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召會虛偽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召會虛偽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immyM (爬梳)看板Christianity標題[討論] 召會在處理爭端上讓我上了一課時間...
召會虛偽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9 01:02:09
《專題:歷史與正義,淺談愛國教育》 (下) 🤝與臺灣吧合作之專題文章 @taiwan_bar 本文編輯:王郁馨、施展鑫、吳佳佑 本文校正:沈博硯、劉致杰、陳安琦 📖威權時期,教育作為一種政治工具 在開放而多元的社會中,這種暴力隱藏在「秩序」背後。而在相對封閉與壓抑的威權時期,這種暴力曾龐大而...
事情也發生一陣子,每每想起來都很詫異怎麼會碰到這種在爆料媒體會看到的事情,而且
還是發生在召會當中,總之是因為召會介紹的交往,一同置產最後發生的一些令人遺憾的
事情,文章有點長請見諒,或可以跳過前因到最後一段
----簡述一下事件背景,後續人物用代號表示-----
跟前女友EX是透過北市的一位年長弟兄、我所在地的服事者A以及新竹的服事者B介紹開始
交往,交往過程就不贅述,總之EX非常嚮往婚姻,在與我交往前的3~4任男友都想進到婚
姻但不順利,記得跟我提到除了第一任外都不是任何教會的弟兄,所以也離開聚會非常多
年。碰到我之前的那一任交往5年分手後她又回到新竹某個教會,碰到她的貴人C願意在她
跟家人關係有狀況的一段時間讓他短暫借住陪伴她國考。
C過去大多時候並不是在召會聚會,實際在哪個教會我也沒印象,只是近年到召會聚會也
將EX帶到新竹召會的服事者B,除了聚會外也協助介紹對象。
----以下是事件肇因-----
我們交往了半年有天EX跟C討論後突然說想在我家附近買一間房子,後續也得知是希望透
過購買房子後我們對於婚姻能更加速,也為了婚姻預備。我還跟EX開玩笑說好有錢可以買
房子,但實際上EX的頭期款完全不夠,他希望我能夠出一半一起買。因為長輩的認知期待
以及公司規定不能登記在我名下(我本身在不動產產業),因此協議全部登記給女方,
起初協議是女方出2/3頭期款我出1/3。但在簽約後EX突然說她只能出1/3左右剩下的2/3要
麻煩我處理,雖有些詫異但我還是說我先來想辦法,最終我多出30萬比例接近各半,但登
記還是登記給她,她當初有問我要不要登記各半,但公司規定關係還是全部登記給她,真
的走到婚姻這也是一件美事就不要更改,也是信任為主。
只是太早碰到錢的事情,加上EX對錢非常沒有安全感,買房子後發生了不少爭執多半是關
於錢的。拿到房子後EX很急著裝潢入住她的期望是這樣一來我們就更快往婚姻走,我想也
是C給他的建議。討論到裝潢費時她問我準備多少錢裝潢,我說應該短期內可以拿出30萬
,於是EX就說那我們一起花35萬裝潢,對..她只想負擔5萬。同時因為繳了2個月房貸利息
,EX就說:現在都是我在繳房貸利息,那以後出去約會的開銷都給你出錢,但實際情況是
,此前一起外出的開銷幾乎都是我負擔,EX是醫療相關職業雖然不是人醫但薪水也不差。
我也不懂為何EX可以下意識地講出這些,但從這些討論後我就已經擔心我們很難走到婚姻
。
----再來是分手後房子爭端-----
結束交往那天,決定跟EX好好聊聊我顧慮無法往前的因素,討論看看如果覺得還可
