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北市商四特容積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北市商四特容積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tratist (丁丁是個雜碎)看板Urban_Plan標題Re: [發問] 請問北市商三與商...
這個問題是屬於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行的常識題,重覆回答一下
常常在台北市的土地使用分區查詢上會出現
商三特(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這個意思是依據都市計畫說明書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可做商三的使用分區〝使用〞
至於使用強度是〝住三〞
來源個人認為是來自「修訂台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的內容,
也就是如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之基地,原分區依台北市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已附條
件允許使用之項目,申請作變更後商業區許可之商業使用,免予回饋。或著為配合重大
政策及產業發展需要,得視個案需要循都市計畫程序,經都委會同意後,免予回饋。
至於使用強度,商業區檢討原則上以不變更使用強度為原則。例外情況酌於放寬。
當然,晚近還有很多其它的都市計畫裡面有類似的規定,比如士林科學園區內裡也有
住二(特)、住三(特),跟這裡商業區的又不太一樣,但原則都是要回歸看細部計畫中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規定。
至於其它縣市有沒有,涉獵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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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edid (冬天的獵戶星座)》之銘言:
: 請問台北市都市計畫中
: 常常看見後面加一個特
: 請問住三和住三特容積率有何不同?
: 商三和商三特容積率有何不同?
: 不知道加特的空用為何?
: 有誰知道有特與無特的優缺點為何?
: 加特的邏輯又為何?
: 是僅有台北市才有嗎?
: 就教各位先進?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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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那天我到天台上跟阿仁談過以後,
他介紹法官給我認識,
我就開始了好人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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