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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受刑人出獄補助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99的網紅陳志明,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什麼那些貪污的人 笑起來這麼自信開朗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2uzsp2EOKr8 【文稿:曾增升 剪接:林仲倫 拍攝:曾增升 監製:陳志明】 最近有兩個案子的制度漏洞,引起大家對於貪汙治罪公平性的討論。一個是因為案子過了追溯期,悄悄返台、大...
受刑人出獄補助 在 陳志明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什麼那些貪污的人 笑起來這麼自信開朗
Youtube 連結:https://youtu.be/2uzsp2EOKr8
【文稿:曾增升 剪接:林仲倫 拍攝:曾增升 監製:陳志明】
最近有兩個案子的制度漏洞,引起大家對於貪汙治罪公平性的討論。一個是因為案子過了追溯期,悄悄返台、大宴賓客的朱婉清,以及法院判決定讞 入監服刑不久後,就申請外役監的林益世,今天讓我們透過這兩個 個案來了解一下,貪汙及外役監的現況。
2016年的11月21日,在海外逃亡的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悄悄地回到台灣,並在慶城街豪宅內宴客。朱婉清在2000年被指控任職央廣董事長期間,侵占公款,10月到案說明,否認犯行,檢方讓她以50萬元交保,也在交保當天,朱婉清連夜就買了頭等艙的單程機票去美國,一去就是十幾個年頭。
朱婉清當年在中央廣播電台公職內之貪瀆行為,是犯了貪汙治罪條例,檢察官也是用此條例將她傳訊,問題是,為什麼在她逃亡之後,卻以一般「侵佔罪」起訴?通緝時效只有十年,通緝加重四分之一之後總共12年6月,正因為如此,她才能在2016年回台囂張宴客,把當年貪汙的1660萬納入自己的口袋。
【專欄】朱婉清為何能回台囂擺? http://t.cn/EioSckW
朱婉清的誇張和囂張 http://t.cn/EioSnhm
連方瑀閨密朱婉清 躲過通緝時效悄悄返台 http://t.cn/EioCTAu
目前的貪汙治罪條例,對於由政府出資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以及相關專任人員,在實務以及個案上,有規範上的漏洞,讓這些明明是政府派任的人員,在觸犯法令時,卻得以用相對較輕的罪名起訴。
因為以上種種因素,時代力量立委最近開始研擬,要對貪汙治罪條例第二條條文做修正,將原本的條文內容,再做強化。由政府出資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以及相關專任人員,在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的公共事務行為,都必須明確列入原本條文內所列定的公務員資格,以做為條文的強化,防止有心人士鑽漏洞,來逃避司法審判。
除了補足法律約束的職務範圍之外,今天還要跟大家談談另一個可以說是貪汙者最愛的制度漏洞,也就是外役監。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因為貪汙治罪條例被判刑定讞,入監服刑四個月後,就申請移轉到外役監獄。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利用權力的高官,將自己原本應該要負的刑責,利用法律的漏洞來逃避、減少刑期。這也是為什麼外役監的受刑人,會被媒體報導說,日子過得很「爽」、工作輕鬆,配偶還可以來住,假日還可以回家看家人,根本就是在坐爽牢,而引發爭議。
涉貪案纏訟6年多 林益世今早發監執行 http://t.cn/Eioacje
林益世申請外役監沒過還要開庭 法官:您不方便了 http://t.cn/EioaQYV
什麼是外役監,簡單來說,外役監是一種較為開放、低度戒護的監獄類型。它沒有像一般監獄那樣的高牆圍繞,不會將受刑人整日的活動限制在室內。而且,「外役」指的就是在監獄外工作。外役監會讓受刑人在沒有監獄人員監視、也沒有上手銬腳鐐的情形下,在室外工作。另外只有外役監受刑人可以在國定假日回家看家人,實務上稱之為「返家探視」。不同刑期、不同累進處遇級別的受刑人允許返家探視的次數,從三個月一次到每個月一次不等。