以一起就再試試如果不行就結束,但那天EX的形色異常反而是她先提這件事,所以我就順
勢把想跟她討論的事情講一下。
聊到頗晚我跟她商量晚點用再電話聊完,晚上我打給她幾通都忙線中,大概也知道她正和
C商討對策。接通後她只問我:所以決定呢?要分還是要繼續?從白天她不小心透漏的說詞
我猜她跟C早有討論,如果要繼續可能又要馬上敲定一個結婚的時間,她只在意這個。所
以我也有些情緒回說:如果妳只在意結果,雖然還想跟妳聊聊,但對妳來說根本不重要,
那就分吧。
但她們都已經做好沙盤推演,馬上就跟我提房子的事情,EX最先的說法是要持有房子,當
下沒有那麼多錢她會分期還給我出的頭期款。我回她房子的事情也不用急於一時半刻,況
且房子是我們一起買的應該要跟服事者們一起討論一下怎麼處理。
幾天後,EX傳訊息限我在三天內要把權狀跟鑰匙交給她,她要打掃不然要發存證信函等字
眼的訊息,一看就知是C的建議,跟往常一樣她們討論完只要我配合。在分手後的幾天我
一直有和A以及B討論怎麼善後的事情,服事者們也都覺得賣掉是最好的處理方式,B服事
者因為顧及未來EX和C還是在新竹聚會,表達不太方便出面,A服事者跟期間交通的其他父
老長輩們也覺得兩清最無罣礙。因此我就傳訊息跟EX約兩天後在房子現場討論看如何處理
當天EX跟C一起來,我獨自前去。C一進門就說:我們今天沒有很多時間,文件趕快簽一簽
(類似要我把所有房子相關的文件給她們,並同意她們下個月底把我付的款項還給我),我
們就走了。
Me: 這個文件我可能沒辦法簽給妳,我們應該要討論一下房子要怎麼處理,畢竟房子是我
們一起買的,總該要討論一下吧
C:我們今天沒有要跟你討論,如果妳不簽我們現在就去法院告你
這時候我已經有點不知所措,我不知道這位姊妹是這樣處理這事情,接著她又繼續威脅
C:我知道你們這個行業很重聲譽,我會去找你主管控訴你,讓你在這行身敗名裂。
ME: (還尊稱她姊)C姊我想感情的事情或許是我處理的不好,但房子的事情應該還是要討
論一下,不是你們想怎樣就怎樣,也希望妳能在愛裡說話討論。
C: 你現在跟EX已經分手了不用跟我講愛,我們對妳沒有愛,妳不簽就是去告妳,我的XX
在做律師,也有XXX是你同行(作勢再翻查手機打電話給誰),也作勢叫EX拿手機出來錄影
之類的。
這時我已經覺得不對了,我趕忙打電話給A,A服事者電話還問C真的是我們裡面的姊妹嗎?
他請我先打給B,B跟他們比較熟悉,所以我趕快打給B(這時候C已經帶著EX站在門口,嚷
嚷著要多久,我們要去法院了,還需要多久。)
接著B打電話給EX、C沒說幾句C就對B說這件事情我們自己處理妳不用插手就掛掉了,我知
道他們這件事情完全沒跟其它服事者溝通,就是想要這樣硬來,怕見不得人嗎。
我開始跟他們溝通,或許她們知道房子有增值但不知道漲多少,在誠信原則下尤其又是基
督徒,我很誠實告知說這個房子的價值跟我們當初買時多了200多萬,也拿出佐證,如果
今天是我繼續持有我會歸還妳們所出以及增值該有的部分,但我知道她們的性格一定還是
覺得我佔便宜,不論妳持有或是我持有都牽扯不清,我覺得最好就是賣掉,賣多少錢一人
一半最客觀公正,雖然我出的還比較多,而且妳們都在新竹跟桃園工作,賣掉後會比原先
多些錢換去EX工作居住附近,更能使用或管理不是更好?有一間房子在前男友家的社區不
覺得很奇怪嗎。
C:我們要不要賣怎麼處理是我們的事情跟你沒關係,我們也不想現在賣會繳很多稅(兩年
內溢價部分課徵45%),這件事情已經跟你沒關係了。你就說嘛你就是貪心阿,想要分到錢
,為什麼不敢面對你自己的心態,你就是貪心想從EX分錢blabla….
