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中高點公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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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高點公職 在 蔡至誠。PG財經筆記Simple Is The Bes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04 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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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顧2020,我離開公職,三月間歷經股災,專注本業工作以及儲蓄,維持既有的投資策略買進並持有,投資全球指數,靠著儲蓄以及參與市場,讓自己以116%的達成率達成2020年的財務目標。

    著作在一年達成33刷,博客來年度百大暢銷榜第5名,投資理財第1名,讓更多人知道能藉由ETF這種工具投資大盤指數,獲取該有的報酬,並不需要多做任何事也能賺錢(這也才是能賺錢的關鍵)。

    2020年去了許多地方演講,金融研訓院、中正大學TEDx ChungChengU、清華大學、東吳大學、金融科技園區、台中市立圖書館神岡圖書館、高雄市瑞祥高中、公勝保險經紀人、三商美邦人壽。

    在工作上,公司業務推動、持續申請法規鬆綁、美股複委託定期定額自動化、ISO 27001資安驗證、Open Banking開放銀行交易資料串接、功能開發、網站改版等項目。

    實際執行顧問業務,會發現除了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外,還必須擁有更積極、不放棄的態度,因為告訴人投資指數、最好被動式投資,會遇到許多問題與挫折,包含:現在是高點、我再等等、我再看看、我是選股派的、我不需要…

    但我們該做的,是用各種方式告訴投資人:

    ■你應該現在就開始投資

    ■如果可以,單筆投資

    ■做好資產配置,你就不用害怕下跌

    ■你不應該考慮市場高低點

    ■你不應該頻繁進出股市

    ■疫情終將會過去,不要隨意出場

    ■不要只持有單一市場,因為你會錯過很多好事

    ■市場上漲創新高,還是可以投資

    這一年從Vangaurd投資人再多一個顧問的身分,雖然Vangaurd並未在台設立據點,但我們透過證券投顧公司的方式協助投資人合法取得建議,在地化取得如同美國投顧會給的建議,投資指數、被動式投資、做好資產配置,協助投資人買進指數並專注在自己的本業上。

    我常在想:顧問是什麼?

    經過這半年,我想投資顧問可以是投資行為的教練。

    我去年讀到《教練》(Trillion Dollar Coach)這本書,書中寫到:

    從球場到商場,超凡的高績效人士的身後,都有個教練。

    教練,是為了讓他的球員獲得成功人生,不只是為了贏得比賽。

    教練,是跟你說你不想聽的話,要你看你不想看的問題,最後讓你成就你想成就的人。

    教練,不僅要了解被指導對象的優缺點,還要知道他們對自己優缺點的理解有多深?

    他們在哪些方面對自己誠實,他們的盲點又在哪裡?

    然後,教練的工作是進一步提升他們的自知之明,幫助他們看到自己看不到的缺點。

    2020之前,是沒有投顧以被動式投資為核心宗旨,2020年我們做到了,而且正在做。

    https://pgfinnote.com/2020-review/

  • 台中高點公職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07 1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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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統 period