外役監的原意是希望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逐步適應社會生活。但根據統計,外役監的受刑人確實有錢有勢的人較多。以2017年的數字來看,一般監獄中,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只有0.8%。但在三個外役監裡,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高達23.6%,是外役監裡比例最高的犯罪類型。
外役監還有一個讓罪犯最趨之若鶩的福利,那就是:在外役監服刑,可以大幅縮短刑期,最多可以每月縮短十六日,等於你坐牢一個月,可以縮短半個月的刑期,這也是為什麼常看見刑期未滿一半的官員或是政客,可以出獄的荒謬景象,這跟政府的反貪腐訴求,完全背道而馳。
所以時代力量也在草擬修正案,要對於外役監條例第四條,以及第十四條的條文做修正。其中對於第四條第三項的「圈悔實據」,提案修改成
「有具體事實、足認已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將原本比較空泛的條文說法,改為比較實質的用語。
另外,對於累犯不得參加外役監遴選的規定,時代力量則是提案增加
「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或重大經濟犯罪,其依法應沒收或追徵之犯罪所得,尚未追回者」,不得參加遴選。
另外對於第十四條的條文內容,則是增加了「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受刑人,不適用之」的內容,也就是希望可以將貪汙之人,排除在可縮短刑期的規定之外,以確保外役監不會變成貪官汙吏的樂園。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監所小百科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1496
不滿「朱婉清案」當年判過輕 黃國昌呼籲修法:反貪污制度漏洞要修補 http://t.cn/Eioo7Nk
不讓朱婉清逍遙、林益世爽坐牢 時代力量要修法限制 http://t.cn/EiooHpd
國家每年都會編列大筆預算,去補助政府出資設立的社團法人,這些官派的董事長、專任人員,如果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義務,反而貪贓枉法,還利用法律的模糊地帶,明明是貪污,卻只用了一般的侵占罪名起訴,這樣的貪汙治罪條例,根本無法讓貪官汙吏受到該有的制裁。
另外,外役監原本是為了表現良好的受刑人研擬的條文,讓他們在比較長的刑期結束之前,可以因為表現良好而申請外役監獄,提前調適自己的心態,好面對日後出獄的生活。如果被那些有錢有勢的罪犯,拿來當做輕鬆服刑,以及縮短刑期的工具,這樣對於原本是希望幫助受刑人回歸生活的外役監,完全扭曲了原本的意義,也希望國家立法單位可以監督草案的修改進度,不要讓這些原本應該要用來保護國家法治、保護人民權益的法律條文,變成少數貪官污吏的樂園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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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役監的原意是希望讓表現良好的受刑人逐步適應社會生活。但根據統計,外役監的受刑人確實有錢有勢的人較多。以2017年的數字來看,一般監獄中,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只有0.8%。但在三個外役監裡,貪汙治罪條例的受刑人比例高達23.6%,是外役監裡比例最高的犯罪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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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出獄補助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讀者10問應曉薇
.-字+字.作者: 應曉薇提供 | 講義雜誌 – 2011年10月29日 下午1:38.
....相關內容.
..
放大照片.讀者10問應曉薇
....應曉薇,臺灣資深女演員、現任臺北市議員,多倫多喬治布朗大學管理系畢業、溫哥華生命科學研究所碩士。在演藝事業如日中天之時,應曉薇宣布退出演藝圈,投身公益領域,曾經擔任沈春池文教基金會祕書長,並創立華夏希望關懷協會,致力於兩岸慈善活動。應曉薇亦長年擔任監獄志工,17年來回覆受刑人的親筆信超過12萬封,有「監獄天使」的稱號,於2010年起轉戰政壇。
你從小的夢想是什麼?成為演員在你的人生規畫之中嗎?
