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中充電樁補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中充電樁補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中充電樁補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中充電樁補助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李妍慧 Yen Hui Le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獨家 | 買特斯拉錯了嗎? 他在社區停車位設充電樁判拆除 https://reurl.cc/D67a5E】 今天早上這則新聞就發生在新竹市中正路上的住宅大樓,呼應上週質詢內容,突顯竹市 #電動車充電站的設置跟管理已有時間急迫性。希望市府交通處儘速提出相關獎勵規範! _____________...

  • 台中充電樁補助 在 李妍慧 Yen Hui Le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17 12: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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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家 | 買特斯拉錯了嗎? 他在社區停車位設充電樁判拆除 https://reurl.cc/D67a5E】

    今天早上這則新聞就發生在新竹市中正路上的住宅大樓,呼應上週質詢內容,突顯竹市 #電動車充電站的設置跟管理已有時間急迫性。希望市府交通處儘速提出相關獎勵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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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電之呼吸⚡️第壹式,新竹電動車對應管理辦法』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第四次個人單位業務質詢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感覺?新竹市電動車數量從106年到109年每年快速上升(請參略簡報數據曲線圖),總數量是全台第二多,但目前還看不到市政府在電動車管理及相關法規上的作為。我認為,電動車對環境污染小,市政府在研擬政策上應該以 #鼓勵市民使用電動車 方向來規劃,對比六都,電動車充電站相關管理、運作,獎勵超前我們許多,其實新竹市能做的更多,以下為我這次建議事項:

    一、#公有停車場全面設立電動車充電站

    電動車最怕就是沒電,六都在電動車友善政策,包括台北市優先電動停車位不收費、台南電動車充電站設置補助五萬~二十萬、台中路邊停電動車免費等,六都政府積極態度及獎勵,對電動車車主更友善、更便利。新竹市如何規劃停車場設立車充電站?充電站的普及直接影響到電動車購買及使用意願。

    交通處表示,未來新竹市計畫使用前瞻基礎建設經費再蓋停車場,也會依比例給予適當的電動車停車位和充電站,但對於收費標準,還要再評估。

    二、#建置電動車相對應之法規

    面對全台第二多電動車的城市,新竹市交通處必須儘速研擬相對應之法規以及管理辦法,包括充電站、充電樁使用、設置、費用等等,如此有效管理以及獎勵並行,鼓勵民眾多使用電動車,面對公共場所、停車場,充電站也需符合比例原則。才能面對未來能源轉型趨勢。

    「新竹水之呼吸🌊第壹式,新竹緊急海淡供水計劃」
    https://www.facebook.com/LeeYenhui/posts/10158820340416665
    相關新聞:電動車掛牌數直線上升 竹市議員呼籲盡快研擬管理辦法
    https://reurl.cc/Y6bg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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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中充電樁補助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6 20: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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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參與「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公聽會」台中場,針對草案有以下發言: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一條就承認 #氣候變遷 的存在,我們台灣不像美國還在吵氣候變遷存不存在,我們應該要積極和國際一起處理這個攸關人類生存的重大問題。
     
    我們也確實嚐到氣候變遷的苦果,今年的缺水造成桃竹苗停灌,史上第一次種植過程中要停止灌溉,農民心血全白費,接下來水情持續不樂觀,我們不能再駝鳥心態認為這只是個案或只是水資源管理的問題,這其實就是減碳與調適做得不夠帶來的惡果,如果我們再不開始積極動作,現在就還不是最壞的狀況。
     
     
    本次草案我點出四點問題:
     
     
    ⒈#目前2050年的目標太保守,落後於國際減碳趨勢,目標訂高,才有壓力驅動從現在開始進行高強度的低碳轉型,現在的草案等到2025甚至2030時,時間壓力更大,才要增加管制,一來難度更高,二來可能晚了,政府說什麼我們是務實,實際上只是還不願面對氣候緊急狀態。
     
    我要提醒大家,中央不積極,地方更容易擺爛,這邊我會在第四點做進一步說明。
     
     
    ⒉#此次部門減碳的方案與策略根本和先前的第一期大同小異,以排碳量佔最多的製造部門來說,還是跟第一期一樣,除了輔導、補助、鼓勵之外看不到真的能夠驅動製造業轉型的動力,沒有給業者壓力,其實業者未必要進來跟你玩真的,這就是我們在一期看到的,這些方案的效果有限,無法促成製造部門達成減碳目標,如果一期的教訓還不夠,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要調整?
     
