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地方法院單身證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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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北地方法院單身證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232的網紅台籍女子在德國的吱吱喳喳,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向我們的外交人員致敬🙏🏻🙇🏻‍♀️] 其實德國結婚的文件準備說麻煩也麻煩,但是說真的很難倒也不是那麼難,最讓人心累的是,當一切文件都齊全的時候,對方卻用自己的無知硬是說你的文件不合標準而退件,你明知自己是正確的,但是卻無能為力。 在文件送出後兩週,我們收到案件被駁回的通知,我打去詢問理由,對方說...

  • 台北地方法院單身證明 在 台籍女子在德國的吱吱喳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8-27 17: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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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我們的外交人員致敬🙏🏻🙇🏻‍♀️]

    其實德國結婚的文件準備說麻煩也麻煩,但是說真的很難倒也不是那麼難,最讓人心累的是,當一切文件都齊全的時候,對方卻用自己的無知硬是說你的文件不合標準而退件,你明知自己是正確的,但是卻無能為力。
    在文件送出後兩週,我們收到案件被駁回的通知,我打去詢問理由,對方說我的不管是戶籍謄本、出生證明還是單身證明⋯⋯怎麼全都只是一張普通A4紙呢?!這確定是正本嗎?!還是根本誰都可以印,看起來就是假的啊!然後為什麼印章墨水是黑色不是藍色?!
    我說:後面都有官印,翻譯文件上連印章都有翻,印章墨水要什麼顏色我管不著啊!!!而且這紙也是這些機關的特殊用紙,一般人拿不到這種紙,再說我們國家的文件就長這樣,再多也沒有了,你不能叫我硬是去弄一張我們國家沒有的文件,那才真正叫偽造!!!
    對方被我講得無話可說,就用非常不耐煩的語氣說:這不是我的工作,妳要自己去證明妳這些文件是真的。
    所有官印都在你到底還要我證明什麼?!然後官印你都不信了,我還能怎麼證明?!而且這裡的駐德代表處也都蓋章表示文件全是正本了,根本存心找麻煩。
    所以我打去漢堡辦事處求救,一打去他們把我的檔案調出來
    :啊!我們記得妳的檔案,因為實在是太齊全了,很少有人文件可以準備得這麼齊,讓我們只需要蓋章就好!
    我:可是我被退件了⋯⋯⋯⋯⋯⋯⋯⋯⋯⋯⋯⋯⋯⋯⋯⋯⋯⋯⋯⋯⋯⋯⋯⋯⋯⋯⋯⋯⋯⋯⋯⋯⋯⋯⋯⋯⋯⋯⋯😶
    在這裡真的要大大讚揚我們的漢堡辦事處,他們真的能讓海外國民完全信任和安心,不只是汪洋中的浮木,根本就是汪洋中開來救你的航空母艦💗💗💗
    向代表處講完原因後,承辦員叫我打給法院,叫法院直接聯絡她,由代表處親自向他們解釋並證明,這個瞬間,我完全的感受到領事館保護自己公民的氣勢。
    聯繫法院跟他們說我們代表處的解決方案,這邊法院又再次對我秀了他們出生沒帶腦的下限,法院說:我不要打這通電話,不是我的工作~然後就把電話掛了⋯⋯⋯⋯⋯⋯⋯⋯⋯⋯⋯⋯⋯⋯⋯⋯⋯⋯😶
    電話掛了之後把他祖宗十八代問候了一輪,他家往後的子子孫孫絕對都會沒屁眼!!!
    又一次聯絡漢堡辦事處,跟他們講這個結果,他們也傻眼,然後保證馬上召開主管會議,一定在三天內給我答案,同時間ND也再次聯絡地方法院,並且警告他們:不要覺得我們是外國人就不會請律師、就不敢告他們!
    最後我們得到地方法院想的一個爛方法—我自己再寫一封親筆信說我的所有文件都是正本無誤,然後簽名⋯⋯⋯⋯⋯⋯⋯⋯⋯⋯⋯⋯😶
    在這過程當中,漢堡辦事處也一直很積極的主動聯繫詢問進度,最後我跟辦事處人員決定,我寫這封法院要的親筆信,並在信末寫上:如有疑慮,請聯繫台北漢堡代表處。然後留了這位承辦員的電話。
    經過這件事後,我對我們的外交人員有了無限的崇拜,就連外配ND也露出崇拜又羨慕的眼神說:你們的外交人員真的很專業,我非常確定,要是出問題的是我的文件,印尼大使館絕對不會這麼護著自己的公民,也絕對辦不到讓國民這麼安心。
    這位外配,我是不是早跟你說過,我的國家就是比你的厲害😏

