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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公立幼兒園名單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台北市公立幼兒園名單 在 郭昭巖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9/10/30教育部門質詢】
反萊豬入校園 郭昭巖要求教育局主動提供不使用瘦肉精食品廠商名單
7成私幼業者人力不足難把關食安 郭昭巖要求速邀業者開會研議可行方式
1091030台北市議員郭昭巖教育部門質詢新聞稿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於109年10月30日教育部門質詢時提到,針對瘦肉精美豬進口問題,她數次質詢,要求市政府除支持國民黨連署修正「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的相關提案,加強食安查緝,也研議「本土豬標章」;並要求教育局主動提供不使用瘦肉精食品的廠商名單,讓台北市的教育及托育機構有所依循。另外,針對私立幼托及教育機構人力不足,因較常在市場採買食材要確認食品安全實屬不易,要求教育局和私教業者2周內開會了解訴求,研議協助把關食安方式。教育局長曾燦金回應,將依指示盡速將結論回覆議員。
郭昭巖說,她數次質詢要求市政府除支持國民黨連署修正「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的相關提案,加強食安查緝,也研議「本土豬標章」;也要求教育局主動提供不使用瘦肉精美豬的廠商名單,讓台北市的教育及托育機構有所依循。雖然在28號教育局已函請各級學校、私立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並納入契約。但針對之前發生螢橋國小等7所學校,有團膳業者自行印製發送文宣,企圖誤導師生和家長健康訊息,郭昭巖雖已要求教育局立刻徹查廠商,訂定相關檢核SOP,但如貢丸或肉圓這種加工肉品很難檢驗出瘦肉精,在成本考量下,不少團膳業者會把這類加工品放入營養午餐,學童誤用的風險其實很高。
對此,郭昭巖要求教育局須制訂管理辦法以保障加工食品的來源,並向中央反應先做源頭管理,從上游就做好食安的管控。教育局長曾燦金回覆,會按議員指示建議中央,除了透過契約,也會加強查察,必要時提出重罰甚至解除合約。
郭昭巖提到,為了公開透明落實,教育局要求公立教育及托育機構每天都要到「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午餐食材來源,揭露製造商、供應商、驗證標章等資訊。但私立幼兒園佔了本市7成,人力相當不足,難以做食材的登錄把關,更別說規模更小的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場所。
郭昭巖以她過去是幼教工作者為例,曾擔任幼稚園主任近十數年,都是自己到市場採買食材,相當明白幼兒園在實務上要確認食品安全實屬不易。她要求教育局對於私立教育及托育機構,應研議其他方式來協助把關孩童食材。教育局長曾燦金答詢表示,首先要求政策落實,不能使用萊豬,也會請教育業者保留購買廠商的認證,做為未來追查稽核的資料來源。郭昭巖認為此法不易實行,要求教育局於2個星期內找私幼業者開會討論,了解業者的困難與訴求,討論其他可行方式,以協助幼托業者為幼兒食安把關。
台北市公立幼兒園名單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被超收的孩子與家長也是受害者,教育局應積極協助轉托事宜!」
上個月凱斯幼兒園發生超收、虐童案後,這些「被超收」的孩子與家長,也面臨到被迫離園的問題。
對於家長來說,在幫孩子決定選擇這間幼兒園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是第幾個報名的,更不會知道自己的孩子已經超出合法人數。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而且,在這麼急迫的時間內,實在難以找到適合的幼兒園就讀。
在凱斯案發生過後,我們就曾質詢教育部,要求政府應該主動協助這些受害家長、幫助孩童轉託,當時教育部也回覆,確實應由他們主動處理。
之後,我們便與教育部與台北市教育局召開協調會,督促中央及地方,幫助這些同樣是受害者的家長與孩子。
然而,根據教育局說法,目前他們要求建國幼兒園園長來協助幼童轉托,並於 10 月 5 日 前提報安置計畫,告知教育局孩童轉園的情形;另外,教育局也透過幼生管理系統及幼兒園名單,整理出了一份剩餘名額的名單,交給凱斯幼兒園去溝通協調家長們的需求。
但是,要一個惡意重大違規違法的幼兒園去協助離園幼兒,家長如何放心?又要如何相信該幼兒園真的會替家長需求努力?再者,陳情家長也表明,他們對凱斯的信任已經破滅,怎麼能去期待凱斯會為他們的小孩著想呢?
就像當時質詢時說的一樣,中央與地方教育局,應該積極站出來協力,像是參與業者舉辦的說明會,親自跟家長溝通協調,積極協助業者幼兒轉託事宜,同時,我也要求他們儘速給予相關的安置計畫。
針對幼兒園超收的問題,未來,我也會繼續監督與推動,包括「確實稽查超收」,並且「擴大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才能杜絕超收的根本性問題。
地方政府應落實負責監督角色,加強平時突擊稽查,而不是時常有事先告知的情況,或流於形式的紙上作業,才有產生改變的可能性。例如,凱斯案中,違規使用空間遭裁處限期改善後,教育局的檢驗方法竟然只有請凱斯拍一張清空的照片,並未到現場重新稽查。
另外,目前幼兒就讀公私立幼兒園比例,為 3.6 : 6.4,看得出來仍以私立幼兒園為主,公立幼兒園抽籤就讀往往大排長龍,引發強烈民怨。
我們會繼續推動公立中小學的閒置空間,應增辦非營利幼兒園或公立幼兒園,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督促政府於 4 年內達成公私立幼兒園比例為 6 : 4 的承諾,減輕家長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