    【我有一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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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妳以為誰玩得起教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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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同學,大學時期,在天天都得跟班上同學失陪的師培中心裡,她常常和我選一樣的課,她讀財金科系的,為了修教程還輔系會計。儘管我一開始坐在她旁邊的目的是為了想誘拐她上床,後來卻演變成了完全另外一條的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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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努力,白天上本科系的課,晚間上教育學程的課,下課之後要趕去藍藍路(為不懂梗的長者解說:麥當勞)上大夜班,職位是後場。有待過藍藍路的都知道那種被特意設計出來的工業化生產線對老闆和客人來說多有效率,對員工來說有多瘋狂。曾經有一段時間,她不只有一份工作,而是同時身兼數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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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很懷疑,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她到底哪裡來的時間去做這些總量遠遠超過二十四小時的事情。『妳到底昨晚有沒有睡覺?』每次上課時我總會這麼問她。『有啦。』她總會這麼回答我,然後在教授開始幹古之後半小時內迅速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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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撐著內分泌失調以致完全暴走的超不健康身體,完成了大學學業。她熬過了超壓榨的教育實習,熬過了教師檢定,卻在教師甄試上慘遭重創。她沒有錢繳這麼多報名費,她沒有錢準備這麼多資料,她沒有錢能讓她全台灣四處趴趴走參加各縣市的甄試。她的所有工作都不允許她請假,只要一請假下去就會「被自願離職」。就算能夠請假,她也沒有辦法請,因為少掉幾天的工作量,她連房租、水電、生活費等有夠給她超基本的生活開銷都無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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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家庭狀況很惡劣,她需要軍公教類的公職薪水來穩定她「和她全家人」的生活。她很難過地放棄了成為老師的目標,以前所付出的時間和金錢全部放水流,成為沉沒成本,而原本可以跟同學一起玩社團、開懷大笑的機會,和逝去的青春,全部隨著畢業就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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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她想要考國營事業。但是她「根本沒有時間」去蹲補習班,只好購買函授。但就算買了函授,她也「根本沒有時間」好好讀它,一切的原因都在於:她家沒錢,而且極需花錢,她只能一直燃燒健康在永無止定的低薪血汗工作上,直到倒下然後被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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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一點也不意外的:她當然還沒考中。我所能給予她的協助,就只是每次當她在轉換工作,而舊老闆那邊千方百計想要用各種方式扣她薪水,連最後都還極盡壓榨之能事的時候,提出法律上面的自保或反擊方式,盡可能拿到她應該要拿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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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聽她在電話那頭哭泣,痛徹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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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輕輕鬆鬆,上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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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是老師,是我爸媽的同事。她爸是主任,媽媽是校長。她大學讀的是文藻,在學時期從來不用煩惱打工,因此有充裕的時間去玩社團,去四處參加活動,從事志工等等「充實自己生命和眼界」的事情。她曾經騎著可愛的雲豹檔車,環島趴趴走,途中經過台南的時候順便跟我喝了杯不是咖啡的東西。而她女朋友出國留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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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經過了一陣子大概很無聊的賣輪胎工作之後,她自己買了書,回家「自己讀」(連函授都不是喔!單純的書唷!),然後以一點也不意外的成績通過的警察特考。由於優異的外語能力,英文那科,考題根本是瞬間被她輕鬆擊破,就像三十五噸的聯結車輾過小蛋糕。她現在正在台北市擔任台灣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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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小時候一起玩,一起洗澡,但她現在超MAN,我站在她身邊反而成妹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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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整整他媽的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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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以為考試,尤其是筆試,是公平的;至少在眾多其他方式的篩選上,紙筆測驗型態的考試作弊可能性相較之下低,而且影響成績高低的因素比較好掌握......才怪。賽局理論的書看太多會讓妳產生天真浪漫的幻想,以為在制高點掌握賽局內的一切,就可以贏得比賽。但決定比賽輸贏的關鍵,永遠是在賽局外。在老闆,或在賭盤,或自己開賭盤的老闆,諸此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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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跟人說,有辦法親自來補習班上面授,還能蹲超過兩年的,代表妳家日子過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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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高等的考試越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俗稱「妳家有錢」,諸如高考,三等,司律,教檢教甄,醫師......。先假設一個前提:所有人的先天基因和後天努力「都一樣」。那麼,各種大小考試當中,誰會考中?是爸媽當「三師」的,還是爸媽在便當店打工的?這答案很顯而易見,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當妳需要出去打工幫忙應付家裡開銷的時候,人家就是硬生生每天比妳多了至少八小時可以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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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一年來看,等於2980小時,等於121天,等於整整「四個月」。