓議會参與,建立共識,加快立法流程,開誠佈公,有助推動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立法進度。
    最後還是要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市長和市府團隊,天下為公,無私無我的參與討論,提供專業的法律草案,提供我們專案小組,作為立法研究,重要的参考基礎,謝謝市長,和相關的市府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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