    一個禮拜後我們就收到了法院審核通過的通知,然後親自打來向我們道歉,說真的是他們的過失,是他們對台灣文件的經驗不足,上一個在這裡辦登記結婚的台灣人已經是15年前了,所以他們才會犯這種錯。反正道歉歸道歉,他們就是不想承認自己效率差態度也差這件事~

    只是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打給辦事處,有的話他們應該是有被臭罵一頓,因為⋯⋯⋯⋯⋯⋯⋯
    我們的外交人員對這件事也很!火!大!因為代表處都蓋章證明了,對方還以印章/紙不合為由駁回,那就是在質疑領事館的效力!!!

    真差點對法院說出:你知道我是誰嗎???!!!😂😂😂

    其實我誰都不是,我只是一般路人,但是我有我們外交部撐腰!!!!!!

    #我後台很硬
    #我最硬的後台就是我的國家

    番外篇:接到退件通知那天,正好是志玲姐姐宣布閃婚的那天!!!這個新聞真的是普天同慶、哀嚎聲也遍野,可是相形之下,我的處境卻成了最好笑的對比。我也找到了這個對的人,但是我們因為紙/印章不合不能結婚⋯⋯⋯⋯⋯⋯⋯⋯⋯⋯⋯⋯⋯⋯⋯⋯⋯⋯⋯⋯⋯⋯⋯⋯⋯這理由真的讓我大笑,笑到眼淚潰堤。
    很多人結不了婚是因為個性不合、未來目標不合、理念不合、雙方家庭不合,我們是因為文件上的印章不合。結婚不是應該是兩個人的事嗎!?什麼時候竟然輪的到一個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用一個「章不對」的理由來判定這兩個陌生人能不能結婚!?
    我開始陷入自己思緒的死胡同,我到底做錯什麼,需要受到這樣的刁難?是我要的太多嗎?我沒想過要發大財要嫁豪門,我也沒想要不勞而獲,我每天也是老老實實做我該做的工作,然後想找個對的人平靜過日子,我要的過分了嗎?如果我們兩個都是台灣人,在台灣去戶政登記,30分鐘搞定,可是因為他不是台灣人,而且他來自台灣認定很喜歡假結婚的國家之一,所以在台灣登記被刁難;在他的國家,因為我是外國人,因為我沒有宗教,要登記也是困難重重,於是我們只能在這裡,一個我們都被認定為外國人的地方結婚,沒想到依然是不打算給我們一條活路。為了這件事不知道掉過幾次眼淚,每一次真的都是大珠小珠落玉盤那種哭法,這一刻我體認到,原來國籍也是那麼重要的一件事,這世上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平等。

  • 台北地方法院單身證明 在 台籍女子在德國的吱吱喳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18 07: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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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登記結婚文件準備

    其實文件準備的過程不難,辦完之後覺得會說台灣是鬼島的只表示你沒有真正遇過鬼國鬼民族~

    首先建議一定要直接問自己所屬的Standesamt(Standesamt其實就類似台灣地方法院或戶政事務所的意思),因為每個邦有不同的法律和要求。
    我自己因為正好去年有半年時間在台灣,所以有一些時間可以盡可能的備齊文件,我準備的文件有:
    1. 戶籍謄本、出生證明
    這個基本上是全德國都會要求的,而且一定只能在台灣取得,沒有戶籍謄本其餘免談。戶籍謄本跟出生證明是所有文件當中最容易取得的,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好,戶籍謄本申請個人的就好,不用全戶的(申請全戶的到時候翻譯會更貴,然後其實人家也沒有要知道那麼多)
    兩者都不用申請英文版,中文版就可以,因為最後要全部翻譯成德文,英文版的他們不採用。
    我就是抱著申請著比較保險看起來比較豐盛的心態兩個都申請,最後只是自己留紀念這樣~