這就是橫跨在有錢人跟沒錢人家之間的巨大落差。在大家都「一樣」天資聰穎也「一樣」努力學習的狀況下,在激烈到如司律那樣以零點零幾分為決勝負關鍵的血腥考試裡,2980小時的差別就代表:她會上榜,而妳永遠都不用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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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講難聽一點,就算把「程度都一樣」這項限制拿掉,當作妳天資聰營萬中選一考得上好了,妳連「考試的機會」都沒有,就像我同學一樣。妳以為國家考試需要幾天?抱歉,妳連想跟老闆請假去考試都不可能,妳會被自願性離職(而且上頭還會用很酸的語氣說:「要去考試就要好好專心準備考試啊~!」),然後接下來妳就準備被房東趕出去,哪怕妳住的只是一個月三千元的超爛雅房還包水包電包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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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講的還僅僅只是「一場考試」,我們還沒把「從小到大」,從幼稚園一路到研究所的成千上萬場考試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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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時,當同學為了英文考試而傷透腦筋的時候,我沒有感覺。我根本「完全不用任何準備就可以輕鬆拿到一百分」。為什麼?因為我家比妳家有錢,我從小學就被丟到兒童美語班,還被丟去紐西蘭晃了一段時間。國中英文?那能吃嗎?那是我小學三年級在兒童美語的程度。年輕一輩要想像一下,我們當時是到了國中才開始有英文課這種東西存在,從二十六個英文字母開始,而且英文老師的教學功力和自身程度普遍「爛的無可言喻到我想叫他下來換我上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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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小到大,當別的同學為了明天的各種科目大小考在焦頭爛額的時候,我幾乎不用任何準備,因為我家很多書,每一個房間滿滿都是書,我從會識字開始就每天反覆看著這成千上萬本的課外書長大。一路到高中畢業為止的課內範圍,我只要拿我小學時在房間無聊翻著這些課外讀物的程度就可以應付考試。......更別說我有那種閒時間可以去圖書館借書,有那種閒錢可以去書局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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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公平嗎?考試早在妳「還沒出生之前」就分出勝負了。妳背的要死要活卻只能上私立高職,我在外面抽菸喝酒把妹可以上公立高中。像話嗎?妳會說,那只是階段,決勝負在大學甚至研究所畢業之後。對,好,把時間往後拉。妳高中勵精圖治後考上了天大地大台科大、台清交成我不怕,而我渾渾噩噩(不要看疾病跟遭遇,單純就當我真的渾渾噩噩好了)然後去了南台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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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妳畢業之後呢?去當工程師?妳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上台積電的,那很吃運氣,面試過程甚至毫無邏輯可言(下次再炮,敬請期待)。台大師大不如奶大,國立私立不如兩粒。通常妳只能找到超血汗的電子廠,然後在裡面當輪班星人,有可能妳賺很多,但妳根本完全沒有休息時間。而妳的健康被摧殘到妳的薪水註定將來一定會拿來燒在醫藥費上。而我呢?在家尻槍寫廢文婊妳白癡,還有幾乎無限制的機會可以一再嘗試各種不同的考試,考上公職,雖然賺的沒有妳多,但我保證有時間可以去運動、逛街、休閒、研究養生食品、四處看醫生維持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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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政府後來倒閉,我依然可以跑去考別的,像是國營企業跟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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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這是槍戰,那妳手上只有一把前膛槍,一發子彈,一次機會,沒打到就準備等死。而我擁有「一整個砲兵營」,和「幾乎無限制的彈藥」,可以讓我每天每天每天開地圖炮一直射一直射一直射。就算我技術再怎樣爛,起碼會打到一兩隻腦殘的鳥吧。這已經不是亂槍在打了,這叫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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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都只是把我自己拿出來婊而已,我們甚至都還沒講到那些爸媽是公司總經理或當高官的呢!人家每次寒暑假都可以到世界各地不同國家遊玩,增廣見聞,累積經驗,高中都還沒畢業就擁有「全球級」的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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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會說,才怪!努力才是重點。啊就......人家就算三流大學畢業或根本沒有大學畢業,也有一家公司跟上千萬資產等著給她繼承啊。妳要拚什麼?妳再怎樣努力讀書考試拿到國家級證照,然後呢?只能去她家持股的公司當爆肝工程師。啊她咧?「連考試都不用考」,就光靠持股就好,人家連讀書考試都不用,早跑到國外「長見識」去了,就光靠妳們這些爆肝當免洗零件的在下面燃燒生命,就可以確保她的戶頭有源源不絕的資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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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太遠了,拉回來考試。現在光看局內就好。
      不管是檢察署還是法院,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我們都把這種叫「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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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絕大多數的他們,從小到大沒有經歷過什麼「真正的」災難,我是說真正的,考試壓力大或者跟父母吵架或者失戀之類的通通不算。他們不用從小就跟著父母在夜市擺攤,吸香酥雞的油煙吸到還沒成年就快得肺癌。他們不用煩惱任何有關錢的事情,可以把幾乎所有完全的時間通通投入在讀書準備考試上面。同樣的,因為家裡有錢,通常這也代表她(以及她的家人)能夠遠離各種疾病,不會像我現在一樣得把超過七成以上的時間和金錢投入在醫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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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講完先天,接下來代入「後天」。也就是俗稱「最好妳家沒死人」的意外事故以及各種疾病。這比講先天更令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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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情節取自我身邊(或「已經不在身邊(也就是妳可以在靈骨塔裡面找到的意思)」)的「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同學朋友,外加最近新認識的網友們提供的各種啊撒布魯家庭悲劇。所以妳可以不用擔心我是在說妳或者妳被辨識出來,這種「杯具」不只本身就是兩公升大瓶裝,而且數量還多到必須要裝箱塞貨櫃用馬士基的超巴拿馬級貨輪才能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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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人帶賽,全家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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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同學,她的父母跟我的父母一樣是小學老師。