小時候我的身體不好,媽媽帶著我四處就醫,也常領著我到廟裏拜拜,被建議多「做功德」。所以,從小母親就時常帶著我進出孤兒院。當年的孤兒院設備簡陋、環境髒亂,讓我深感震撼。記得第一次到孤兒院時,母親帶了幾件衛生衣要送給院童,但數量卻不夠,有幾個孩子沒有拿到。直到現在,我仍忘不了那些孩子失望的表情。當時我年紀雖小,卻立志長大後要成為慈善家,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成為演員其實是陰錯陽差。我就讀國立藝專舞蹈科時,有一天老師說某齣戲在找女主角,沒想到我竟雀屏中選,從此開始了演藝之路。
是什麼原因讓你在演藝事業如日中天時急流勇退,投身公益?
坦白說,我的演藝之路雖然還算順遂,但我卻不覺得快樂。因為我對演戲其實沒有那麼大的熱誠和興趣,這份工作一度讓我感到痛苦,不知道自己不停地演戲究竟是為了什麼。
後來我暫停演藝事業,到國外讀書,除了希望繼續學習,也想趁機沈澱自己。在加拿大,我取得生命科學研究所碩士,對生命產生了更深刻的體悟,決定回臺灣發揮所學,回饋社會。返臺後,在因緣際會下,我受到「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創辦人的感召,進入基金會服務,便立刻宣布退出演藝圈,專心投入公益領域,爾後也成立「華夏希望關懷協會」。
事隔多年後,當我回顧自己的演藝經歷,心中不再埋怨,反而充滿了感激。擔任演員,讓我充沛了人脈,同時也在社會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對於推動公益有莫大的助益。
你為什麼格外關懷受刑人與更生人?
我長年在世界展望會資助兒童,十七年前我資助了一個孩子,得知他的父親在澎湖監獄服刑,因此興起去探望他的念頭。後來,我開始到監獄演講,同時也與受刑人通信。
就我的觀察,監獄中十惡不赦的壞蛋其實為數甚少,多數人犯罪是因為一時失去了判斷力,或是因為家境貧窮。或許可以這麼說:多年的社會歷練,讓我深刻感受到「關在監獄裏的,未必都是壞人;沒被關進監獄的,也並非全都是好人。」因此我從不用有色眼鏡看待受刑人。
在監獄裏,我看到很多受刑人身無分文,也從來沒有家人來探望。這種「什麼都沒有」的人,怎麼可能覺得人間有愛,出獄後又該怎麼站起來?我不敢說自己替受刑人做了多少,但我至少希望能讓他們感受到自己並不孤單,還是有人願意關心他們,陪著他們一起找到人生的方向。這就是為什麼輔導受刑人以來,我寫了超過十二萬封親筆信,即使寫到骨膜發炎,被醫師警告不能再拿筆,我卻還是不願意停筆。因為我認為,只要信中的一句話可以帶給受刑人鼓勵和溫暖,再辛苦也值得。
除了關懷受刑人,我也關心受刑人的家屬,尤其是孩子。社會上有很多「犯罪家庭」,父親犯罪,孩子長大後也容易犯罪。如果能及時給與這些孩子關懷和幫助,使他們回到正途,就可以打破惡性循環,讓孩子了解自己的人生其實也能有不同的選項。
投身公益多年,你認為臺灣弱勢族群面臨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成為議員後,常遇到有民眾「攔路陳情」,他們之中,有些人辛苦工作了一輩子,卻中年失業;有些人家境貧困,卻因為名下有一棟根本賣不掉的破房子,而無法申請補助……有一件事,只要想到我總是會很難過:雖然我可以幫助這些我「看得到」的人,但那我「看不到」的人又該怎麼辦?
我認為臺灣弱勢族群最辛苦的地方在於,他們必須面對的是積習難改的官僚體系,高高在上的官員好像從來不知道弱勢家庭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例如弱勢家庭要尋求政府幫助,必須先提出一大堆證明、填寫一大堆表單,光是這些過程,就足以使他們卻步。就算順利領到補助,弱勢家庭與他們的孩子,卻又被貼上了標籤……
我認為照顧弱勢,不該是由上而下的施捨,政府應該覺得自己「有愧於弱勢」,因為照顧這些人,本來就是政府的義務。這也是為什麼成為議員後,我一直努力從制度面著手,制度改變了,弱勢族群才可能重拾尊重和自信。
是什麼原因讓你決定參選市議員?