    甚至本來一期裡面還有對水泥業的特別處理,推動策略寫得很漂亮,要有替代原料、替代燃料,達成循環經濟,結果最後實際上要做的,也只有完成一份政策環評,結果一期根本還沒做到,二期就默默拿掉這個目標了。
     
    當台泥都喊出2050碳中和的目標(https://news.cnyes.com/news/id/4520172),政府卻放棄本來對水泥業的減碳管理?是要等到亞泥也出來喊,政府才來撿現成嗎?
     
    難道我們的減碳政策只是祈禱企業因應國際趨勢不得不走在政府前面,然後政府撿現成嗎?
     
     
    ⒊從歐美推動減碳經驗可知,#外部成本內部化是政府能夠有效促成業者有減碳壓力的政策工具,這次修法同時想處理對排碳大戶企業課徵碳費的議題,這點我大力支持,但我希望碳費的課徵是真的能夠用在促進業者減碳,而不是不痛不癢地幫政府收了一筆錢卻缺乏減碳效果,現在報載碳費要收取每公噸100元的費率,這個減碳效果的根據在那邊?是否有研究支持其效果?為什麼跟國際上建議的50到100美元差這麼多?即使不能跟歐美的費率比,那現在100台幣的實證根據是什麼,政府應該說清楚。
     
    現在意思意思收一下的碳費,業者不痛不癢,政府也浪費了這個政策工具。
     
     
    ⒋#二期溫管應該強化地方政府的氣候治理能力,現在對地方推動溫減的情況就是中央缺乏支持和鞭策,氣候變遷的減碳調適,是很專業的,地方政府尤其像我們這樣的非直轄市,往往沒辦法有這樣的專業專職人員,更缺乏資源和動力,民間在地方也欠缺參與途徑。
     
    會中有提及明年六月要求地方給相應的回應,但在過去中央對地方的執行方法報告也沒有很細緻的要求,結果就是有些縣市有心有資源就寫得認真一點,有些縣市就寫得很簡略而且隨便。強化地方政府的氣候治理能力應該是《溫管法》修法必須處理的。
     
    地方苟且的態度,也反應在市政的規劃上,舉個簡單的例子,運輸部門說要推動電動車,但我卻收到許多民眾反應公共停車場沒有充電樁,當我要求市府儘速改進,才能增加大家選擇電車的意願,市府的回應卻是沒有預算。
     
    現在有需求都跟不上了,更別說中央運輸部門期待的綠色運具導向的友善環境,這就是地方的現況。
     
     
    以上四點,希望政府能夠痛定思痛、確實改進。
     
     
    ————
    #climateemergency
    會後跟環保署環管處蔡處長聊,她也承認2050淨零碳排是國際共識,但目前我們的供電高度仰賴進口燃料,能源局還在努力。我也提醒她,唯有訂下這個2050淨零碳排目標,努力去實踐,我們整個社會才能凝聚出更大的共識。

  • 台中充電樁補助 在 新竹市議員 吳青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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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家園|共享機車】

    (一)電動汽機車充電裝置補助
    針對電動機車的部分,市府為了推廣綠能,並逐步實現低碳家園的目標,鼓勵民眾更換電動機車,「#補助」絕對是最大誘因之一,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桃園市,補助的成果很明顯,去年底電動機車比例來高達5.65%,而新竹相較之下,電動機車占全市機車比例約2.14%,低於全國平均的2.57%,我想這點是我們市府要來繼續努力的。

    相較於去年地方補助達1500萬,那今年地方配合僅有去年的1/3,520萬,據了解,可補助名額不到一個下午就額滿了,可見新竹市民在補助的誘因下,換車意願極高,希望市府能積極爭取相關經費,讓低碳家園能逐步實踐。

    除電動機車本身,充電柱也是重點,充電方便性提升了,也可加速舊車汰換,因此建議,可參考台中市及桃園市的補助政策,給予電動二輪車充電設施,讓公部門、商家、涉及或是登記地址設於本市的法人(含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來申請。

    (二)共享經濟概念
    共享經濟最初是指透過網路技術刺激海量的閒置資源,讓物品的所有者通過某一平台將物品的使用權暫時轉讓給他人,從而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為平台兩端的參與者創造價值。所以共享經濟,市府準備好了嗎?