但她父親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腦血管動脈瘤破裂(俗稱腦中風),到現在都還躺在病床上,沒有意識。原本她可以出國旅遊,原本她可以上補習班考公職,原本她可以好好充實自己,去找真正適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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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在通通成為夢幻泡影,從她爸倒下的那一秒,她家就開始永無止盡的燃燒之路:燒錢,把新台幣當成冥紙一樣在燒。基本的醫藥費,額外的特殊藥品自費,基本的看護費,額外的特別看護費。保守估計每天起碼要燒五千元以上,就算扣掉保險給付,每天依然要花掉將近三千元,換算成一個月給她溫柔一點好了,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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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母親為了照顧伴侶,請了長假,實際上也等於辭職了。她的父親剛好越過終身俸的門檻,因此父親那邊辦了退休,用終身俸支付基本醫療支出。但家裡還有房貸,車貸,水電費,瓦斯費,燃料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啊還有妳人活著是不用吃飯拉屎喔?吃飯要錢,拉屎也要錢耶!妳拉完屎都不用衛生紙嗎?還是妳要跟我說妳用手挖,妳用馬桶沖掉也是要水費啊,還是妳要跟我說妳都自己吃下去自給自足自體循環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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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從原本的天之驕子,瞬間跌落到地獄幽魂。這形容一點也不誇張,因為她無法慢慢考試探索自己適才適所了,她只能趕快找一份便利商店的職缺,做著超人般的工作內容,領著賤民般的薪水,然後大概一輩子就這樣子了。對了,因為工作實在太操太血汗太傷身,她每個月也跟我一樣要花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錢在自己的醫藥費上面,而她不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可以撐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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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原本可以成為天之驕子的天使們,直到膝蓋中了一箭,外加翅膀被砍斷,我們一起摔了下來。妳可以把上面故事的腦中風替換成癌症或各種慢性、重大疾病,或任何意外事故。諸如車禍、公安、颱風天出門幫家人買便當結果被招牌砸到變植物人。諸此之類的,任何任何任何一丁點小小的意料之外的事情降臨妳家,妳馬上會從金字塔頂端被打落到無盡深淵。妳會注意到我沒有說重重摔落,因為根本還沒「摔到底」。這是還在往下掉當中的現在進行式,環繞著我的周圍,構成了我所看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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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哩甲賽ㄎㄚㄍㄧㄣ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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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非常討厭那些覺得「自己要為自己的成就負責」的人。那只是代表妳家起碼有點錢,而且妳家沒人「挫賽」。妳當然可以跟我說,我家也是怎樣怎樣怎樣的,但我還是努力想辦法突破重重難關,考上了XXX,成為了XXX。我只會說,這也只是代表妳是個成功的受精卵,基因多樣性下的目的。妳的DNA強悍到讓妳天資聰穎外佳體力足夠,足以抵銷掉那些外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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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討厭那些自稱過來人的人了。他們身為離群值,極端的少數,幸運的樂透得主,卻將自己的純粹好運拿來當成指責別人不夠努力的子彈,狠狠打在早就被現實折磨到不成人形的普通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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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說一次,能坐在上面的問話的司法官,叫做「天之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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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覺得妳該為妳自己做出的事情負責,必須接受懲罰,但除了少數對這些議題有感的人之外,相對多數的他們永遠不會去思考,是怎樣的環境逼迫這些人做出這些觸犯規則的事情。說穿了,規則,就是天之驕子們制訂出來的不是嗎?但那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所以之後再來炮。我剛剛說了,「我彈藥充足」,可以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 I can do this all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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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考試公平嗎?一點也不。它是建立在一個絕對不公平的地基上所打造出來的通天塔,由血跡斑斑,支離破碎的屍體當作建材,由鈔票構成階梯。妳以為,和其他篩選方式比起來,已經是相對公平的考試,其實根本他媽的超級不公平,只是這就像騎電動機車一樣,妳以為超環保,但這只是把會噴煙的排氣管換成擁有超大根煙囪的火力發電廠,然後放到「妳看不到的地方」。妳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我講難聽一點,就是因為妳知道排氣管會噴,所以寧願把它移到妳看不到的地方,由別人去承擔後果,反正把郎ㄟ囝仔死未了。「他們自己要想辦法努力擺脫煙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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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可以在各個探討教育問題的新聞下面,看到諸多國立大學的幸運精子們,述說著自己有多努力多勤奮,憑什們XX就可以XX,他們應該要為自己的XX去XX啊。......真心祝福妳們的老爸老媽不會在清晨去公園運動完回家路上只是乖乖站在那裡等紅燈的時候卻遇到開著賓士的喝醉公子哥然後被無辜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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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妳跌落谷底,我不會過得比較好。社會需要的是,在上面的人,都能夠伸手,拉下面的人一把。一個拉過一個,一層拉過一層,這樣整體才會往上。大家的手牽在一起,才能織網,一個接住不幸墜落的天使的安全網。最起碼,當社會安全網織得夠堅固的時候,妳不會因為老闆的錯誤而讓中年失業毀了之前努力得來的「所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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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用這個故事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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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我不能收妳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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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位同學,她看起來很文靜,非常有氣質。