其實到這邊我大概就已經聽傻了,幾乎就沒甚麼回話,就聽C不斷威脅、道德綁架、情緒
勒索,她們對如何爭奪是做好功課也知道其中利益。早在房子買後沒多久發生一些爭吵後
我就曾跟一位要好的同輩弟兄說如果我們能順利走到婚姻應該沒甚麼事情,如果沒有,房
子的後續一定會有些不愉快,不是我能預知,只是見微知著這樣的發展並不會很意外,但
實際她們的操作還是超乎預期,可以如此大言不慚的賊喊抓賊。
中間有一段C說如果你就是想要錢,那你自己說怎麼分,我就照著公平立場提出最好的狀
況是賣掉分乾淨,如果你們要繼續持有,就依現值增值的扣稅後140多萬,均分是70萬,
就這樣,你們不賣還是保留200多萬的增值。結果C又開始搞狀況,說你只有出10%,貸款
是EX的名字所以有9/10的錢是EX出的這個70萬只能給你1/10就是七萬(我心想就算想用這
種賴皮的方式強取豪奪至少也把算式重新算一遍),還說我墊的服務費不會還、空屋期間
她們本該有房租收入我要承擔一半、還有貸款利息也須負擔,隨便講出口的話都是想佔便
宜,支出我都要負擔,益處她們最好全拿。EX在計算的時候順口講出你要凹這些凹那些,
我明白這是EX根深蒂固的思維,難怪她選擇只和C討論。
之後C開始倚老賣老念了許久,我就幾乎都沒回話,節錄一些金句
1. 我們不是跟你借錢,是跟你父母借的,我們不用跟你談叫你爸媽過來,
還叫EX打給我家人
2. 你知道要還你的這些錢都是怎麼來的嗎?是我家裡的房子去貸款借給EX的,
我願意幫他墊這筆錢,這就是信任
3. 這件事情EX的媽媽還不知道,她媽的個性更會計較你連出的錢都拿不回去
4. 這間房子是我們禱告來的,是主預備給EX的
5. 有一天你們區的聖徒要來跪在這邊禱告的時候是跪在EX的房子,不是你的
6. 你怎麼會想從EX拿這些錢,她連要還你的錢都沒有了這樣是要她去死嗎
7. 主會鑒察你的心,以後要面對審判,我們都要到主那邊,
你的貪心主都知道blabla(原本脫口而出貪心,後來趕快再講一句把貪去掉)
8. 這筆錢很多嗎?我之前每年都花幾十萬到某某國家參加聚會
9. 其中引用了幾處經節,充其量只是用拿來攻擊我的經節自助餐而已
聽C講話的過程非常難受,我跟C還有她先生有一起吃過飯,非常欣賞C的先生,是個很聰
明又很堅忍穩定的弟兄,我覺得她們的家如果弟兄不是這種性格是很難維持,很可惜我不
是這種性格配不上跟C雷同的EX。在聽C講這些時我只有一種感覺就是噁心!聖經自助餐、
權益自助餐,當下我只看到自以為有錢的財主以及在聖殿外被耶穌訓斥的經學家,只是用
聖經道理為其需要的立場背書,噁心!我有時會想,我到底是不喜歡EX還是她背後的C。
----以下說說為何這件我覺得誇張-----
EX很在意錢,相對在這方面比較沒安全感。從跟EX交往開始我們出游、飲食的共同花費我
負擔絕對有95%以上,她車子油錢在交往後的一年多中她應該也只加過1次,明示暗示買手
機送她我買了,交往的最後一天她想吃buffet,兩個人2千多加上那天的油錢也是近4千,
我也付掉了。EX很愛吃美食,在這事上我盡可能滿足她,我知道她在意錢,因為她是女友
角色我願意體貼她,即便她視為理所當然、即便她在後面的事上同C向我逼迫。這段交往
過程花費至少15~20萬我從來沒有跟她討論過錢的事情。有人問我會不會後悔,我說會,
但要重來一次我想還是會如此即便不是EX,所以我敢說在錢的事上完全沒有對不起她們
至於房子,EX跟C到底為這個房子做了什麼?只有提出買屋還有交屋後請B陪同找了一位做
裝潢的姊妹來房子看過一次。
當初我坦誠的跟前屋主說我們要買,也確實有考慮到婚姻的事情。前屋主願意比當時可賣
到價格低80萬左右給我們,是我花了2~3周的時間拜託屋主,期間EX還吵過不想付服務費
要我私下處理,完全不顧及我的職業倫理陷我於不義。
原以為EX要自己買單純的多,結果還是要我一起負擔,甚至比原本討論好的多出了不少,
想到這裡就覺得對不起我家人。拿到房子後也是我家人去清潔打掃,她們在哪裡?我找工
人維修漏水、找了四間裝潢估價來滿足EX想趕快裝潢入住結婚的心態,但EX卻聽從高人指
