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可疑交易申報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可疑交易申報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可疑交易申報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可疑交易申報流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不負責任金融研究中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賴: #看舖,梧兄讀者繼續專享全文畢錄嘅優待,當然有 Medium 嘅朋友就可以睇呢度: https://link.medium.com/x02fxw5hNZ // 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嘅經濟體系呢,又係中國同全世界接軌嘅橋樑喎,資金自由進出,金融體系所面對嘅洗錢 (AML, anti-mone...

  • 可疑交易申報流程 在 不負責任金融研究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8 01:32:27
    有 46 人按讚

    賴: #看舖,梧兄讀者繼續專享全文畢錄嘅優待,當然有 Medium 嘅朋友就可以睇呢度:

    https://link.medium.com/x02fxw5hNZ

    //

    香港作為全球最自由嘅經濟體系呢,又係中國同全世界接軌嘅橋樑喎,資金自由進出,金融體系所面對嘅洗錢 (AML, anti-money laundering) 同恐怖份子資金籌集 (CFT, Counter-Financing of Terrorism) 都相當之大。

    國際組織財務行動特別組織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 FATF,之前有介紹過) 就喺舊年年尾對香港進行咗一次評估。當時,香港當局都嚴陣以待,包括滾水淥腳咁推行入境攜帶 12 萬現金必須申報嘅要求。一年前我寫過架喇,未睇過嘅自己搵嚟睇返。

    ---

    咁好喇, FATF 對香港嘅評估結果係點呢?登、登、登、凳!係符合規定同有效嘅,香港亦成為亞太區內,首個整體上取得合規 (compliant) 成績嘅地區。

    如果用人話演繹一次呢,香港喺 AML 同 CFT 方面嘅表現,係整體上唔錯,不完美、可接受、有改進空間嘅。

    FATF 向香港提出咗九項優先改善建議,有趣嘅係,其中兩點都同中國大陸有關:

    一、喺涵蓋、監察大陸嘅政治關連人士 (PEP, Politically-Exposed Persons) 呢方面,香港需要堵塞漏洞。
    具體啲講,香港將 PEP 分開做外國同本地 (domestic) 兩種,對外國 PEP 嘅監管比較嚴謹 (都好合理) 。

    問題係,香港將中國大陸嘅 PEP 都當係本地 PEP ,但兩地
    本身行緊兩套唔同嘅法制,執法機關當然亦都係兩班人 (有冇大陸軍人、武警或公安穿著香港警隊制服執法係另一回事) ,咁中國大陸嘅政治人物,無論現任定過氣嘅,都好難被界定為本地,應該用返外國嗰把呎去看待。

    二、香港應該更積極主動咁尋求其他國家協助,向已經著草嘅人及已經流走嘅資產,進行引渡及追討。此外,香港亦應該致力改善與中國大陸喺正式渠道合作嘅能力。

    不幸地,呢單嘢涉及到今年搞到全城風雨嘅《逃犯條例》。
    FATF 指出,香港同中國大陸之間,並無逃犯移交嘅安排,基本上,喺香港犯法而著草返大陸嘅疑犯呢,係咪交返畀香港審訊,完全睇中國頭。同樣地,如果大陸走犯落嚟香港,目前亦無機制去將個犯送返上去。

    FATF 又指,目前行政長官有權決定係咪將中國籍嘅逃犯移交畀大陸,但目前亦無法律條文要求港府會喺中國政府要求引渡嘅時候,及時將疑犯移交畀執法機構。 (以香港咁嘅形勢, FATF 嘅關注有耐都唔會解決到 - - 斷估林鄭唔會為咗區區 FATF 而再次花式政治自殺)

    此外,香港正式尋求其他國家提供司法協助及引渡嘅次數亦偏低,同香港喺洗錢方面嘅風險程度唔相符。

    ---

    除此以外, FATF 覺得香港仲有一啲不足之處,舉幾個例子畀大家聽:

    - 中小型金融機構,尤其是財仔同埋找換店,對於 AML / CFT 嘅風險理解及評估,以至相關監察措施都需要改善,特別係針對非本地居民、外國 PEP 等高風險客戶。
    - 絕大部份嘅 STR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s ,即係可疑交易報告) 都係由大型銀行提交。由財仔同找換店提交嘅報告少之又少。其中,由找換店遞交嘅報告水平參差,而一般金融機構提交嘅 STR 都相當之保守。
    - 海關、放債人註冊處 (處長現時由公司註冊處處長兼任) 及其他自我監管機構對於找換店、財仔等機構嘅風險嘅理解需要重大改進 (唔係我吹水, important improvements ,佢哋寫嘅),對於辨別可疑交易嘅指引都同期望有好大落差 (important gaps) 。
    - 海關及放債人註冊處進行嘅調查,不論深度同廣度都非常有限 (too limited ,都係佢哋寫嘅) 。

    ---

    再補多幾筆,講下香港證監會 (SFC) 喺 FATF 呢份報告發出之後,向業界提供咗咩指引。

    證監會認為,跨境資金流動、非本地居民 (講白啲又即係大陸客囉) 及 PEP 都係業界,尤其是中小型機構需要關注嘅項目。其中,關於非本地居民嘅客戶盡職審查 (CDD, Client Due Diligence) 、對於 PEP 所進行嘅額外盡職審查 (EDD, Enhanced Due Diligence) 等都有所不足。

