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受刑人接見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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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受刑人接見規定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剛剛看了臺北監獄針對「寶和會為槍手安排特別接見」召開的記者會,簡直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當天透過有力人士打電話給典獄長,典獄長當天馬上就准許特別接見。這樣亂搞了十幾次。請問臺北監獄,這算是哪門子的「程序完備」?請問這個完備的程序,在當時適用於全體受刑人嗎?還是適用於有人撐腰的特權份子? ...

  • 受刑人接見規定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30 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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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了臺北監獄針對「寶和會為槍手安排特別接見」召開的記者會,簡直滿口胡話、離譜至極。

    ➡️當天透過有力人士打電話給典獄長,典獄長當天馬上就准許特別接見。這樣亂搞了十幾次。請問臺北監獄,這算是哪門子的「程序完備」?請問這個完備的程序,在當時適用於全體受刑人嗎?還是適用於有人撐腰的特權份子?

    ➡️剛入監所的重大暴力犯罪份子,依照當時適用的《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規定,能夠讓非屬親人的幫派份子接見嗎?這不是違法,什麼才是違法?

    ➡️讓寶和會的老大,派幫眾去監獄探視槍手、交待安家費的給付。請問台北監獄:這是哪門子的有助於「教化輔導」?有助於幫派老大管教手下嗎?

    ➡️在訴追寶和會組織犯罪的司法程序中,檢察官已經正式發函要求北監說明,北監高層非常囂張,根本拒不回覆。現在面對輿論質疑,還厚顏推給「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願對社會交代清楚。請問臺北監獄,現在已成為了「治外法地」了嗎?

    再次呼籲監察院及法務部,針對如此腐敗的獄政,徹查到底。

    請讓人民可以相信,臺灣不是「黑道特權」橫行的國度!

  • 受刑人接見規定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29 23: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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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義之嘉義
    --
    新北地院昨審理館長槍擊案,黃國昌當庭表示,當時已入監服刑的槍手黃啟文是第4級的受刑人,依規定只能接見親屬,但黃啟文卻透過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打電話找立委陳明文辦公室辦理增見,幫眾除了前往探視,還定期交付安家費作為槍手的代價。

    對於黃國昌指控,陳明文辦公室指出,本案實為立法院常見的選民服務,由嘉義地方民眾向嘉義服務處陳情,並由台北國會辦公室協助後續事宜;根據辦公室服務紀錄顯示,該案為陳情人拜託「增加接見」,並非如謠言所傳之「特別接見」,希望社會各界不要以訛傳訛,浪費社會資源。

  • 受刑人接見規定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4 15: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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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ㄧ「國民黨的320台灣大清鄉「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中華民國最美的風景
    中華民國潑蔣銅像漆,偏激了?#中華民國難民果然是全世界最快樂的難民。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02431029896973&id=584986081641475

    歷史上的今天:中華民國下的愛情故事
    http://www.twmemory.org/?p=8229

    1951年,郭振純幫忙葉廷珪參選臺南市長時認識丁窈窕,兩人因志趣相投相戀,但郭男考慮參與社會運動會彼此拖累而解除婚約,丁女另嫁他人。

    1954年發生臺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以吳麗水為案首,故又稱「吳麗水案」,共逮捕51人,14人被判刑。吳麗水被刑求,並供出之前燒毀檢舉信的事。此案中,丁窈窕被控受錢靜芝指示,發展「匪黨外圍組織之青年民主協進會」;並且受命成立臺南郵電支部(由省工委臺南市工作委員會朱某領導),由吳麗水擔任書記,丁窈窕和雷水湶分任組織及宣傳小組長。施水環則被指控參加該協進會和介紹兩名「匪犯」與丁窈窕聯絡。

    在白色恐怖時期《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第14條規定對因匪諜案沒收之財產,承辦人員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之獎金,造成當時冤案、錯案、假案的受害人無以計數。後因警總在裁撤時大量銷毀檔案,讓當時因獎金而發生的冤枉案有多少,加害人是誰,都難以考究。

    此案被認為是虛構組織案件,因從蔡孝乾、錢靜芝到台南市工委會一路破獲下來都沒有發現有郵電支部組織的描述,僅以普通職員吳麗水的供詞認定有此組織,上線領導者也僅以「朱某」兩字帶過。且被宣稱是支部「宣傳小組長」的雷水湶,根本否認有這個支部。

    丁窈窕被判刑已身懷六甲,入獄不久臨盆,生下一女。1953年,郭振純因叛亂罪被捕,之後關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等候判刑時,巧遇正抱著嬰兒去醫務室打針的丁窈窕。郭振純以刮鬍刀片割傷自己以藉機到醫務室,丁窈窕告說她自己已死罪難逃,明天會留言在一個新樂園香菸盒,丟在放風場邊的樹下,要他去撿。隔天,郭振純果然發現了丁窈窕預先放置的香菸盒,裡頭寫訣別的話以及一撮頭髮。

    丁窈窕在綠島監獄的縫衣工廠工作,當時有些女性政治犯被捕,連年幼的孩子也一起帶進來坐牢,軍法處為此還特設托兒所[3]。她女兒長於女子監獄,因為每次監獄唱名「某某某,出來。」該小女孩也知道什麼叫做「槍斃」。

    1956年7月22日,施水環在給姊姊的信中寫:「上次要求一件花洋布是想要做送給一個小孩子的,所以要比較可愛的花樣,下次如有了,再請給我寄二碼來好嗎?」

    兩日後,也就是7月24日,丁窈窕正在做衣服,她的女兒和其他孩子在一旁嬉戲。一個女性獄官來找丁窈窕:「妳有特別接見。」丁窈窕以為有人來訪,就抱起女兒走向大廳。一到門口,獄方就把丁窈窕雙手反綁並上手銬,她女兒就抱住媽媽,回頭對所有在場的受刑人說:「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眾人都把頭給低下來。獄方要把丁窈窕帶走的時候,小女孩跳上媽媽的背上緊緊抱住。獄方於是把小女孩的腳往外一折、往後一拉,但她還是用手緊緊報抱住她媽媽,依然對所有人大喊:「我媽媽不是壞人,你們不要槍斃她。」小女孩手被獄方又打開來,沒離開還咬住她媽媽的衣服大叫:「我媽媽不是壞人!」最後獄方強行拉開,連小女生頭髮都被扯下來。小女孩的母親終究被拖出去槍決。

    同日槍決者有丁窈窕好友施水環。

    根據因臺中地區工委會張伯哲等人案判十二年的女犯張常美回憶,當時小女孩哭個不停,哭到抱回來時,下氣不接上氣,誰抱她都一直哭,後來才找丁窈窕丈夫帶走。她丈夫差一點發瘋。
    來源:Mayer Su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45348868826203&id=100000533355446

    【台灣回憶探險團》1956.7.24 丁窈窕遭「中華民國」政權槍決】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42576

    【媽媽不是壞人,不要槍斃她!」60年前獄中小女孩的哭喊,見證白色恐怖如何泯滅人性】
    http://www.storm.mg/lifestyle/76639

    一個屠殺台灣人的政黨還能存在
    還一堆人擁戴它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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