有一次到監獄演講,有受刑人舉手對我說:「你不是明星嗎?你為什麼不唱歌,卻要上臺演講呢?」一開始,這番話讓我覺得有點受傷,但後來仔細想一想,卻覺得他說的話頗有道理。若我真的想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公益,身為藝人是絕對不夠的。
後來有人建議我何不出來選議員,如此一來能更直接地監督政府,並從制度面來進行改革。我雖然報名選舉,心裏難免疑惑「我真的選得上嗎」?我很感謝選民給我這個機會,我每天都提醒自己「莫忘初衷」,要求自己每天至少要幫助一個人。而擔任議員至今,很高興我沒有辜負選民的期待,也沒有違背自己的內心,時常一天幫助好幾個家庭。
身處政治圈,什麼事最讓你受不了?
最無法忍受的是政治上的抹黑和口水。曾有人質疑我單親媽媽的身分,污衊我是別人的「二奶」。我站出來澄清,並且提出法律訴訟,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捍衛所有單親媽媽的尊嚴。我想讓其他類似境遇的人知道,單親值得尊重,一點也不可恥。
身處政治圈雖然難免無奈、生氣,可是我卻從不會陷入低潮。幫助別人,讓我感到生命充滿意義,那些願意站出來,為自己、為所有弱勢族群發聲的朋友,更讓我敬佩。我從他們身上,看到了無比的勇氣,總是帶給我無限感動與深刻啟發。
你的座右銘是什麼?
我最喜歡《莊子》中的一段話:「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意思是說,泉水乾涸後,兩條魚被困在陸地,牠們互相以口沫滋潤對方,用最後一口氣彼此幫助彼此繼續存活。這時,兩條魚不禁憶起昔日在江河湖水中的自由與快樂。
我認為這段話對我極有激勵作用。身而為人,不也該像這兩條魚一樣,互相照顧、彼此扶持嗎?尤其是幸運擁有優越生活條件的人,更不該冷漠地對待這個社會。
孩子在你的人生中扮演什麼角色?
兩個女兒是我生命中的天使。她們從小跟著我一起做公益,或許是因為這樣,培養出體貼、樂於分享的性格。我時常邀請醫院的病童到家裏玩,兩個女兒總是跑東跑西,忙著招待,讓我非常感動。她們兩個雖然成績不好,卻都有一顆開朗的心。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老二笑嘻嘻地告訴我她考了十分,下次考試,她很興奮地說:「媽媽我進步了。」結果她考了三十分。我真的認為成績並不重要,很多課本上的知識,她們現在不懂,長大了就會理解。但品德的養成,現在不建立好,以後就來不及了。
我認為,唯有快樂的家長,才可能教育出快樂的孩子。兩姐妹從小到大都跟我睡同一張床,她們總是「做夢也會笑」,她們的笑臉,總讓我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你還有什麼夢想尚未實現?
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成立一間「彩虹之屋」,裏面居住著老人和小孩,他們還可以一起照顧流浪貓狗。無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會覺得「彩虹之屋」是一個大家庭,而不是孤兒院、老人院,或是收容所。大家在這裏可以享有無限的愛,不覺得自己是被遺棄的人,甚至過得比一般人更快樂、更幸福。
創立「彩虹之屋」不是容易的事,不僅需要龐大的資金,更需要周詳的規畫。現在我或許還沒有能力完成「彩虹之屋」,但我會一直把這個夢想放在心裏,期盼它有一天能夠開花結果。
你心中最幸福的片刻是什麼?
幫助別人,而且看到別人因為我的幫助,變得跟我一樣快樂,這就是我心中最為幸福的片刻了。(黃瀚瑩採訪)
讀者10問來賓預告:
劉若瑀
(優人神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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