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內湖衛生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北內湖衛生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北內湖衛生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北內湖衛生所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黃捷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高雄疫苗覆蓋率達到25% #海音與展覽館都還有名額儘速預約 #雙北仍有家庭職場感染案例 #IKEA前主管返馬後疑似陽性已匡列接觸者 #確診足跡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請勿以訛傳訛 今天公布全國案例16例(9例為匡列隔離檢疫者),高雄0例,境外移入9例,死亡5例。 ✦個案分佈台北市9例(4例...

  • 台北內湖衛生所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1 1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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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疫苗覆蓋率達到25%
    #海音與展覽館都還有名額儘速預約
    #雙北仍有家庭職場感染案例
    #IKEA前主管返馬後疑似陽性已匡列接觸者
    #確診足跡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請勿以訛傳訛
      
     
    今天公布全國案例16例(9例為匡列隔離檢疫者),高雄0例,境外移入9例,死亡5例。
     
    ✦個案分佈台北市9例(4例為匡列隔離檢疫者),桃園市5例(1例為匡列隔離檢疫者),新北市2例。
      
    ✦今日新增5例死亡個案,為2名女性、3名男性,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25日至6月29日,確診日介於5月29日至7月7日,死亡日介於7月15日至7月19日。
     
    ✦近期確診個案解隔離情形,5月11日至7月19日累計公布14,231位確診個案中,已有12,382人解除隔離,解隔離人數達確診人數87.0%。
     
    ✦今日境外移入有6例為一犯罪集團偷渡,所幸邊境海巡同仁查獲。
      
    ✦昨天全台疫苗接種20.8萬劑,疫苗覆蓋率23.5%,劑次人口比24.16%。高雄疫苗覆蓋率已達25%。
     
    ✦目前入境檢驗採用深喉唾液檢驗,旅客可自行於採檢隔間做唾液取樣。
     
    ✦報載 #IKEA馬籍前主管出境後疑似確診案(IHR尚未確認),該案於7/12為最後上班日,7/14於本市醫院PCR採檢陰性,7/16於桃機出境(內湖IKEA友人、總公司友人送機)、入境馬來西亞採檢,7/19獲馬來西亞衛生單位通知檢驗結果陽性(CT29.38),7/20通知公司與市府。

    市府已匡列225人(密切接觸者9人,一般接觸者216人),目前採檢106人為陰性,陸續檢驗中。
     
    ✦已於6/7-6/9接種莫德納疫苗的第一到三類民眾、孕婦,即日起開放接種第二劑,可直接與醫療院所預約門診施打。
     
    ✦#預約第三輪疫苗者均已發放簡訊,收到簡訊後可用兩種方法預約時段與地點:
     
    1.線上預約:可用疫苗平台(https://1922.gov.tw/vas/)、健保快易通APP兩種方式。
    2.實體預約:比照口罩實名制,持健保卡到超商、藥局或衛生所插卡。
    3.預約期間:至7/22(四)中午12點。

    #海音中心與高雄展覽館都還有名額
     
    Q:可以更改接種日期嗎?
    A:預約期間,只要到疫苗預約登記系統或健保快易通APP更改即可。
     
    Q:預約當天,但錯過預約時段,怎麼辦?
    A:預約接種當日,現場時段都可以施打。
     
    Q:預約當天,但我沒去,怎麼辦?
    A:要等下一輪開放,再重新預約。
       
    ✦疫苗系統預約第二輪施打開始,高雄海音中心與文化中心至德堂都有安排表演,也建議先把AZ疫苗接種意願書先行列印準備加速流程,有需要的民眾 #可至我服務處門口旁櫃子索取。(意願書連結: https://reurl.cc/gWlVMR )
     
      
    ✦#打工族 紓困一萬元補貼開始申請:
    網路⁠申領時間:6/28-8/31
    ⁠⁠ATM領取時間:7/01-8/31
    ⁠申請流程:https://reurl.cc/1Yb85G
    ⁠申請網站:https://pt.10000.gov.tw/

    ✦五、六月 #薪資減少之全時受雇勞工 一萬元補貼開始申請:
    申請期間:
    5月份受影響者: 110/7/12上午10時開放申請~110/8/31
    6月份受影響者: 110/7/23上午10時開放申請~110/8/31

    線上申請看這邊:
    申請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
    (申請網站7/12上午10時正式上線)

    線上申請有困難的民眾,可郵寄至居住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進行申請。諮詢專線:0800-885-123。
     
     
    若有症狀請撥打電話給以下單位:
    高雄市衛生局:(07)7230250、(07)713-4000
    疾管署:1922
     
    資料來源: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 2021/7/21新聞稿

  • 台北內湖衛生所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0 1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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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既然要講,就要說清楚講明白。
     
    剛剛市長、副市長、衛生局副局長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疫苗事件,柯文哲市長拿出4/21衛福部的公文,稱中央表示可以配發診所。
    但公文裡清楚說明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合約醫院covid-19疫苗庫存量過多
    2. 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
     
    然後可以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配送至其他地方:
    1. 合約醫院
    2. 非合約醫療院所
    3. 衛生所
     
    如果市長是本著這份公文配發疫苗給今天公布的三間診所,我認為有幾個問題需要釐清:
     
    1⃣ 4/21的衛福部公文,是由於當時疫情尚未爆發,國人施打疫苗意願較低,希望疫苗不要存在醫院裡沒人打,最後過期而浪費(當時的疫苗是5/30到期),所以請地方政府協助視情況調整配發。但現在眾多醫事人員都還沒辦法獲得接種,絕對不會有過期問題。
     
    2⃣ 中央於6/1配發台北市的54,000劑疫苗,效期是到8/31。
     
    3⃣ 哪幾家合約醫院的疫苗庫存量過多?所以這些配送到診所的疫苗,是由合約醫院的額度調過來的?
     