是夜校裡面難得一見不用化妝、光靠氣質就完勝的正妹。她父母從小離婚,爸爸是毒蟲,媽媽酒家女,她被親戚養大。當年,她是極少數「應屆」上夜校的人。通常會來夜校代表妳經過了之前我說過的一連串轉換學校的糟糕過程。但她不是,她國中畢業應屆直接進入私立高職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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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家狀況就是這麼糟,她成長過程就是這麼糟。糟糕到她想要試圖一搏,至少來個公立高職夜校都沒有辦法。但她從來不對同學和朋友們多說什麼,她總是安安靜靜的坐在位子上,寫該寫的功課,考該考的試。......起碼一開始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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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漸漸的,她上課越來越晚到,有時甚至直接曠課。就算來學校了,她也是渾身酒氣,趴在桌上,臉色蒼白,看起來好像隨時會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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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跟我說,她親戚不再供應她學費和生活費了,她只能靠自己。她的體力完全無法應付諸如工廠、飲料店、便利商店等打工,完全無法。她就是個纖弱文靜的女孩子,她從小飯也沒吃飽過,覺也沒睡好過,身體虛弱無力的程度,妳會懷疑只要一陣風就可以把她從台中吹到台北。所以,她經由朋友介紹,開始在酒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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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沒有在做S。』她跟我說。
      『嗯,沒有在店裡面做S。』我說。
      她沒有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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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出場一小時多少?』我問。
      『我沒有在帶出場。』她說
      『妳最好手上拿著這個兩萬五的XX包還能跟我放屁,說。』我說。
      『......四千。』她用有如蚊子般的虛弱聲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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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千給妳,這一小時算我買的。』我掏出現金給她。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為什麼?』我問。
      『......要做才能收,我不能無緣無故收妳的錢。』她回。
      『媽的講這種話,那來做啊,我加節嘛!妳就當我欲求不滿想推炮行不行?跟我做我起碼比中年大叔還要好吧?』我問。
      『我不能收妳的錢。』她還是這樣說。
      『為什麼?』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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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髒掉了。』她說。
      『幹,妳知道我不在乎這個。』我說。
      『我知道,但是我在乎。妳不應該跟我這種女人做,妳是妳未來女朋友的。』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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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不能收妳的錢。』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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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她越來越少出現在學校裡。
      升了高三之後,她沒有來的日子已經遠超過於她有來的日子。
      最後,她因為出席日數不足而被學校直接退學。
      然後,我再也無法看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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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出處:
    https://www.facebook.com/…/a.567649076669…/61372084539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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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故事並不是虛構,但為了保護當事人,皆經過剪接處理、情節混和,當事人們千萬不要出來自爆。如有雷同,那絕對不是巧合,那只是代表這社會就是這麼幹你娘機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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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是台大生】
    http://homepage.ntu.edu.tw/~luohm/NTU.pdf

  • 台中高點公職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28 18: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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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228, 歡迎廣傳分享什麼才是228的真相
    歡迎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檢驗這篇文章的真偽, 還歷史一個公道
    https://newrocreport.org/archives/2884

    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
    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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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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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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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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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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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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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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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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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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