點想花35萬裝潢其中我要負擔30萬,他們對這間房子付出了甚麼?只有抱怨為什麼我進度
這麼慢耽擱了他們買這間房子的目的、抱怨每個月1萬多的利息(有次為此吵架我提議不然
把房子過給我所有的花費都我來負擔,結果EX語塞不再提起),最後才跳出來說房子是她
們的不關我的事,真是可笑無恥至極。
她們需要我一起出錢的時候我盡量配合出錢甚至出了大部分的力,也用我的身份資源節省
不少錢,在每一個用錢的環節她們都想方設法佔便宜,我當然知道大有問題,只是交往的
緣故我吞忍著,然後在最後也是這兩個人出來說房子是EX的資產,把我撇的乾淨,真的忝
不知恥欺人太甚。
----最後是我在這事件的想法跟看見---
雖然早有預期她們會在分手後搞這些動作,只是結果比我預期的糟得多。事發之後我很難
過的並不是分手,分手對她對我應該是最佳的結果。我最難過心寒的是召會在處理這件紛
爭的立場。這件事雙方長輩、服事者都知道,甚至在分手後我也持續跟A及B詢問他們意見
,我能理解在社會中、召會裡的弟兄姊妹都想以和為貴,也明白新竹召會的服事者顧慮未
來的聚會相處在處理這事上有難處,如果這個是件單純只是能不能、可不可以,這樣的處
理沒甚麼大礙,但他們的處理方式讓整件事進到犯罪與民事糾紛的範圍。
交往中同理EX的情況我願意在錢財的事上多負擔那是甘心樂意,我不會對此有什麼抱怨,
在房子的事情上客觀事實就是如此不是妳們的就不是妳們的,如果我願意給是我願意贈與
,我不願意給而要這樣明著搶,講白了就是竊盜跟犯罪。當天碰面我在甚麼都沒定案的情
況下權狀跟所有東西我都備妥展現誠意,家人也討論過我們可以接受的最差情況。我的立
場就是先對公義立場應該如何有共識,再接著討論她們想多拿多少;但她們的立場是都是
她們的我只要提出就是貪心、傷害她們的權益。在她們明確表示要搶,搶不到要告的態度
跟立場,我決定是她們的我一分不拿是我的我一分不讓。隔天我在禱告中也和主說,如果
未來這些錢可以拿回來,我就全數留給召會,把不開心的錢放到公義的神前。
事後我和幾位我當地的服事者跟同伴陳述始末,當然得到不少安慰跟鼓勵,也透過一些陪
伴希望我能轉移這些情緒,讓我再轉回到靈裡,從主得安息跟安慰,對於情緒的狀態我當
然是很阿們這些建議和鼓勵,我知道這些夥伴跟長輩對於這件事也不能改變甚麼,他們只
能供應我他們裡面的基督,藉此我也實在得供應。
我想即便不是基督徒有點基礎修養的人都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也不會講出這些道德淪喪的
言論,為的不是她口中的基督而是為了爭利益而背信忘義。
早有耳聞C處事強勢,但召會在這件事上的不追究跟默許,我能說召會在教導、鼓勵如果
未來弟兄姊妹們在召會中碰到爭議不論對錯就先態度強勢、威嚇對方,反正成為既得利益
者後召會會幫忙去安撫相對容易順服的一方,讓他們在主裡吞忍下去,如果可以就讚美主
我們轉向主了。
相對的另一面呢?跟這些打著基督之名行強盜之實的要怎麼說?哈雷路亞!基督得勝嗎?基督
為我們預備了這一切?我知道得利的那些人會這麼認為,但知道原委的聖徒尤其是有能力
處理事情的聖徒,對於事件處理我覺得不應如此。講不好聽一些,召會在這事上人情事故
的處理方式就是共犯結構,容忍不公義且犯罪的行為讓她們覺得這樣在召會是可行的而食
髓知味?未來我在跟年少弟兄分享在召會中的這種交往,我肯定也必須跟他們講到這面,
這是召會想看到的見證嗎?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提到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難道你們中間竟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在他弟兄中間
審斷麼?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