    4⃣ 如果真的需要調整配發,配送地點有三個選擇,為什麼不選擇配到其他合約醫院?就我所知北市聯醫的疫苗都打完了,市府可以配給已打完合約醫院,讓他們可以再度幫忙進行一到三類人員的疫苗接種。也可以配到幾個疫情比較嚴重的行政區健康中心(衛生所)。但為什麼市府選擇配發給其他的醫療院所?至今仍然沒有解答。
     
    我不認為本著這份公文,就能完整說明市府配發疫苗給這幾家診所的原因。
     
    今天公布的三間診所,包含分所,散布在大安區、內湖區、中正區、士林區。我想在這些行政區內,也都還有合約醫院可以協助接種業務,市府可以選擇配發給當地的合約醫院或健康中心。如果市府是決定要把接種的業務,從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分出去,減輕醫護人員負擔,我覺得很好也贊同。但為什麼是這幾家診所,誰決定的?
     
    台北市醫師公會數度表示基層診所可以分擔疫苗接種業務,但市府都說要等到下一批疫苗進來看數量再決定。結果換來的是,市府逕自配發,診所違法施打,第一線的醫事人員還必須繼續苦等疫苗。
     
    市府召開了臨時記者會,短短十分鐘,柯市長花了不到1/3的時間向市民說明診所的疫苗事件,卻卻留下更多疑問,也不讓媒體提問,市府是真的有心想要說明白嗎?

  • 台北內湖衛生所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9 19: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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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關於疫情期間大量猝死案件,主管機關的怠惰與消極,以及遁入司法相驗的問題

    劍青檢改聲明(110.6.9):

    大量猝死案件均係病死(且可能確診) 請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並落實篩檢

    今(9)日下午,防疫指揮中心針對記者提問「全台猝死個案有沒有想要一律做PCR採檢?」指揮中心表示「現在並沒有,因為猝死的個案,那是檢察官在相驗,我想檢察官在上面也會很小心的」,似仍有有待澄清之處,本會回應如下:

    一、本會昨日聲明重點在於,大量疑似罹患新冠肺炎病死案件,未經衛生局指派醫療機構採取「正規行政相驗程序」,未先「釐清病死」以及「查明確診」與否,即推由警察向地檢署檢察官報請司法相驗,導致巨大防疫破口,包括法醫PCR採檢結果出爐時間需時2到3天,等待期間造成遺屬及接觸者均未予匡列隔離之空窗期,甚至未予全面篩檢遺體便直接發還遺屬,可能隱藏許多從未發現的確診黑數,而 #遺屬和接觸者便在不知情下繼續傳播,此等 #防疫破口應即時防堵,並非為檢察官自身安危發出呼籲,特此聲明。

    二、按司法相驗,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指檢察官針對「非病死」或「或可疑為非病死」之案件應從速相驗。「猝死」案件並非當然由檢察官司法相驗,因為「猝死」如同「驟逝」,僅係描述死亡現象的口語說法,並非判定司法相驗或行政相驗之法定死亡原因。實務上,「猝死」絕大多數就是病死,可能基於心臟病、心肺衰竭或重大急症致死。近日北投一家三口死亡案件、內湖電視台記者猝死案件案件等,均可歸類為猝死案件,然 #事實上均係病死,且 #經PCR檢驗後更係因罹患新冠肺炎確診之死者,此類案件已愈來愈多。以台北地檢署近三周回溯統計,累計7件「疑似」罹患之司法相驗案件中,竟然就以PCR採檢出3件確診個案,數量比例之高,令人驚愕!此類案件本應由衛生局派員到場進行「正規行政相驗程序」,並查明確診與否,方能截堵疫情擴散。

    三、本會呼籲,指揮中心有效指揮各地衛生局,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並落實篩檢,依據我國法律,疫情擴散期間,呈現「猝死」外觀之病死或自然死亡案件,均高度可能因罹患新冠肺炎死亡,均應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之規定,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檢驗屍體,尤其基於防疫要求,更應對屍體進行PCR採檢,俾排除傳染風險,如經醫師認定係「病死」或「自然死」,則由醫師直接開立死亡證明書,此即行政相驗優先原則。如醫師認為係「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再由警察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司法相驗,此際既有他殺或意外等「非病死」或「或可疑為非病死」之情況,自當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前往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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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情提要:

    - 劍青檢改聲明(110.6.8)-本粉專轉貼:https://bit.ly/35gFaER

    - 「死後確診」陸續上報,以及指揮中心日日直播的幹話與消極:https://bit.ly/35gFa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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