    2. 單身證明
    拿到戶籍謄本後就可以直接帶著戶籍謄本到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我自己是到士林地方法院辦的,就是去填個表格,影印文件之後一個半小時就解決了,也不需要事前預約,光是不用凡事都要事前預約這件事就讓我覺得德國人真該跟台灣學學什麼叫效率🙄
    我還有額外做所有文件的公證,所以有一些工本費。
    單身證明只要有戶籍謄本就可以在德國申請,但是反正我那時候在台灣就先自己申請了,省得到德國來還要寄來寄去浪費時間還有可能不見。

    3. 所有文件翻譯
    其實這個我後來發現我好像做了白工,但是也好,因為等於多一個證人證明文件無誤。
    我回到德國後,這邊的地方法院說他們幾年前就改了法律,所有翻譯只採信德國境內的翻譯,所以我雖然在台灣已經翻譯好了,但是還是得在德國境內找另一個翻譯再一次證明翻譯無誤,然後再寄去我所屬的台北駐德辦事處公證我所有文件才算。
    但是其實也沒有多翻譯一次,這樣的狀況的話,這裡的翻譯就不會再重複翻譯一次,就會開一張譯本無誤的證明,這樣就行了,不會多付一次翻譯費,要付的就是公證費。
    我在臺灣找的翻譯是
    蕭弘霏譯師
    (通過德國國家中/德文口譯及筆譯認證資格)
    24151 新北市三重區進安街 87 號 6F
    電話: (02)2857 5056
    傳真: (02)2857 5075
    手機: (0921) 028 700
    電子郵件: fei@forimex.com.tw

    她的收費很公道,而且很快很親切

    在德國的中德翻譯不是隨便找只要是中德翻譯就行,因為有規定簡體中文的譯師不能翻繁體中文,繁體中文的不能翻簡體中文,因為證照不一樣,最後我找到
    吳麗琪 博士
    [email protected]
    幫我的文件翻譯做認證,價格也很公道,而且一樣快速又親切,不得不讓人要再次向外配ND炫耀:看看我們台灣人😏

    4. 最後這些全部都要寄到所屬的駐德辦事處做公證,我的所在地是歸漢堡辦事處管,可以自己送件取件,也可以透過隨時會把東西寄不見但是也不會負責的德國郵政寄,只要在裡面附上寫好自己地址/姓名的回郵信封和郵資(郵資可以是郵票或現金,現金沒規定一定要鈔票或零錢,只要盡量不要讓人從外面就摸的出裡面有錢就好)。我從寄出到公證完回到我手上,不誇張!!! 3天!!!!!
    又讓外配歎為觀止,甚至說:所有德國人根本就都應該去台灣受訓!!!!!

    準備完這些之後我的部分就完成了,由於雖然ND是持德國永久居留證,但是他的出生證明跟所有文件都還是得向印尼申請,所以他的文件是另一個故事,然後又是一個「台灣就是比你厲害」的故事

    請待下集~

  • 台北地方法院單身證明 在 公民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12-13 07: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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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人為何敢挺同卻不敢挺台?(管仁健)

      紛擾對立的2016年即將結束,但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似乎才開始,預告2017年的衝突將更大更難解。12月3日(周六)剛出現號稱有20萬人以上參與的反同婚大遊行,隔周六也就是世界人權日,另一群完全相反立場的團體,也在同一地點舉行音樂會,媒體事前就披露當日將有23組藝人輪番上台演唱,2016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報導〈70藝人挺同婚「勇敢做自己」〉:

      「挺同團體主辦的〈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昨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包括天后張惠妹(阿妹)、蔡依林(Jolin)、主持人于美人、香港出櫃歌手何韻詩、中國影星范冰冰等逾70位藝人在台上、台下或透過VCR等不同形式力挺。VCR由伴侶盟資深義工促成21位明星錄製,蘇打綠主唱青峰、Jolin等人則是主動報名,阿妹更贊助40萬製作3萬支彩虹旗。

      音樂會昨下午2時開始,由原住民歌手、金馬與金曲雙得主舒米恩打頭陣演唱〈不要放棄〉,吳亦帆、羅美玲、HUSH、MP魔幻力量鼓鼓、阿喜等歌手接力表演。何韻詩昨專程來台支持,她說:「很榮幸參與歷史性的一刻,我在2012年香港同志活動出櫃,那時候開始,我才成為一個真正誠實的人,也希望大家勇敢做自己。」

      很多鄉民或許會不解,在這社會上,挺同與反同(或者是恐同)應是五五波,況且台灣並非基督教國家,根據歷年發布的教勢報告,基督教(新教或稱更正教)即使加上天主教,人數也從未超過5%,同婚法案要對抗(或要說服)的應是其他95%。

      換另一角度來說,同婚最難突破的點其實是家族與傳統。就算民法照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美女所想的通過了,同婚者要繼承配偶個人的財產是可以容易些,兩個人之間的任何事都對簡單;但若是牽扯到祖產,受傳統宗法社會影響,連親生女兒或庶出兒子都無法公平,更何況是同性的另一半?理想與現實之間的鴻溝,豈是修個法就能一步達到的?

      在同婚這一議題上,社會上支持與反對勢均力敵;但在演藝圈,挺同勢力就大多了(至少在媒體曝光度上是如此),這現象其實也能解釋,無論媒體怎麼報導,同性戀仍非社會主流價值。日本雖在明治維新時就立法給予所有國民平等地位,但難以改變差別眼光,逼得較有能力的朝鮮人或琉球人,還是會往演藝圈求發展,而不是公家機關或大商社。

      社會上任何的矛盾與衝突,說穿了背後都是階級問題,即使同志圈也不例外。戒嚴時代描寫同性戀最深刻的文學作品,就是白先勇的《孽子》,整個故事的場景,主要就是男同志的大本營台北新公園(現已更名為228和平紀念公園)。

      1975年2月26日深夜,台北新公園大門右側公廁邊發生兇殺案,經法醫初步鑑定,倒斃的中年男子嘴部、胸部、臀部及大腿有6處刀傷,但均未傷及要害,係因受傷後無人理會才流血過多死亡,穿黃色夾克的兇手則趁亂逃逸。轄區城中分局在死者身上並未找到任何能證明身分的文件,直到次日下午才經友人指認是單身退役軍人白吉德(56歲,山東人),生前在南機場克難街和三個朋友合開一個小飯館。

      白吉德的同鄉向警方表示,死者昨晚九點半在飯館中看完連續劇《保鑣》後才離開,不知他為何要去新公園。他平日脾氣雖不太好,但不曾與人結下深仇大恨。五年前他和一名寡婦在吳興街回居,一年前寡婦去世後才遷來克難街。由於白吉德死後褲袋內仍有現款2,100元,同居人又去世不久,警方排除了仇殺、情殺與財殺的可能。

      由於新公園離總統府超近,命案又發生在228前夕,死者又是外省老兵,人時事地都超敏感,讓警方不敢輕忽此案,但一時間又毫無線索。到了3月1日深夜11時,56歲的男子李家和,在新公園博物館被一位穿黃色夾克的年輕人用刀在臉及頸部各刺了三下,幸未傷及要害;不到15分鐘後,另一個64歲的男子高錚,也在火車站前地下道內被刺殺重傷,穿黃色夾克的兇手則逃逸無蹤。