在還沒特別去讀這處經節前我就一直秉持著要透過召會聖徒們來處理,反之滿口經文自助
餐的C出口就是要上法院,說真的上法院真的輸贏難定,但這段關係跟長輩的服事全盤皆
輸,前幾篇有位姊妹說的很棒,有基督徒演得出來,卻活不出來。
而召會中沒有智慧人嗎?肯定是有的,但面對不公不義選擇人情世故到底會有甚麼見證又
帶進哪種風氣?至少在這件事上是委別人的屈求檯面上的全。
講這些真實發生在我的事情雖然道出一些教會中的負面但並不是否定這個信仰,我很喜歡
召會,也知道這只是個案,問題出在人不出在神,我常向主問在這事上要我經歷甚麼?在
發生這些事後,難得空出了時間還是找弟兄姊妹聚聚愛宴弟兄姊妹、參加幾個特會,我曾
想將這件事情放在我自己的社群版面,但我的社群太多弟兄姊妹我怕這會對她們造成影響
,我一直以來也很正面樂觀,不想流出太多負面,只借助可匿名的版面發發牢騷
虧欠在陳述經過無法精確的排序跟表達事發時的對話跟內容,也許過度解讀她們的所作所
為,小子也盡可能修改一些主觀情緒用詞表達客觀的事實,也對所說負責。
若有違規定請告知,平安喜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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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65160168.A.B00.html
感謝主有讓你獲得一些協助,
相信那時你應該非常需要這些協助
不過謝謝您的提醒,我再來調整一下 :)
就像是找法院仲裁不會說法院要負責,頂多結果不如預期罵一下恐龍法官
如果以您提到的辦公室戀情為例
我是覺得比較像是檯面下的甲乙兩地辦公室戀情結束後,a對b犯了罪
主管們也知情,卻縱容犯罪者,尤其這家公司講求公義、信、愛、和平
既然碰到我也是滿好奇各教會如何處理類似的狀況
我從小其實就在教會長大,周遭碰到的人事物大部分時間都是可以得供應的
在經歷這件事情之前,我是非常信託教會的兄長們的說話跟建議,
包含這次的介紹交往,在此前其實有不錯的非基督徒對象的機會
因為兄長一句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建議還是交往教會的姊妹,
我接受了,覺得這樣或許對我以及都得救的我們家的情形可能是更好的
經過這件事,我也非常非常後悔,但事已發生,就在看主怎麼帶領吧
也體認到教會或許不是我想像中的"應如此",就如您說的期待太高
*[1;31m→ eno4022: 你自己可以好好跟神禱告,看是不是該換教會,然後真的要 10/09 09:40
還是覺得這是個案,相信普遍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是善良有愛的
其實會這樣說有個原因是C其實是近期從其他教會來到召會(可能也發生什麼事,猜的)
她追求趕鬼、醫病、講方言這些
先申明我並不是指這些不對或不好,只是這些在召會中不被倡導
但C很常建議EX叫我去做這些
例如在EX 用房子逼迫我訂一個婚期被拒絕後
C跟ex商討後說為我好要我去參加一個趕鬼的聚會
讓EX認為趕走我身上的鬼可以解決"我拒絕現在訂婚約"這件事情
再重申我不是指行神蹟、趕鬼講方言這些不好,因為我不懂就不評斷
但這些對我太陌生,他們找我去趕鬼是為了他們的目的不是為了我
我心裡只想回她們: 妳們才被鬼附,妳們全家都被鬼附WTF!!!
所以在這事上我是覺得是因為人而不是教會的差別
只是剛好在召會,如果在其他教會恰巧又碰到C還是會有類似爭議
到現在我還是有考慮是不是走法律途徑
不論勝敗只要法院受理都可以把這件事浮上檯面
如果勝訴
或是敗訴但仲裁人說是因為證據不足
都可以去釐清在這件事上甚麼是公義的
證據不足敗訴沒關係,但都能證明她們在做一件惡事
也能跟召會表達在顯而易見的公義上不作為是積非成是、助紂為虐
但很多長輩都建議不要為了這種鳥事傷神耗時不值得,真的很難...