    (三)共享停車位及運具
    因為去年議會提案建請市府推動共享車位及共享電動機車,市府交通處當時表示,「正研擬共享車位相關辦法,最快年底開放業者申請,另外也蒐集雙北共享機車的操作模式等資料評估,如有好的推動模式,也會配合推動。」所以半年多過去了,共享停車位以及共享機車,目前進度及推動時程,請提供書面資料。

    (四)共享機車各縣市現況
    目前已知較為有名的共享機車有以下三家,GoShare、Wemo、iRent,分別在雙北、桃園進行營運,未來也將前進高雄。

    在新竹大眾交通工具使用率低下,就是因為不方便,路網無法抵達目的地,總是缺少最後一哩路的工具,雖然目前有ubike,但還是不夠,因此養成新竹人習慣用私人運具移動,未來新竹依目前市府規畫,將興建輕軌,但如何有效提升市民使用大眾交通工具,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另外根據2017年統計,機車一天平均使用時間僅 53.8 分鐘,高達9成時間閒置。也間接造成停車位周轉率不高,再多的車位也不夠停,而以上這兩個問題,根據其他縣市的經驗,是可以藉由投放一定數量的共享機車來改善的。

    (五)超前佈署,制定共享運具相關辦法
    共享機車目前採「無樁式租借」,這讓大家想到什麼嗎?就是前幾年obike的模式,就是「無樁式租借」,因此提醒市府,共享機車未來勢必像共享腳踏車一樣,進入新竹市服務的機會非常大,「共享運具自治條例」的制定是勢在必行,我們應超前佈署,並借鏡其他縣市,預防未來可能的亂象,打造一個進步城市?

    關於法規制定,台北市做得最早,在107年12月制定,接下來是桃園市,108年8月29日發布「桃園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要點」,並於109年1月13日公告,而今年新北市在6/7將「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草案付委,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參考的對象。

    當中規範對象包含腳踏車、小客車、機車與其他共享運具。以避免共享運具妨礙道路交通,以維護市容、使用者權益及公共安全秩序為原則,內容包含事前對營運者規範、使用中對使用者的要求、投放的總量等等,另外還規範倒閉等狀況後續的追償,這些規範就是要避免過去oBike倒閉後,將車輛棄置在路邊的亂象。

    (六)自治法規重點
    在這提出幾個重點,這些規定都要仔細評估和詳細討論,
    (1)投放總量限制:可以知道投放數量過少,民眾就找不到車使用,不方便的狀況下,會進一步降低使用意願;但若過多,則可能造成每部機車平均使用率下降,進而形成佔用停車位問題,因此投放總量應考量,新竹市總體停車位,投放區域,及依據共享運具使用人口變化,逐步調整投放數量,請市府要做相關數據調查後再進行評估?
    (2)權利金:一樣過高會造成營運公司負擔,降低來新竹市設立意願,但過低市民也覺得不合理,等於整個新竹市做為該公司的營運場所,卻不用付出相對程度的金額,也請市府應依實際營運狀況,訂定固定周期的調整,比如三年調整一次權利金。
    (3)再來還有停車位租金訂定,營運方應負責任及違停罰則等等,應進一步來討論,也建議應納入規定。

    (七)公聽會
    制訂該相關管理辦法時,無論是初期蒐集意見或是草案出來後,在可修正內容為前提下,都應召開「公聽會」,廣聽專家、民眾及各運具經營者的意見,公開透明一直是市府的口號,希望公民參與能真正的落實,市府不能再閉門造車了。

    (八)常見亂象
    (1)占用停車位:要求營運公司對於使用率不同的地段,應積極進行「調度」,低的地段要移走,高的地段也不可同時投放過多車輛,避免停車位的佔用。
    (2)違停:重點在於盡速排除違停車輛,後續處理就依照相關法規。

    對於民眾較為疑慮之亂象,應深入探討現象發生原因,並根據科學有理論的數據去制定良好的管理辦法,除避免亂象發生的機率,也能準確地和民眾做好溝通。

    (九)建議
    (1)停車位:市府可以協助業者媒合或合作停車場的位子(非路邊),甚至停至閒置的機車位空間,給予業者一些減免,並建議業者回饋給消費者,
    (2)大眾運輸轉乘優惠:我們期望ubike或是其他共享運具,做為銜接最後一哩路工具,除提升大眾交通網絡的方便外,也建議提供轉乘的減免措施,提高市民的意願來使用各項運具,進而培養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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