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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傳送員 在 鍾孔炤|勞工,值得更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政府承攬之勞動條件惡劣,工程會檢討最低標與採購法101條】_20181210交通委員會詢答
關注勞動議題的朋友,應該都對於近年來政府採購之下的外包人員「勞動條件保障低落」的問題不陌生,「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此議題的忽視,讓法律及制度上的漏洞成為侵害人民勞動權益的幫凶,也違反工程會「維護公共利益」的法定任務。
近年來爆發的承攬爭議層出不窮,從「台中榮總傳送員爭議」、「原文會因承攬員工之死揭露出的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到上個月「北市勞動局長遭受暴力攻擊」,及現在國立政治大學師生為承包清潔人員「爭取合法勞動條件」而熱烈發起的連署,都是與「採購法」忽視勞動權益保障所產生的各種勞動壓迫事件。
我認為上述亂象都與「最低標」制度的濫用有關,因此於108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預算詢答當中,針對本議題詢問工程會主委,主委也回復「勞務承攬」本不應該使用「最低標」應該使用「最有利標」,將針對機關加強宣導。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採購法101條沒有針對違反法定最低勞動條件的廠商做出承包廠商資格排除的規定,也讓各種惡質違反勞動法令的廠商仍然能夠連年得標,間接使得政府成為廠商剝削勞工的幫凶。
工程會不應忽視「維護公共利益」的法定任務,讓政府採購之下的勞工長期處於被剝削的高風險之中。因此,我也針對工程會108年度提出預算案,希望能夠以有效的方式解決此問題,也特別感謝包含李昆澤委員、林俊憲委員與陳歐珀委員的支持,讓本案順利通過。
合法勞動條件保障不容忽視,接下來我將會持續監督,讓壓迫勞權的情形早日消失。
#勞工值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