    至於 STR ,證監都係提醒大家定期檢討下系統同流程係咪有效及足夠,要嚟及早辨認及向 JFIU (Joint Financial Intellignce Unit ,隸屬警隊) 舉報可疑交易。

    ---

    如果大家對 FATF 呢份報告有興趣,可以先睇 Executive Summary ,都大拿拿 12 版架。

    瞓唔著又真係好想睇晒嘅,可以睇成份報告佢。二百幾版,咩失眠都醫得好啦。

    - - -

    配圖係九唔搭八的。完。

  • 可疑交易申報流程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26 18:53:42
    有 124 人按讚


    【持續追查國安局走私香菸的金流,關鍵在645萬資金的來源】

    稍早針對國安局走私香菸案件,我邀請了金管會銀行局、法務部調查局、行政院洗錢防治辦公室代表,召開協調會釐清本次金流的洗錢疑慮與不明來源的追緝。

    我認為645萬的資金來源匯款是關鍵! 這筆錢從哪裡匯到吳宗憲帳戶?這麼大金額往來,非比尋常,玉山銀行應該要做背景調查(due diligence),也應該主動通報金管會,結果並沒有,是誰在背後下指導棋?是否有更高層的政治力介入? 金管會事後才知道?還是默許? 另外,這筆錢來源背後可能是更多、更大的秘密,可能我呼籲調查局對資金來源和流向做完整調查。

    對於我所提出的疑慮,包括當時銀行的預警機制是否有立即啟動?法務部調查局是否收到通報,有無 #第一時間 追蹤可疑資金流動?金管會是否充分掌握銀行內稽內控的狀況?

    首先,#金管會 維持昨日的回應,強調就目前從玉山銀行所獲悉的佐證資料來看,並沒有任何的監控問題,但就本案中的監控流程、是否申報可疑交易等訊息,依照洗錢防制法第17條,不能對外透露;

    再者,#法務部調查局 也爰引洗錢防制法第17條,就玉山銀行是否向調查局進行申報也在保密事項範圍內,在偵查階段無法公開。

    我進一步諮詢洗錢防治辦公室對於本次案件關於金流疑慮的意見,代表專員透露,國安局人員走私香菸的資金來源縱然可疑,銀行頂多進行事前或是事後的通報。而通報當下調查局能掌握的資訊仍然非常有限,所以難以在第一時間透過金流的監控,來阻止弊案的發生。

    然而,現在正是追查「國安局走私香菸金流」的關鍵時刻,司法追查的力量此時的表現必須回應全民的期待。因此,我強烈呼籲,國安私菸案的 #承辦檢察官黃偉、#北檢檢察長邢泰釗 盡速追查645萬的來源,不能讓整個共犯結構僅僅靠推出一個揹鍋的少校就草草了事。

  • 可疑交易申報流程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26 08:00:00
    有 123 人按讚


    【持續追查國安局走私香菸的金流,關鍵在645萬資金的來源】

    稍早針對國安局走私香菸案件,我邀請了金管會銀行局、法務部調查局、行政院洗錢防治辦公室代表,召開協調會釐清本次金流的洗錢疑慮與不明來源的追緝。

    我認為645萬的資金來源匯款是關鍵! 這筆錢從哪裡匯到吳宗憲帳戶?這麼大金額往來,非比尋常,玉山銀行應該要做背景調查(due diligence),也應該主動通報金管會,結果並沒有,是誰在背後下指導棋?是否有更高層的政治力介入? 金管會事後才知道?還是默許? 另外,這筆錢來源背後可能是更多、更大的秘密,可能我呼籲調查局對資金來源和流向做完整調查。

    對於我所提出的疑慮,包括當時銀行的預警機制是否有立即啟動?法務部調查局是否收到通報,有無 #第一時間 追蹤可疑資金流動?金管會是否充分掌握銀行內稽內控的狀況?

    首先,#金管會 維持昨日的回應,強調就目前從玉山銀行所獲悉的佐證資料來看,並沒有任何的監控問題,但就本案中的監控流程、是否申報可疑交易等訊息,依照洗錢防制法第17條,不能對外透露;

    再者,#法務部調查局 也爰引洗錢防制法第17條,就玉山銀行是否向調查局進行申報也在保密事項範圍內,在偵查階段無法公開。

    我進一步諮詢洗錢防治辦公室對於本次案件關於金流疑慮的意見,代表專員透露,國安局人員走私香菸的資金來源縱然可疑,銀行頂多進行事前或是事後的通報。而通報當下調查局能掌握的資訊仍然非常有限,所以難以在第一時間透過金流的監控,來阻止弊案的發生。

    然而,現在正是追查「國安局走私香菸金流」的關鍵時刻,司法追查的力量此時的表現必須回應全民的期待。因此,我強烈呼籲,國安私菸案的 #承辦檢察官黃偉、#北檢檢察長邢泰釗 盡速追查645萬的來源,不能讓整個共犯結構僅僅靠推出一個揹鍋的少校就草草了事。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