另外就是上面也有提到因為工作緣故有些限制不能登記在我名下
但我寧願相信她媽媽不是這種人,她媽媽社會歷練非常豐富
我覺得應該比一個沒主見以及長年家庭主婦更有修養更能圓融處理
C 提到她媽媽我覺得只是想抓一個完全不知情的長輩來幫她們的行為背書
就是說在霸凌發生的學校中,過往老師們不太想過問
間接造成受霸凌的學生越來越多,因此也造成一些傷害
之後便要求學校跟老師與有責任應積極介入防微杜漸,避免造成遺憾
大概是這樣,可以再討論 :)
我花了很長時間反思釐清、請教周遭的人,
說真的有時我很希望真的是我錯了,讓她們的行為變成合理
這樣我就不用懷疑過往積累的道德、公義認知、教會教導是錯的
我也跟主說,如果祢覺得我還是可以在祢家中過召會生活
假有一天碰到這類的事情,求祢使我有能力維護公義
不讓一樣的委屈理所當然的發生在弟兄姊妹身上
不過在這裡沒有說開除教友、神學議題等等
在是非對錯的判斷上牽扯這些也是牽扯不清
但您的說法是指 教會不一定會處理好→那就不要介入
或許換句話說,法院不一定會判的好,那就不要審訊
我覺得這樣的邏輯不是很認同,
當然您說的結果也有可能發生,但有一方不滿意還有法院可以走
所以我找了不少人聊這件事情,所幸從他們的回饋我覺得端正了一些
在這裡我一直沒有特別提到感情部分,因為想把事件跟情感切分
但情感上對方確實也付出不少,但不是這邊想討論的就不贅述
小弟不才願虛心受教
是否可以請兄長將您看見的問題一一私訊我呢?
這確實也是我單方面提出的情形,不無失偏頗的可能
還望兄長點出,小弟是真心求教,希望藉由兄長供應有長進謝謝!!
您說的沒有錯,所以我有說或許是我對於教會的期待比較鄉愿比較高
教會或許無心插手這種雞毛一地的事物、也或許沒有能力處理
更或者說兩者皆是
但不論如何教會的反應(其實是沒有任何反映)也算跟我說明了他們的立場
會覺得不滿很大原因是因為這件事的開始是長輩滿大力鼓勵我去交往
最後真的出事了,就不過問草草了事,我還是覺得滿瞎滿心寒的哈哈哈
就算平常介紹廠商給親友真的沒做好自己還是要去搓個湯圓,
真的有問題還要想辦法跟廠商一起協調賠償,人家相信我最後沒做好我真的也過意不去
最後會有這個爭議最重要的就是名字都登記在她名下所以C跟EX才可以來鬧這一齣
但最開始其實就是信任,
信任EX至少至少是個基督徒(抱歉在此之前我身邊的弟兄姊妹真的都很棒很誠信)
信任至少有這些教會長輩作證,出事應該至少會幫忙協調
全部登記她名下有幾個原因前面有提到
1.公司規範登記在我有一些限制當時不符合
2.原本提議是放一個第三人,但長輩普遍是期望放我們自己這邊尤其是女生
再來是簽約到交屋期間有發生一些不愉快
我有很掙扎過要不要冒著違反規定登記在我名下
但後來想說不要做這麼大的異動,一來有風險二來也怕女生對關係更沒信心
畢竟當時還是有往婚姻走的想法
後續她自己也有提過一次說:你有出一半錢要不要你的名字也登記上去
我還是說沒關係就這樣就好,原因還是如上
所以當C同著EX如此行的我是真的很傻眼也對人性很灰心
她們這兩個人到底為這間房子付出了甚麼實質的貢獻
還要用這種醜陋的姿態,夾帶著基督的名義來做這些件形同強盜的事情
重點是教會表現出的立場是我要吞下去
會有這樣的結果當然我也有責任
其實也有滿多次機會在登記上可以避免這事情的發生,但我重視別人感受沒做
※ 編輯: JimmyM (61.70.198.24 臺灣), 01/03/2023 0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