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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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林靜儀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食藥二用不能變藥當食用] 台灣社會有吃補當常態,有病治病沒病強身的錯誤觀念。 過去沒有好的公共衛生,也沒有醫療衛生知識,更沒有健保提供中西醫的專業照顧,拿草藥自己想辦法,或許也是不得已,但是現在還自己以身試藥,何苦呢? 以前在擔任婦產科醫師的時候,遇過病患自己喝補湯喝到異常出血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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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19 1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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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藥二用不能變藥當食用]

    台灣社會有吃補當常態,有病治病沒病強身的錯誤觀念。

    過去沒有好的公共衛生,也沒有醫療衛生知識,更沒有健保提供中西醫的專業照顧,拿草藥自己想辦法,或許也是不得已,但是現在還自己以身試藥,何苦呢?

    以前在擔任婦產科醫師的時候,遇過病患自己喝補湯喝到異常出血的,也有產婦因為月子中心的湯藥體質不合而大出血到進了加護病房的;熟識的中醫師也常常向我反映病患自己吃不適合體質的保健品、中草藥食品等等,而導致身體出問題或是病況加劇的。

    食品就是食品,藥品就是藥品。有好的固有成方,可以研發成為好的中藥,但是以「中醫固有成方」來賣「食品」,民眾真的覺得自己在買「食品」吃嗎?

    雖然衛福部有「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691
    可是,食品廣告要不就是以圖像暗示效果,或者是利用民眾對於某些中藥成分或固有成方的模糊知識,而達到暗示食品之外中草藥效能的效果。

    這次中醫藥司和食藥署將過去雜亂且有出入矛盾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做了盤點整理,但是某些對於食品應有的規範還未訂定,也感謝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長期以來的督促和協助修訂。本辦公室堅持要針對登記為食品的產品,不得利用中藥固有成方的暗示,作為產品名稱或是廣告,讓中藥調味的食品回歸食品,應該輔導作為藥品的中藥成藥開發成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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