      228前後新公園內外1死2傷,死傷者又都是外省老兵,問題越來越不單純。警方調查後發現,2月20日晚上8時,一位外省老兵李麟,在新公園荷花池邊被一穿黃色夾克的年輕人推入池中,與李麟同行的蕭姓男子出手搶救時,左手臂竟被刺了一刀。到了11時半,又有梁懷春及張祖根兩位外省老兵被刺傷,所幸3位遭刺傷者都無大礙,也都沒有報案紀錄。

      6個老兵先後遭同一年輕人行兇,1死1重傷4輕傷,另有1人被踢入池中。兇手與他們究竟有何深仇大恨?受傷者又為何深夜出沒於新公園?遭刺傷後又為何不報案?警方心裡已大概有數。

      原來在1972年之前,新公園是24小時開放,吸引許多流動攤販、江湖郎中與測字、看相的術士,常用詐術來欺騙遊客。另一方面又有許多不良份子乘機潛匿其中鬧事,經常發生毆鬥、勒索或槍奪,一般市民都將夜晚的新公園視為「禁地」。警方下決心整頓,1972年初管區城中分局及新公園駐衛警就規定,新公園深夜12時以後清場,禁止遊客停留。

      戒嚴時代警方要對公園實施宵禁,根本不用考慮任何民意,大加整頓後新公園也確清靜過一段日子。但其他有治安疑慮的人都被警方趕走了,最後就只剩下同志圈得以長駐,因為也都是外省人的警方高層,對「自己人」的「自然情慾流動」,總是睜一眼閉一眼。可是228前的白吉德命案,以及在此前後新公園的幾起傷害案,逼得警方專案小組也要對這些同志們大力整頓了。

      3月3日台北市警察局長酈俊厚下令刑警大隊,全力支援管區城中分局整頓新公園的秩序。市刑警大隊偵一隊隊長魯俊和城中分局長林昭標交換意見後,將長期擁有「治外法權」的同志,也列入新公園宵禁範圍。

      3月5日上午市刑大偵一隊宣布,兇手廖仙忠(22歲,屏東縣枋山鄉人)已被幹員會同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在三重市仁和街15號將他捕獲。隨後在台北市信義路3段78巷30弄3號住處搜出行兇時穿著的黃色夾克,上面染有尚未洗淨的血跡;另在廁所中起出行兇用童軍刀一把。

      警方偵訊時發現出身農家的廖仙忠,家裡有父母、弟兄姊妹九人。因生活清寒,13歲國小畢業後就輟學離家出走,一個人到台北闖蕩。未經世事的少年,又沒有工作能力,只好在火車站及新公園附近遊蕩,結識了常在這裡廝混的外省老兵,為了混到三餐,廖仙忠成了老兵們洩慾的「0號」。1970年他犯下竊盜罪,因未成年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免刑,但仍須接受感化教育至1974年執行完畢。

      廖仙忠離開感化院後,決心過正常生活,於是前往三重市求職;但一年多後再回台北市,在信義路3段一家搬家公司任職,路過火車站時往日舊識又來糾纏,使他甚感羞愧,萌起報復之念。3月19日他在中華商場,花130元買下一把童軍刀,於22日晚間開始到新公園找尋「老朋友」報復,但他並沒有存心置他們於死地。

      直到26日白吉德被殺害消息見報後,他才知道自己闖下了大禍。但3天後警方仍未找上他,報復之心又起,於是在新公園及火車站前地下人行道行兇。城中分局偵訊後將他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北地檢處偵辦,3月10日檢方依傷害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4月19日被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階級壓迫,戒嚴時代的新公園裡,社會底層的同志老兵,照樣欺凌更底層的鄉下少年。演藝圈的特殊生態,讓台灣藝人敢大聲挺同;但是面對中國時,又有幾個台灣藝人敢像何韻詩那樣帶種?

      鄉民們,認清事實吧!藝人挺同也是要看風向的。哪一天「內地」宣布,挺同藝人比照台獨藝人那樣封殺時,我們再來看看有幾個檯面上的藝人還敢這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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